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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节

情欲之网-第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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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他的另一件怪事是他总是感冒——他说是胸膜炎。冬夏春秋,没有丝毫区别。他说夏天更严重。寒冷的天气下,他常发低烧。总而言之,他总是处于一种非常悲惨的境地,总是不停地呻吟、受苦、打喷嚏,而且他总是归罪于他发过多少次誓下周或下个月再也不抽、却总是一次比一次抽得更厉害的香烟。有时候他也把他的病归罪于喝酒,于是他会滴酒不沾一段时间,大概就是半年或八个月,但最后还是重开酒戒,而且喝得更厉害。他每做一件事都是凭他一时头脑发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当他学习时,他会一天学上十八、二十个小时直到学得精疲力尽。然后他又会像他学习那样,和他的同伴打一天一夜的牌——他把打牌当作放松消遣。他学习、打牌、抽烟、喝酒都是同一方式——过度!还有,他总是一个失败者,至于对女人——如是他要追一个女孩子,他会不分白天黑夜地追,不管别人怎样拒绝,他会一直追到把她都快逼疯了。一旦那个女孩让步了,心软了,他就会整天跟她泡在一起。然后一旦厌倦了,就会很长一段时间不谈女人。这时,女人是绝对禁忌。
  最好是没有女人的生活,他更健康,吃得更好,睡得更好,感觉更良好,甚至他会解一次好大便而不是拉一泡屎!就这样,一段时间之后。他一旦又要去追哪位女孩了,这女孩又成了不可抗拒的美丽女神,然后又一次劳而无功的追鹅行动开始了,不分白天黑夜,一星期接着一星期,直到他达到目的。以后,这女孩又跟其他的女孩一样了,不好一点,也不坏一点。“只不过是女人,亨,女人罢了!”
  他的书桌上总堆着二十多本厚厚的书:他忙完自己的重要的事之后才会看看这些书。几年之后他才会打开其中的一本书翻翻,当然,这时这本书已失去了它的光彩。于是他就会竭力用半价将这些书推销给我。如果我坚决不要,他就会干脆送给我:“但是你必须许诺你会读这些书的。”他会去复印五十年前的报刊或杂志上的文章,然而这些复印件的命运跟那些书的命运是一样的。偶尔,他会带上几页这些复印件到火车或电车上去看,随便扫过几眼之后就顺手扔出窗外。“不就是这么回事!”他会苦笑着说。他已经问心无愧了。
  时不时,一见到我,他就会说:“咱们看戏去怎么样?我听说歌剧院在上演一出好戏。”我们会迟到半个小时到剧院,在里面只坐上几分钟就跑出来,似乎里面的空气有毒。“五块钱又没有了!”他会这样说。“你身上带着多少钱,亨?哦,他妈的,别这样看着我,我知道是个什么结果:你口袋里什么时候有过钱?”然后他会带我到一家处在阴郁一角的酒吧里去,他要不认识那儿的主人,就是认识那儿的招待,或是其他什么人。他会去向他们借几个钱。如果借不到就让他们请客,喝上几杯。“你至少该有几个硬币吧?”他急躁地问我,“我要给叫乌特夫的那个小杂种打电话,他还欠我几个钱。我才不管他在不在睡觉。我们要打的土过去让他还我钱,怎么样?”然后他一个接一个地打电话。最后他又想起一个被他抛弃的女孩,正如他所说,是一个性情温柔的小妞,也许她再也不愿见到他。“我们可以喝一杯,然后就走开。也许我还可以摸摸她,但不会干更令人兴奋的事——她有淋病!”就这样,整个晚上就这样过去了;从一个地方跑到另一个地方,毫无目的,又累又乏味。也有时候,我们会跑到格林坡恩——他父母的家里。那儿总有冰镇啤酒。这洒得偷偷摸摸、一声不响地偷来。因为他跟他老爸、老妈,甚至眼整个家庭不合。
  “他们并不喜欢你,亨,我不介意跟你实话实说。我不知道为什么,但这是针对你的。我猜可能是对寡妇始乱终弃这样的事对他们来说太过分了。你过去常吹嘘的淋病他们绝口不提。”
  即使几年前他就离开了家,他的屋子也同他离开时一模一样,也就是说,整间屋子乱得一塌糊涂,里面散发着一股腐尸的气味。“你以为他们会时不时来打扫一下这间屋子吗?”他说着推开窗子。“我想他们还试图给我一个教训呢,这帮白痴。
  亨利,天下父母没有再比你我的父母更便的了。难怪我们一事无成。起点太差!“
  在乱翻一气之后,他又说道:“我想我是一个懒惰的表子的杂种。差不多……”然后他又会诅咒着离去。
  又喝完一瓶啤酒……“亨,你还记得为你老爸搞的那次广告运动?就在这屋里,是不是?想想看,手写了一千封信!但是我们很愉快,是不是?我现在似乎还能看见排在我们身边的那些瓶子。那一次,我们可能喝了一卡车啤酒。我们没有得到分文工资——这就是我之所以难以忘怀这件事的原因。上帝,你跟你老爸活脱脱是同一个模子里出来的!你身上从来不带一个子儿。顺便问一下,那个老顽童情况怎么样?他是不是还有那十二个不变的顾客——抑或是这些顾客都死光了?那件事真可笑!我真幸运,我老爸只是一块锈铁。搞不懂我们是怎样结束的!你可能很小就在街口乞讨了。你老爸有过骄傲、光荣、信心。只是过一天算一天。亨!生活就是这样!”
  他会这样漫无边际地无休止地谈下去。当我们进了屋子,熄了灯,盖上了被子,他还是说个不停。手里提着啤酒,嘴里叼着烟,他就这样躺在床上。他依然不停地说,从一个回忆又谈到另一个回忆,像一只蝴蝶飞来飞去。
  “你从来不刷牙吗?”我会问他,他也喜欢这样的打岔。
  “不,我过去刷,但刷牙太烦人了。有一天牙总会掉的。”
  “但是你知不知道你口臭?”
  “我当然知道,很可怕!但是我已经习惯了(他自己也咯咯地笑了)。有时候臭味太厉害了,连我自己都没法忍受。有时候有些小妞也会提醒我。这时真有点儿尴尬,是不是?但你可以不理它,你得把她们的注意力集中到别的事情上去。一旦你学会了这一招,你口里是什么味都无关紧要了。是不是?”
  抽着他的那支发霉的烟,他直挺挺地坐着。“实话告诉你,真正让我心烦的是我的裤裆总是脏兮兮的。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个坏脾气,就是穿一条短裤要一直把它穿烂为止,不洗也不换。你知道我多长时间洗一次澡?几乎不洗!”他咯咯地又笑了。“我不知道怎么擦屁股。肛门边的短毛上总是粘着一些东西,我有时用剪刀把它们给剪下来。”
  还是谈下去……“我们应该早些回家而不该像这样游荡。你想我怎么了?我从小孩时就这样游荡了。我是如此狂热,我想我可能得了舞蹈病。这让我心神不定。
  我会像个酒精中毒者那样乱抖。我还时常口吃,这真把我屁都吓出来了……再来一点儿啤酒?
  “上帝,你就让我睡觉吧!”
  “怎么了,亨?你死之前该睡够了吧?”
  “留些东西明天再谈吧。”
  “明天?!你居然这样想?也许不会有明天了。说不准你在睡梦中就会死去——你想到过这一点吗?”
  “那又怎么样?”
  “那你会失去什么东西的。”
  “我他妈的什么都不会失去!”我被激怒了。“我要求的只是好好睡上十个小时,然后我醒来之后有一顿丰盛的早餐!你想到过天堂里的早餐吗?”
  “那么说你是已经想到了早点。告诉我由谁去买早点?”
  “明天再考虑吧。”
  谁也没吭声了一会儿。
  “我说,亨,告诉我你口袋里还有多少钱?我真的非常想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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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大概十五到二十个美分吧。”
  “你能肯定没有三十五美分?”
  “可能吧,怎么?你想借?”
  “跟你借?天哪,当然不是!你自己是个穷鬼!不是,亨,我只是好奇罢了,我刚才不是说了吗?你就这样只装着十到二十分钱出门——连眉头都不皱一下。你真是撞见好人了——比如说我,你上戏院,你喝酒、坐的士、打电话……”
  “那又怎么样?”
  “你居然毫不脸红……我不是为自己而说你。亨,你想想如果换个人?”
  “那又有何好担心的呢?”
  “我想这是个人脾气的问题。如果换成我,我会觉得很可怜的。”
  “那是因为你喜欢可怜兮兮的。”
  “你死亦如此。”
  他剧烈地咳了起来,然后他摸到一包烟。“来支烟怎么样,亨?这烟有点儿干燥,但这可是哈瓦那烟!”
  “你疯了,我要睡觉了。晚安!”
  “好吧。我想读会儿书,你不介意吧?”他拿起几页从全本字典上撕下来的纸开始读了起来。我的眼睛已经闭上,都快睡着了,但还是听见他在那儿低声地唠叨!
  “我现在读到1504页了,《曼德林克》全本字典。这是个多么奇怪的词呀!如果我处处活成另一个,我就成了‘人瑞’了。有一天也许我会用到这个词。你睡着了吗?这真奇怪、荒谬,你从这么多条条框框里到底能记住多少呢?有些时候,最简单的词都成了最奇怪的词,最陌生的词,比如说‘尸体’这个词,‘遗体’这个词即简单又明了,但是‘尸体’!或者说:‘复活’这个词——我敢打赌你不知道它出自何处。英语是一种可笑的语言,你知道吗:?想象一下这些词:‘朱迦勒节’、‘圣灵降临节’、‘古时饮宴取乐之际’、‘症状群’、‘印度职业舞女之表演’等等不一而足。等一下,这还有一个更好玩的:‘危险的’,是不是很奇怪?又如‘粉刺’、‘肝硬化’,真难以想象人们是怎样发明出这些字的。语言真是一个谜。
  你没睡着吧?听着,亨,你对文字总是一丝不苟,但让我吃惊的是你还没通读过字典!你读过吗?我知道你曾试图读完《圣经》……我觉得字典比《圣经》更有趣,字典比《圣经》更奇怪……你知道,看几个字,然后再推敲着读读它们,你会感觉十分愉快。这里随便列出几个词儿——我过去喜欢读的:‘神圣’、‘多音节的’,这些词你经常读错,有些词的词形或读音跟词义完全一样:‘粗制滥造无价值的东西’、‘某人某物具体不详’、‘滔滔不绝地谈话’等。盎格鲁人和居里特人要为这些最奇怪的词负责,我认为。你曾经翻看过一本瑞典语的书吗?那种语言对你我来说可真是不可思议!我们曾经那样想过……哎,我不想整夜让你睡不成。忘了它吧,我曾经承诺要每天晚上这样做。我不能再任性行事了,这我清楚得很。还有一件事,当我读完这本字典,我就会没活可说了。哎!每次读完一页,我就用这页纸来擦屁股。你喜欢这样干吗?这就像是给这本书加上‘结束’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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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过多久,我们的非法酒店就成了一个私人俱乐部和娱乐中心,厨房的墙上有一串长长的名单,都是我们的朋友和老主顾。名字的旁边相应地记下了拖久的帐目。
  有时候罗伯特和乔治·伊尼斯下午过来坐坐。要不然,我就同奥玛拉和内德就在后屋的窗前下棋。如果像马西阿斯这样的大主顾登门,我们就跳窗逃到后院,翻过栅栏,穿过窄窄的胡同,躲到邻街去。偶尔,罗斯梅尔在傍晚的时候来这儿果几个钟头,和莫娜单独交谈。他为此付给莫娜十块或二十块钱。
  如果晚上很清闲,我们就早早打烊,把桌子拼在一起打乒乓球。我们定期举行比赛。比赛间歇自然要准备些小吃,喝点啤酒、杜松子酒或者葡萄酒。要是酒喝光了我们就去艾伦大街找些圣餐用的葡萄酒。通常“决赛”是在阿瑟·雷蒙德和我之间进行。我们的争夺异常激烈。最后我总是故意输给他,因为他总是输不起……一直到天亮我们才上床睡觉。
  一天晚上,罗斯梅尔带来几个哥们儿,都是新泽西司法界、政界的人物。当然,他们点的东西都是最上等的。
  一切都平安无事,直到托尼·莫利尔带着一名漂亮的模特儿进来。不知怎么搞的,罗斯梅尔立刻对他产生了一种强烈的反感,一是他头发剪得太短,再者,在罗斯梅尔看来,他过于油腔滑调。罗斯梅尔在里间起身离座,准备寻衅闹事的进候,我碰巧在招待托尼。当时罗斯梅尔已经酩酊大醉。即便他没喝酒,也是一个讨厌的家伙。我在一边旁观,心下暗自佩服托尼,面对罗斯梅尔咄咄逼人的攻势,他冷静回避,而当罗斯梅尔的粗暴无礼到了令人无法容忍的地步时,我决定出面干涉。
  “你最好回到你自己的座位上去。”我口气平静但很坚决。
  “你是谁?”他咆哮道。
  我强压怒气,不动声色。“我?我是这儿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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