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1达尔文的阴谋 (全本)作者:[美] 约翰·丹顿-第4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Xinty665 免费制作
第三章
在岛上接下来的几天里,他们的生活走上了正轨。他们对日常杂事和野外作业都进行了分工。休不得不承认,多了两个人,担子轻松多了。他们轮流做饭——结果证明,奈杰尔最擅长此道,最会摆弄各种调料——以及洗公用物品。第二天轮到了休,他把一小捆衣物提到门毡。他没有用洗涤剂而是直接用海水浸泡,然后再在塑料盆中用清水清洗。让他觉得很好玩的是,里面居然有两条白色女内裤,又小又薄,裆部是棉质的,非常狭窄。晾晒衣服时,他把两条内裤放到最高的一块石头上,在太阳的照射下,白光闪闪。
研究项目进展的速度也快些了。他们两人一轮,一个捕鸟和测量,另一个人负责记录。贝丝很善于和地雀打交道,她沉着的举止似乎对它们很有吸引力。它们在她的手里一点也不挣扎,有些甚至在她松开手指时仍然不飞,还站在她的手心前摇后晃地以保持平衡。奈杰尔开始称她为“圣弗朗西娜”。
第四天,他们出去游泳,从迎客门毡跳水下去。她把袒肩露背的上装脱下来放到石头上。休忍住不去看她的乳房,但她自己却似乎浑然不觉有什么,也不理会奈杰尔的粗言秽语。
大多时候休都只穿一条短裤和旅游鞋,他身上的肌肉柔韧有力,皮肤呈古铜色。奈杰尔则穿着百慕大短裤和薄质的白色T恤。汗水很快就浸湿了他的衣服,显出他肉红的大肚囊,他体形庞大,走在乱石间,样子很难看。晚饭后的傍晚时分,他最喜欢的莫过于坐在火堆旁闲聊了。休看着贝丝,拿不准她到底在想什么。夜里,一个人在帐篷里,奈杰尔又开始手淫了。奈杰尔把这看作是体能恢复的表现。有一天夜里起来撒尿,他抬头看见她在奈杰尔的帐篷里。油灯下,他们的影子映在帐篷上。他看见他们蠕动起伏的侧影,还听见哼哼的声音。他赶紧转身走了。
奈杰尔火气越来越大,但如果实在看不下去了,休就转悠到岛屿的北边去。他把那看作是世界的尽头——在那里,他能逃离纷扰,独得一隅。那地方是他4个月前追一只狡猾的地雀时发现的。他顺着一边是干枯的灌木丛、一边是枯萎的仙人掌的小路一直追赶。路的尽头有两块巨石,前方是一条通向悬崖下面的天然小径。他仔细地查看小径上可以立足立脚的地方,发现居然能够下得去。他下行了约莫30米,到了一个大约两码宽的岩石架上,下面是一面绝壁。高高的绝壁下面是波涛澎湃的大海,波浪在岩石间激荡着汹涌的浪花。
贝丝带了一大摞书来。她选了一本给他,是W。G。塞巴德的小说。天太热不上班时,他就带着书到那里去消磨漫长的下午时光。微风起时,他这里还能吹到。有时,他一面读书,一面思索,还不时地抬头望着宽广的大海和云朵在水面洒落的巨大影子——形成大片大片移动着的暗绿、深蓝和黑色水域,他的心境几乎臻于一种平和状态。
第三个星期的第一天早上,贝丝问休是否愿意带她到他的“藏身之处”去。
愿意,他说——隔了一会儿,他又觉得自己回答得太快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愿意与人分享那个地方。
“可是——你怎么发现的?”他问道。
“岛太小了”,她回答说,“藏不了秘密。”
“别那么肯定。”
接下来的整个上午,他们都在一起干活,查看鸟蛋。她把细绳拴在桩上,在泥地里围出一块方地,再用筛网把泥土打理了一遍,然后对照一本手册对鸟蛋进行鉴别,最后把它们摆在一张白布上。旁边的休则在日志上作记录。工作过程中,他们很少说话——像一对老夫妇,他默不作声地在屋后园子里忙来忙去。太阳越来越热了,像一片火直扑而下。汗水使得他的躯体非常光滑。他用拇指在腰间一搔,就留下一路湿漉漉的泥土的痕迹。贝丝站起身,伸了个懒腰,又背对着他蹲了下去。她的短裤裤腰绷开,他能看见汗水顺着她的背沟流了下去。在火一般的太阳下,他听到血液在脑中汩汩地流淌。
午饭后,他们出发了。奈杰尔呆在他的帐篷里做清洁。他曾做了一个用电池带动的小风扇。他把收音机调到英国的BBC电台——收音机里播放着恐怖主义、政治和非洲的艾滋病等新闻——好似来自另一个世界。
海鸥循着热气流在头顶飞翔——在这死寂的下午,除了热气流,好像就没什么在动的了。他们走过那两块巨石,来到悬崖边。他攀着岩壁往下爬,她双手叉腰站在上面仔细地看着他手脚的位置,然后也跟着下来。她攀着同样落手落脚的小坑,在他正上方5英尺的位置。足足用了好多分钟才到达那个岩石架,他以前从没注意到爬下去竟然这样费劲。
下来后,她靠着岩石坐在他旁边,抹了抹额上的头发,笑了。
“在上面时,我差点打退堂鼓了。”她说。他知道她是说着玩的。
她俯身看了一眼高高的绝壁下的大海,然后坐回身,挑起眉毛,装出一副惊吓的样子。现在正是满潮时刻,浪头涌上礁石钻到悬崖底下就不见了。一秒钟后,潮水又直端端冲出来。整个小岛就像是一个抽水舱。洋流湍急的远处,浪波相激,爆裂成一顶顶白色的帽子。
“这就是你躲避现实的地方了?”她说。
“是的。”
“我能理解——嘈杂,污秽,还有人太多。”
“只有奈杰尔。”
她瞟了他一眼,微微皱了一下眉。
他们谈论小岛,研究,然后第一次谈到私人话题。他问起她的情况——以及她来岛上的原因。她盘腿坐着,双肘撑在大腿内侧。
“我……”她的话像猜谜语一样。“想想该从哪儿开始呢?”她向他讲起在美国中西部地区成长的经历。开始时她非常喜欢那里,但上学后,她逐渐感到自己越来越不适应那个地方,自己就像是一个被社会遗弃了的人。最后,她去了哈佛,也是她们班上惟一一个上哈佛的学生。毕业后,她又到剑桥攻读进化生物学研究生学位,然后在伦敦工作了一段时间。但她烦厌了那里的生活,于是报名参加了这个项目。如今,不知不觉地,就已经是“奔三”的人了。
“我感觉自己有点陷入了绝境”,她说,“所以我来到这儿,真的,想安安静静思考一下。”
“你父母呢?”
“他们还在明尼阿波利斯,都是教师。我们一直都有联系——至少在我到这儿之前。我们关系很亲近。”
他们沉默了一会儿。
“听说你结过婚。”他说。
她吓了一跳,盯着他的眼睛。“奈杰尔跟你说的。”
“是的。”
“没错,我结过婚,在英国。真是一个错误。一开始我就非常清楚。我想尽量努努力,但没用。正如他们所说,我们凑合不到一块儿。我们也曾有过一些快乐的时光,但却总是夹杂着些不愉快的事儿。后来这些问题愈演愈烈,发生得也越来越频繁。”
“奈杰尔说你丈夫有抑郁症。”
“他话总是那么多,是吧?”她摇了摇头。“我丈夫的确患有抑郁症。但我们离婚并不只是他的错,我们都有错。”
她凝望着大海。休看着她搁在岩石架上的手,距他的手很近。她的存在是那么真切,几乎使得空气都在颤抖。
“我不该谈自己谈得这样多”,她最后说,“我很遗憾奈杰尔告诉你这么多事。”
“你说过嘛,他话很多。”
“他是这样,但人不错。”
她转换了话题,问起他的童年,以及这28年来的情况。
“我想没什么好说的。我是在康涅狄格州,菲尔菲尔德县的一个小城镇里长大的。小时候我特别喜欢周围的郊区——到林子里去野营,参加少年棒球俱乐部,到沙滩上去游玩,如此等等。后来我到安多佛去上预科学校,开始成绩还不错,后来掉了下来。临毕业大约一个月时,我被开除了……”
“你干什么了?”
“没啥大不了的。学校有一个什么五大规章。一个周末,为祝贺自己考上了哈佛,我全给赶上了——擅自离校,酗酒。他们还逮住我撒谎,因为我签字说自己回寝室了。最龌龊的是第五条——行为有失绅士作风——他们给我强安的罪名。我提出了异议,但没什么结果。”
“结果呢?”
“我就乘火车回去了——那是我人生中走过的最漫长的一次路途。当我灰头土脸到了家,我父亲几乎看都不看我一眼。”
“哈佛那边呢?”
“他们没要我。后来我又申请了一次,但没上,结果只好去了密歇根大学。”
他还谈到他的父母。他父亲是纽约一位颇有成就的律师;母亲爱上了另一个人,在他14岁时就走了。
“因此你就去上预科学校了”,她说。
“对。”
“肯定很难过吧。”
“我想,开始是这样吧。她走了两年后就死了。她和那个男人住在一起,正打算结婚,突然就这样死了,是动脉瘤。刚还坐在床上梳头,一转眼就死了。”
“你当时是什么感觉?”
“很迷惑。我对自己说,是报应。”
“但你并不相信。”
“是的。”
“那是你父亲抚养的你了?”
“基本上算是。”
“他后来结婚了吗?”
“结了,3年前。”
“因此少年时候你生活中没有女性。”
这是一个陈述句,不是问句。真奇怪——以前他从没想到这些。
“没有。”
“你跟你父亲关系好吗?”
他想了想这个问题。这是最难回答的。“他非常慈爱,但有一点疏远,我想。他以前经常酗酒,现在已经戒了——但……我也不知道,他大部分时间都一个人呆在自己的房间——夜里,常常喝得酩酊大醉。我从来没法与他坦诚地交谈,从来不能给他讲我的感受。我觉得自己总是让他失望,让他脸上无光。”
他心里想,还有好多好多事情呢。
“听起来好像是他让你失望了。真奇怪,小孩总喜欢责怪自己,似乎什么责任都是他们造成的。”
他“嗯”了一声,算作回答。
“有兄弟姐妹吗?”她问道。
他身子忍不住颤了一下。“没”——就一个字。
他想换个话题,但又决定不换。他深吸了一口气。
“我曾经有一个兄弟,一个哥哥,但死了——在一次事故中。”
“上帝!对不起。是怎么回事?”
“是游泳事故,说来话长。”他停了一下。“换个时间给你说,现在不行。”
“没关系的。”
他们又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她握住他的手。
“我觉得你心里憋着太多的不幸。”她说。
“我没想把那些痛苦的事情抖落出来。”
“没关系,是我想知道。它们说明了很多问题。”
“说来听听。”
“你到这儿来的原因——茫茫大海中的一个孤岛,只身一人——至少在我们来之前是这样。”
“你的到来令我很高兴。”
“我也是。”
他突然间有种冲动,想要搂住她,亲她。看得出来,她也有这样的一种冲动。但她止住了他。
“我们不能这样”,她把手放在他的手臂上说。“奈杰尔。”
他们打算回去了。在崖顶上,他伸手把她拉上来,说:“欢迎回到现实中来。”
那天夜里,躺在睡袋里,他回想着白天没有讲的那诸多事情。他略去了其中最重要的内容——他哥哥是他的一切,是他那个太阳系的中心。他不仅仅是他崇拜的对象,而且是他生存的动力。母亲离去后的多少漫漫长夜,把老头子从椅子抬到床上去:你抬腿,我抬背。有时父子两人去接晚上参加篮球训练的哥哥。汽车在公路上一路穿梭,他常常在后排座上埋着头,祈祷不要撞车。到了那里,刚刚学着开车的哥哥接过方向盘,眼睛盯着往来奔驰的车辆,以每小时15英里的速度往家里开去。他终于放了心,突然感到有一种暖乎乎的安全感。
他哥哥不只是比他大4岁,而且在什么方面都比他速度快,干得好。他总是比他跑得快,跳得远,跑的距离长。他是一个完美无缺的儿子,在学校总是得高分,在初中就当班长,每周给当地的报纸写一篇专栏文章。在休的眼里,他是一个永远无法企及的标准——高大,帅气,健壮。在棒球场上,他是毋庸置疑的队长。当他一个平直球把球打到外场,围着球垒飞奔时,休会微微侧过头去看父亲那双如饥似渴的眼睛。
“来啊休,我们来玩接球。”后院中那青草修剪过的味儿,夏日黄昏越来越暗的影子,蝉悠扬的鸣唱。他们来回地投球:地滚球,小腾空球,擦线球。“来一个难度大点的,扔过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