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件 冷酷ceo的艰难爱情-第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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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年前,暗夜组织从世界各地搜寻年龄在10至15岁之间的健壮孩童。把他们统一安排到一个地方进行杀手培训。十年的时间,不仅教他们擒拿格斗。跆拳道,学习使用各种武器外,还教他们各种许多高科技的犯罪盗窃资料的手段。最后在这批杀手中挑选出了四个精英杀手。
这四个人分别是——夜。绝。凯瑟琳和维基。自从他们执行任务以来,没有一次失手,迅速占据了杀手榜前四位。
虽然夜和绝是中国人,凯瑟琳是美国人,维基是英国人,并且,杀手必须抛弃所有感情,但是,因为四个人从小都是孤儿,并且有着十年一同参加杀手培训的特殊经历,因此他们都把彼此看作是在这个世上的唯一的亲人,只要其中一人有难,其他三人就会不惜性命去帮助他。
然而就在前不久,夜找到暗夜组织的boss——约翰?;;琼斯,要求退出组织。
暗夜组织的规矩:一旦进入组织,就不得退出。如果非要退出,就必须参加血祭。只要血祭之后还依然活着,那么,组织就会无条件答应退出。
虽然绝。凯瑟琳和维基苦苦劝阻夜,但是他还是坚定的要退出组织。三个人都知道他如此做的理由,最后也只有答应了。
血祭,顾名思义,就是用鲜血来祭奠先人。血祭在埋葬着暗夜组织历任boss和所有暗夜组织的杀手的墓园进行。两边各站着14名拿着刀的杀手,接受血祭的人要从中过去,接受28刀。血祭时,组织会准备好医生和棺椁。如果当时身亡,就会装在棺材里,直接埋葬在墓园;如果还活着,旁边的医生会进行及时救治。
总之,一切都是命。
而三天后,夜就会接受血祭了……
第十四章 紫藤庄园
北晨暮爵从公司下班离开之后,便直接回到了紫藤庄园。
紫藤庄园位于西郊的山顶上,庄园占地约有3000平方米。在进入紫藤庄园前是一条弯弯曲曲的公路。在公路两旁,栽种着许多名贵的树,有银杏。水杉。七叶树。黄花梨。红豆杉……
到了半山腰,有一个高大。配备有高级防盗警报系统的大铁门。门边有专业保安24小时守门。从铁大门进去之后,大约步行15分钟,整个紫藤庄园就清晰的出现在视野里了。
最先映入眼帘的是著名的紫藤花园。因为北晨鹏爵的夫人凯瑟琳公主很喜欢紫藤花,所以,北晨鹏爵斥巨资修建了这个庄园。
紫藤花园里种满了紫藤花,那些紫藤花都是当年凯瑟琳公主亲自从世界各地挑选的上等花种。凯瑟琳公主在世的时候,常常住在紫藤庄园里,经常亲自为那些紫藤花施肥。浇水。修剪。一到夏天,紫藤花开放的季节,整个花园就像是一个紫色的海洋。微风一吹,便翻滚出一层层紫色的浪花。凯瑟琳公主经常在夏天的时候,邀请王室贵族成员前来赏花,久而久之,这座庄园就被称为了紫藤庄园。
从花园中间的紫藤小径穿过去,便是紫藤庄园的主房——紫藤宫。
紫藤宫出自英国著名建筑家史密斯公爵之手。史密斯公爵一直很崇拜中世纪的建筑,对于中世纪的古堡有着一种近乎偏执的狂热。因此,紫藤宫是典型的欧洲中世纪建筑的风格。
紫藤宫的墙身是用厚约半米的篱笆色方砖建造而成。房顶中央是高约十米的巨型十字架。紫藤宫的内部装饰是仿照英国王室的温莎堡宫的装潢,极尽奢华,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处处彰显着王室贵族的高贵。
但是,北晨暮爵一直不喜欢住在紫藤宫里,他和他的贴身管家——艾伦住在紫藤宫后面的紫藤堡里。
紫藤宫的后面是一条天然的小河,当初史密斯公爵在设计的时候,故意将两栋房子建在小河的两侧,中间用青石拱桥相连接。潺潺的小河轻轻淌过,给紫藤庄园增添了一抹古老的神秘。
紫藤堡除了比紫藤宫略小之外,其他地方和紫藤宫别无二致。紫藤堡后面是一片绿油油的宽广草地,北晨暮爵每天早上都会沿着草地边跑上一会儿,再用早饭,然后去公司上班。
北晨暮爵自幼跟着北晨鹏爵住在古老的蔷薇别墅里,所以北晨暮爵不是很喜欢现代建筑。因此,一回到W市,他并没有和他的父母。弟弟和妹妹住在北晨别墅里,而是一个人住在紫藤庄园,只是每个月会回去北晨别墅里,和家人吃一顿晚饭。
紫藤庄园极大,所以女佣。男仆。加上保镖。花匠。管家,差不多有150个人。紫藤庄园的总管家是宋世明。
宋世明最开始是跟在北晨振爵的身边,从一个普通的男仆一步步打拼成为蔷薇别墅的管家。他为人严肃认真,最大的特点是对主人绝对的忠诚,正是看中了他的这一点,北晨振爵才把他视为为数不多的心腹之一,放心的把蔷薇别墅交给他管理。
后来,北晨暮爵回国,而紫藤庄园的管家因为身患重症而无法打理整个庄园,便把宋世明从蔷薇别墅调回国管理紫藤庄园。紫藤庄园上上下下的佣人都尊称他一声“宋管家”。
北晨暮爵一回到紫藤庄园,便吩咐女仆叫来宋管家。
四十几岁的宋世明恭恭敬敬地站在北晨暮爵的面前:“爵爷,请问您有什么吩咐?”
“爵爷”是北晨家族当家人的尊称。
“我吩咐你派车去接人,去了吗?”北晨暮爵把昂贵的西装外套随手交给身旁的女佣,抽出一本《现代商务金融理财观》翻阅。简简单单的一个姿势都霸气逼人。
“回爵爷,您吩咐之后,我立刻派人去接那位小姐了。应该还有半个小时左右,她就能到了。”
“很好。还有,我记得下午我已经在电话里说得很清楚了,她来到这里是来当女佣的,并不是什么小姐。所以,以后称呼上不要再出错了。”北晨暮爵冷声警告。
“是,爵爷,我知道了。”宋世明冷汗连连。这个爵爷比北晨振爵更恐怖,在他这里办事,不允许出一点差错。否则,即使是为北晨家族辛辛苦苦。兢兢业业工作了几十年的人,也会被北晨暮爵毫不留情的解雇掉。
钱志毅不就是个例子嘛。钱志毅在北晨别墅认认真真的工作了30年,后来北晨暮爵回国之后,他就被调到紫藤庄园,负责打理北晨暮爵的衣物。钱志毅有一个念大学的儿子和一个身患重病的女儿。家庭条件一直很艰苦。一次,医院来电话,说是他的女儿病情危急。一接到电话,钱志毅十分担心女儿。匆忙之中,他便把北晨暮爵要出席一个重要商务会议时所穿的衣服交给了女佣。当时,他并未告诉那个女佣衣服是北晨暮爵马上要穿的。结果,女佣认为衣服是北晨暮爵换下的,于是立即送去了洗衣间。
后来北晨暮爵要换衣服时,却怎么也没有找到那套定做不久的阿玛尼高级商务西装。
一怒之下,北晨暮爵不顾钱志毅的苦苦哀求,把他和那名女佣一起开除了。之后,所有佣人都小心翼翼,生怕一不小心就会被开除。
“她来之后,所有粗重肮脏的活你尽管叫她去做,,交代下去,不要对她太客气了。”
“是,爵爷。”
另外,她就不必住在女佣房了。你就安排她住在黑狼的屋子吧。“
“这……”虽然心有不忍,但是宋世明也不敢违抗北晨暮爵的命令,“是,爵爷,我现在就去安排。”
“嗯,下去吧。”北晨暮爵挥了挥手。
贵国之子,哼,我倒要看看你能坚持多久……
退下来的宋世明心里直打颤,也不知道那个女孩子究竟怎么得罪了北晨暮爵,居然被安排去住黑狼的屋子。
黑狼是北晨瑞爵喂养的一只纯种藏獒,性情凶猛,除了喂食的人和北晨瑞爵敢接近它以外,所有人都害怕它。
担心它伤到人,所以在紫藤庄园后面的小树林里给它盖了一间小木屋,一只把它关在那里。后来,黑狼换上了恶疾,医治无效死了。那间小木屋就一直空着,也没有人去修缮。
现在,却要一个女孩子去住那种地方……北晨暮爵也太狠心了。
可是,纵使心里怜悯,他也没有能力去帮助那个女孩子什么,只是希望那个女孩子能够自求多福吧。
贵国之子简单的收拾了一下行李,其实也没有什么好收拾的,不过就是装了几件随身穿的衣服和一些平时常用的东西。
一路上,贵国之子坐在豪华轿车里,没有担忧。紧张和不安。只是安静的看着道路两旁的景物。
大约四十分钟后,轿车停了下来。司机下车,打开车门,“小姐,紫藤庄园到了。”
这么快就到了呀!贵国之子愣了愣,随即提着小巧破旧的行李箱下车了。
看着面前漂亮美丽的紫藤庄园,这就是她接下来一个月要待的地方……
第十五章 初到紫藤庄园
“您好,我叫贵国之子。”贵国之子向面前的看着像是管家的中年妇女微微点了一下头。
“嗯。”几乎是从鼻子里勉按强哼出的。“我是分管女佣的张管家,你以后就好好工作吧。”
张管家是紫藤庄园里最严肃的管家。她对待工作极其认真,对手下的女佣也极其严格,不容许她们出一点差错。
“现在,我带你去你的房间。”张管家一副态度严谨。公事公办的样子。
“是。”贵国之子提着小小的行李箱,跟在张管家的身后。
一路上,她不住的打量着紫藤庄园,除了紫藤花园吸引了她的几分目光之外,对于其他的,她毫无欣赏之意。不是觉得这些建筑不够漂亮,而是一直以来,她渴望的不是一所很大很豪华的房子,而是一个家。
在她心里,家不用很大,只要里面住着爱她的人和她爱的人就行。而这里,显然不是也不会是她的家,因而,也就没有喜欢的感觉。
跟着张管家穿过紫藤花园,绕过小河,经过了紫藤堡,最后走进了一片小树林。贵国之子感觉很奇怪,难道他们家的佣人房在小树林里。
正当贵国之子疑惑的时候,张管家突然停了下来。转过身,指着面前的小木屋:“这就是你的房间,以后你就住在这里吧。”
顺着张管家的视线看过去,贵国之子看见了一间约20平米的小木屋,虽然看着已经很破旧了,但是还是能住人的。
不过,北晨家的女佣都住小木屋吗?可是一路走来,自己左看右看,就只有这一间小木屋呀。
“请问,这就是女佣房吗?”如果是,那也太奇怪了吧。
“不是的,女佣有自己的房间。这间小木屋原是上一任爵爷喂养的黑狼住的地方。”
“狼?有狼住在里面?”闻言,贵国之子浑身不住地颤抖,那可怕的记忆一下子如潮水般涌向她。
“不要,不要让我和狼住在一起,不要……”贵国之子在心里哀求,“英奇哥,你在哪呀?在哪?”
看见贵国之子害怕得发抖的样子,张管家接着说道:“你不用害怕,黑狼不是狼。它是一只藏獒,因为凶狠,便一直养在这里。前年,它已经死了。这间屋子便闲置下来了。”
听到张管家的话,贵国之子渐渐放下那颗悬着的心,稍微平复了一下情绪。
见她不再紧张,张管家走到小木屋前,推开门。“今天下午,我已经吩咐人来打扫了一下,并且放了一张床,里面有卫生间,你就在这里住下吧。女佣服在床上放着。以后在庄园的时候,就穿着它。”
“哦,好,我知道了。”
“那我就先走了,你先收拾一下东西吧。”说完,张管家就转身离开了。
张管家走后,贵国之子开始认真打量起这间小木屋。
常年的风雨袭击,加上已经很久没有修缮了,木屋的墙身已经有很多裂缝了。不过,如果被子够厚,晚上应该还是能度过的。毕竟,现在时夏季。至于冬天嘛,那就另当别论。不过还好,自己只在这里呆一个月。
因为在树林里,阳光都被密密麻麻的树枝给遮住了,所以,木屋的光线很暗。
整间屋子只摆放着一张小床和一张小桌子,一顶昏暗的吊灯以及床上的一床薄薄的被子。看着简陋的屋子,贵国之子反而觉得很真实,这就是自己的命运吧,永远只能住这种潮潮的简陋屋子。
不过,有住的地方总比住在荒郊野外要强得多,所以,她也就不怎么郁闷了。
而且,以前英奇哥说过要送她一间童话中的小木屋,让她像童话中的公主一样幸福的生活。
自己当时还很稚气的问他:“英奇哥,童话中的王子和公主都是在城堡中幸福的生活,你为什么不送我一座城堡,而要送我小木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