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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节

霁雨初晴 作者:忆念(晋江2012.08.21完结)-第1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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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三十一章 贺生辰

    “我今日瞧见隔壁陈家夫郎抱着他家的小女儿出来见日头,那孩子倒是个机灵可人的。”叶初晴思量再三,想着怎么引到孩子的问题上,暗自深吸了一口气,状似无意的说道,只是愈发红的脸一点一点的泄露着他内心的秘密。

    “嗯,刚冒话语时,是逗趣的很。”沈霁禹翻过一页书,随意的答道。虽然每天到钱庄做工,今儿在外面又有应酬,可该读的书目却是一定要读完,课业更是不能落下的。

    “霁禹喜欢小孩子吗?”叶初晴放下手里的书卷,转过身背对沈霁禹装作整理衣物,却用余光时不时的偷偷瞧着沈霁禹。

    “别人家的孩子,逗逗还好,只是真若自己生养,怕是太费心神。”沈霁禹书看得投入,也未做他想,便将上一世的想法说出来。只是忘了如今是不用她生的,养更不用她费太多心神。

    可这话落到叶初晴耳朵里,便成了沈霁禹不喜欢孩子,不免有些失望,也没有继续这个话题。

    近日君悦书院经常有人携礼拜访,以恭贺黄旻之五十岁生辰为名,实则为亲友求学探路。

    黄旻之自是不愿过这劳什子的生辰,拘束颇多不说,热闹的终是别人,劳烦的却是自己。给她一壶好酒,吃一顿家宴比什么都好。当然黄旻之并不会委屈自己,便以近日受了一卦,生辰不便操办,怕折损了福分为由,一一谢绝。

    黄尚文紧赶慢赶在她娘生辰前赶终是回来了,她这一走就将近两个月。黄尚文这次倒是带回了不少上等货物,为她娘的生辰准备的贺礼便是来自南边的上等文房四宝。

    黄家在靖安郡里开办绸缎庄数家,与其说是黄家的倒不如说是黄尚文的产业。黄家吃穿用度多是来源于此,黄尚文也不断在拓展新的产业,她将从商作为一种乐趣。

    黄旻之向来不买黄尚文的账,常常数落黄尚文满身的铜臭味儿,却是银两方面用得那叫心安理得。

    而黄尚武的花销多半都是来自她大姐的施舍,劫富济贫在太平时代是做不得的,她可不能拿自己的脑袋祭奠大岳的律法。而黄尚武又没有自己的产业,没有黄尚文的周济又怎么能在江湖上潇洒走完一回又一回呢。

    沈霁禹见到黄尚文的第一感觉便是此人带着一种狐狸的狡黠,虽然长相穿着充满浓郁的书生之气,举止言谈不失风雅,甚至还透着儒雅的气质。但那一闪而逝的眼神,却已是将对方剥皮拆骨了几个轮回,只是这种算计只是一个人的聪明,并无恶意而已。

    “愚姐经常听家母提及霁禹妹妹,就是我那一向瞧不起文人的妹妹对你都是称赞有加,今日相见,霁禹妹妹果真一表人才。”黄尚文恭维道。

    “尚文师姐过奖,倒是姐姐,虽在商界独领风骚,却不失文人的儒雅,着实令霁禹佩服。”沈霁禹拱拱手还礼道。

    “大姐,霁禹你们可别文邹邹的,听得我肉疼。”黄尚武受不了似的搓着双臂,抚平一身的鸡皮。

    “二位又不是外人,这样说话显得过于生分。”黄尚武最受不了的就是文人放着话不好好说,她娘虽然学问很好,但是却没有那些文人的酸腐,只是她大姐经常会抽抽风装出一副温文尔雅的气质,黄尚武对此深感无力。

    沈霁禹与黄尚文相视一笑,便谈笑开来。

    黄尚文对沈霁禹有些欣赏,谈吐自如,条理分明,更无年轻人的浮躁。尤其当沈霁禹谈及为商之道时,黄尚文深表认同,心里便有几分合作之意,当然此事急不得,还须再掂量一番。

    “听说霁禹前些时日竟查出了丰恒钱庄的亏空,不是恭维,确非易事。”黄尚文还是存有好奇之心的,关于沈霁禹与黄尚武的结识,她还是知道些许的,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确是让人匪夷所思。

    “不瞒尚文师姐,账目之事并不难查出。只是查出之后一般并不会上报,毕竟亏空并非出在自己身上,顶多算个做工不细,到不至于因此丢了饭碗。只是如若真牵扯出什么,怕是会被有些人记恨。小妹这次就不知道触犯了哪位。”沈霁禹有些无奈。

    “况且这查账出了问题,本不应该传出,对钱庄也没有好处。账目问题虽是我查出,但是否上报却不是我做得了主。可被记恨的却是我这查账之人,却不是那决意上报之人。”沈霁禹很清楚自己虽然一向小心,这次恐怕是着了别人的道,为他人作了嫁衣裳。

    黄尚武难得耐下心神听她们套谈阔论,毕竟自己也应该有所营生了,总不能一直靠姐姐养活吧。何况娘和爹的年岁也渐渐大了,更是需要晚辈在身边照应着。不过黄尚武实在没有张经商的头脑,只是押镖运货,料得别人也不敢打主意。

    黄旻之生辰那天,邀请的宾客并不多,沈霁禹自是处于受邀之列了。由于是黄家的家宴,沈霁禹便带着叶初晴一起拜望夫子和师公,贺礼便是二人合力而作的九寿图刺绣一幅,沈霁禹负责装裱,主要功劳当然是出自叶初晴。只是因为时间紧,二人原打算绣一幅百寿图作为贺礼。

    师公对叶初晴的手艺,赞叹有加。黄尚武凑到跟前,“爹,这幅刺绣我也是有功之臣的。”

    “你有什么功,说说我听听?”黄旻之也凑过来观看。

    “这副刺绣是我搬过来的。”黄尚武看她娘上前,悄悄向后撤了几步,嘀咕道。

    “话说,老娘过生日,你的贺礼呢?”黄旻之几步堵住了黄尚武的去路。

    “嘿嘿,您老什么都不缺,我这大脑不灵光,手也不巧,银钱也少。您老大人大量。”黄尚武涎着笑脸说道。

    黄旻之毫不留情的给了黄尚武一个爆栗,“接着说。”

    “娘,娘别打了,我这脑袋本就不聪明。您告诉我您想要什么,明年我一定奉上。爹,救我。”黄尚武故作疼痛的东躲西闪,故意引得大家发笑。

    “让你娘饶了你倒也可以,明年带着女婿给你娘拜寿。”师公一发话,黄尚武赶紧应言,“答应,全答应。别说一个,十个八个的都没问题。”黄旻之也给气乐了。

    黄家对叶初晴的言谈举止甚感惊讶,这分明不是农家夫郎的做派。大家都说笑沈霁禹这是哪辈子的福分,竟然娶了叶初晴这样才貌双全的夫郎,黄家是后到雁来县的,所以对于叶家之事并不了解,大概也只有黄尚文略知一二,而她更不是那种嘴杂之人。一场家宴,主宾相宜。

   

正文 第三十二章 喜相逢(上)

    再有几日沈霁禹就要前往林榆县参加乡试,林榆县是靖安郡的省会,从雁来县到那需要不到一日的车程,倒也近便。沈霁禹与君悦书院的同窗一同前往,彼此也好有个照应,黄尚文有旧识在那,为她们安排好了住处,自是省了不少心神。只是连考三日不见天日,着实让人骄躁。

    恰巧近日沈霁禹请了假,毕竟要参加乡试,还是需要适度放松。沈霁禹带着叶初晴到街市上转转,省着人总在室内圈着,失了活力不说,身体也容易害病。

    天有些阴凉,不如以往那么燥热。一路商队浩浩汤汤的经过集市,数辆马车上都装满了货物。只是看着穿着打扮不像大岳的子民,倒像北方的异族,免不得引得周遭的路人偷偷观望,小声谈论。

    领头之人四十岁左右,并不如随从那般壮硕,看起来透着种读书人的气质。

    那队人马经过沈霁禹、叶初晴的身边时,带队之人却突然驻了步子,给了后边一个停下的手势,走到沈霁禹二人面前。

    沈霁禹向前错开一步,挡在了叶初晴面前。叶初晴则低着头,向着沈霁禹的身后躲了躲。

    “敢问夫人有何贵干?”沈霁禹有些不愉,因为这人正掠过自己一直在盯着初晴看。

    那妇人好似沈霁禹这人根本就不存在,满脸都是激动之色,又要上前一步,却被沈霁禹拦下了。那妇人的随从也跟了过来,大有沈霁禹如有不敬就给她好看之意,其实随从们也比较好奇,自家的主子并非无理之人啊。

    “晴儿。”那妇人声音有些颤抖地呼唤道,她是如何都没有料想到自己回到大岳见到的第一位亲人竟然是自己的儿子初晴。

    叶初晴一愣,慌忙地抬起头,嘴唇抖动了几动,手捂着嘴,眼泪唰的就流了下来。那妇人眼睛也泛红,向前迈了一步,沈霁禹心思还是很活络的,怕这位是初晴的长辈吧,该不会是自己那位失踪有些年景的岳母吧。

    “娘!”叶初晴一声大喊,彻底验证了沈霁禹的猜测。

    母子二人失声痛哭,引起围观者数人,但碍于叶枫那些跟随,也不敢多做停留。

    沈霁禹看着也甚感酸楚,眼圈也红了红。待到二人渐渐舒缓了心绪,便出声劝阻道:“初晴,咱们还是带娘家里叙话吧。”

    叶初晴忙点头,拉着她娘的衣袖,看着她娘,仿佛一眨眼叶枫就会不见似的。多少次叶初晴也是拉着她娘说话,醒来时终是清梦一场。

    叶枫撩起眼睛看了一眼沈霁禹,上下打量一番,眼睛里掩饰不住的审视之意。又看了一眼叶初晴,心里猜了个大概。

    “娘,儿媳沈霁禹,向您老问安。”沈霁禹赶快施礼道。

    叶枫点点头,“好,听刚才的话语,你们可是来这安了家?”

    “暂时安顿在这。”沈霁禹答道。

    叶枫与随从吩咐了几句,让商队先到客栈休息,就随沈霁禹他们家去了。

    沈霁禹与叶初晴给叶枫行了跪礼,并敬了茶水,叶枫笑着接了茶。

    “家里可好?你爹身体怎样?”这恐怕是叶枫最为惦念的事了,原本打算先遣人通报自己回来,又担心家里人知道了,反而休息不好,就一路加快脚程往回赶。

    “家里在县里的产业都变卖了,如今靠着乡下的产业过活。爹的身体不如从前,对娘念得紧。都是我不好。”叶初晴说着,眼泪又不受控的流了下来。

    “娘回来了,一切就都好了,莫哭。”沈霁禹为叶初晴擦着眼泪安慰道。

    叶枫眼睛也有些红,毕竟当着小辈流泪有些难为情,况且很多事情也不是一时说得清楚的。便转了话题,讲起了她这些年的生活。

    原来叶枫当年本打算进京找魏晨理论一番,自是不会将叶初晴嫁与魏晨,不过看到儿子如此痛苦,她还是要去出出这口恶气。谁谁承想路上竟遭遇了劫匪,叶枫当时想着此次恐怕凶多吉少。出乎意料的是这劫匪劫的并非是财害命,而是劫人。

    摩罗族是北方的一个大部落,只是尚未统一。首领胡普拓是个励精图治之人,崇尚大岳的文化和经济。怎奈巧妇难为无米之炊,懂得这些的太少。不知哪个谋臣出了这等阴损的主意,声称到大岳抢些懂得之人相教授。胡普拓没有其他办法,思量再三,看来只得这么做了。

    不幸的是叶枫就成了摩罗族的请宾,在那里生活近五年。今年摩罗族得以统一,建立摩罗王朝。首领胡普拓登上了王位,与大岳女皇示好称臣,用以加强经济往来,两地人员往来多了,也就没有必要限制这些抢来的大岳人了。

    鉴于这些大岳人的贡献,胡普拓特准她们回乡探望,还封赏了不少银钱。其实大多已经在摩罗成家立业,像叶枫这种毕竟是少数。

    叶枫长相清俊,为人儒雅,学识渊博,因而对她倾心的摩罗男子不在少数,甚至有贵族欲将儿子下嫁与她,可都被叶枫一一婉拒,不知伤了多少佳人的心。当然这些叶枫自是不会与沈霁禹二人说道。

    叶枫那些随从都是忠心之人,叶枫有恩于她们,而她们又在摩罗也没有什么牵挂,就随着叶枫前来大岳生活。

    沈霁禹趁着母子二人叙话,采购了不少吃食,这种情形只有家宴才最为合适。

    叶初晴下厨的时候,就留叶枫与沈霁禹二人。叶枫对沈霁禹的印象还是不错的,当时自己带着一队人高马大的人,她却敢挡在叶初晴的身前。言语不卑不亢,甚至还带着一种震慑力,对这儿媳的胆识倒也有了几分赏识。

    看起来她家初晴,没嫁给魏晨确也是福气,刚刚考取了进士就毁了婚事,倘若真嫁给那人,初晴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叶枫原本想着,自己不知所踪数年,青岚那性子怕是会受了委屈,更不能指望她那正夫君给青岚他们做主,夫郎间的那些个手段她还是知道的很清楚。只是这件事,却倒是出了她的意料。

    沈霁禹面对叶枫还是有几分压力的,但并无畏惧之感。毕竟她也是自己的娘,而且自己对初晴更是真心实意,只是这一点,她就很坦然。即便如此,与叶枫答话也有些中规中矩,避免自己不受喜。

 

正文 第三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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