霁雨初晴 作者:忆念(晋江2012.08.21完结)-第10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沈夫郎拉着沈霁禹出了里屋来到院子里,问道:“我听说,昨儿个叶家并没有安排背新人的男子,是你亲自背了过来的?”
“是啊,总不能让他自己走进喜轿,不管怎么说这都是我的婚事,终是要讲究喜庆的。”沈霁禹腹诽道,“哪个长舌妇,嘴这么快。”
“迎亲时,可是拜见了叶正夫?”沈夫郎对刚才的问题并没有评论什么。
“不曾,由着叶府的管家带到了初晴和他爹住的偏院。”沈霁禹如实答道。
“没想到叶家这么不讲礼数。”按理来讲,迎亲应当叩拜男方的家主,得到家主的祝福,表明了双方对婚姻的认同。
“他们就是盼着给咱们难看,好让咱们将不满到时发泄到初晴身上。”沈霁禹答道。
沈霁禹这样一说,沈夫郎即便心有不满也不好再拿这件事说道,让初晴难做。而且如果拿这件事说道,反而有种中了他人全套的感觉。
不多久沈婆子揉着太阳穴也出了屋,“昨天喝得有点多,老了,不顶用了。”
“就是年轻人也不能泡酒缸里。”沈夫郎不满的絮叨。
等着叶初晴一一见过了沈婆子、大嫂、二嫂,沈婆子和沈夫郎就端坐着,沈霁禹与叶初晴跪拜下来,恭恭敬敬的递过茶水,二老喝过喝过二人递过来的茶。沈夫郎从怀里摸出来一个颇有重量的银镯子套到叶初晴手腕上说道:“这是你爷爷留给我的,让我传给禹儿的夫婿,今后你要和禹儿互相照应,好好过活。”
“谢谢爹和娘,初晴谨遵爹爹教诲。”叶初晴说道。费朗瞄了眼叶初晴手腕上的镯子,撇了撇嘴。
沈霁雪送给叶初晴一把银质的同心锁,意为永结同心,沈霁景送了一套衣物给叶初晴。这些东西是要等着开了婚房的红木箱,放在其中一两天压压箱底,图个吉利。
一家人用过早饭,沈霁禹打过招呼,便决定带着叶初晴到村里转转,一来认认路,二来也是要拜访拜访乡邻,以后和乡邻之间也好有个照应。
正文 第十七章 访邻里
沈霁禹悠哉地引着路,叶初晴便与她错开两步,半垂着头小步地跟在后边。一路上遇到乡里大家彼此都会客套几句,虽然对于沈家的新嫁郎大家都存着几分好奇,但也只是友善的问候几声。
“先带你去干娘那走走。”沈霁禹侧过身说道,却刻意的放缓了步调。她发现叶初晴走路时右腿并不是非常灵活,经常会下意识的放慢些速度,却倔强的走着。
叶初晴只是笑着点头,并不答话。
“呀,禹丫头来了?这是你那小夫郎?”张猎户正忙着给一只野鸡退毛,看见沈霁禹、叶初晴推门进了院子,便站起身在腰间的大围裙上摸两把,扯下围裙搭在一旁的木架子上,走上前顺手接过沈霁禹手中的小酒坛闻了闻。
“这就是咱们的干娘。”沈霁禹说道。
“干娘万福。”叶初晴福了福身给张猎户施了一礼。
“呵呵,好孩子。哎~那口子,初晴和她家夫郎来了,快出来。”张猎户朝着屋里喊道。
叶初晴见过礼,答着张夫郎的话。
“我还没和你提过,干娘是狩猎的能手,我那半吊子的手艺就是得干娘的真传。”沈霁禹对叶初晴说着。
“你那意思老娘也是半吊子?”张猎户虎目一瞪说道。
“干娘,我哪敢呢,您是真真的一吊子。”沈霁禹故作认真的说道。
“别理她们娘俩,老少都没个正经儿的,和干爹进屋,不和她们聊。”张家夫郎携着叶初晴进了屋。
“夫道人家懂什么?”张猎户趁着自家夫郎进屋后小声地和沈霁禹嘀咕着。
“干爹。”沈霁禹冲着屋里喊了一嗓子,正巧张夫郎到外间拿些糕点拿给叶初晴吃。
“可是有事?”张夫郎问道。
“呃~”沈霁禹瞄了一眼张猎户,故意放慢语速说道:“也没什么事,就是您别忙活了,我们坐坐就得走。”沈霁禹忍着坏笑,张猎户则嘴若无其事忙着处理手上的野鸡,趁着张夫郎不注意狠狠瞪了沈霁禹一眼。
看张猎户的长相谁也不能猜想这是位惧内的主,张家老两口感情一向很好,张夫郎身子一向有些弱,生了一个男孩儿之后大夫就说他身体怕是不能再生养了。张猎户却不在意什么防老续脉这些说法,将那些劝说他再娶一房的人毫不留情面的赶了出去。张家夫郎更是不提此事,他是打心里就不认同那些个贤夫劝娶的做法。
沈霁禹二人与张家二老告了别,张家夫郎将一只银钗作为见面礼送给了叶初晴,更容不得推脱,也算认下了这个女婿。
沈霁禹带着叶初晴又到那几户有名望的老人家见了礼,便打算沿着小路返回家中,毕竟刚刚操办完婚事,家里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两位哥哥也要准备返回婆家,终是不能失了礼数。
杏花村这个时节,碧草接天,漫山的杏花开了大半,空气中都飘着淡淡的香甜气味。沙沙的脚步所经之处,经常会惊起一片寻食物的麻雀。沈霁禹与叶初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着话,叶初晴也逐渐放了初试的拘谨,也配合沈霁禹说着书本上看到的趣事。
“沈家妹妹这是要哪去啊?”非常不和谐的声音响起,碎了一片平静。
沈霁禹撩眼一看,竟是失了一段音讯的陈乔,依旧一把折扇摇啊摇,只是衣着华贵了不少,身后头还跟着缩手缩脚的椿子。大牙她娘这段时日对她看得非常紧,弄得大牙与组织也断了联系。倒是椿子爹娘去的早,人失了管教,外加她本身也不求上进,亲戚对她也渐渐地失了那份初时的怜惜。椿子索性就破罐子破摔,跟着陈乔她们耀武扬威的,用以掩盖内心的那份懦弱。
陈乔这段时日的确忙了些,她是陈家的妾侍所生,在本家也不受什么待见,可是这段时日却因着家里的老祖宗要办寿辰,她娘才想起来将下放一隅的陈乔父女接回县城,她在嫡女嫡孙面前终是得不到重视,赏了些银钱,便又被送了回来。可惜了她爹精心拾掇,终是挽留不住她娘的目光。
“正准备回家。”沈霁禹也懒得多加作答。叶初晴紧跟了几步在沈霁禹后边,他感到一种微微的不安。
“听说,沈妹妹娶了亲?做姐姐的多少得有些表示不是,说吧。”陈乔自信满满的说道,她还是非常希望沈霁禹能回归组织,正打算再拉拢一下。
椿子偷偷看了看沈霁禹的脸色,陈乔不知道可是她都知道,这段时间杏花村的最大的新闻便是沈霁禹如同变了一个人,待人接物都透着股稳重,更是让乡里们在短短的一段时日内对此人的态度发生了变化。
“有劳陈姐费心,家里东西也都置办齐了,就不劳烦陈姐了。”沈霁禹看似客气的说道。
“你!”陈乔刚想发泄不满,却发现了跟在沈霁禹身后的叶初晴,便暗自乐了。她现在不忙着拉拢沈霁禹,既然这人这么不识时务,三番两次卷了自己的面子 ,她倒是想着好好的瞧着一出好戏。
“呦,这位不是颇有才华的叶大少爷吗?怎么来了杏花村?”然后用折起的扇子拍了一下自己的额头,佯装醒悟道:“瞧瞧我这头脑,沈妹妹新娶的夫郎就是叶大少爷,和沈妹妹果真般配的紧。”说完便哈哈大笑,带着一脸狐疑的椿子悠哉的离开了。
叶初晴的脸色顿时灰败的失了神采,他猜想到这人认识曾经的自己。乡邻只是知道自己是叶家的儿子,并没有人知道自己曾经是个有些才华的人。听她的言语和妻主多半不和,她今天的话又是有怎样的因由呢,叶初晴刚刚平静的心又被搅得烦乱起来。
沈霁禹当然嗅出了一些不寻常的味道,但是她并不打算寻问,她等着叶初晴主动和她分享自己的过往,却从没有考虑过如果没有那么一天会怎样。
正文 第十八章 回门(上)
叶初晴这两天经常会心生不安,他曾在祖母的生宴上见过陈乔,能留几分印象是因为陈母与叶枫有些生意上的往来,看着叶初晴与陈乔年龄相当,又同为侍夫所生便有着为二人说亲的打算,多少可以加强两家的生意往来,叶枫自然委婉回绝了。
陈母后来听说叶枫很是偏宠叶初晴,而叶初晴也是出挑的,琴棋书画都小有所成,倒是觉得自己冒失了,对陈乔的庸碌,更是不待见,陈乔听说了这些流传,便对叶家很是不喜。叶家从县城来到乡下的庄子,并没有多少人知晓,而县城的那些风言风语更是吹不到这。如今不说陈乔与沈霁禹的过节,就是与叶家的那点牵扯,怕也是不会让一些人的生活好过。
灯芯忽明忽暗,偶尔发出噼噼啪啪的声响。沈霁禹近些时日经常会读一些正统的书,想着准备两个月后的乡试,她如今比较犯愁的便是那不怎么拿得出手的字,经常毛笔蘸水在桌子上写写画画,却仍是得不了技巧。
叶初晴坐在桌子的另一侧为沈霁禹缝补着曾经捕猎刮破的衣服,沈霁禹自己也试着补过,如蚯蚓般的针脚上偶尔还会结几个死疙瘩,索性就放弃了。叶初晴这两天帮着沈夫郎拾掇着院里院外的活计,虽然他话少,但却眼亲手快,不说没有大户人家孩子的娇贵,就是新嫁郎的几分拿乔也没有,这点沈夫郎颇为满意。
叶初晴即便是缝制粗布麻衣,也带着几分优雅,只是他早已魂游天外。自来成亲后都有七朝回门一说,但并不是每一位新嫁郎都能有机会回家看看,有些人嫁了人一辈子回家的机会都会很难得。有那不通情谊的人家,婆家不张罗,回门的礼数自然也就省了。而正夫在自己成亲当天置沈家的颜面于不顾,虽然公爹这几日没有什么态度,相处起来也很好相处。但究竟是否可以应允回门,终究是拿捏不准的。
叶初晴惦记着他爹爹的身体状况,他有些后悔当初应该多买几副药留给爹爹。今非昔比,不说是刚刚成亲,就是已经嫁人有些年月的人,也不便独自出去置办些东西。即便用得是自己的嫁妆钱,也会让人有贴给人留下娘家之闲,怕是会惹得婆家不高兴。
“呀!”叶初晴轻声痛呼一声。
“怎么了?可是伤着了”沈霁禹放下书本,走了过去。
“怎么这么不小心?”沈霁禹心里一紧。
“没,没弄到衣服上。”叶初晴慌忙的用抹布擦了一下,血珠又冒了出来。
沈霁禹无奈地摇了摇头,她又不是担心衣服被脏了。针扎到指甲里还那么深怎么会不疼,自己难道就是那么一个不通情打理的人,还能担心衣服不成,又不是龙袍。
沈霁禹迅速翻出自己的药箱,托起叶初晴还冒着血珠的手,洒上一些创伤药,叶初晴下意识的缩了缩手,说道:“不碍事的。”
“别动,发了炎症就不好了。”沈霁禹语气有些生硬,手上却是小心翼翼的力度,生怕弄疼叶初晴,又取出干净的棉布条包扎了一下,将叶初晴的手指头包得和一个小粽子似的。
虽然相处得时日不多,叶初晴却知道沈霁禹虽然对旁人有种淡淡的疏离感,其实对待自己在乎的人却是非常上心,难道自己也可以是其中的一位?叶初晴抬眼偷偷的瞄着沈霁禹,怕是今天惹了沈霁禹不痛快。
叶初晴又想到,每每吃饭时沈霁禹许是发现他很少吃菜,因此经常娴熟而又很自然的给他的碗里放上一些菜,却不多说什么。发现他喜欢看书,就不再每次看过书后将书本收了起来,而是会有意的多放几本,让他闲暇的时候可以翻看。昨日沈霁禹进镇子,还问了自己那些书比较好。叶初晴本是爱书之人,谈起书籍便不禁多说了些,等到自己尴尬的意识到话说的有些多,怕会卷了沈霁禹的颜面时,却发现沈霁禹听得很认真,并没有任何的不满。待沈霁禹去镇里回来,不仅带回了他认为比较好的书,还会在给家里买的东西交给公爹后,将另一份糕点零食偷偷的交给他,让他饿的时候可以填补些。乡下家家户户过了春忙,便会将每日的三餐改为两餐,沈霁禹就受不了这种做法,便经常买些糕点,她爹虽然会唠叨她不会过日子,但也高兴于她这份孝心。而沈霁禹的理论便是钱是赚来的,不是省出来的。
叶初晴总是有些小心谨慎,沈霁禹就像那照明的烛火,让人感觉那么温暖,尤其每当他陷入冰冷的回忆中时,总是忍不住想靠近这份温暖,却又突然怕灼伤了自己。
“这两日尽量不要沾到水。”沈霁禹说完,又觉得不现实,要是让她爹知道了怕是会不高兴,便也不多说些什么。
叶初晴感觉到手上还残留着沈霁禹的温度,火光映着脸有些发烫,他想和沈霁禹说些什么,却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