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第1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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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大学、燕京大学、四川大学任教,并兼职于国立编译馆。1948年,被选作中央研究院第一届院士。四十年代末再度赴美,在华盛顿州立大学任中国历史和思想史教授,名誉教授。1981年在美国去世。
萧公权先生的主要著述有《政治思想史》、《宪政与民主》、《翁同龢与戊戌维新》、《19世纪中国乡村的政治控制》、《近代中国与新世界:康有为变法与大同思想研究》以及早年(1927年)他的博士论文《政治多元论》(PoliticalPluralism:AStudyinContemporaryPoliticalTheory)'作为国际心理学、哲学及科学方法丛书(InternationalLibraryofPsychologyPhilosophyandScientificMethod)由伦敦和纽约的出版社同时出版',去世后则有《萧公权全集》九册出版,等等。
《中国政治思想史》是萧先生的代表作,传播广泛,常被用作大学的教材和主要参考书。全书从先秦年间讲述到民国初年,按政治思想的历史背景,共分三部分:1)封建天下之政治思想,2)专制天下之政治思想,3)近代国家之政治思想。萧先生游走于于中西文化之间,以西方文化为参照系,对中国传统政治文化进行了全面深入独到的研究,对中国传统的政治思想,既见异同,又论优劣,条分缕析,脉络清楚,既是思想史作品,又是政治分析论述,全书娓娓道来,颇见功力,已成为中国政治思想学界的经典,是在学术领域梳理和批评中国传统政治思想的系统性奠基著作。
纵观中国政治,萧公权在《中国政治思想史》中指出,秦汉至清末,以君道为中心,“专制政体理论之精确完备,世未有逾中国者。”(见萧著下册,第947页)按萧公权的看法,这二千余年,中国政治体制和政治思想“多因袭而少创造”。
对于部分国人津津乐道的中国固有“民本”思想,萧先生以他所受的严谨的学术训练,指出了它与民主的区别。公权先生说:〃孟子民贵之说,与近代之民权有别,未可混同。简言之,民权思想必含民享、民有、民治之三观念。故人民不只为政治之目的,国家之主体,必须具有自动参预国政之权利。以此衡量,则孟子贵民,不过由民享以达于民有,民治之原则与制度皆为其所未闻。〃(萧公权:《中国政治思想史》)表面上看,民主只是比民本多一〃民治〃而已,似乎民本与民主很接近。其实,细较之下,两者完全不同。从政治的角度而言,〃民治〃的权利居于核心地位。所谓〃民治〃,就是由民众自己管理自己的公共事物。
萧先生并不局限于学院高墙内研究政治思想,他也积极投入现实的政治论争,并用自己坚实的学养用平易的语言为民主自由背书:“什么是民主?我们简单的答覆是:人民有说话的机会,有听到一切言论和消息的机会,有用和平方式自由选举生活途径的机会,有用和平方式选举政府和政策的机会,——而且这些机会,不待将来,此时此地,便可得着,便可利用——这就是脚踏实地的起码民主。假使这种起码的民主尚且办不到,却明唱玄虚的高调,暗用武断的方法,那决不是民主,而是民主的蟊贼。”(《说民主》)
二、
萧公权通过有说服力的分析,不赞成当年国府所划定的中国政治发展须经的“军政训政宪政”三阶段,而主张立即实施宪政。他指出:“我个人也相信宪政是一种政治的生活方式,并不是高远玄虚的理想。我觉得较妥当的说法似为:宪政是过程也是目标,而目标即是过程的一部分。“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要达目标,须经过程。要实现较圆满的宪政,只有从较幼稚的宪政做起。张(佛泉)先生说我们不能在达不到完美宪法理想的时候,“先过几天黑暗的政治生活”,真是十分明快透辟之言。'大学'“未有学养子而后嫁者也”(没有先学会抚养孩子而后再去嫁人的),这句话,也可以做一切“训政”论的答覆。”“(一)宪政随时可以开始,但比较完美宪政的实现需要经过相当时日的推广与进步。(二)由低度宪政到高度宪政实行的过程,在实质上包含一个学习的(也可以说教育的)过程,而且学习的过程和实行的过程融为一片,不容分割为先后的段落。(三)宪政是过程,也是目标。
萧公权特别清楚地论述了:宪政本身就是训政的过程。不能在宪政之外求训政:“我再确切的声明,我对于张(佛泉)胡(适)两先生随时可以开始宪政的意件是同情的。我认为除实行宪政外,别无其他训练宪政能力的方法。我们不能再蹈袭前人“训政论”的错误。然而我们也不要轻视了我国人民的弱点。我们虽不可于实行宪政之外求训政,却必须于实行宪政之中努力“养成民治气质”知识阶级应时时注意提高自己“参加政治的资格,以为一般后进民众的先趋和榜样”。(《宪政的条件》)
“什么是民主?我们简单的答覆是:人民有说话的机会,有听到一切言论和消息的机会,有用和平方式自由选举生活途径的机会,有用和平方式选举政府和政策的机会,——而且这些机会,不待将来,此时此地,便可得着,便可利用——这就是脚踏实地的起码民主。假使这种起码的民主尚且办不到,却明唱玄虚的高调,暗用武断的方法,那决不是民主,而是民主的蟊贼。”(《说民主》)
从早年起,萧公权就对政治多元论下有很大功夫,并也卓有建树。他指出该理论把有关个人自由(individualfreedom)的宪法保障这一古老的观念置于更广泛、积极而坚实的基础之上,这是一元论者应该吸收的重要政治理念。虽然萧讨论的政治多元论后后来的政治学者达尔(RobertA。Dahl)不同。但在笔者看来,萧氏的更古典的略带张力的政治多元论述,更具有理论力量。萧写作《政治多元论》固然与当时美国学术与政治热点相关,当时政治多元论恰好是美国政治理论界的重要话题,同时对于这位生于清末民初,曾热心阅读《民报》,并亲身参与五四运动的沉思型青年,用政治多元论来对比观照中国的现实政治,显然是富于挑战性的课题。这种政治多元性对于缓解在美国宪法基地上的政治一元论,提供了理论和实践的契机,对萧公权本人思想中的某种黑格尔色彩,是一种平衡。。
萧公权先生既是二十世纪学贯中西的大学者,同时又是一位稳健的“老派”人物,他不赞成“打倒孔家店”,主张把孔子的思想与专制帝王所利用的“孔教”区别对待;他认为传统蒙学虽有戕害人性的一面,却也未始不是一种基本功的有效训练;他认为“新文化”对旧式家庭的攻击过于偏颇,因为“新家庭不尽是天堂,旧家庭也不纯是地狱”。当代台湾学者林谷芳尝言:“知识分子的一个角色就是拉车与刹车。社会太保守,你要把它往前拉。太冒进,就要帮它刹车。”萧先生在那个急遽变化的时代所承担的,主要是一个刹车者的角色。
从外部观察,萧公权的学术世界,呈现以下几个特征:一、中西文化的折衷;二、旧学与新知的贯通;三、情感兴理智的交融。这三大特征与萧氏所处的历史背景有密切关系。而萧氏思想的内部特征,则有三个突出的方面:对道德优先性的肯定、基要主义(Fundamentalism)的取向,以及对民族文化生命的关怀。这三个方面都与近代中国人文学术的发展息息相关,而萧氏的历史地位,也由此益为彰显。
从学术立场来看,萧氏毕生关切的问题,正是中国历史的变与常,他正是站在这一个基本关切点之上,来从事对中西文化的折衷与融会。在这种旧学与新知的融会,以及中西文化的折衷之中,萧氏在近代中国人文学术史上,树立了一个「治道征前史,多方论折中。人如秋水淡,诗与夕阳红」的典范与人格,永为后世所缅怀追念。
萧公权的学术生涯虽然是研究、传播和发展在西方成长起来的政治思想,但他也赋有很深的国学修养,这不仅表现在他呕心沥血的著作《中国政治思想史》等有关中国政治源流的开创性研究,同时也表现在他的中国格律诗的造诣中。他写了大量诗作,常与吴宓唱和。仅在在成都的几年,他就写了九百多首诗。抗战年间在成都的燕京大学,有所谓“四大名旦”:陈寅恪,萧公权,吴宓,李方桂。这几位教授学贯中西,博古通今,吟诗作赋,酬唱应和,是为一时佳话。这种人文景观,几成绝响,很难复现于后世了。
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34、35)
林语堂:中西交流的桥梁—自由主义在近代中国
一、
“两脚踏东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这是林语堂用以自况的一副对联,以它来笼罩林语堂一生,应当说是恰如其分的。作为一位以中、英文双语写作而名家的人物,林语堂,严格说来不是一位学院派思想家,而是一位情趣广泛驳杂、哲思随处流露、文笔生动通俗的作家。他的旨趣不在理论探究,也从未系统论述过自由主义思想体系,但他的笔锋却自然而然地流淌出生气勃勃的自由精神。在上世纪中西文化交流中,在对中国读者传播西方文化以及向西方读者传播中国文化的过程中,林语堂广有影响,蜚声中外
林语堂(1895—1976)福建龙溪人。作为中国第三代基督徒,他从小就在教会学校接受教育,1912年上教会学校上海圣约翰大学,毕业后在清华大学任教。1919年秋赴美哈佛大学文学系。19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同年转赴德国入莱比锡大学攻读语言学。1923年获博士学位后回国,任北京大学教授、北京女子师范大学教务长和英文系主任。1924年后他为《语丝》主要撰稿人之一。1926年到厦门大学任文学院长。1927年任外交部秘书。1932年主编《论语》半月刊。1934年创办《人间世》,1935年创办《宇宙风》。他提倡“以自我为中心,以闲适为格凋”的小品文,因为翻译「幽默」(Humor)一词,提倡幽默文学,获得「幽默大师」名声;并著有《吾国吾民》、《生活的艺术》、《京华烟云》、《风声鹤唳》、《朱门》、《老子的智慧》、《苏东坡传》、《中国新闻舆论史》等经典名著。1944年曾一度回国到重庆讲学。1945年赴新加坡筹建南洋大学,任校长。1952年在美国与人创办《天风》杂志。1966年定居台湾。1967年受聘为香港中文大学研究教授。1975年林语堂被推举为国际笔会副会长。1976年在香港逝世。林语堂在其散文和小说中,并没有太多涉猎自由主义的严肃的系统的内容,这与他的信念有关。他曾在《生活的艺术》里说:“凡是谈到真理的人,都反而损害了它;凡是企图证明它的人,都反而伤残歪曲了它;凡是替它加上一个标识和定出一个思想派别的人,都反而杀害了它:而凡是自称为信仰它的人,都埋葬了它。所以一个真理,等到被竖立成为一个系统时,它已死了三次,并被埋葬了三次了。”
然而他的一部专著——《中国新闻舆论史》,实际上却真正围绕着自由主义的核心——言论自由问题展开的,他特别仔细叙述与分析了新闻自由在中国的状况,对中国的新闻舆论留下了极有价值的历史叙述和基本评估,对在中国推展言论自由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该书分两个大的部分,第一部分是古代中国尚无新闻时期的社会舆论,第二部分是近代中国新闻业如何反映社会舆论。他试图从这样的描述中寻找古代民意和权力之间的关系,探明近代新闻能在多大程度上表达民意。对于中国古代大的舆论事件他基本上分为三个高峰时期,即汉代的党锢及其在魏晋的影响、宋三代的太学生运动和明代的东林党运动。他指出,在中国历史上的舆论批评中,最活跃的是有文化的士人,他们可以称为是“第四等级”。“这些无畏地批评国家事务的运动在儒家士人的历史中写下了辉煌的篇章,应该说是充分地粉碎了那些认为中国人生来就与公共事务无关的理论。”但是这些中国士大夫的努力在专制政治下遭到惨败,这“说明如果没有宪法保护士人和作家,拥有一个正常和固定的舆论势力是不可能的。”
这些舆论运动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各有特点,到明代,舆论批评通过制度的形式出现,即监察御史上奏章弹劾,并且是以密集的方阵前进,前仆后继地上请愿书。这些监察御史的使命是代表民意监督政府和皇帝的过失,他们相当于现代的政治评论家。但是当他们遇到阁臣和宦官的阻挠和迫害时,却没有法律规定他们享有豁免权。这个时期的舆论批评比较成熟,有东林书院作为舆论中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