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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我的生活与爱-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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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情我。她们用自己的手帕替我擦耳朵,还把老弗罗斯特说成是贱货。    
      一天,我父亲叫一名手下来把我带到他停船处,而我的领子被右耳流出的血弄脏了。父亲知道情况后生气极了,他亲自把我带回学校,还对弗罗斯特夫人讲明了他对她本人及这样的处罚是怎么想的。    
      紧接着我就和哥哥弗农住到一起了。他大我十岁,正上中学,住在一位亲友家里。我在那里很平静地过了五年,每天光知道在外面玩游戏。我只是一个健康、强壮的小不点儿,既没肉体上的痛苦,也没学习的担忧。    
      接着,我们又去了贝尔法斯特,住在一个卫理公会的老教徒家。他常要我陪他去教堂,每次在仪式上他总要戴一顶黑色的无边小软帽,这使我感到很羞耻,我恨死他了。当时的社会上,一个人任何奇怪的癖好都会引起别人的反感,而其本身则是一种对别人的冒犯。    
      于是我开始说谎和耍小聪明,只为能逃课出去玩,这种情况一直维持到那一天哥哥发现我老咳嗽,医生诊断说是得了肺充血才结束。那时我整天就知道玩,几乎没有在晚上七点哥哥回家前回过家,连中饭都不吃。就是在这次得了肺充血不得不在屋子里呆着的时候,我在老教徒的床下发现了一套医学书籍,里面有彩色插图,其中就有一些男女生殖器图。我翻遍了所有这些书。此次所获的好多知识有好几年都没忘掉。奇怪的是,基本的性知识并非是在这个时候开始为我所了解的,还得等到后来我跟一些同龄男孩谈话后才明白。    
      在贝尔法斯特,除了一些游戏和体育运动的规则外,其它我什么也没学到。每晚我哥哥都去健身房锻炼,还打拳击,但他不是打得最好的,我觉得很奇怪。他练拳击的时候,我就自己凭想象开始锻炼:在单杠上做引体向上,直到下巴超出横杠。有一天晚上,哥哥看我居然连续做了三十个引体向上便表扬我,我自豪极了。    
      到我十岁的时候,全家在卡里克费尔格市团聚了。兄弟姐妹们第一次在我眼里成了一个个独立的个体。弗农是一家银行的雇员,整天都不在家;威利大我六岁,安妮大我四岁,克里斯小我两岁,我们是同一所私立学校的走读生。姊妹们有专门的出入口,是女老师教她们。威利和我在一个班里,他长得比弗农都高,但我在大部分科目上都比他强。    
      然而至少有一方面他在全校都领先。我第一次听他背诵麦考利的《伊夫里战争》的时候都着迷了。他的手势和抑扬顿挫的音调是那么自然贴切,我羡慕极了。    
      当晚与姐妹们一起谈起威利的才华时,姐姐都惊呆了。我想可能是她们的这种态度让我嫉妒了,就想与威利比试比试,于是便站起来开始模仿他。让姐妹们惊讶的是,我居然把整首诗都背下来了。    
      “你在哪儿学的?”安妮问。当我回答说只是听威利朗诵过,她更惊讶了。她一定把这事告诉老师了,因为第二天他也让我背了这首诗,且很是满意。从那以后,我就致力于背诵。我把其他同学教的而自己也能很好模仿的诗篇都学会了,除了一个人的。这个可恶的红头发人朗诵《非洲酋长》比谁都好,甚至比老师读得都好。这样说可能太夸张了,但他天生是演员,表演真实,比我们强多了。我再也忘不了他怎样背诵以下的诗句:    
      看吧,用你贪婪的目光来看这些黄金吧,    
      这是以备急需的珍藏;    
      拿吧,你索要了无数的黄金,    
      然后答允释放我。    
      拿去了,我的妻整日整日地在椰子树下啜泣,    
      我年幼的孩子找不到了爸爸,他们不再玩耍。    
    


第一章不凡少年(2)

     有五十多年我没读过也没听过这首诗了,就我所记得的一些章节虽然现在读来也很平淡乏味,但这个红头发人却能用很戏剧化的腔调来朗诵,我不得不承认我是绝不可能像他朗诵得那么好的。他是无法模仿的,因为他每次都会改变语音语调和手势。他有时重读这些诗节,有时又重读那些诗节,以至都无法模仿。他的朗诵动人心弦,富于戏剧效果,而且每次都有新的演绎。奇怪的是,这是惟一一首他能很好朗诵的诗歌。    
      考试时我在算术和朗诵上得了第一名,弗农向我祝贺,可威利却打了我一耳光,我则冲着其胫骨还了他一脚。弗农把我俩分开,并耻笑威利竟打一个比他弱小的人。可威利撒谎说是我先打他的。我恨他,除了有同学的仇恨成分外,不太清楚还为什么。    
      安妮开始改变对我的态度,而我也好像在那时才发现真正的她。她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使我惊讶,她要我和克里斯管她叫妮塔,并解释说这是阿妮塔的简称,是法国式对安妮的特别称谓。她讨厌自己的这个“既普通又庸俗”的名字,可我却不懂是什么原因。    
      一天晚上,她给克里斯脱去衣服把她放在床上后,解开自己的睡袍向我们展示说她的乳房变大了,而克里斯的还很小。确实,“妮塔”的乳房要更大些,更漂亮些,圆圆的像两个苹果。她看上去很得意,还让我们轻轻地触摸它们。她把克里斯送到隔壁房间去睡觉,让我呆在她身边做功课。不一会儿她走出了房间,克里斯听见了便叫我。我过去问她想要我干什么,原来她要向我保证说她的乳房也会变大的,变得和妮塔的一样美。    
      “是不是?”她边问边拿起我的手放在她的胸部。    
      “千真万确!”我肯定地说。因为说心里话,我更喜欢她,妮塔那种高傲和自命不凡的神情让我很不舒服。    
      “别告诉她这个。”克里斯拥抱着我轻声说。    
      我答应了她便回到房间,妮塔已在叫我了。    
      这个事件在我身上没有造成什么影响。我的任何一个姐妹都没有让我感到丝毫的性冲动,与我在弗罗斯特学校欣赏女孩子们大腿时的感觉毫无相像之处。但接下来便是我讲述这个回忆的原因。    
      一八九○年的一天,我在位于莱恩公园的家里请奥布里·比尔兹莱和他妹妹梅布尔吃饭。梅布尔是一个特别漂亮的姑娘。饭后我边跟他们聊着天,边把他们送到海德公园角。我坚持说三四十岁的男人更加吸引小女孩们,而同样年龄的女子却会看中小青年。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奥布里反驳说,“一般都是我们的姊妹首先告诉我们有关性的东西。就是梅布尔给了我最早的性概念。”    
      这样的坦率让我为之惊愕,而且,梅布尔早已羞红了脸,我赶紧补充说:    
      “在最初的孩童时期女孩子可能是要早熟一点,但这种事情太小太早了,所以不能算!”    
      他仍不愿放弃己见,我就果断地换了个话题。不久,梅布尔因我缩短了如此尴尬的谈话而向我道谢。    
      “奥布里对一切有关性的东西都着迷,在这方面他什么都说得出口,什么都做得出来。”她补充说。    
      我早已发现梅布尔的美了,而那天当她弯腰去闻一朵花时,我发现她的身材棒极了。    
      奥布里无意中发现了我赞赏的目光,他故意调侃说:    
      “梅布尔就是我第一个模特儿。对吧,梅”他一本正经地解释说,“我太喜欢她的身体了。她的乳房又结实又浑圆,还高高向上挺着,所以成了我的偶像。”    
      “奥布里,你的那些画可从来就没有过什么偶像!”    
      这次短短的谈话让我怀疑好多女孩子都和我的姊妹一样早熟,说她们起了启蒙作用也并不为过。    
      也就从这个时期起我对每个人才有了长久的印象。我哥哥弗农去了阿马市的一家银行工作,我随他同往。我们租了一个带家具的房间。我早就厌恶那个房东了,他定要我遵守一些作息制度,可我像一条走丢了的狗一样难以驯服。阿马市有好多新鲜的玩意吸引着我。弗农安排我成了皇家学校的一名走读生,这也是我进的第一所真正重要的学校。我轻松地就记住了所学的东西,大部分同学和老师都对我很友好。位于市中心的美尔大广场上种满了树,我很快就把那里所有的树都爬遍了。爬树和背诵成了我的两大特长。    
      在卡里克费尔格住着的时候,一天父亲把我带到他的船边,要我和小水手比快速地攀爬桅杆的绳索。小水手第一个爬到横杆处,但在下来的时候,我抓住了一根光滑的绳子,全速滑向甲板,我比他先一步到达。父亲后来当着我的面赞赏地向弗农讲述了经过,我那幼小的虚荣心得到了过分的满足,于是一有机会就自吹自擂。    
      还有别的一些原因滋长了我那愚蠢的虚荣心。在卡里克费尔格的时候,我翻开了弗农的一本体育教科书,读到了这样的话:人如果进入水中,只露出脑袋,只要身体往前扑,同时配合腿脚的游泳动作,就能立即游起来,因为身体重量比水要轻,能漂在水面上。    
      随后,一次与哥哥一起去海滩,我便大胆地一步一步走入水中。到了码头,哥哥跳了下去,我则快步走下台阶,等他浮出水面的时候,我喊道:    
      “看,我也会游!”    
      我大胆地往前扑,惶惶不安地拍了几下水、“灌了几口”后,居然真的能浮在水面朝前游了。当我想要往回游的时候,突然害怕极了:我会掉头吗?结果我很容易就做到了,不一会儿就毫毛未伤地回到了台阶旁。    
      “你什么时候学的?”哥哥游过来问道。    
      “就刚才!”我回答说。    
      看到他那吃惊的样子,我便告诉他我在他的教科书上都读到了些什么,我又是如何下决心要在最近一次玩水时冒冒险的。    
      回想起过去,我现在才明白了我那本已十分强烈的虚荣心越来越膨胀的原因有很多,它们在后来对我的理想和所作所为都产生过影响。在阿马市发生的一切都加剧了我身上这一致命的缺点。比如在中学时我与同龄的男孩们在一个班,老师看出我没学过拉丁文,便要我好好努力争取很快就赶上其他同学,而他们早已学到《凯撒的评注》一书了。他塞给了我一本有关性、数、格的语法书,问我第二天能否背诵《玫瑰啊,玫瑰》,我说能。就在这个时候,数学老师碰巧经过。他的同事告诉了他我的情况,并说我应该到初级班去。数学老师反驳说:    
      “他的算术棒极了,在这方面他应该上高级班。”    
      “的确如此!”这位辅导老师称赞说。“那么,”他对我说,“好好学吧,争取赶上大家。把这本《凯撒的评注》也拿去吧,我们才刚讲了几页。”    
      那天晚上我便跟拉丁语法干上了,直到把所有的性数格及差不多所有形容词和代词都搞清楚了才罢休。第二天去学校时,我对自己满意极了,满怀憧憬希望得到老师的表扬。只要他略微给我说几句赞扬之词,我很可能也就对学习多感点兴趣了,或许我的人生也就不一样了,但是他好像把昨天说的话给忘掉了。我只是靠听别的同学朗诵掌握了一些有关拉丁文的知识,这使我不再受责备了,后来我甚至都被排到了拉丁文学得最好的学生的行列,但我对拉丁文的学习毫无兴趣。    
      我的自命不凡在哪儿都能得以展现。为我开启书的世界的机会来了。弗农经常去一位牧师家,她的女儿长得特别标致。我也被邀请去参加过那些晚会。很快这位小姐就知道了我擅长朗诵,于是就让我英雄有了用武之地。此后,便形成了这样一种风尚,即每到一处,我就得献诗几首。    
      弗农给我买了麦考利和司各特的诗集,很快我就记住了不少首诗。在朗诵中我得到了许多快乐。开始时我模仿威利的手势,可弗农教我要更自然些,我听取了他的建议。也许是我的矮小身材增加了模仿的效果,而爱尔兰人讲话时的那种自然风格又弥补了其它的缺憾,所有的人都对我大加赞赏,我便因此而更得意了。然而一个更好的结果便是:对诗歌的研究让我读起了小说和惊险故事。这是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很快便沉溺进去了。白天我和小伙伴们在外边玩耍,晚上我便如饥似渴地读利弗、梅因·里德、马里亚特·弗尼莫尔和库珀的书,课本则被丢到了一边。    
          
    


第一章不凡少年(3)

    中学时我和同龄的几个男孩子们打过架。我讨厌打架,但我虚荣心极强,身体又挺壮,在好斗性格的驱使下,我便会与他们大打上几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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