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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节

不请郎自来-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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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错过了,错过了……
  才知道心中的影子来自牵挂的原由,却得割舍。
  错过了啊,
  那疼,必须时间来冲刷。
  冲刷得淡了後,就叫——
  遗忘。



 第六章——(孑然)

 
  
  永乐七年六月,郑和第二次出航历时一年七个月回国,主要到达地点有爪哇、古里、柯技,带回大量奇珍异宝,并成功宣扬国威。皇帝龙心大悦,再度下诏令,命同年十二月,郑和将第三次下西洋,允许商贾同行,进行海外贸易。海上交通的发达,带动了中国史上第一波移民潮,沿海地带的人民纷纷迁移往南洋发展。
  罕见的海外商品总是炙手可热,不管是名贵的珍珠、宝饰,抑或是胭脂花粉、乾果等日用品,都有人抢著要。年回的本钱不够他购买名贵物品,於是他将带出国的布匹、器皿全卖给外国商人得到好价钱之後,抵达每一港口时,都钻到各大小市集搜罗童玩、脂粉、锡器、花布料,采买了高高的一座小山也似,都是廉价品,但却也是国内看不到的。
  在其他商人嘲笑他买一堆赔钱东西时,他心中虽忐忑,但依然认为回国後应能赚取到些许薄利。
  教他瞠目的是卖到了他难以置信的价格。
  船一抵达苏州刘家港时,便有国内商人欲向他批购所有的货物,已是不错的价钱;但赵大爷提点他别急着脱手,在港口卖货是最愚蠢的行为。他记下了,只卖出一丁点货物来当自己回京城的盘缠。赵大爷说要载他同行的,但他婉拒。两人之间并非主雇关系,两年前的契约只打到下船那一刻为止,他不好占人家便宜。
  由大爷一直开高价要延揽他为赵氏商号效力的,所提出的银两对他而言可说是天价。
  但年回还是拒绝了,只允诺十二月份一同出洋时,他愿意再上船帮忙,但不想签下长期的卖身契。
  租了两辆马车载运他的货物,快马奔波了八天,终於抵达京城应天。货都还没卸下呢,已有闻风而来的商号要购买,供不应求之下,竟竞价了起来。
  一捆货一捆货的叫价,原本在海外花三、五两买下的东西,甚至还卖到一百两这种教年回傻眼的价钱。
  为什麽商人能那麽有钱?能住那麽华丽的屋子?因为他们赚取到的是暴利!
  他一直知道,但从未这麽深刻的感受到。
  两年前.他以五十两采办了货物出国卖,卖的银两七十七两,坚持把赚来的三十七两还给赵大爷,赵大爷当然是不收的,但不想欠太多人情的年回仍是缠磨得赵大爷收下了。之後,再把馀下的四十二两买货回来,四十二两的本钱,让他赚得了五百馀两银子!
  五百馀两哪……
  捧著一手的银票以及碎银,他惊喜得连走路也不会了。两车的杂货共十捆,有些获利多,有些获利少,但……总之,都让年回一下子成了小富翁。
  「恭禧你哪!年小哥!」被赵爷派来帮忙年迥卖货的赵府仆役陈林等人拱手叫著。
  以前大夥同在府里共事时,年回就关照他们颇多,有好处也少不了他们,所以眼儿年回赚大钱,大夥心底部替他高兴。
  「两年前临上船时,你托我将老爷给你的两年薪饷一百二十两送回老家,我当时还想你怎麽不留下做生意,担心你这趟白去了咧,看来我李阿南真是白操心了,年小哥儿你是聪明人,没什麽难得倒你的!」他是年回的同乡,两家甚至是毗邻而居呢。
  年回好不容易回过神,第一件事就是将手上的碎银——约莫有四十两,均分给前来帮忙的四人。
  「来来,大夥辛苦了,给大家喝茶!」
  四人瞪大眼,连忙推托:
  「哎!别这样,我们是老爷派来帮忙的,义务的嘛!你拿这麽多钱,岂不是要吓死我们!」他们这些杂役工作了这麽些年,一年就是十两银子,年回的慷慨简直要吓傻他们了。
  年回不由分说,一一往他们衣袖里塞。
  「不拿就是看不起小弟我了。别再说这些了,再说就不是兄弟。走!小弟请大家到‘天香楼’吃饭去。」
  四人当下不再推托,欣喜的抚著袖子中沉甸甸的重量,觉得这个年小哥真是了不起的人,发达了也不忘旧同事,出手大方得吓死人哪。他其实可以不必给的。
  李阿南跑到年迥身侧,笑得见牙不见眼,说出大夥心底一致的感动:「年小哥,你真好,我阿南一辈子记下了,以後有什麽需要帮忙的,尽管说,我全听你的!」
  「对呀!如果以後你不嫌弃,我与老爷约满了之後,到你手下做事如何?我高明财虽然不聪明,但勤劳又力气大,一次可搬两捆货哩。」
  年回失笑道:
  「哎,还早呢!我又不是什麽大商人,哪请得起帮忙办事的人。」
  陈林拍拍他。
  「别谦虚了。你不当商人,难不成还回头替人管事吗?老爷会那麽看重你,就是觉得你一定可以成为一号人物,他多想收你为自己人哪?不然赵府佣仆三百人,何以独独给你高薪,又对你千般好?」
  「对啊!听说老爷还想把六小姐嫁给你,让你当他女婿呢!」赵一春说出他在厨房听来的耳语。
  年回心中一震,表面仍是嘻哈表情:
  「别笑弄我了,咱们是什麽身分,哪配当京城首富赵大爷的女婿?」
  赵一春正色地道:
  「不是说笑。这消息是大夫人房里的丫头说的。老爷同夫人说:你是个人才,他想留下你,偏偏用钱打不动你,如今三位少爷甫执掌商号的事,正需要你这样的人才辅佐,你这个年轻人经商的资质高,以後必有一番成就。两年来他观察你,看你专挑国内没见过、价格又低廉的小东西买,这正是成功商人的要件,不趁现在留住你,以後就没机会了。」
  陈林叫道:
  「老爷从不给人这麽高的评价的!那肯定不会错的。年小哥,你是个大商人的命,恭禧你!」
  年回仍是玩笑的面孔,挥挥手道:
  「去!别谈这些了。喏,天香楼到了,要吃什麽,任意点。管他什麽商不商人的,现下开心吃喝最重要啦!」
  将四人招呼入京城著名客栈,一落坐便叫:「小二哥,把最好吃、最香、最棒的菜端出来,快些!」
  「来喽——」
  ································大鱼大肉、大吃大喝之後,微醺醉意让他在客栈房中小睡了会,才精神些。
  醒来时,打梆子声自外头传来,四更天了。
  披了件中衣临窗而立,外头漆黑一片,蝉声阵阵,是夜里唯一的纷扰。
  回想著陈林他们回去前,诚心诚意说著一定要跟随他、在他手下做差事的神情……
  不觉得笑了。
  ——口惠而实不至,谁会帮你办事?
  ——你要懂使钱的手腕!
  ——你会不会做人哪?
  ——做大事业者的气魄,你得学著点!
  她哪……
  那个精悍的姑娘,那个每每训他时,脸上总是一副「听我的,准没错」表情不可一世的女子哪……如今她可好?
  若没有她凶巴巴强制他去学著如何施人小惠,现今的他,肯定仍只是个努力勤劳的赵府小杂役,就像跟他同乡的那个阿南一样,对著一年十两的工资感激不已,希望能在赵府终老,半点儿也不敢想自己也会有这麽一天。
  曾经,在他心目中,这辈子能赚到一百两银子就是老天厚爱了。但现下,他怀中有五百两的银票,难以想像赚钱竟是那麽容易的事。幼时,他拚命种田、种菜,到市集去卖自家养的鸡鸭,总是两三文钱就被打发掉,一家子处在饥饿状态,要挣到一两银子对穷人而言是何等的艰辛。
  两相对照,天差地别。
  所有的转机,皆来自於她。
  她逼他写字读书,教鞭的淫威让幼年畏怯的他不敢不从,死命强记那些艰辛的文字;而後,他赚到了生平第一笔钱,他发觉到识字的好处,更加发愤图强。
  元初虹打下他不错的根基,以致於後来进入赵府做事,赵总管挑了他去陪三位少爷读书,每天早晨夫子来授业时,他便过来准备文房四宝、磨墨、摊纸、从书柜上找出夫子要教授的书本……整整两年,他受益匪浅,连艰涩的古文也看得懂了。
  穷尽一生出卖劳力,他大概可挣得一百两。
  而,用脑子去赚钱,加上勤奋,一生可获得的将是无可限量。学识、见识,可扭转一个人的命运。还有谁比他更深切体认到这一点呢?
  以为一辈子到老,赚一百两便心满意足,但他现在才二十岁,却已赚得五百两。
  发达了,很喜悦,但没有想像中的狂喜。十二岁那年赚到七文钱的感觉甚至比现在来得快乐.他是怎麽了呢?
  二十岁碍…她,也二十了吧?
  有没有当上一流的牙婆?有没有再教恶人欺侮?有没有……嫁人了呢?
  他不曾经历过男女之情,也不晓得心中这种牵念要以什麽词句来解释,他只是纯粹的希望著——如果他非得完成终身大事,那麽妻子能是她有多好。
  没有注意过其他女子,虽然一直以来都有人向他示好。尤其在赵府时,好多美貌的丫鬟总在他身边走来走去,送巾子、缝衣服的,他全不敢收,因为……——除非你想娶那位女子为妻,否则别乱收女子送来的东西,当心被当成花心浪子……她说过的,女人家送男人物品,是传情的意思,吓得他从此半件也不敢收。以前因为家贫,加上没有成年男子的自觉,老把各方送来的好处全收下,然後寄回老家给家人用,没想太多。以後就警觉多了。多亏她提点,否则不晓得要怎麽收拾呢,几次争风吃醋的阵仗就够他吓的了。
  一方手巾自他袖中滑落,轻飘飘的落到地上。他弯身捡起,不由得一笑。这巾子,是她的呢。那回他手肘不小心受伤,她给他绑上的。
  巾子料不顶好,放到现在已经泛黄,边缘也松脱了线头。巾子上还沾有他的血渍,当初怎麽洗也洗不掉,一直放在身边,天天傍著身,却又舍不得用,怕用坏了。
  没敢收任何女子的物品,倒是收了她的。她恐怕早不记得这件事了。
  明日,他将启程回家乡,不知道能否遇见她?
  也许看到她手上抱著娃儿,成了别人的妻……但他想,他应该会……也应该能笑著向她打招呼,而不会把低落的情绪泄露出来。
  她……嫁人了吗?
  唧唧唧唧——
  蝉声益加扰人,剩下的夜,无眠。
  ································元初虹手上抱了个才刚满月的奶娃儿,快步的,同时也悄声的正要遁逃回房。一双眼警觉的左看右看,似乎在防著什麽,搂紧怀中的小宝贝,把外袍拉拢,企图盖住小婴孩的身形.不能被发现,千万千万不能被发现!否则就……「唔嗯.」小娃儿不舒服的低吟了声。
  「乖乖哦。」连忙双手齐动的轻摇著,脚下步伐更快,几乎要算是在小跑步了,豆大的汗渍往额角滑落。
  快到了,快到了,只要再走上十来步——「哪里逃?!」倏地,前头横阻出一道剽悍的身影,大张的双手彷若正要扑食的猛禽,就要将她吞没了。
  元初虹倒抽了口气,顿住身形,矫健转身另寻出路,但——「可恶的家伙,纳命来——」熊吼袭来,後头亦无退路,正好是一前一後的包抄!
  她张大嘴、瞪大眼,楼紧怀中孩儿,索性不逃了,一副慷慨赴义的表情。
  「哼!你们别想从我手中抢走娃儿,除非从我的尸体上踩过。」
  此时,包抄住她的两人已牢牢围住她,其中一人伸出爪子,慢慢地、慢慢地趋近,配合著狞笑……然後迅雷不及掩耳的将小娃娃抢过来,功力之高超,甚至没让婴儿感到任何不适——「滚一边去!」顺便伸腿一踹,要不是元初虹闪得快,的得在地上滚好几圈了。
  她张口凄厉悲呼:
  「娃娃还我!还我我我……」回音直达天听。
  「什麽还你?是还我才对!」大块头不屑的打断她,才转向此时手中抱著娃儿的人叫道:「还我啦!我今天还没抱到呢。」
  啪啦!一记爆栗子轰得他满眼的星星月亮太阳。
  「不肖子!用这种口气对你娘我说话,罚你现在立刻回房去跪在墙角思过,不必起来了。」
  「又来这招!娘啊,娃娃该吃奶了,我抱回房给她娘喂,免得她饿著了。」此乃元再虹的哀怨之声。
  自怜完毕的元初虹过来捣蛋:
  「胡说,娃娃吃完奶我才抱出来的。这里没你的份,你去厨房端补品服伺你娘子去,少来烦我们。」
  「对啊对啊!产妇如果没有好好补一补的话,以後有苦头吃了。我说你哪,照顾你媳妇要紧,这娃娃就让你任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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