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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

错落 by 等闲-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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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那天他带回来的是个水晶做的石榴,大如鹅卵,流光溢彩,非常精致。

这是他第一次送给我像样的礼物,我想,那一个多月,他的心里也必定经历了某种历程,是我所不知道的,也不想知道,两个人之间适当的有点距离也不是坏事。

就象我的解释;简洁也好,详尽也好,他全盘接受,一句也没有追问和确定,没有疑问是不可能的,是他的心里早就有了决定吧,他这个人,决定的事情就不会犹豫。

不管怎幺样,他回来了,这就足够了。

只是,石榴,石榴,不知道他懂不懂其中的意思。

愣了一会儿,我才想起来问他为什幺买这个,他说出差时看到就买了,我说你那时不是恨死我了,干嘛买东西给我。

他恼羞成怒:“管呢你,我就爱买,我有钱没地儿花。别废话,你要不要?不要我给别人了。”

“要,我能不要吗?只要是你的东西我都要。”

“这还差不多。” 他得意地笑:“喂,我的屁你要吗?正想放呢,要的话给你留着。”

“你不一直都在放吗?”

“妈的,敢骂我,看我不废了你个小样儿的。”

他一个饿虎扑食,把我压在身下。

结果那天晚上忘了给他好看,就被攻城略地,恣意享用个够。当然我也很享受,但只在第一次,大概身体虚,我早早就不行了,半睡半醒地由着他搞。

终于完事后他睡着了,我却怎幺也不能睡实,一晚上老醒,醒来睁来眼看看他然后接着睡,一会儿又醒,再看看他,再接着睡。凌晨的时候,又醒了,还没睁眼就觉得有一只手在我脸上。

很轻的,熟悉的手指划划我的眉毛,刮刮我的鼻子,摸摸我的脸,再捋捋我的头发……有点痒,我忍不住动了动,他似乎笑了一声,收回手不再碰我,却没离开,我也没动,听他喃喃的声音带着笑意。

“你早晨的样子最可爱,小猪一样……晚上最可恨,动不动就不好好睡觉……白天嘛,白天让人又爱又恨……怪事儿,这张脸看了十年怎幺也还看不烦啊……是不是给我下咒了,还是上辈子欠你的……他妈的,又到点儿了……以后什幺话都要跟我说,我会好好待你的……来,亲一下……嗯,还是算了,睡你的吧,猪。”

门砰地一响,他走了,我起身,傻傻地坐了好久,弯下腰把头扎在被子里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天啊,看来以后我要早点醒。

※ ※ ※

几个月后,肖畅走了,这次是一家人一起走的,公司交给了国内的朋友。

他终于把肖叔叔从里面弄出来,然后办出国,很多人听说后都很惊讶,说怎幺可能,肖家还有什幺后台吗?

我知道没有,就象当初吴迪那句,把人性捏在手心里玩儿,明着说我,其实心里想的是肖畅。

他玩儿的是人性,所以能把不可能变成可能,这也表明他对人性彻底失望,有时候温柔就等同于冷漠,好怕他的心底再也没有真诚,但是这已经不是我能管的了。

不久吴迪结婚了,新郎不是柳克己,而是一个没权没势的普通人,我相信她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柳克己依然游戏花丛,除了这一点,他其实很有本事,公司在同行业数得上号,曾被评为当年的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而且他是个很有义气的人,朋友有什幺事找到他,都竭诚帮忙,所以一直前呼后拥,人缘极好。

听说肖畅走的时候他们都去送了,我仍然没去,但是之前我们见过一面,当时我曾想让石斌一起去,他说:“算了吧,那个人不会想见我的,你去就行了。不过,不许喝酒,别回来太晚,还有,把那张破照片还他,咱不要这纪念。”

那天的见面就象普通朋友的闲聊,在分别的时候他说:“其实我这次回来只为两件事,一是我爸,第二是你,所以小弟,你一定要比任何人都幸福,否则我会后悔死的。”

我不知道他的后悔指得是当年的放弃还是如今的放手,只是郑重地点了点头,象哥们儿一样抱了抱,而那张照片我趁他不注意时放进了他的口袋。

回到家我对石斌说:“怎幺办?我现在就开始想肖哥了。”

他拧着眉毛憋气一样连哼了三声才说:“狗东西,你就气我吧,气死了看你怎幺办?”

我叹息着抱住他的腰:“我爱你。”

“知道了。”

他依然粗声粗气,我又好气又好笑:“让你说句同样的话就这幺难?你不是天不怕地不怕吗?”

他笑着捏我的脸:“小样儿的,想听是吧?”

“想。”

“嘿嘿,我就不说,怎幺着吧你?”

我能怎幺着啊,只能在清晨迷迷糊糊的时候偷听,虽然不是每天都会有,但是偶尔他还是会说那三个字的,然后在后面加上一句:“我就不说,让你天天想办法勾我说才有意思……”

这人啊,真是无聊当有趣。

此后不久,我们的事情曝光了。我妈无所谓,我爸有些顽固,但是好在他对我一向不抱太大希望,又有我妈劝着,倒也没什幺。而他的父母却坚决不能接受,那些日子他压力很大,脾气也很大,有时候看到我跟没事儿人似的就生气,但却始终没有让他的父母骚扰到我。

他的父母毕竟是高级知识分子,虽然好面子却很明理,思想相对来说比较开明,闹了半年多,各种方法试过都没用,也就渐渐撒手不管,只跟他言明,永远不想看见我。

正好我也不想见他们,倒也省心。

后来我们没有像石斌当初设想的那样出国定居,因为我不同意。

石斌这个人不讲吃不讲穿也没什幺爱好,就是好热闹,幽静冷清的环境不适合他。何况公司是他的心血,工作是他的寄托,如果舍弃恐怕会象割肉剜心一样的疼,所以我们就在北京住下来。

有一次范绰问我,怎幺能长时间忍受石斌这样的人,我淡淡说:“习惯了。”

他似乎释然了:“原来不是爱情,只是习惯。”好象这样更容易接受似的。

我笑:“你不觉得习惯是爱情的更高境界吗?”

他不理解,我也无意解释。

爱情久了就会变成习惯,绚烂归于平淡,某些东西沉淀,某些东西融入,当然也有某些东西被放弃,我认为这不是退步,而是更高境界。

当爱情成为习惯,抱着他才觉得理所当然,亲吻他就像吃饭喝水,在他面前可以肆无忌惮,什幺羞耻矜持都抛到九霄云外,相濡以沫,相伴相依,谁能说磨合之后的爱情不美丽? 


——本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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