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杀人-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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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益明哆嗦的拿起电话拨号,记不清这是多少次打这个号码了,派出所那边传来冷冷的声音,对于生死离别,警察和医生总看的通通透透。得到的结论都是一样的,蔡玉生母子的确死了,让人难以置信。
黄苏丝的自杀没有人告诉邓益明,也许她走的过于自然,一个疯子,投河自杀。何况邓益明在老家的亲戚很少,知道他电话号码的就更少了。
“我要回去一趟。”邓益明在一个上午老了十岁。眼神里看不到任何希望。
“为什么?”江希文在餐桌上问,他才从家里过来,什么也不知道。耳边还萦绕着白洁温柔的叮咛。
“我老婆儿子死了。”邓益明一字一句的回答。
江希文说,“对不起。”
话音刚落,方芬芬鼻子一酸,放下筷子,把头伏在胳膊里抽泣,再也看不到小虎了,那个夏天把冰棍留给自己吃的皮肤有点黑的孩子,还有坚强隐忍的舅妈,她没有过些什么好日子。
费青龙顺手一拉,方芬芬倒在他怀里拼命的哭,眼泪把费青龙胸口打湿了。
江希文心里很难过,难过的是为什么不在自己怀里哭,先来后到原则适用于公共汽车和大部分的爱情,座位在这里,后来的人要等先上车的人下车才能得到,可万一等的是到终点站的位置,不知道等的那个人是否愿意等待轮回。
吃完中饭,方芬芬含着眼泪帮邓益明收拾东西,“也别太难过了,先看是什么情况,有什么消息给电话过来,把我妈接到城里的医院吧,我养她。”
邓益明点头,费青龙把钱包里的钱都拿了出来,跑到附近取款机取了三千块,卡里余额剩下十块,江希文给了一张卡,全国通用的,密码附在邓益明耳边说了,金额不详,说应急用,用多少是多少,毕竟,发生了案子,很多东西是需要钱去打点的。
这两个男人的帮助让邓益明在火车上一度流泪。
下午,天气变得恶劣,费青龙独自在工地上抽烟,风很大,烟好几次都抽到途中就灭了。**,费青龙骂了一句,心里有些不安,据说烟如果中途熄灭,老婆就要偷人。
后又安慰自己,鸭子都煮熟了,飞哪里也飞不出去。
张长弓似乎挺欣赏费青龙,让他暂时接替邓益明的工作,费青龙讨好的笑了笑,“谢谢张老板。”
“你是个聪明人,我一早就看出来了。”张长弓拍了拍他的肩膀。
江希文远远的走过来,张长弓马上换了嘴脸,凑过去,“江少爷啊,风那么大,您还是在房里画图好,这等下什么石头被风吹下来砸到您了,我一万条命也赔不起。”
江希文没有理他,只是到处走,到处看,然后拿着笔记录些什么。
张长弓的脸色很难看,但也只有乖乖在后面跟着。
过了一会,江希文就下山了,因为他确定费青龙暂时不会回去。
方芬芬看见他下来,想说点什么,又低头下去。她的眼睛肿的很高。
而江希文的唇已经比她想象中的快了很多,外面风很大,呼呼的吹,费青龙手中的烟又熄灭了。
而那个冰冷的停尸房,一大一小躺着两具尸体,穿着衣服,蔡玉生的头勉强放在脖子上,流出来的脑已经被法医塞了一些回去,肚子是剖开过的,法医证明那和食物中毒没有什么联系,至于另外一团血肉模糊的东西,谁也无法辨认是那个曾经乖巧懂事的邓小虎。
这鬼地方放尸体一天要一百块钱。
“爸爸,小虎今天没有来上课呢?”刘昆健放学回家一边写作业一边和刘思远聊天。自从文具盒事件后,他们成了好朋友。
“我怎么知道。”刘思远看了看儿子,可怜的。
我要杀人 正文 (二十一)下半部分
江希文吻着方芬芬,足足两分钟。
方芬芬推开他,“你不要这样。”
不要这样,我有男朋友了。拜托,两分钟前你怎么不说。女人就是这样。
你不适合我,你是个好女孩。拜托,上床前你怎么不说,男人就是这样。
题外话。
“我喜欢你。”江希文皱眉,舔了舔嘴唇,不抽烟的女孩子很好啊。嘉碧琼抽烟,但他也很喜欢,如果刚吃完冰淇淋再去吻她,通常有巧克力的味道,如金圣叹说花生米与五香豆腐干同嚼,有火腿味道一样奇妙。
“你们还没结婚。”江希文有时候是直接。
“我们快要结婚。”
“你不喜欢我吗?”
“有一点喜欢。”
这样的感觉是很好的,真实的对话。方芬芬不多话,有话基本上是肺腑之言。
白洁曾经对江希文说过死者已去,总有新的会继续爱上。但江希文只是说不会再遇见了。遇见了,却又是别人的,老天把她放错了地方。
无言。喜欢又能怎样。先过着,看看再说。这次,两个人想到一块去了。
费青龙回来的时候方芬芬一个人在忙碌,凑过去问,“有空没?”
“你怎么这么早就下来了,差一个小时下工呢。”方芬芬摘着菜,是上海青,有点老,有些有虫眼,吃起来比较放心如果洗干净的话。那些虫眼就是我们无伤大雅的小缺点,会让爱我们的人放心使用。
“想你了。”费青龙直接把方芬芬抱起来,反正没人看见。
抱到床上。男人的预感有时候也是很奇妙,不管怎样,她都是自己的,需要一次一次用最原始的身体撞击来证明。方芬芬只是被证明,我是属于他的,看,他不正在进入吗,我是爱他的,爱这个在身体之上表情严肃的男人,一个愿意把积蓄都花在自己身上毫无私心的强壮的男人,如果我不爱他,为什么允许他那个象皇帝蕉一样的东西进入?如果是江希文,会不会小一点,如果小一点,是不是……
还没想完,费青龙结束了,早知道这么快,昨天晚上就别打飞机了。
方芬芬穿起睡衣去洗澡。
“洗热水,别感冒了,吃饭叫我。”费青龙躺在床上,无聊的看着电话板。
“哦。”方芬芬觉得这句话很有人情味。他从来不喜欢说爱,但喜欢做爱。
洗澡的时候想起今天江希文,一种强烈的羞耻感袭来,他恐怕是玩我的。倘若方芬芬知道以后发生些什么,她大概不会这么以为了。人没有这种预知能力,倘若有,世间无战事。
就这么漫无目的昏睡到晚上,什么也不想。我们很多人的下午都是这么度过的。
而邓益明睡不着,他满脑子的疑惑,满肚子的愤怒。但又害怕,一路上都在念叨,不,不可能,他们才来过的,他们没死。
六个小时的火车,哐哐当当终于到站了。已经是晚上八点,火车站有卖钵子饭的,以前,邓益明进城,邓小虎送他的时候总是嚷嚷着吃一碗,辣椒覆盖的很厚,那些微焦的香肠隐藏着,而旁边的油菜芯并不孤独,陪伴她的有蒜蓉和老姜丝,半个咸鸭蛋流着透明黄的汁液。米饭有些硬,那正是他的可爱之处。
邓益明一边吃一边哭,哭的时候饭从嘴里喷出来,原来,邓小虎喜欢吃的钵子饭是如此的美味,以前为什么要狠心拒绝他说不干净回去吃呢?
其实吃了也是白吃,邓益明看到蔡玉生和邓小虎的时候吐了,他是一个男人,但还是哭了。等他明白过来的时候,一个穿着白色衣服的工作人员冷冷的把手一伸,“大人两百,小孩一百。如果要继续放,到前面办手续。”
“好好。”邓益明吸了吸鼻子,站了起来。
交了钱,朝公安局走去。
我要杀人 正文 (二十二)
很多时候,坏人比好人多,小偷比警察多,变心的男人比痴心的女人多,郁闷而死的小蝌蚪比活蹦乱跳的小朋友多。所以,破不了的案子比破得了的多。
“对不起,此案正在调查中。”所有人都是一个调子。
邓益明的眼睛很痛,茫然的坐在那个冷漠的大厅,手插在头发里,头发很乱,很晚了。没有人理睬他。
大概是一个保安,瞥了瞥邓益明皱皱巴巴的衣服,拍了拍他的肩膀,“老兄,回去吧。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
邓益明抬头,“我明天再来。我有钱。”
家,如果没有自己爱的人,那是恐怖的屋子。回家的途中要在破旧颠簸的中巴车上度过三个小时。
首先去了隔壁,黄苏丝的棺材摆在正中,未来得及下葬,几个乡亲守夜,打牌的四个,不停的打着哈欠,烧纸的一个,那是个打零工的十五岁男孩,没读完初中,到处打零工,力气很大所以适合背棺材,名叫狗儿,没有女朋友,眼睛不好,经常摔跤,头上总是青紫相间。他是认识方芬芬的,管她叫姐,知道她妈是疯子,有时候也会放些山上新鲜的梨放到黄苏丝门口。他是个孤儿,吃百家饭。
邓益明咚的跪下,一边往前匍匐着,要去扒那棺材看。嚎叫起来,却没有眼泪,流干净了,除了悲哀,只有悲哀。
打牌的几个见状赶快把牌一甩,去扶起邓益明,“哥,别哭了,是命啊。”
邓益明呆呆的起来,“她是怎么死的?”
“跳河淹死的。”狗儿走到邓益明身边,当天拖黄苏丝尸体的时候他也在,死人很沉,又有浪,拖了好一会,肩膀都肿了。
邓益明头垂下来,拿出电话。
“喂,芬芬吗?回来吧,晚几天见不到你妈了。”说完这句就挂了。
方芬芬从床上爬起来,接了电话,收拾衣服就要走。
费青龙迷糊了,“去哪里啊?”
“我要回去。舅说我妈不行了。”方芬芬眼前一黑,晕了过去。
醒来的时候天亮了,起初不明白,再打电话过去,邓益明说了详情,开始收拾东西。费青龙一听,冲到张长弓房间,敲门,不应,狂敲,终于张长弓醒来,“什么事?”
“芬家里出事了,我支点钱,回来我们的事还让我们做。”费青龙一付废话少说的样子。
张长弓迟疑了半分钟,转回房间,拿了一千块,“够了吗?不要说扣工资,算我的吧。”
费青龙点了点,有些感激或难以置信。方芬芬也去取钱,钱,钱,钱,出了事,最让人有安全感的就是钱了。
邓益明整夜没睡,叫了狗儿到自己屋,地上还有斑斑血迹,那些扣不掉的内脏碎屑,凝固了,这是曾经鲜活温存的证据,邓小虎被拍死的那张床,床单和被子已经拿去当证物。开着灯,仿佛可以听到娘俩的对话,若有若无。
我一定要搞清楚咋回事。邓益明对狗儿说。
狗儿低头,呜呜的哭。
“我没哭了,你还哭,把你知道的告诉我。”邓益明看着他,天色渐亮,要等方芬芬赶回来,再埋黄苏丝。
“公安局的人在查,我咋知道。”狗儿的头更低了。
“你对得起你蔡姨娘,虎子弟不?”邓益明知道他知道,因为他有一种欲言又止的表情。
狗儿又哭了,“我一看那阵势就是刘思远干的,只有他才干的出这种事。”
“他为啥这么干?”邓益明半信半疑。
“我不知道,这回我是真不知道。”狗儿跑出去了,“邓爹,如果我死了,让我和小虎子埋在一起。”
我们,谁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死,突然一下,就没了,犹如瞬间到来,惊喜非常,苦苦珍惜,却挽留不住的爱。
我要杀人 正文 (二十三)
方芬芬走的时候来不及和江希文道别,此时,费青龙是他最亲的人。那些风花雪月如蜻蜓点水的艳遇,是不可靠的。能够带给她
安全感的是时间累计起来的费青龙熟悉的肩膀和胸膛,悲伤的时候,值得依赖,还有那熟悉的味道,催眠又无可奈何。
费青龙想的是别的事情,他对他的疯了的丈母娘没有多大感情,他在想干脆这次回老家就把婚结了,至少到当地民政局办结婚证,
等有钱以后再办酒席。自己父母那关问题不大,父母是看他脸色的,这是坏孩子的好处。
因为一直坏,他妈就希望他早点结婚生小孩,仿佛这样就能牵住他的灵魂,让他死心塌地的好好工作赚钱养老婆孩子,只要不是妓女或者是妓女只要从良了,他们都会接受,何况是方芬芬这样乖巧的女孩子。
一阵会心的微笑袭击到费青龙的嘴角,于是笑了,过年再把这媳妇带回去,父母会笑到忘记自己姓什么。对,就这样。坏孩子得到更多宠爱,乖孩子自己把自己宠坏。
车窗外的天,黑的路,未知的日子,还有怀抱里的孤独的女人,她和自己一样孤独,这样的人,是可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