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海青天夜夜心 作者:琪安(晋江2013.12.29完结)-第8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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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更是你的!”
他将我抱起来,迎面坐在他身上——他曾用这个姿势让我“启蒙”,他用这个角度带我领略我世间的极乐,那是只有两个完美契合的身体才能创造的天堂。他的武器在蠢动,在我的腿间寻找山谷的入口。由身体内部升腾的欲望占领了我的全部理智,我毫无羞耻地握住它,温柔地敞开大门,让它深入,深入,这一瞬间已经重复过无数次,但每一次都让我激动得浑身颤抖。它有自己的生命,它在里面撒欢,它知道每一处甘泉和每个温暖的巢穴。我喜欢它在我身体里面,这是我和他最紧密的连接,也是我们此时此刻和世界沟通的唯一通道。
他的眼神是阳光,我变得绵软了,他越是坚硬我越是如丝缎般流淌。我的律动没有章法,随心所欲,这探索永无止境,每一次欢爱都是一本全新拆封的课本,教导我,啊,这样,那样,这里,哪里……还可以更亲密,更快乐,更疯狂。他任我摆布,把自己交给我。好满足,骏马奔驰,溅起水花,漫漫长路到了尽头,我精疲力竭,他站在悬崖最高处嘶吼,灵魂最隐秘的角落全都袒露出来。羞耻伴随着极乐,窒息的快感让我的身体变成藤蔓,紧紧缠着他,我叫喊着,我喊了什么,自己都听不见了,脑中只有他愉悦的喘息声如雷鸣,一声一声敲击着胸膛。终于他大喊一声:“我到了!”恍惚中闪电划过黑夜,照亮我迷宫般的心事,我坐在他身上,捂住脸庞,泪流满面。太美好了!每一次都像第一次那样新鲜,也像最后一次那样倾尽全力,这一次的结合召唤着下一次的相遇。
清醒过来,他抱着我,滚烫的身体贴着我的胸膛,大手满足地在我背上摩挲。
“夏莎,跟你在一起,好像时空都停滞了,我好快乐,我要你记住我们每一次的感觉。”
“都融入骨髓里了,精卫填了海,愚公移了山,也忘不掉。”
汗流浃背的两人又洗一次澡,热水如春雨,我们湿漉漉地拥抱在一起,他含着我的手指吮吸——我戴着戒指的那根手指,眼里是黑色的炙热火焰:“再来一次,天还没亮。”
我双腿颤抖,勾住他的腰:“好,尽君今日欢。”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爱爱这个事情,重要的是质,不是量,难得一回让男主女主放纵一下。保质保量就好:)
☆、欢天喜地
次日刚上班,我偷偷找了个角落打电话给薇如,告诉她昨夜田野向我求婚了。
她立刻在电话那头狂喜地尖叫了好几声才说得出话来:“啊!太棒了,莎莎,我真替你开心……哎……怎么办,我正要去上课呢,眼妆都哭花了,怎么办怎么办……真的太好了!我一直好担心,怕田野知道你身体的问题而……我真的……莎莎,对不起我太激动了……”
我眼角也润湿,当下我拥有世上最美好的爱情和友情,是最最最幸福的人。
挂了电话溜回座位,总编刚好也来上班,她眼睛太厉害了,路过我的座位,余光一瞟,立刻拽住我的手,惊喜地问:“这戒指好漂亮!上好的祖母绿宝石可比钻石贵多了!夏莎,你一向不戴贵重珠宝,今天居然……难道你订婚了!?”
血液倒流,我瞬间红了脸,根本编不出谎话,支支吾吾。她莞尔一笑,一切尽在不言中,立刻抱住我说恭喜,大办公室的同事们都纷纷凑过来,七嘴八舌地祝贺,又拉着我的手欣赏那戒指。
小李子啧啧道:“你那帅哥男友果然品味超凡,一般人都是用白钻求婚,他选这祖母绿戒指真是别出心裁,华丽又大气,把你小家碧玉的气质都衬托成了贵族名媛。”
我心情好,不计较他酸溜溜地损我“小家碧玉”,一个眼疾手快的女同事又撸起我的袖子,我这些天一直遮掩在长袖衣服里面的玉镯暴露出来,她大叫起来:“哇,你们快来看,好漂亮的翡翠镯子!夏莎,你是不是嫁入豪门了?你男朋友也太有钱了吧!你知不知道这样的镯子在通灵翠钻可以标价到多少?以我的工资,我这辈子也指望不上啊!”
我赶紧解释:“没有没有,他不是什么大富豪,这镯子是他母亲送我的……”
“我更崇拜你了,还没过门呢,准婆婆就出手这么豪爽!你们快看,我都没亲手摸过这么漂亮的翡翠,翠绿上面还有一抹嫩黄!”
一堆女人都疯狂了,围着我,在胳膊上和手上捏着,掰来掰去,我都快被掐紫了,可是又不好意思推开,免得同事说我得意便猖狂。
总编终于发话,救我于水火之中:“好啦好啦,都回去工作吧,不好好努力赚钱打扮自己,更没机会认识好男人。羡慕有什么用?临渊羡鱼不如退而结网,平常你们碎嘴闲聊的时候,夏莎都在努力写稿子。腹有诗书气自华,如今活生生的例子在眼前,你们都记住了,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好事儿。”
总编的毒舌功屡试不爽,一帮人面红耳赤地散了,总编招手让我跟她走。我赶紧亦步亦趋进了她的办公室,谢谢她替我解围。聊了几句,我简单说了一下田野求婚的过程,总编虽然平日冷口冷面,毕竟也是有丈夫有孩子的女人,此时她端坐在皮椅上打量我,眼角眉梢都是温柔之意,看得出是真心为我脱离剩女行列而祝福。
“你近期会结婚吗?在哪里办喜事?”
我心里咯噔一下,事情发生得太快,我还没跟总编汇报过我要搬去德国生活。镇定一下心神,长话短说:“对不起总编,有件事我一直没跟您汇报,其实我男朋友是德籍华人,他在德国已经待了十几年了,虽说婚期还没定,但我们结婚以后应该会在慕尼黑定居。”
总编并不感到惊讶,淡然自若:“你是不是夏天出差的时候认识的这个男朋友?其实从你夏天在周刊上陆续发表的游记,我已经看出端倪,那是沉浸在热恋之中的人才写得出的幸福文字。碰巧又撞见你们俩在一起,他一看就是人中龙凤,模样自不必说,难得的是睿智沉静的气质,百炼钢成绕指柔。本以为你会把自己耽搁成大龄文艺女青年,如今你找到真命天子,我真心为你祝福。说实话,现在咱们杂志社里,拍马屁的多,像你这样肯埋头干活的少。虽然你脾气执拗一些,处事不够圆滑,刘大编辑有时候也说你是个不大肯低头服软的,但我个人倒是一直很欣赏你,本想着再磨练两年可以提拔你升职,只可惜,人算不如天算,庙小留不住大菩萨。你打算辞职吗?”
总编一番赞美,我红了脸,真是受不起。我想想说:“其实我男朋友对我很宽容,他没有要求我完全放弃工作,我想,专栏或者特稿我就算人在德国也可以继续写,只领稿费不拿工资。但不知这样操作可不可以?”
总编点点头,思考片刻,说:“你的提议不错,我可以跟几个责任编辑讨论一下。我想他们不会不赞同,你在欧洲那边,多体验些外面的风土人情,拓展视野,周刊专栏的选题肯定比现在更上一层楼,兴许可以考虑在我们的服饰美容月刊上另外开一个专门写时尚主题的新专栏,你穿衣品味一向是不错的,我有信心你可以胜任。你从大学起就替我们写稿子,是个信得过的老员工了,你人在欧洲正好能代表我们去米兰和巴黎参加一些时装周之类的时尚活动,作为特邀记者替社里写写稿子拍拍照片,只来往机票这一项就可以为我们省下大把预算呢,当然,稿费不会亏待你,就算你人不在也是一样按行情付。”
我万分惊喜,没想到总编想的比我原本设想的更多,一一都应承了。
中午田野突然拜访,没打电话,直接踩着下班的点儿上门来,风衣搭在胳膊上,穿着烟灰色毛料西服,黑色裤子,小V领毛衫领口露出灰紫色衬衫的边沿,酒红色领带调和了素净的一身装扮,手里捧着大束百合花,弥漫一室芬芳。我见了他心里也开出花来,他穿衣打扮总是这么低调中透着优雅,偏偏还挂着那么诱人的微笑,真想……在他的嘴角亲一下!我走上前去轻声问:“怎么不打招呼就来了?今天没工作吗?”
“上午的事情都忙完了,很想你,就来接你一起去吃饭。你今天过得怎么样?事情多不多?”
同事们都正准备午休,见他来了,立刻围上去,连声道贺,七嘴八舌问求婚的细节,田野见这个局面,知道消息已经走漏,微笑着,简明扼要,四两拨千斤:“求婚都是大同小异,最重要的是奉上一颗真心,钻戒鲜花都在其次。”
总编也笑盈盈从办公室走出来,主动跟他握手,风趣地说:“你好,我就是传说中的女魔头,只是没穿着Prada。”
田野立刻也握手致意,自我介绍:“原来是总编!您好,我是夏莎的男朋友……不,现在应该说是未婚夫了,我叫田野,久仰您的大名,请多指教。”
“未婚夫”三个字一下子让我耳根子红了,好甜……的称呼。
田野主动提议中午聚餐,他请客,人群又一下子炸开,叽叽喳喳提议他们所能想到的新街口商圈最豪华的餐厅。我心里很不爽——逮着机会就敲竹杠啊。田野看我脸色晴转多云,在耳边悄悄用德语说:“大方些,他们也是为你感到高兴呢,一顿饭你未婚夫我还是请得起的。”
总编抄手,含笑说:“你们这帮人,中午就这么点儿午休时间,你们打算吃大餐吗?夏莎刚订婚,留点空间给人家过二人世界吧,要庆祝可以再商量,安排在周末找个地方好好聚聚。”
终于脱了身,其实我也很想庆贺一下,带田野去了云中小雅,一处200多米高的楼顶旋转餐厅,选了窗边的座位,可以鸟瞰南京城。
点了简单的二人套餐,很快送上来,田野的心思全不在食物上,紧紧拉着我的手,说:“从现在开始,你要习惯被称为我的未婚妻了,戒指戴着习惯吗?同事们怎么评价?”
我被“未婚妻”这个名号又刺激得一阵眩晕,笑答:“还能说什么,浓缩起来不就两个字,美,贵。但我真的是个粗线条的人,戴着有点不自在,好怕弄丢了,或者刮花了,天生不是富贵命。”
他轻描淡写:“设计图纸我都保留着,真要丢了也不要紧,再找好石头订做就是。钱财都是身外物,不必提心吊胆。更何况戒指只是一种象征意义,如果内心珍视那份感情,手上什么都不戴也无所谓。”
我莞尔,他一向这样高屋建瓴,小家子气的是我。我笑问:“那我们结婚之后你会戴婚戒吗?”
他立刻说:“为什么不戴?我在慕尼黑已经看好了一对铂金指环,简单大方,只等你来最终敲定。”
我忍住笑意一本正经地说:“传说中MBA都不戴婚戒,因为Married But Available(已婚但仍然自由),你不怕戴了婚戒就杜绝了女人缘?”
他愣了一下便忍不住笑起来,掐掐我的脸:“你又是哪里听来这些胡说八道?我巴不得现在就戴婚戒昭告天下呢,好让那些想搞暧昧的烂桃花离得远些。”
我想了一想又发愁,问:“你送我的订婚戒指这么漂亮,以后又有结婚对戒,两个戒指怎么一起戴呢?”
“德国规矩,夫妻对戒都是戴在右手无名指的,所以我给你的求婚戒指戴左手,互不影响。其实穿戴之物都随你心情,如果刚好和那天的衣服不搭配,祖母绿戒指不戴也可,我不是那种霸道的男人。”
我趁热打铁,赶紧说:“其实你妈妈送的翡翠镯子我戴着也有点不习惯,冬天遮掩在衣袖下面还好,到了夏天,戒指镯子凑在一起,太夸张了些,怎么办呢?”
他放下刀叉,抄着手看着我,哭笑不得:“昨夜某人明明说喜欢得不得了,此时这番话的意思是又要把这些累赘都卸了,是这意思吗?”
我怕他生气,赶紧凑上前,在他身上小猫一样撒娇磨蹭:“别生气,我只是不习惯这样珠光宝气,招摇过市……”
他叹口气,抱着我偷偷在脸上亲了一下,说:“好啦,我明白你穿衣打扮十分简洁,素来不喜欢在身上堆金砌玉。我也没想到妈妈会送你翡翠镯子,颜色虽然类似,材质却冲突,两样东西凑在一起确实有点over。这个冬天暂且如此,到了德国来就我们俩,你不想戴戒指就摘了,翡翠也可以收起来,有合适的衣服和场合再拿出来佩戴。”
我抱着他,心中无限温存:“你真好,什么都由着我,我上辈子一定是积福了,有人这样包容我的任性。”
他含笑说:“你这点小性子我还扛得住,瑕不掩瑜。”
吃完饭还有点时间,叫了两杯咖啡,田野若有所思,对我说:“夏莎,其实,有件事情我一直想跟你商量。”
“但说无妨。”
“我很快就要飞回德国,临走之前我还是想拜访一下你的父亲,最好是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