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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节

我只是难过不能陪你一起老(已出版)-第3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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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找到了谭燕秋。 
她并没有追问我发生了什么事,只是将我领回了家,给我找来洗漱用具,为我铺好床铺,让我先好好地休息一下。 
我的心被内疚与担忧占据,让我怎么睡得着。 
原本平淡如水的生活,原本以为唾手可得的幸福,突然间离我远去,缥缈得看不清踪影。 
我知道,大家一定都在找我,可是关键时刻我还是无法勇敢地去面对一切。我只能如鸵鸟般躲在谭燕秋小小的公寓里,关掉手机,不上网也不看电视,与世隔绝。 
谭燕秋在家的时候,我们就无关痛痒地闲聊,她不在家,我就一个人蜷在沙发里沉默地对着天花板。 
谭燕秋看我的眼神越来越担忧,第三天的时候,她终于提议道:“满月,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吧,散散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然后去超市买点吃的。” 
我不想让她担心,勉强点了点头,去换了衣服。 
门刚刚打开的时候,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是叔叔婶婶,而他们的身后,是爸爸妈妈还有继母。 
很长很长时间以后,我还在想,如果那天先找到我的是哥哥,那么我们的结局会不会有所不同? 
我下意识地闭上眼睛,心中已经做好了挨骂的准备,不仅仅是挨骂,就算是挨打我也不会再躲一下。 
可是下一秒,婶婶一把抱住了我。 
“圆圆,你真让我急死了!!” 
我在婶婶的怀抱中泪流满面。 
没有责骂,没有挨打,甚至连一个愤怒的眼神都没有,只有单单一句:你真让我急死了。 
婶婶的怀抱有些好闻的佛手柑的香气,这是熟悉的母亲的香味,它陪伴我成长,给我关怀,给我呵护。 
我在她的怀中剧烈的抽泣,她轻轻拍打着我的背脊,哄我说:“乖,圆圆不哭了,乖。” 
仿佛就算已经长大成人,我也永远都是她怀中需要安慰的小女孩。 
如果我还是个孩子,我还可以耍赖可以任性,还可以撒娇地说,婶婶对不起。可是,我已经不是孩子了,何况,在我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就不曾任性过。 
那一瞬间,我已经做了决定。 
我终于回到了家中。 
经过我的一场离家出走,大人们好像都沉默了不少,屋内再没有激烈的追问,反倒是一片寂静。 
见没有人开口,继母终于忍不住开始数落我:“圆圆,按说你年龄也不小了,怎么还是不懂事呢?小小年纪,主意就这么大,我跟你爸爸当初把你送来,可不是为了让你给你叔叔婶婶惹麻烦的。早知道这样,还不如让鹏鹏过来,至少我们鹏鹏听话,知道讨大人欢心……我看这样,明天你就跟我们回去吧!” 
我可以忍受许多事情,比如抛弃,比如责怪,可是在这一刻,我忍受不了她的攻击。我不懂,她已经抢了我的爸爸,我的家庭,在这样一个时刻,她为什么还要来落井下石? 
我不愿意为她生气,只觉得她太可笑了。 
哥哥在下一刻冲进了家门。 
看到他的那一刻,我几乎就要站起来,冲进他怀中。可是,我的身体晃动了两下,终于还是没有动。只是近乎贪婪地盯着他看。 
他穿着黑色风衣,衬得身材更加挺拔修长,面容有些憔悴,可依旧明朗清俊。 
我觉得,这个世界上再没有人比他好看。 
他的眼睛从我身上移开,转到叔叔身上,郑重地说:“我有话跟大家说。” 
我一下子站了起来,抢着开口:“我也有话要说。” 
众人的目光都转移到了我身上,我垂下眼帘,再不看哥哥的双眼。我说:“其实我跟哥哥根本没什么,上次他那么说,只是为了帮我,帮我让温晨死心……” 
这其实是一个拙劣无比的谎言,可是我知道,长辈们都愿意选择相信。 
我能感受得到,哥哥的目光死死地盯住我,可是我不敢抬头,只有紧紧地握住自己的拳头,继续编造谎言。 
指甲刺进手心,疼痛传来,却让我有种扭曲的快感。 
半晌,叔叔迟疑地问道:“成蹊,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他哑着嗓子说。 
我心中一震,猛地抬起头,四目相对,我咬紧了下唇,看了看婶婶,再看了看他,几近哀求。 
对不起,在亲情和爱情之间,我最终还是选择了亲情。 
婶婶在我的生命中扮演的是是我可以放弃一切的角色。所以,我只好放弃你。 
我短暂的人生中,总是在被人抛弃,爸爸妈妈,爷爷奶奶,还有罗维。人生中第一次放弃一个人,就放弃了我全部的爱情。 
然后哥哥笑了,那种微带酸楚的笑容,让我几乎跟着流下泪来。 
他说:“不关她的事,是我喜欢她,我一直在逼她,她不敢反抗。” 
姥爷一脚就朝他踢了过去,怒吼道:“你个小王·八蛋。” 
屋内顿时一片混乱。 
从前我见别人说自己的心在滴血,只觉得是夸张的形容词,可是这一刻,我觉得自己的指尖仿佛都在流血。 
从头到尾,他的目光一直停留在我身上,可是偏偏,我连手指都无法动弹。 
脑海中一个声音不断地重复,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你错了…… 
在婶婶的尖叫声中,哥哥昏了过去。 
后来我才知道,那两天,哥哥除了四处找我,还在做着出国的准备。 
他说:“满月,我本来想带你去英国的。” 
我想起很多年前,我还只是一个因为去不成英国而耿耿于怀的小女孩的时候,有一个少年曾经对我说过,大不了我以后带你去。 
连我自己都几乎忘了的承诺,他还记得。 
原来他还记得。 
接着他咬牙切齿地说:“可是,梁满月,你不配。” 
我站在病床前,死死地咬住下唇,拼命地忍住眼泪,用力点头说:“对,我不配。” 
他沉默了良久,终于伸出手,掰开我的下唇,再轻柔不过地摸了摸,然后几近叹息地说:“你走吧。” 
第二十四章 
*原谅我不能陪你一起老。* 
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来到C城。反正,哥哥叫我走,我就真的走了。 
走得悄无声息,没有告别,没有泪水。 
我本来就是一个多余的人。如果我不曾存在过,对很多人来说,也许是一件好事。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叔叔婶婶便不用负担起我一个大麻烦,他们不必为我操心不必为我伤心,他们会轻松许多,幸福许多; 
如果我不曾来到这个世上,哥哥会拥有自己幸福的人生,顺利地找到一个他很喜欢,也很喜欢他的女人,生一个或者几个小孩,一家人其乐融融…… 
从前是我太盲目了,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个多余的存在,现在我终于懂了,所以,我不得不离开。 
是我不好,我不够勇敢,我不够坚定,我伤害了哥哥,所以,我必须离开。 
唯一遗憾的是,我没有做成嘉馨的伴娘。 

陌生的城市,我一个人独自生活。叔叔婶婶并没有反对我的离开,或许他们也觉得,我和哥哥,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不应该再见面。 
开始的时候,我过得很艰难。我所有的卡都留在了家里,存款留给了妈妈。我自己身上,只带了少量的现金。 
幸好之前公司的总监帮我在这边介绍了一份工作。 
最困难的时候过去了,我开始结识了一些新朋友。人是群居动物,而且在这个城市,无论男女都友善热情,乐观爽朗。大家时常在一起吃饭,唱歌,我还学会了打麻将。 
我没有必要让自己过得惨兮兮的,是不是? 
可是我总是克制不住思念他,尤其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渐渐地,想起他的时候我也能忍住不流泪了。 
人的一生那么漫长,生命中有人来过又走,是很正常的事。只不过,有些人离开时波澜不惊,有些人的离开,却让我一辈子都在想念。 
爱情的难忘之处不仅仅是它的快乐,还有尾随而来的痛苦。可是,那时的甜蜜,那时的快乐,那时的美好,一生能够经历一次,也已经足够了。 
所以就算痛苦,我也能微笑着承受。 
在这座舒适而又节奏缓慢的城市生活得久了,我的心也渐渐平静了下来。 
我开始跟从前的朋友联络。听说我竟然跑到了C城,裴良宇马上就要赶过来,不过被我谢绝了。我过得很平静,不想被打扰。 
有时我会一个人在大街上走走。繁华热闹的城市中,我混迹在人来人往车水马龙之间,觉得格外有安全感。 
曾经有一个人,也给我许多安全感,在老家的机场,在遥远的北京,在学校的舞台…… 
很多时候,我都有些想不起我们曾经恋爱的那段时光,只觉得那好像是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个梦,明明记忆犹新,却又仿佛从未发生。 
我越来越发地回忆我和哥哥一起长大的这些年,不想还不要紧,越想越觉得不可思议。原来我短暂人生的大部分时光,都是和哥哥交织在一起的。只要我回头,他都会在我旁边。 
这样一想,我突然觉得很欣慰。 
我们的人生有这么多时光交织在一起,或许他不会再爱我,或许他已经有了新的生活,可是他在回忆的无数角落都能看到我,他永远不会忘记我,如同我一样。 

我在这里还碰见了一个老同学。 
奥运会开幕的那一天,市中心广场的大屏幕直播开幕式,我和很多人一起,驻足在广场中抬头仰望,周围喜悦的气氛堪比节日。 
突然有人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的呼吸在那一刻骤然停顿。 
我僵硬地转过身来,呼吸却在看见那个人面容的一瞬间恢复正常——原来不是他。 
眼前的男人,坚毅的面容露出一丝喜悦。他对我说:“梁满月,果然是你。” 
他脑后的明月,仿佛是计算好了以后从中间一刀切掉了一样,完美的半圆,散发出柔和的光芒,让我在一刹那间有些晃神。 
然后,我收起失望的眼神,脸上扬起笑容,说:“是你啊,杨云开。” 
在陌生的城市遇上老同学,其实还是挺让人开心的。 
杨云开比从前成熟了许多。虽然还是有些严肃,却不再像读书时那样沉默。我想罗维知道了,肯定要大呼奇迹。 
他也是刚刚被调到这里来的,我们交换了电话,一来二去,竟然熟悉了起来,颇有些相依为命的感觉。 
同事和朋友都说他对我有意思,可是重新见面以来的三年里,他什么都没说过。 
刚开始,我觉得我们是不可能的,因为他曾透露过,他曾经很喜欢很喜欢一个女孩子。 
他们最后当然是没在一起,否则他也不会跟我混了。 
而我,我想我很难再那么纯粹地爱上一个人了。 
我并不是想为一段绝望的爱情孤独终老,只是,我真的没有那样爱的力气了。 
只不过,我已经不是那个天真得冒傻气的小姑娘了。 
人一踏入社会,就会飞速地成长,周遭的压力会让你不得不开始考虑终身大事。 
我只是再普通不过的一个女孩,我并没有想过要孤独终老。如果一定要有一个伴一起走到白发苍苍,如果那个人是杨云开,我并没有什么意见。 
我偶尔会下厨做菜请杨云开来吃,他每次都吃得很干净。常让我想起某个人。 
后来他干脆说,你把房子退了,住到我这里来,周末帮我做饭,水电费我们平摊,怎么样?他的房子是公司分给高管住的,很是宽敞。 
我想了想觉得还算公平,于是同意了。 
后来我发现其实这是不公平的。因为在超市买菜的时候,他总是会抢着付帐,连带着我那一大堆零食。 
后来我自觉地不买零食了,他却已经记住我爱吃的东西,就算我不拿,他也会一一找出,付款,拿回家,放在冰箱里。 
于是我只好努力钻研菜谱,用更好的食物来回报他。 
逛超市的时候,我突然听见陈奕迅用低沉而悲伤的腔调唱着: 
你会不会忽然地出现,在街角的咖啡店,我会带着笑脸挥手寒暄,和你坐着聊聊天,我多么想和你见一面,看看你最近改变,不再去说从前只是寒暄,对你说一句只是说一句,好久不见…… 
我突然停住脚步,觉得鼻子有些发酸。 
“怎么了?”杨云开问。 
“哦,没什么,”我揉了揉鼻尖,“这首歌挺好听的。” 
其实我想说,这是什么烂歌啊,唱得这么悲,让人听着就想哭。 
没想到过了几天,杨云开回来的时候竟然送给我一张CD,是陈奕迅的《认了吧》。 
我有些奇怪地说:“这是陈奕迅好久以前的专辑了吧,你送我干什么?” 
他微微有些尴尬。我将CD翻过来,突然发现里面原来就有之前那首歌。 
《好久不见》。 
“我以为你喜欢听,”他说,“路过音像店,就买了一张。” 
我明白了,笑了笑,说:“谢谢啦。” 
“不用跟我说谢谢。”他摸了摸我的头。 
我飞快地眨着眼睛,想让快要流下的眼泪退回去。这个动作又让我突然想起另外一个人。 
我们还会不会再见面?会不会像从前一样,一家人坐在一起,仿佛什么都没发生一样?会的,我想会的,我希望会的。 
只是,那会是多久以后的事?三年?五年?十年? 
等到那个时候,再见到他时,我还会不会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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