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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1节

资治通鉴全译_003-第35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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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又有乐工万宝常,妙达钟律。译等为黄钟调成,奏之,帝召问宝常,宝常曰:“此亡国之音也。”帝不悦。宝常请以水尺为律,以调乐器,上从之。宝常造诸乐器,其声率下郑译调二律,损益乐器,不可胜纪。其声雅淡,不为时人所好,太常善声者多排毁之。苏夔尤忌宝常,夔父威方用事,凡言乐者皆附之而短宝常,宝常乐竟为威所抑,寝不行。

  当时又有一位乐师名叫万宝常,非常通晓黄钟律调。郑译等人确定了演奏黄钟的律调,呈奏给隋文帝,文帝召见万宝常询问效果如何,万宝常回答说:“这是亡国之音。”文帝听了很不高兴。于是万宝常请求使用水尺作为仪器来调理乐器,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于是万宝常制造出了各种乐器,用这些乐器演奏出来的音乐大抵比郑译等人确定的律调低两个律调。经他增加或者淘汰的各种乐器,多得不可胜计。用这些乐器演奏出来的音乐雅淡柔和,不为当时人所喜爱,太常寺中擅长音乐的人大都排斥诋毁这种音乐。苏夔尤其忌恨万宝常,当时苏夔的父亲苏威正执政用事,凡是谈论音乐的人都附合苏夔而攻击万宝常,万宝常制造出的乐调竟被苏威所压制,弃置而未行于世。

  及平陈,获宋、齐旧乐器,并江左乐工,帝令廷奏之,叹曰:“此华夏正声也。”乃调五音为五夏、二舞、登歌、房内十四调,宾祭用之。仍诏太常置崐清商署以掌之。

  及至平定陈后,得到了南朝宋、齐的旧乐器和江南地区的乐师,隋文帝让他们在宫廷上演奏,听后感叹说:“这才真正是华夏正音!”于是下令调理五音为五夏、二舞、登歌、房内十四种律调,在接待宾客和举行祭祀时使用。文帝又诏令在太常寺设置清商署负责掌管乐师和乐器。

  时天下既壹,异代器物,皆集乐府,牛弘奏:“中国旧音多在江左,前克荆州得梁乐,今平蒋州又得陈乐,史传相承以为合古,请加修缉以备雅乐。其后魏之乐及后周所用,杂有边裔之声,皆不可用,请悉停之。”冬,十二月,诏弘与许善心、姚察及通直郎虞世基参定雅乐。世基,荔之子也。

  当时天下已经统一,不同时代的器物都全部积聚在乐府。于是牛弘上奏说:“中国的传统音乐多保存在江南地区,以前攻占荆州时得到了梁朝音乐,如今平定蒋州又得到了陈的音乐,这些音乐是历代相传下来的,被认为是符合古乐的,请令人加以修订以作为郊庙朝会演奏的正乐。而北魏和北周所使用的音乐,都杂有边疆夷族的声调,不能再继续使用,请明令全部停止使用。”冬季,十二月,文帝下诏令牛弘和许善心、姚察以及通直郎虞世基参预修定雅乐。虞世基是虞荔的儿子。

  '9'己巳,以黄州总管周法尚为永州总管,安集岭南,给黄州兵三千五百人为帐内,陈桂州刺史钱季卿等皆诣法尚降。定州刺史吕子廓,据山洞,不受命,法尚击斩之。

  '9'己巳(十一日),隋朝任命黄州总管周法尚为永州总管,前去安抚岭南地区,调拨给他黄州兵三千五百人作为亲兵,原陈桂州刺史钱季卿等人都归降了周法尚。原陈定州刺史吕子廓占据山洞,不接受隋军要他投降的命令,于是周法尚率军打败了吕子廓并杀了他。

  '10'以驾部侍郎狄道辛公义为岷州刺史。岷州俗畏疫,一人病疫,阖家避之,病者多死。公义命皆舆置己之厅事,暑月,病人或至数百,厅廊皆满,公义设榻,昼夜处其间,以秩禄具医药,身自省问。病者既愈,乃召其亲戚谕之曰:“死生有命,岂能相染!若相染者,吾死久矣。”皆惭谢而去。其后人有病者,争就使君,其家亲戚固留养之,始相慈爱,风俗遂变。后迁牟州刺史,下车,先至狱中露坐,亲自验问。十余日间,决遣咸尽,方还厅事受领新讼。事皆立决;若有未尽,必须禁者,公义即宿厅事,终不还。或谏曰:“公事有程,使君何自苦!”公义曰:“刺史无德,不能使民无讼,岂可禁人在狱而安寝于家乎!”罪人闻之,咸自款服。后有讼者,乡闾父老遽晓之曰:“此小事,何忍勤劳使君!”讼者多两让而止。

  '10'隋朝任命尚书省驾部侍郎狄道人辛公义为岷州刺史。岷州地区的社会风俗,人们特别害怕疾疫,如果一人有病,全家都避免与他接触,因此病人大多死亡。辛公义下令将病人都抬到自己的厅事大堂内,当时正是炎热季节,病人被送来数百人,厅堂内和外面走廊里都挤满了病人,辛公义就在厅堂内铺设榻床,昼夜守候在病人中间,用自己的俸禄请医买药,亲身一个个省视慰问。每当病人痊愈后,就召见他的亲戚家属告诉说:“死生有命,疾病怎么会互相传染呢?如果会互相传染,我早就死了。”病人的亲属都深感惭愧,拜谢而去。其后岷州人得病,都争着要住到辛公义身边去,他们的亲属都一定要留下并看护他们,于是人们的关系开始变得和睦慈爱,这一坏风俗也被改变了过来。辛公义后来调任并州刺史,他到并州刚一下车,先到监狱中露天坐下,亲自一个个审问囚犯,在十多天的时间里,就把监狱里的囚犯判决并遣送完毕,然后才回到州衙厅事堂受理新的案件。辛公义审理案件都当天立即判决,如果有的案件白天处理不完,案件的当事人必须暂时拘禁的,他就住在厅事堂里,始终不回后室歇息。有人劝他说:“处理公事都有一定的程序,使君您何必如此劳苦!”辛公义说:“我作为刺史没有德行,不能使老百姓都和睦相处,不打官司,又怎么能把人拘禁在狱中而自己在家安然大睡?”犯罪的人听到了辛公义的话后,都深受感动,痛快地认罪服法。后来再有要上官府诉讼的人,他们的乡里父老赶紧解劝他们说:“这是小事一桩,你们怎么能忍心再去烦劳刺史大人呢?”于是要去诉讼的人多双方互相谦让而作罢。

  十年(庚戌、590)

  十年(庚戌,公元590年)

  '1'春,正月,乙未,以皇孙昭为河南王,楷为华阳王。昭,广之子也。

  '1'春季,正月乙未(初七),隋朝册封皇孙杨昭为河南王,杨楷为华阳崐王。杨昭是晋王杨广的儿子。

  '2'二月,上幸晋阳,命高居守。夏,四月,辛酉,至自晋阳。

  '2'二月,隋文帝巡幸晋阳,下令高留守长安。夏季,四月辛酉(初四),文帝从晋阳回到长安。

  '3'成安文子李德林,恃其才望;论议好胜,同列多疾之;由是以佐命无功,十年不徙级。德林数与苏威异议,高常助威,奏德林狠戾,上多从威议。上赐德林庄店,使自择之,德林请逆人高阿那肱卫国县市店,上许之。及幸晋阳,店人诉称高氏强夺民田,于内造店赁之。苏威因奏德林诬罔,妄奏自入,司农卿李圆通等复助之曰:“此店收利如食千户,请计日追赃。”上自是益恶之。虞庆则等奉使关东巡省,还,皆奏称“乡正专理辞讼,党与爱憎,公行货贿,不便于民。”上令废之。德林曰:“兹事臣本以为不可,然置来始尔,复即停废,政令不一,朝成暮毁,深非帝王设法之义。臣望陛下自今群臣于律令辄欲改张,即以军法从事;不然者,纷纭未已。”上遂发怒,大诟云:“尔欲以我为王莽邪!”先是,德林称父为太尉谘议以取赠官,给事黄门侍郎猗氏陈茂等密奏:“德林父终于校书,妄称谘议。”上甚衔之。至是,上因数之曰:“公为内史,典朕机密,比不可豫计议者,以公不弘耳,宁自知乎!又罔冒取店,妄加父官,朕实忿之,而未能发,今当一州相遣耳。”因出为湖州刺史。德林拜谢曰:“臣不敢复望内史令,请但预散参。”上不许,迁怀州刺史而卒。

  '3'成安文子李德林,倚仗自己有才智和名望,喜好议论争辩,争强好胜,因此同事们大多痛恨他。由于这个原因,他虽然是佐命元勋,却有十年没有晋级升迁。李德林多次和尚书右仆射苏威意见不合,而高又常常帮助苏威,并上奏称李德林秉性凶狠暴戾,因此隋文帝多听从苏威的建议。文帝要赏赐李德林一座庄店,让他自己挑选,于是李德林请求北周末年跟随王谦起兵反对隋文帝的逆臣高阿那肱在卫国县的市店,文帝答应了他。及至文帝到晋阳巡幸,店人上诉说该店是高阿那肱当年强夺民田,在县城内修建的,然后出租出去,收取租金。于是苏威上奏说李德林犯了欺君之罪,因为他妄奏说自己将住进这个市店。司农卿李圆通也帮助苏威说:“该店每年收取的租金,跟食邑一千户差不多,请求陛下计算时间追回赃款。”自此以后文帝更加厌恶李德林。虞庆则等人奉命出使潼关以东地区巡视检查,回到长安后,都上奏说:“乡正全权处理民间诉讼纠纷,往往按照自己的爱憎,袒护同党,徇私枉法,贿赂公行,对黎民百姓有害无益。”于是文帝下令废除乡正。李德林说:“这事我本来就认为不可行,只是刚设置不久,复又废除,如此政令不一,朝成暮毁,完全违背了帝王制定法律制度的根本意义。因此,我请求陛下明令宣布,自今以后,百官群臣对于已确定的律令制度胆敢动辄随意更改的,即以军法从事。不这样做,以后还会出现朝令夕改之事,纷纷扰扰,没有完结。”文帝听后勃然大怒,大声骂道:“你这是想把我当成王莽吗?”以前,李德林向朝廷报称他的父亲曾经担任过太尉府咨议参军,以此取得了赠官,给事黄门侍郎猗氏人陈茂等人密奏说:“李德林的父亲是死在校书郎任上的,李德林却妄称他父亲做过咨议参军。”于是文帝痛恨李德林。这次事情发生后,文帝一一具数李德林的罪行说:“你担任着内史职务,掌管朕的机密政事,近来不让你参预朝政商议决策的原因,是由于你的所作所为不光明正大,难道你自己没感觉到吗?你又编造谎言骗取市店,还荒谬地提高父亲的官职,朕其实早已对你愤恨在心,只是还没有发作出来罢了,现在应当把你派遣到一个州去。”于是文帝下令出李德林为湖州刺史。李德林拜谢说:“我不敢再奢望担任内史令,但请允许我以散职参预朝会。”文帝不答应,又调任他为怀州刺史,不久就去世了。

  李圆通,本上微时家奴,有器干;及为隋公,以圆通及陈茂为参佐,由是信任之。梁国之废也,上以梁太府卿柳庄为给事黄门侍郎。庄有识度,博学,善辞令,明习典故,雅达政事,上及高皆重之。与陈茂同僚,不能降意,茂谮之于上,上稍疏之,出为饶州刺史。

  司农卿李圆通本是隋文帝过去地位还比较低微时的家奴,很有器度和才干。及至隋文帝承袭了父亲杨忠的隋公爵位后,就提拔李圆通和陈茂作他的僚佐,很信任他。在后梁国萧氏被废除以后,文帝任命原后梁太府卿柳庄为给事黄门侍郎。柳庄很有识见和风度,又博学多才,善于辞令,晓习历史典故,通达朝廷政事,文帝和尚书左仆射高都非常器重他。柳庄和陈茂是同僚,不能曲意奉承陈茂,因此陈茂向文帝诬陷中伤他,于是文帝逐渐疏远柳庄,后出他为崐饶州刺史。

  上性猜忌,不悦学,既任智以获大位,因以文法自矜,明察临下,恒令左右觇视内外,有过失则加以重罪。又患令史赃污,私使人以钱帛遗之,得犯立斩。每于殿庭棰人,一日之中,或至数四;尝怒问事挥楚不甚,即命斩之。尚书左仆射高、治书侍御史柳等谏,以为“朝堂非杀人之所,殿廷非决罚之地。”上不纳。等乃尽诣朝堂请罪,上顾谓领左右都督田元曰:“吾杖重乎?”元曰:“重。”帝问其状,元举手曰:“陛下杖大如指,捶人三十者,比常杖数百,故多死。”上不怿,乃令殿内去杖,欲有决罚,各付所由。后楚州行参军李君才上言:“上宠高过甚。”上大怒,命杖之,而殿内无杖,遂以马鞭捶杀之,自是殿内复置杖。未几,怒甚,又于殿廷杀人;兵部侍郎冯基固谏,上不从,竟于殿廷杀之。上亦寻悔,宣慰冯基,而怒群臣之不谏者。

  隋文帝秉性猜忌多疑,又不喜欢读书学习,由于他是完全凭借智谋而获得了君主之位,因此他就以熟悉法律制度而自负,以明察秋毫而驾驭朝臣,经常派遣左右近臣窥视刺探朝廷内外百官大臣,发现某人犯有过失就治以重罪,他又担心负责掌管各种具体事务的令史贪污腐败,于是暗地里派人拿着钱财布帛去贿赂试探,发现某人收受财物则立即处死。经常在朝堂殿庭中杖打官吏,有时一天之内,多达三四人。有一次他恼怒行刑之人杖打时下手不重,就立即下令将行刑之人斩首。尚书左仆射高、治书侍御史柳等人上言规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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