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_003-第17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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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了减少的俸禄。旧法规定:百姓每织一匹绢要交八两绵,每织一匹布要交十五斤麻作为税收,于忠都加以免除。乙丑(二十二日),朝廷诏令使文武百官每人晋升一级。
'9'夏,四月,浮山堰成而复溃,或言蛟龙能乘风雨破堰,其性恶铁,乃运东、西冶铁器数千万斤沈之,亦不能合。乃伐树为井干,填以巨石,加土其上;缘淮百里内木石无巨细皆尽,负檐者肩上皆穿,夏日疾疫,死者相枕,蝇虫昼夜声合。
'9'夏季四月,浮山堰修成后却又崩溃,有人说蛟龙能乘风雨破坏渠堰,但它本性厌恶铁,于是就运来东西两治几千万斤铁器沉在江里,但是也没能使坝合扰。于是,又伐木交错捆绑成井字形,把大石头填进去,在上面加上土,以此截流筑坝。因此,沿着淮河一面里内的树木石头无论大小都被用光,挑担的人肩膀都磨烂了,夏天里疾病成疫,死掉的人互相倾压着,遍地都是,苍蝇蚊虫聚集不散,日夜轰鸣。
'10'魏梁州刺史薛怀吉破叛氐于沮水。怀吉,真度之子也。五月,甲寅,南秦州刺史崔暹又破叛氐,解武兴之围。
'10'北魏梁州刺史薛怀吉在沮水打败了叛乱的氐人,薛怀吉是薛真度的儿子。五月甲寅(十二日),南秦州刺史崔暹又大败叛乱的氐人,从而解除了对武兴的围困。
'11'六月,魏冀州沙门法庆以妖幻惑众,与勃海人李归伯作乱,推法庆为主。法庆以尼惠晖为妻,以归伯为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号大乘。又合狂药,令人服之,父子兄弟不复相识,唯以杀害为事。刺史萧宝寅遣兼长史崔伯击之,伯败死。贼众益盛,所在毁寺舍,斩僧尼,烧经像,云“新佛出世,除去众魔。”秋,七月,丁未,诏假右光禄大夫元遥征北大将军以讨之。
'11'六月,北魏冀州僧人法庆用妖术迷惑百姓,与勃海人李归伯一同作乱,并推举法庆作首领。法庆以尼姑惠晖为妻,让李归伯当十住菩萨、平魔军司、定汉王。自己则号称“大乘”。他又配置狂药,让人服用了这种药后,父子兄弟不再相认,只知道杀人害命。刺史萧宝寅派兼长史崔伯攻打法庆的叛军,崔伯战败而死。众叛贼气焰更加嚣张,所到之处毁坏寺庙,斩杀僧尼,烧毁经像,还说:“新佛出世,除去众魔”。秋季,七月丁未(初五),朝廷诏令右光禄大夫元遥作为征北大将军去讨伐法庆。
'12'魏尚书裴植,自谓人门不后王肃,以朝廷处之不高,意常怏怏,表请解官隐嵩山,世宗不许,深怪之。及为尚书,志气骄满,每谓人曰:“非我须尚书,尚书亦须我。”每入参议论,好面讥毁群官,又表征南将军田益宗,言:“华、夷异类,不应在百世衣冠之上。”于忠、元昭见之切齿。
'12'北魏尚书裴植,自以为门第不比王肃低,因在朝廷里官位不高而常常怏怏不快,就上书请求辞去官职,退隐到嵩山,宣武帝不同意,并且认为他很怪。等他作了尚书,志高气傲,常常对人说:“不是我想作尚书,是尚书要由我来作。”每次他入朝晋见,议论政事时,他都喜欢当面讥讽伤害众位官员。他还上表诋毁征南将军田益宗,说道:“汉人、夷人种类不同,不应当让夷人位在百世衣冠的汉人之上。”于忠和元昭见了他,都恨得咬牙切齿。
尚书左仆射郭祚,冒进不已,自以东宫师傅,望封侯、仪同,诏以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雍州刺吏。
尚书左仆射郭祚,总是企图升官,自认为是太子的师傅,就希望也被封侯和封为开府仪同三司,于是朝廷诏令郭祚为都督雍、岐、华三州诸军事,征西将军及雍州刺吏。
祚与植皆恶于忠专横,密劝高阳王雍使出之;忠闻之,大怒,令有司诬奏其罪。尚书奏:“羊祉告植姑子皇甫仲达云‘受植旨,诈称被诏,帅合部曲欲图于忠’。臣等穷治,辞不伏引;然众证明,准律当死。众证虽不见植,皆言‘仲达为植所使,植召仲达责问而不告列’。推论情状,不同之理不可分明,不得同之常狱,有所降减,计同仲达处植死刑。植亲帅城众,附从王化,依律上议,乞赐裁处。”忠矫诏曰:“凶谋既尔,罪不当恕;虽有归化之诚,无容上议,亦不须待秋分。”八月,己亥,植与郭祚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皆赐死。隽,祚之婚家也。忠又欲杀高阳王雍,崔光固执不从,乃免雍官,以王还第崐。朝野冤愤,莫不切齿。
郭祚和裴植都讨厌于忠专权无道,暗中劝高阳王元雍让他离开朝廷。于忠听后万分愤恨,命令有关部门诬告郭祚、裴植犯了罪。尚书诬告说:“羊祉报告裴值的表弟皇甫仲达说:‘我受了裴植的命令,假称受圣上的旨令,率领部曲想要图谋于忠。’我们已经审理完毕,他们虽然不认罪,但是各种证据都很清楚,按法律应判死刑。这些证据中虽没有直接是裴植的,但大家都说:‘皇甫仲达是被裴植指挥,裴植曾叫来皇甫仲达责问他,但没有告发他。’按常理推算,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有什么明显的区别,因此不能和其他案子一样,减轻他的罪过,所以一致提议对裴植处以和皇甫仲达一样的死刑。裴植曾经亲自率领全城的人马归顺我国,按法律条文作以上议处,但请作出裁决。”于忠假传圣旨说:“罪行已经犯下,他的罪恶不能宽恕;虽然也有过诚心归顺我们的行为,但不必再经审理,也不用等秋分过后再判死刑。”八月乙亥(初五),裴植和郭祚以及都水使者杜陵、韦隽都被赐死。韦隽是郭祚的亲家。于忠又想杀高阳王元雍,崔光坚决不同意,于是就罢免了元雍的官职,以亲王的身份回到了他的王府。朝廷内外都含冤忍愤,没有人不咬牙切齿。
'13'丙子,魏尊胡太妃为皇太后,居崇训宫。于忠领崇训卫尉,刘腾为崇训太仆,加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以太后父国珍为光禄大夫。
'13'丙子(初六),北魏尊封胡太妃为皇太后,让她住进崇训宫。于忠担任崇训宫的卫尉,刘腾担任崇训宫的太仆,加官侍中,侯刚为侍中抚军将军。又封胡太后的父亲胡国珍为光禄大夫。
'14'庚辰,定州刺史田超秀帅众三千降魏。
'14'庚辰(初十),梁朝定州刺史田超秀率领三千兵马投降了北魏。
'15'戊子,魏大赦。
'15'戊子(十八日),北魏实行大赦。
'16'己丑,魏清河王怿进位太傅,领太尉,广平王怀为太保,领司徒,任城王澄为司空。庚寅,魏以车骑大将军于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大将军,并加开府仪同三司。
'16'己丑(十九日),北魏清河王元怿晋升太傅的职位,兼任太尉,广平王元怀作了太保,兼任司徒,任城王元澄任司空。庚寅(二十日),北魏孝明帝任命车骑大将军王忠为尚书令,特进崔光为车骑将军,并加封开府仪同三司。
'17'魏江阳王继,熙之曾孙也,先为青州刺史,坐以良人为婢夺爵。继子叉娶胡太后妹,壬辰,诏复继本封,以叉为通直散骑侍郎,叉妻为新平郡君,仍拜女侍中。
'17'北魏江阳王无继是元熙的曾孙。他原来是青州刺史,因为犯了把良民的女孩当作婢女的罪被剥夺了爵位。元继的儿子元叉娶了胡太后的妹妹,壬辰(二十二日),北魏孝明帝下令恢复了元继的原封位,让元叉作了通值散骑侍郎。元叉的妻子是新平郡君,仍担任了女侍中的职务。
群臣奏请太后临朝称制,九月,乙未,灵太后始临朝听政,犹称令以行事,群臣上书称殿下。太后聪悟,颇好读书属文,射能中针孔,政事皆手笔自决。加胡国珍侍中,封安定公。
众大臣上书请求太后临朝,她的命令称为“制”,作行皇帝的权力,九月乙未(疑误),胡太后开始临朝听政,但还是不称“制”而称令,大臣们上书仍称呼她为殿下。太后聪明机智,非常喜爱读书写作,射箭能射中针孔,一切政务都亲手批阅处理。她提拔胡国珍为侍中,封为安定公。
自郭祚等死,诏令生杀皆出于忠,王公畏之,重足胁息。太后既亲政,乃解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止为仪同三司、尚书令。后旬余,太后引门下侍官于崇训宫,问曰:“忠在端揆,声望何如!”咸曰:“不称厥任。”乃出忠为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冀州刺史;以司空澄领尚书令。澄奏:“安定公宜出入禁中,参谘大务”,诏从之。
自从郭祚等人死后,诏书、命令、生杀予夺之权都由于忠决定,王公们都畏惧他,人人蹑手蹑脚、敛声屏气。太后亲政后,就解除了于忠侍中、领军、崇训卫尉的职务,只让他作仪同三司、尚书令。过了十几天,太后把门下侍官叫到崇训宫,问道:“于忠在朝廷中为百官之首,声望如何?”众人都说:“他不称职。”于是就让于忠出朝任都督冀、定、瀛三州诸军事,征北大将军,崐冀州刺史;让司空元澄兼任尚书令。元澄上书说:“安定公应当可以出入宫禁,并参议重大事务。”诏令批准了他的请求。
甲寅,魏元遥破大乘贼,擒法庆并渠帅百余人,传首洛阳。
甲寅(十四日),北魏将领元遥击败了大乘贼,擒获法庆和他手下一百多人,将他们斩首并把首级送往洛阳。
'19'左游击将军赵祖悦袭魏西硖石,据之以逼寿阳;更筑外城,徙缘淮之民以实城内。将军田道龙等散攻诸戍,魏扬州刺史李崇分遣诸将拒之。癸亥,魏遣假镇南将军崔亮攻西硖石,又遣镇东将军萧宝寅决淮堰。
'19'梁朝左游击将军赵祖悦在西硖石一带袭击了北魏军队,并以西硖石为根据地逼近寿阳,又筑起外城,将淮河周围的百姓都迁进来充实内城。将军田道龙等人分别去攻打北魏的各个寨堡,北魏扬州刺史李崇分别派遣众将领去抵抗。癸亥(二十三日),北魏派遣代理镇南将军崔亮攻打西硖石,又派镇东将军萧宝寅掘开淮河堰。
'20'冬,十月,乙酉,魏以胡国珍为中书监、仪同三司,侍中如故。
'20'冬季,十月乙酉(十六日),北魏任命胡国珍为中书监、认同三司,并保留侍中的职务。
'21'甲午,弘化太守杜桂举郡降魏。
'21'甲午(二十五日),弘化太守杜桂率领全郡投降北魏。
'22'初,魏于忠用事,自言世宗许其优转;太傅雍等皆不敢违,加忠车骑大将军。忠又自谓新故之际有定社稷之功,讽百僚令加已赏;雍等议封忠常山郡公。忠又难于独受,乃讽朝廷,同在门下者皆加封邑,雍等不得已复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昭等上诉不已。太后敕公卿再议,太傅怿等上言:“先帝升遐,奉迎乘舆,侍卫省闼,乃臣子常职,不容以此为功。臣等前议授忠茅土,正以畏其威权,苟免暴戾故也。若以功过相除,悉不应赏,请皆追夺。”崔光亦奉送章绶茅土,表十余上,太后从之。
'22'当初,北魏的于忠掌握朝中权力,自称宣武帝答应加封他,太傅元雍等人都不敢违背圣旨,于是加封于忠为车骑大将军。于忠又自认为在新旧交替时有安定国家政权的功劳,示意官员们上书建议给他增加奖赏,因此元雍等议封于忠为常山郡公。于忠却又不敢独享,就示意给在门下省的人一同增加封地。元雍等人不得已只好又封崔光为博平县公,而尚书元照等人不断地上书投诉。胡太后就命令大臣们再次商议,太傅元怿等人上书说:“先帝升天后,迎接新主、保护防卫,本是作臣子的正常职务,不应当把这个当作功劳。我们从前建议授与于忠封地,正因为畏惧他的威风和权势,不过想暂时免除残暴的行为。如果把功劳和过失相抵,全不应当奖赏,请求全部追还封赏。”崔光也送还封地和官爵,书表递上了十几份,太后终于采纳了。
高阳王雍上表自劾,称“臣初入柏堂,见诏旨之行一由门下,臣出君行,深知其不可而不能禁;于忠专权,生杀自恣,而臣不能违。忠规欲杀臣,赖在事执拒;臣欲出忠于外,在心未行,返为忠废。忝官尸禄,孤负恩私,请返私门,伏听司败。”太后以忠有保护之功,不问其罪。十二月,辛丑,以忠为太师,领司州牧,寻复录尚书事,与太傅怿、太保怀、侍中胡国珍入居门下,同厘庶政。
高阳王元雍上书自责,说道:“我刚刚进入柏堂时,看到圣上的诏书旨令都由门下省作主,臣子作主,国君执行,深知这种事不该发生但却不能禁止。于忠独揽朝权,随意生杀予夺,但是我不敢违抗。于忠一心想杀掉我,幸亏在位任事的崔光坚持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