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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大上海深情年代3-第5节

小说: 大上海深情年代3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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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可以肯定,刺杀大哥的是一个极大的阴谋,这个阴谋是针对常啸天,针对忠义社,也是针对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人。大家来看这个弹洞,这个弹洞是子弹从天哥头上穿过后嵌进桌子留下的,弹头和弹壳已经被警察局作为证物取走。可是我在警察局看到了子弹比这个弹洞的直径要大得多,威力也大得多!由此我认定,警察已经不可信了,子弹一定是被他们掉了包,他们要掩饰刺杀大哥的真正凶手!其实,我早就怀疑,小健留下的那只手枪里面的子弹是别人装进去的。我记得清清楚楚,小健在杀袁老八后曾经说过,他以后在枪里永远只装一颗子弹,因为他不想杀人,实在到了非杀不可的时候,一颗子弹足够了。我们看着小健长大,看着他学武练枪,对他的枪法全了如指掌,他想杀人绝不会拖泥带水地开两枪。”
  阿水眯起眼睛:“老三,你神神叨叨说了这么一大通,我快让你给弄糊涂了,你什么意思?”
  “你还听不懂吗?林小健不是凶手!警察局在包庇真凶!”
  惠若雪猛地起立:“我看你是要包庇林小健!”
  阿三望着她痛心疾首:“大嫂,我说得很清楚,事实就摆在眼前,你不想为天哥报仇吗?”
  阿水开始发脾气:“老大还在楼上,你对大嫂客气点!”
  阿三毫不相让:“我哪里有半点不尊重大嫂了?你们好好想一想我说的话,不能一错再错!”
  雷彪走过去摸着那个弹洞,息事宁人道:“老三说得有些门道,不过吗……”
  他抬头望望惠若雪和常小康:“就算了警察局做了手脚,林小健也摆脱不了嫌疑,他不用这只枪,也可以用别的枪吗!”
  阿水和惠若雪对视一眼,连连点头,阿三环视他们,神情决然:“有人加害天哥,就是要灭我们忠义社,这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大事,我要一查到底。到时候,要让我知道有内鬼乘乱作恶,我阿三头一个不饶他!我已经给警备司令部打了电话,让他们作出解释!”
  是夜,黄公馆遭到来历不明的袭击,凶手火力强劲,竟用上了冲锋枪和炸弹,黄家顿成血海,黄省三夫妇和五个孩子全部遇难,家中佣人逃到大街上还被追上射杀,结果无一幸免。由于黄省三在上海的势力,这件灭门血案影响极大,众说纷纭,却莫衷一是。
  阿三的死,本来让惠若雪和阿水心有窃喜,可是很快发现,这件惨事带来的负面影响之巨,令人措手不及。继常啸天被刺,天华股票再次直线下跌,挫入有史以来最低谷,社团声望也降至最低点。忠义社象一艘遭遇了风暴的大船,一下子千疮百孔,四面冒水,到处告急。惠若雪这才发现上海滩有这么多心怀叵测的人物,光是警备司令部就疲于应付,何况还有各方势力齐来围攻,调查的、解释的、出主意的、趁火打劫的,一时间谣言四起,生意几乎停顿,订单一再取消,光是和美国人几桩生意的损失赔偿就把惠若雪弄得快要崩溃。她这下算知道,单凭自己的能力,远远不足以应付丈夫留下这偌大的摊子。
  陈阿水也是一样的焦头烂额。
  一个阴沉的黄昏,常公馆的电铃被揿响。来的是一群人,为首者四十多岁,身材精悍,一件灰色短风衣,一副大墨镜,白晰的面孔上两片嘴唇格外鲜红突出。他带了几个高大的随从,长驱直入客厅。惠若雪那天穿着一身黑丝绒旗袍,围了一条大大的白色缕花披巾,柔弱而憔悴,她惶恐地从沙发上站起,见那个男人凝注着她,神情严肃地伸出手来,她以为要握手,刚把手迎到一半,却见那人食指中指间夹了一张黑色的证件,自我介绍道:“姜琛,我在南京保密局做事。”
  惠若雪一听来头甚大,慌乱地放下手,却又被这姜琛不失礼貌地抓起来,合放在掌心握了一握,惠若雪立刻感受到一握传递过来的力度。
  在上海滩,一夜成名的故事经常上演,这一回轮在一个大二的学生身上。
  常家大公子常小康的名气突飞猛长,叫人刮目相看。社团的人几乎是一夜之间,突然认识了这位大公子,他天生就具备做大事的气势,他阴沉地注视着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如果在意想不到的时候笑上一笑,那就是有人要倒霉了。和父亲、大哥截然不同,他并不喜欢恩威并重,他以心狠手辣著称,行事独断令所有人都心惊。阿三死后,天龙堂一度群龙无首,他通过唐轩的影响很快把堂口收罗手中,形成了自己的势力;他自行抬高了辈份,大肆收进来历不明的弟子,短短三个月,就在社团内铺就了一张看不见的网。只要听到一点不同的声音,他稚气未消的口中便会发出杀字令,于是便血肉横飞,陈尸街头。压服了帮众后,他马上转手揽尽社团的财政大权,把各堂口的所有生意,全部收至掌中。陈阿水开始还笑话侄子胃口太大,会噎着,但他很快发现,常啸天严禁的生意,常小康开始明目张胆地做,而且做的比他陈阿水还要大,还要有门路。短短半年时间里,常小康乱中取胜,威名和震慑力迅速建立。
  这位新大公子还有一个令人称奇之处,就是再不许任何人提起林小健,对这位逃匿在外的前兄长,他的态度朦胧莫测。雷彪又一次频频端出了他的龙凤说,等到他自己见常小康都心惊胆战的那一刻起,他知道这次算是真正夸对了,常小康才真正是常啸天的儿子。
  常小康的名头很快在上海滩打响。社团里,经常会有人私下里把他和林小健相比,得出的结论是虽然林小健的学识、本事和德行,常小康一样也不具备,但他显然更具备了男人的好胜精神和铁石心肠。没有了父亲的阴影,那个总是躲在门口要开溜的怯懦男孩,突然就变成了一个意志坚定、心如磐石的人,突然地集强权铁腕于一体,一下子担起社团的全部重担。
  实际上,这一切都源于一位坚强的母亲,惠若雪在儿子身后花了多少心血,只有陈阿水等几个人心知肚明,忠义社真正的主人,实际上是这位美丽冷酷的常夫人,不过阿水现在越来越讨厌站在惠若雪背后的那个阴冷白晰的男人,他似乎和大嫂走得太近了,他的名字叫姜琛。
  常啸天天天坐在轮椅上,丧失了记忆的同时,他也丧失了活动能力。偌大的公馆,几乎觉察不到他的存在。佣人们全部被更换,他们中没人知道,二楼那个痴呆健硕的老人,曾是这座公馆的主人,在这座花园洋房中,他曾有过绝对不容置疑的权威。既然同房已经失去了实际意义,惠若雪早早搬离了这个她当年孜孜以求的套间。她也不允许佣人随便进去,每天晚上,由看护按时去察房。
  常啸天的活动范围,只在主人套房和二楼的长长走廊里,身边有两名男看护寸步不离地陪伴。他的生活刻板乏味,只有一样特别,就是他常常对着二楼另一间套间的门喃喃自语,那是林小健曾经住过的房间,现在是空的,虽然这是常公馆最好的房间,常小康还是执意不肯搬进去,就象惠若雪也不敢把常啸天挪出另一间主人套间一样。
  惠若雪听说丈夫这个异常的举动,非常忌讳,下令把房门拆下重换,东西也搬动一空。凡有林小健的照片加上底片全部烧毁,彻底坚壁清野。一日三餐,惠若雪甚至叫人把饭直接送上楼去,不再同丈夫一同进餐。她怕见到他那孩童一样的吃相,更为了避开他时不时变得冥思苦想的目光,那眼神虽然充满疑惑,但惠若雪总怕有一天那眼睛会大彻大悟。

  第四章 命途迥异

  常小康现在真是忙,忙得顾不上回家上楼看父亲一眼。十八岁的少年,已经是惠罗公司的常客,西服只穿TOWNTEX,皮鞋只穿SAXSON,醒目出众的个头,越长越宽的肩膀,看起来就活脱脱就是父亲年轻时代的翻版。他架着美式墨镜,身后寸步不离地跟着唐氏兄弟,豢养的狼狗多至十几条,一律起了英文名字。他戴白色手套,开快车,说话夹英文单词,谈生意或是谈判,永远要在咖啡厅。他以圣大的学历自诩,虽然已经不去上课,但他知道他会得到文凭的。他喜欢别人说他怪,说他标新立异,说他与众不同。他现在已经不喜欢陈阿水那里的女人,他正和影后白丽萍打得火热,小小少年,情场上清一色结交比他年龄大的时髦女人。在他自己看来,早熟和怪异是为了昭示他的不落俗套,父辈那一套已经落伍,他要做新一代帮派大亨!”
  座落在静安寺路的沙利文咖啡厅,颇具异域风情,常小康把和商业巨头们的聚会定在这里。他们商讨着一场交易,议题是对付势头越见凶猛、态度日益强硬的工人工会。常小康只耐着性子听了一半,想到自己也要防患于未然,就干脆地打断了他们的七嘴八舌,不假思索地提出了办法,那就是忠义社出力,大家出钱。镇压是他时下的拿手好戏,他清楚如果有了麻烦,他的那位大有来头的姜琛叔叔不会袖手旁观的。他的提议正中在座诸位的下怀,于是大亨们提前结束会议,为了共同利益,心照不宣地形成了一个暂时的集团,常小康当仁不让成为了首脑,在众人的簇拥下走下楼来。
  一个清脆的女声带些迟疑叫住了他:“哎?常小康!”
  常小康摘下墨镜,回头望去。夕阳正斜斜切入咖啡厅,金色的余晖中,一个年轻女子从卡座上缓缓站起,笑着看过来。常小康认出是大学同学简淑兰,蒋芸姗的女友,冷冷地点下头,口中街的烟也没拿下来,又派头十足地走出去。
  简淑兰有些轻度近视,又没带眼镜,只以为自己认错了人,坐下来又好奇地凭窗望去,见常小康上车前,还若有所思地向这边望了望,才肯定自己是没有看错人。她有点生气,慢慢啜着巧克力茶,心想富家公子有什么了不起。
  上海的秋天,梧桐叶子金黄耀眼,姑娘们穿着时尚,头发梳成明星的样子,个个象从电影海报上走下来,走在街道上。简淑兰披了薄呢外套,皮包在膝上一弹一弹,加入了这个队伍,和摆姿弄态的仕女们相比,她显得有些心不在焉,她走近电车站,想到最终还是要回到阁楼中去,听兄嫂的冷嘲热讽,心中就说不出的郁闷。
  一辆黑色的豪华轿车悄无声息地停在身边,她惊了一下,本能地向道边躲了躲,回头却见一个黑亮的飞机头,常小康仍戴着墨镜,雪白的手套醒目地左右晃着:“hello!”
  简淑兰不知所措,只好回敬一笑,常小康又勾勾手指:“上车,送你!”
  一些细眉下的眼神瞟过来,简淑兰从那里面读出了羡慕,她拉开车门坐进去,打量着豪华的内部设施,摸措手工缝制的羊皮车座,又好奇地开开那些小箱子,口中笑道:“你变化可真大,我差一点认不出来了!”
  常小康回头打量着她:“你也一样,看上去可不象大学生。”
  “我被开除了,因为六月的学运。”简淑兰对了车前的小镜按按卷发,又抻抻旗袍:“蒋芸姗、田冰都被开除了,你不知道吗?”
  车速慢了下来,简淑兰继续道:“她们也不知哪去了,我们都好几个月没见面了。”
  车子重新疾驰起来,常小康用了调侃的语气:“是吗,看上去你并不沮丧,根本不象个被开除学籍的学生!”
  “沮丧?沮丧的时候已经过去了!我爱国,国家可不爱我;我对社会不满,社会就把不满还给了我!”
  “嗬,愤世嫉俗吗!看来我们有相同之处了。”常小康打着方向盘在街口拐了一个大弯。
  简淑兰担心地提醒:“你慢一点,小心!”又道:“我们可不一样,至少阶级不同!”
  常小康在密集的人流车流中继续横冲直撞:“我也被开除了!失学了!”
  “真的呀?闹了半天我们都被社会抛弃了。你现在做什么?”
  “天天泡咖啡馆逛街白相,和你一样喽!”
  简淑兰自然还认定他是那个请喝咖啡的纯情小学弟,不轻不重地敲了他一下,用了大姐的口吻:“谁象你阔少爷这般有闲,我可是要生活的哟。我参加了上海电台的播音培训班,今天结业,明天会有一次选拔比赛。如果运气好被录用,你就会天天在电台里听见我的声音了。”
  常小康无所谓地点点头,用英语说了声祝你好运,听到这圣约翰味道的英语,简淑兰不由怀恋起大学时光,想想问道:“常大哥还好吧?他还在做总经理吗?”
  常小康微微变色,停了半天才道:“他早就不在上海了。他姓林,是我家的养子。”
  简淑兰听得糊涂,但她已经看出常小康面色不豫,知道问造次了,隐约想起他们兄弟俩似乎都喜欢蒋芸姗,大概因此有什么龌龊,就聪明地不再就这个话题说下去。她是个善解人意的姑娘,虽然不在乎常小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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