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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5节

帝国中兴-第1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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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盛秀赶紧应道:“公子您说,只要小奴家能做到的,一定万死不辞!”
  在小魏面前自称小妹,在朱云天面前又改口成了小奴家,可见盛秀是一个冰雪聪明的女子,尽管出身草莽,却熟悉礼数,说话有分有寸,且让朱云天这种色狼瑕想连连,心痒难忍。
  朱云天张开嘴,话还没说出来,耳朵已被小魏揪住了,引来了大家的一片哄笑之声。老大被女人将耳朵擒在手中,生拉硬拽,惨不忍睹,这种情景可是第一次得见,以后怕是也没多少机会可以见到。于是众人纷纷屏住呼息,看老大如何收拾这桌风月残局。
  而且大家十分统一地在心中叹道:都是泡妞惹得祸啊!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六十节 躲过一劫(中)
 
  朱云天哪敢再把污言秽语讲出口来,弱弱地道:“盛秀妹子,其实……我也没什么要求啦,就是想让你请我吃顿饭,喝杯酒。”
  盛秀心有灵犀,抿嘴而笑,应道:“好啊,这是举手之劳,只不过……小妹现在身无分文,若要请客,还须等我有了钱,才能进得饭馆。”
  朱云天嘿嘿笑道:“不用,我现在借给你好了……哎哟!啊!”
  一声惨叫冲云霄,惊得众神把命逃。朱云天猛地回过头,瞪着身后的小魏,嘴已经张成了一张卡车轮胎,委屈地道:“你……为何这么狠啊。”
  小魏奇怪的摊开双手,道:“我什么都没做呀!咦,你的耳根怎么红了,哎呀,被虫子咬了,怪不得你叫得这么大声呢!”
  盛秀和众人赶紧围上来,齐向朱云天的后脖望去,果然,他的耳根部位被不知什么东西咬了一口,现在已经肿成了一块大水泡,还朝外面流着稀稀的血水。
  朱云天差点就要哭了,这下可把他疼坏了。这就是泡妞的代价吧,他知道肯定是小魏干的,只是苦于没有证据,就算有证据,他也拿她没什么办法,因为他确实罪有应得。
  “大哥,我看像蜜蜂蜇的。”徐达诊断道。
  “是蜜蜂,你看,它还没飞远,在头顶上盘旋呢。”周德兴眼尖,发现了犯罪元凶,正在老大头顶三尺之处,得意洋洋地飞来飞去,发出嗡嗡之声。
  “哪里,哪里?”朱云天蹲下身子朝上看,很有点看到了低空轰炸机的味道,嘴里还愤慨地怒叫:“兄弟们,快给我处决了它!替我报仇雪恨!”
  大家一起笑起来,陆仲亨道:“大哥,蜜蜂实乃自然之物,咬你一口也属正常,何况它又不是故意的,何必跟它斗气呢……要懂得爱护生灵呀,大哥。”这家伙现在开始满嘴仁义道德了,变成了动物保护者,一点没有军事家的风采。
  徐达也笑道:“是啊,大哥,咱们还是快快赶路吧。”
  只有小魏不吭声,只是偷笑,心里乐道:看你以后还敢对别的姑娘动手动脚!这就是男人有外遇的下场!
  这蜜蜂正是她信手拈来,突然弹到了朱云天的耳朵后面。蜜蜂受了惊吓之后有了附着物,这附着物又是香喷喷白嫩嫩的脖子,自然马上就蜇,而且注视了大量的蜂毒,足以让朱云天疼上十天半个月。
  没人愿意替老大杀一只蜜蜂,其实这也说明大家都不是傻子,心里明白是怎么回事,谁也不想得罪小魏姑娘。
  朱云天嚷了半天,这蜜蜂还是活得好好的,他感到很没面子,便把脸转向了正笑脸灿烂的盛秀,正色道:“盛姑娘,我求你一件事,好吗?”
  盛秀见他表情严肃,忙回道:“朱公子请讲,只要能做到的,我一定照办!”
  朱云天斜着眼,盯着那只仍在头顶上盘旋的蜜蜂,道:“麻烦你把它给我杀了,谢谢!”
  盛秀踌躇了,不由看了一眼小魏,只见小魏笑意虽未平,此时却面无表情地看着她。大家也都望向小魏,看她如何表态。小魏在万众瞩目的注目礼中,表现出了极为出色的心理素质,一副坦然的小模样,让众人深感敬佩。
  小魏冷漠的表情让盛秀犹豫了片刻,不过她仍然轻轻地一扬手,一枚短针发出“嗤”的一声,从袖子里飞出,准确地刺穿了那只蜜蜂的肚子。
  短针劲道十足,携着蜜蜂的尸体又向上窜了两丈有余,方才下坠,落在了朱云天的脚边。
  “好功夫!”小魏这时突然咯咯笑起来,拍起巴掌。
  此举意在双关,一是解除了盛秀的尴尬之意,二是告诉盛秀,她对她没有敌意。让一直提心吊胆的盛秀放下了心中那块大石头。
  “盛姑娘好功夫!”
  陆仲亨等也赶紧跟着鼓了几下掌,大家相视而笑。只有朱云天这色狼脖子上起了一个大水泡。大水泡渐渐消去,又变成了一个红红的大肉疙瘩,他难受至极地揉着脖子,一点也不知这树林中两位姑娘刚才经历了一番无形的心灵暗战。
  “咦,冯国胜怎么回来了?冯兄弟,你这家伙命真大呀!本人佩服!佩服!”那厢,陈京这小子终于睡醒了,从车里爬出来,抠着眼屎,啊啊呀呀地道。
  这下捅了马蜂窝,大家总算想起还有冯国胜这厮没有修理,徐达哈哈一笑,上前捉住了他的手,作势要打,手快要落上他的眉头,却停住了,拍了拍他的脑袋,很是崇拜地问道:“兄弟,你们是怎么出来的,两日来官兵全城搜查,你们是怎么躲过去的?”
  “对啊,快跟大哥我讲讲!这几日,我可是为你们担惊受怕呀!”
  朱云天也走了过来。这个“你们”,自然包括盛秀,小魏很敏感,听了又微皱眉头,瞪了他一眼。不巧的是,盛秀把这一幕全看在眼里。
  冯国胜一屁股坐在草地上,大口喝了一阵水,笑呵呵地把二人出城的经过讲了一遍。
  “大哥,你还记得在汴梁南门那名要了我们十根金条的蒙古参将吗?”
  “记得呀,那条狗化成灰我也认得!”陈京的十根金条变成了肉包子他倒是绝不心疼,但那参将同时一口气吃掉了他五百两白银,这张嘴简直就是血盆大口了。朱云天岂能忘记那个一脸贪婪相的吸血鬼。
  “呵呵,大哥您先别生气,正是您口中的这条狗将城门打开,放了我和盛秀姑娘出城……”冯国胜笑嘻嘻地道。
  众人这才明白,他是从南门跑出来的,并非预想中元军重兵布防的北门。
  那夜换了客栈之后,冯国胜便意识到此地凶险,不可久留,这家伙通过对盛秀身份的联想,心有灵犀地预感到元军将会大规模地进行全城搜索,随着时间的流逝,元军守卫工作的加强,出城的难度将会越来越大。
  老大因为有皇命在身,加上那神威大将军的招牌,没人敢动他。闹不好朱云天走了,他却被关在这汴梁城中无法逃脱。
  如果那样,他就糗大了。
  冯国胜和盛秀二人藏在那间隐蔽的小客房里,连灯都不敢点。他一直琢磨这事儿,脸上忽阴忽晴,忽黑忽白,一会儿白眼狂翻,一会儿牙关紧咬。幸亏没点灯,否则盛秀见了他这副模样,准以为这家伙要起什么色心了。
  将近后半夜时分,有一支元军在巡逻之时就近到了龙津桥,进行第一次搜查。他们是在路上接到了阿鲁台的通知,临时赶过来的,一到龙津桥,便把天字一号客栈翻了个底朝天,只发现了几双兄弟们留下的臭鞋。
  寻着这股独特的鞋臭味儿,元军一名校尉不由自主地到了对面的这间小饭馆门前。他撅着鼻子使劲的闻,嘴里兀自在说:“咦,我怎么闻着有点不对劲呢?”
  言罢,蹦起来一脚,便把店门踹开了,提着刀,问那掌柜的:“你这店有没有客人入住?让他们全都出来接受军爷的检查!”
  掌柜的收了冯国胜的银子,且非常了解蒙古人的作风那是相当凶残,心知此时若把人供出去,自己亦是必死无疑,索性便把心一横,来了一个死不认帐,作着揖道:“军爷您看,我这店实乃饭馆一个,并非客栈,哪有什么客人入住?”
  校尉吸着鼻子,进了这小店大堂,方圆不足三米的正厅,摆了两张油腻腻的小桌,再向里去,却是一间弥漫着鱼腥味的厨房和黑乎乎的骚不拉叽的厕所,哪有什么客房。他半信半疑地看了掌柜的半天,摸着鼻子带着手下走开了,沿着朱云天和周德兴走过的那条道路,竟然慢慢寻去了琴月楼,这一路终是一无所获。
  就在这个时间档儿,冯国胜和盛秀两人感觉机不可失,失不再来,再不跑,等到元军第二次搜查时,可就不会像第一次这么幸运了。他们给了掌柜的五十两银子,劝他弃了小店赶紧逃生,否则待元军回来,搜出那间房,必会对他动了杀念。掌柜的一听,这话确实挺有道理,马上打了行李,带着银子,又携了妻儿老小,一溜烟钻进胡同逃窜了事。
  冯、盛二人从小店出来,抄小道一路飞奔,很快到了南门。他知道,想在此时出城而去,唯有在元军检查松懈的南门出城,再费些力气绕到城北,等待老大及诸位兄弟们,这总比在城里被捉到的好。
  南门值班的元军将军仍是白日那收了朱云天一堆金银的参将,他正为发了这笔横财而兴奋不已,一直没睡着觉,跨着腰刀在城门口来回踱步,心里盼望着那三辆马车过几天还从这南门经过,到时再索要上几百两银子,那他这辈子就算发达了。
  正想心事,有两个人背着两个包袱飞快地到了面前,面色焦急,惶恐不安地给他拱礼作揖。
  军兵们围了上来。月华微照,凉风疾吹,细看之下,其中一人竟是白日所见那朱云天手下的一名仆人。
  “军爷您好,还记得我吗?小人领受了主人的吩咐,出城寻找一味急需的药草,可否通融一下,开放城门,让我等出去?”冯国胜编瞎话的本事一点不亚于朱云天。
  因为距离朱云天被抓不足两个时辰,此时各个城门的守卫军官还未接到紧闭城门的通知。这其中主要是古人通讯不够及时的缘故,工作效率较慢,不比现在,一个电话就可以搞定。古人传递军令还需派出快马,从靠近北门的察罕元帅府跑到南门,路上免不了要偷点懒之类的怠工,两个时辰远远不够。
  这参将笑了笑,指着月亮道:“你没见现在是子夜吗?元帅有令,晚上任何人不得出行!”
  此话虽说的看似没有一点商量的余地,但这参将的表情却是非常和善,还带着一丝笑意,俨然没有平日里的那种不可一世和横行霸道,明显是一种可以继续谈下去的暗示。
  冯国胜聪明伶俐,赶紧道:“事出有因,还请军爷网开一面呀!若能放我等出城采得珍稀药草,救我亲人一命,我愿把全部家财献给军爷!”
  说罢,冯国胜便把肩头的包袱拿下来,很爽快地交到了参将的手中。
  参将的手臂陡然一沉,感觉这包袱沉重无比,忙用手指悄悄掀开了一个角,从这缝隙里顿时射出了灿烂无比的金光银光,把参将的脸照得像火炉前的镜子一样地闪亮。
  他马上就会意地笑了,用并不纯熟的汉语道:“看来,你确实是有急事需要出城呀!千万不要误了病人的救治,我祝你尽快找到那种稀缺的药草,另外,顺便替我向你的主人问好!”
  冯国胜一听,奶奶的这是要放行啊,大喜道:“多谢军爷的体恤之意,我一定把您的话带到。”
  “咦,这位姑娘是……我白天好象没见过呀?”参将突然看着盛秀,问道。
  冯国胜后背汗如泉涌,忙解释道:“军爷有所不知,这姑娘乃我主人亲戚家的侍女,精通草药之术,又熟悉城外地形,故而主人让我带了同去,算是个得力的帮手。”
  这个解释再结合上述借口,连接起来可谓天衣无缝,参将歪着脑袋想了想,又看了一眼包袱里的金银,通过刚才的估算,足有三百两之多,加上白日所得,白银已近千两,另有金条十根…………
  “把城门打开,放行!”
  有钱能使鬼推磨,何况一贪财势力之人乎。参将毫不犹豫地下达了命令。
  收了别人这么多银子,别说没什么可怀疑的地方,就算真是罪大恶极的朝廷重犯,这参将恐怕也会铤而走险,放他们逃跑。
  两人出城之后,连口气也不敢停歇,便连夜赶路,绕过汴梁城,向北门而去。因为很早出了城,所以两日后察罕帖木儿将盛氏三兄弟斩首示众之事,他们并不知情。
  就在他们离开南门不到半个时辰,元帅府的命令便下达到了那名参将那里,命他紧闭城门,任何人不许放出去,尤其要注意一个年轻女子。这参将唯唯喏喏地答应了,心里却道,妈的我刚才早把那妞放走了,只是你们今生休想知道了。 
 
 
 
  
第二卷 四海风云起 第六十节 躲过一劫(下)
 
  这段并不算复杂的出逃过程在冯国胜口中讲来,却是别有一番惊险刺激的滋味,加上他添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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