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72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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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娜班上的白人孩子常在一起谈论他们长大以后要当护士、领航员或者电影明星。“我跟她们说,我长大了要当老师。”唐娜对她妈妈说,“她们说,‘算了吧,你只能去当佣人’”
“下次再有人这样对你说,”唐纳德咆哮着说,“你就告诉他,你要当博士!”从此以后,每当有人打趣地问他,整天为5个女儿忙些什么时,他就说:“我在抚养5个博士。”
二
唐纳德让女儿们在厨房的饭桌旁坐下。“听着,孩子们。”他说,“我为吃饱肚子去挖沟,你们的妈妈去给人家当佣人,我们可不希望你们也这样。如果你们是个博士……”
“可是,爸爸,”孩子们说,“要想当博士就得上大学,然后再上医学院,我们哪儿来这么多钱呢?”
“让妈妈和我来考虑这些问题。”他说,“你们要管的,就是好好学习。”
“学习就是你们的工作。”塔丝附和着说。而且,只要有一个女儿从学校回来时没有得到高分,她就会说,“班里有没有人得A?只要别人行,你就也应该行。”
除了学习之外,桑顿姐妹还发现了音乐,7岁时,唐娜在一个糖果盒里找到一个玩具萨克斯管,她就央求能得到一个真正的萨克斯管。她爸爸开始四处寻找,终于在一个人家的阁楼上找到了,同时还有一个小喇叭给老二珍妮特。
看着女儿们不知疲倦地想从他们的乐器里奏出音乐来,唐纳德做出了另一个牺牲。他雇了一位老师来教她们。没过多久,当唐娜从中音萨克斯管转到次中音萨克斯管时,老三伊冯央求说:“我能学唐娜那只旧的吗?”“你?宝贝儿。”她爸爸笑着说,“你刚勉强能呼吸罢了。”为了证明他错了,5岁的小伊冯拿起萨克斯管拼命吹,直到晕了过去。
伊冯还在练习的时候,珍妮特和唐娜已经可以在家长会上演出了,老四琳达练习打鼓,也随后参加了乐队。
“我正在想,也许我可以打大鼓,”唐娜德有一天对塔丝说,一个为女儿们的高等教育筹集学费的计划在他脑子中逐渐形成了。唐纳德要尽他最大的努力,尽管他还缺少主要的乐器,他让塔丝也练起来,并且自己练习钢琴。他认真地试了一下,很快就对老五瑞塔说:“OK,宝贝,什么时候你的脚能够到踏板,这架钢琴就是你的了。”
唐纳德有了钱之后,把家搬到了纽约,并且租了录音室来给孩子们灌唱片。这样她们就有一个目标:唱片要一张比一张录得好。“你们要计划干5年,”他告诉她们,“到我什么时候告诉你们果子熟了,就可以准备好篮子来摘了。”孩子们并不需要更多的鼓励,她们明白,音乐可以帮助她们打开机会的大门。
三
1960年,唐纳德让乐队在哈莱姆区的阿波罗剧院进行业余演出,如果能连续4星期得到听众的好评,就能得到固定的报酬。桑顿姐妹全力以赴,连续4星期得到好评。但是,剧院老板却改变初衷:“在签约以前,必须要连演6周得到好评。”桑顿姐妹和她们的妈妈都气得跳了起来,但却无法让老板改变主意。
“好吧,不就是再演两周吗?”唐纳德安慰他的女儿们。他哪里知道,剧院是想用专业水准来刁难他们。尽管这样,桑顿姐妹凭着她们的智慧、能力和强烈的愿望,还是克服了困难。
唐纳德并不满足。他对女儿们说:“当你是个孩子时,搞搞音乐没什么坏处,可是谁愿意看一个40岁的女人脸红脖子粗地吹号?当你有了一个博士用来挂在脖子上的东西时,你才算真正有点儿什么。”
1961年,十几岁的养女贝蒂,作为第六个成员也加入了乐队。
孩子们一边在学校学习,一边在地方上演出,直到1963年的一天,她们接到了星期五晚上在普林斯顿大学演出的邀请。唐纳德明白,这是一个机会,既可以用演出挣钱,又不影响孩子们的功课。他迅速地制订了一个周末计划:星期五晚上,普林斯顿大学;星期六晚上,耶鲁大学;星期天下午,布朗大学。他买了一辆大篷车来送女儿们赴约,她们可以在车厢里做功课,而塔丝则充当化妆师,当一些学生想用他们的电气设备帮点忙时,唐纳德婉言谢绝了他们的好意。他说:“只要我们全家拧成一股绳,就没有什么事情是这个家庭不能办到的。”
四
女儿们仍旧在学校里得A。如果今天哪个女儿有考试,塔丝早上4点钟就把她叫醒,做额外的准备和练习。“时间就像一种幻觉,”她对孩子们说,“你总可以把它伸长,用来做你想做的事。”
唐娜中学毕业后,在家等了一年,珍妮特也毕业了,然后决定,争取奖学金,双双进入豪伍德大学读书。但她们的爸爸却说:“不行,你们必须要在这附近的学校上学,这样我们可以把乐队维持下去。我们必须给你们的妹妹们挣够学费上大学。”
“可是爸爸,”女儿说,“申请这里的学校已经太晚了。”
“这留给我去办。”唐纳德说,他穿上他最好的西装,去拜访附近一所学院的校长。当唐纳德回家来的时候,他带着一份给他女儿的入学特别许可证。
作为医科大学的预科生,唐娜和珍妮特主修生物学但后来唐娜觉得,尽管学医是父亲的全部期望,却不是她自己的愿望,珍妮特也这么想。于是,她们转去学心理学。
唐纳德失望极了。好几个星期他几乎不讲一句话。回到家里就坐在他的大椅子上望着窗外发呆。直到有一天,17岁的伊冯挨着他坐在地板上,说:“让我来实现它。我一定要当一名医学博士。而且我永远也不改名字,即使将来我结了婚,我也永远是桑顿博士,用你的姓。”
“我相信你,孩子。”他说。然后弯下腰拥抱他的女儿。伊冯感觉到爸爸的胡须擦过她的面颊。
五
1969年,伊冯从蒙茅斯学院毕业了,而且所有的生物学课程都是全班最高分,尽管在这4年大学生活里,她每个周末都要参加乐队演出。13所医学研究院接受了她的入学申请。最后,她选择了哥伦比亚大学的内科及外科学院。她在1973年完成了她的学业,并且成为纽约市罗斯福医院接受的第一位黑人女性实习医生。
一天,在伊冯工作的医院里,从扩音器中传出广播找人的声音,叫到了伊冯的名字。当伊冯赶到接待处时,发现她的父亲正坐在那里,两只眼睛呆呆地望着天花板。她觉得奇怪,担心地摇了摇父亲的手臂:“爸爸,你怎么啦?是妈妈出什么事了吗?”
他慢慢地转过头来,“你听到了吗?”他模仿着扩音机里的声音:“‘桑顿博士,有人找。伊冯·桑顿博士,有人找。’哦,好孩子,我从来也没有听到过这么好听的音乐!”
回首往事,唐纳德对他的梦想没有完全实现并不感到遗憾,他意识到,一个人的梦想总是超过他实际所能做到的。而且,所有的女儿都使他感到自豪:伊冯和珍妮特成了博士(珍妮特获得了心理学博士学位);琳达成为一名牙科医生;瑞塔在一所私立学校里任化学系系主任,并且在争取儿童发展学博士学位;贝蒂在医院里当老年病护士;唐娜成为一名妻子、母亲和法庭笔录员。
塔丝患了中风,于1977年去世,唐纳德也因中风于1983年去世。像给妈妈送葬时一样,6个女儿抬着棺材给爸爸送葬。到墓地有100多米极难走的山路,而且在葬礼的当天早上,半尺厚的积雪覆盖着山路。然而,桑顿姐妹遵照爸爸的一贯教导,她们彼此帮助,一步一步地,把她们的爸爸送到了他永远安息的地方。
Number:2854
Title:死神的召唤一个医生和爱滋病患者的故事
作者:
出处《读者》:总第74期
Provenance:男子汉
Date:1987。2、3
Nation:
Translator:王永利
一
1985年4月的一天,杰拉尔德·弗里德兰坐在一位名叫玛丽亚的年轻妇女身旁,尽可能温和地告诉这位女人,她快要死了。玛丽亚的皮肤白如凝脂,金色的头发像瀑布,简直就像金苹果故事中美丽的公主海伦。她安详地听着这一不幸的消息。作为纽约蒙蒂医疗中心爱滋病医疗队的队长,弗里德兰坦率地告诉玛丽亚真实的病情。自1981年来,他无数次这样通知他的病人,在希望和现实之间寻求着折衷的平衡。
人们一般把患有爱滋病的人与同性恋或作风不正派联系起来,因而鄙视他们。其实,并不尽然。玛丽亚生活很有规律,从不吸毒,作风正派。她健康,性格开朗乐观,富于生活情趣。她的丈夫尼凯也非常健康,富有正义感。不幸的是,玛丽亚21岁时,曾与一位名叫贾米的男子结婚。贾米高大、粗壮、漂亮,从事商业,颇有成就。后来,玛丽亚发现贾米爱上了另一位女人,并同那个女人生了个孩子。1977年,她愤怒地把贾米从她的床上赶走了,结束了这场婚姻。然而,贾米曾往静脉注射毒品。那不洁的针头,把吗啡和病菌一同注进了他的血液。1984年,贾米死在一家医院里。作为贾米的前妻,玛丽亚也受了害,潜伏期竟长达七年之久。
前不久,玛丽亚得了重感冒。两周后,愈加严重。一位医生诊断是气喘,另一位医生认为是对猫过敏,打针吃药全不见效。后来,她说话困难,咳嗽哮喘十分剧烈,一位年轻的女医生诊断是支气管炎。刚好弗里德兰到这里巡诊,他看了看病情,建议重新对玛丽亚进行诊断。他没有责备这位女医生。在这种扑朔迷离的病情中,没有经验的医生是很难把握准确的。
玛丽亚皮肤白晰,漂亮的脸上总带有一种诡秘的微笑。通过活组织检查,证实了弗里德兰的推断,玛丽亚得了爱滋病,她快死了。弗里德兰心情沉重地坐在玛丽亚的身旁,一种不祥的预感传遍了玛丽亚的全身。
弗里德兰轻轻地握住玛丽亚的手,他不仅自己这样做,同时教导他的学生助手们都这样做,大胆地抚摸爱滋病患者,给他们温暖和信心;而不能像其他人那样,对爱滋病患者避之犹恐不及。
弗里德兰平静地与玛丽亚谈了一个多小时,他认为告诉病人实情,并不等于对病人猛击一闷棍。他宁愿和病人一道建立起希望和信心。他胸有成竹地告诉玛丽亚,他们已能够使病人的生命延长二年半。他告诉玛丽亚,她的咳嗽哮喘都可以治好,她会有一段健康的时间,在这段时间里,她还可以重新工作。但由于她的免疫功能失灵,各种传染病会更频繁更猛烈地再度侵入她的肌体,患者的大脑甚至可能比身体先行死亡。
玛丽亚感谢弗里德兰的直率,她微笑着,对弗里德兰充满了信任。弗里德兰也被玛丽亚的坚强感动了,这位病人不同寻常,她敢于正视死亡。
二
美国五年前确认有22000多人患有爱滋病,现在据政府估计,已上升到27万人。弗里德兰率领他的医疗队深入纽约市外的村镇,在黑人和穷人集中的棚户区进行医疗和研究工作,他们所掌握的第一手资料超过了任何一家医院。他们的患者,更多的是中下层劳动者,其中大多数是静脉注射毒品者以及他们的配偶和婴儿。
弗里德兰是于1981年参加并组建这个医疗队的。他是一名传染病学专家。他们一深入到这个地区,爱滋病患者就像潮水般涌来。弗里德兰注视着这股灾难的浪潮,思考着该怎么办。他是一个谦逊清洁且感情丰富的寡妇的儿子,他的祖先是来自俄国的移民。他是靠半工半读和奖学金才完成他的学业的。他曾在尼日利亚行医两年,后又在波士顿从医12年,还在著名的哈佛大学任教多年,并在一个少数民族医疗中心进行过长期的医疗实践。他阅历丰富,意志坚强。
1981年深秋,他带领医疗队来到蒙蒂,获得了直接接触爱滋病患者的机会。第一批患者中有三位青年人,呼吸系统莫名其妙地失灵了。其症状看起来像肺炎,但又像一种血液病。
弗里德兰通过调查发现,这三位都是静脉毒品的使用者,他们和许多人使用同一针头注射毒品。弗里德兰和队友们开始寻找这些针药嗜好者,发现他们中绝大多数都已染上了这种神秘的爱滋病,他们的妻子和哺乳的婴儿也在劫难之中。
蒙蒂传染病服务中心变得空前忙碌,随着病人的增加和一部分病人的死亡,整个美国都恐慌起来。全国各医院的工人和护士都象惧怕麻风病人一样不愿接近爱滋病患者。当局威胁谁不为患者服务,就停职开除,也不许任何单位再雇用。并首先对一位敢于说“不”字的工程师进行了制裁。
弗里德兰的妻子为丈夫的健康担忧,怕他被这场瘟疫夺走。但她也是医生,毕竟比普通人更懂得丈夫的职责。她看到丈夫回到家彻夜不眠忧心忡忡的样子,十分心疼。弗里德兰在考虑惨遭厄运的病人,妻子盖尔关切地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