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十年精华-第236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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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者一项数学上的推论,我们就能感受到美所给人的直觉意义。”
我绝不相信任何人用“速度”阅读法,能从任何书籍中得到真正的益处。用速读法阅读,无异是在唱机上用错误的速度去放贝多芬的唱片!
有一次,我所抄录的名句居然证明在集中营里也有用处。当时我们自己的司令官下令,要我们把多余的衣服送给我们的官长,使他们在日本人面前仍能保持整洁的仪表。这道命令使每个人都为之怒火中烧。我就把从劳伦斯《慧心七源》中抄下来的一段话,钉在床边:
“在阿拉伯人之间绝无分别,没有传统的或天生的分别;唯一的例外是有名的酋长因成就卓越,在不知不觉中便获得威势。他们教导了我,一个人要成为他们的领袖,必须与士卒同甘苦,吃同样的口粮,穿同样的衣服,生活一切平等,而他自己仍能显得比别人优越。”
那天晚上,几百张纸条都抄了这段话,遍钉在战俘营各处。这一事件就此过去,本来可能发生的一场冲突也就消弥于无形。
慢读法不仅给予我在樟宜战俘营里生存的意志,更使我至今受惠。当然,有些人要清理公文箱,或处理像瀑布般涌至的公文,自然极不宜采用特慢阅读法。我也能像别人一样很快地阅读办公室内部的文件。但当我面临真正的问题,需要清除心中的日常难事时,便静静地坐在家里,慢慢地阅读,使我的心灵进入另一个世界。
正如林语堂所写:“阅读分两种,一种是公事上的必要,另一种则是奢侈的享受。第二种才给人几分怡然自得的乐趣。仿佛漫步林中,而不是走向市场。由此而带回家来的,不是一大堆罐头,而是开朗的容颜,满胸的清气。”
这话道尽了特慢阅读的奥妙。试试看吧!我曾在某处读到一句十分中肯的话:惟有一个不知道下一本书将从何而来的人,才是真正的穷人;要是他能领略作者在书中所写的一切,那便是真正的富有了。
Number : 9095
Title :美国民间大枪战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01期
Provenance :世界军事
Date :1989。4
Nation :
Translator :张大成
美国的大街小巷都已变成了“自由交火区”。勇敢的警察、凶残的罪犯和惊魂不定的平民百姓手里都挥动着数量越来越多、杀伤力越来越大的各式各样的枪支。
枪声震动了美国
帕特里克·珀迪平端着一支速射步枪,对准加利福尼亚州斯托克顿一所小学的学生,急风暴雨般地射出100多发子弹,当场打死5名、打伤29名学生和1名教师,随后又结束了自己的生命,这一惨案,在美国掀起一股新的恐怖浪潮。
在宁静美丽的校园里嬉戏的孩童都难逃武装犯罪分子的魔爪,那么有谁能幸免呢?许多美国人的结论是:在这个疯狂变态的世界别无选择,只有拿起枪来,捍卫生命。
于是,斯托克顿惨案引发了美国新一轮的民间军备竞赛,这一个星期里,加州大大小小的枪店每天顾客盈门,人们高声呼喊着,要购买杀人狂珀迪杀人用过的那种AK-47式自动步枪;如果不能如愿以偿,那么买其它准军事性的半自动武器也行。
星期四,好莱坞城北边的一家枪支销售店里,店主卡思抓着电话机一边声嘶力竭地催促供应商火速向店里供货,一边忙不迭地拍着胸脯向顾客们打保票:星期五将50支自动步枪上架出售。尽管这样,还是有许多顾客急不可耐。
在加利福尼亚的卡斯特罗谷地,一家名叫“格斗兵器店”的老板巴什喜滋滋地透露,来买枪的人多得都快把柜台挤垮了。
他说,大部分枪支爱好者都担心,“珀迪大屠杀”最终将促使立法机关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来控制枪支销售。
斯托克顿大屠杀,确实已经在各州立法机构和国会引起了一场关于限制枪支出售的大辩论,而且已提出了一些建议,要求禁止出售具有很大杀伤力的准军事武器,因为这种武器只有一种用途:屠杀人类。
但是,现在还没有理由说这项要求实现枪支控制的运动能进行下去。大多数美国人都近乎顽固地认为,从道义上和宪法上讲,他们有权力拥有枪支。另外,拥有300万成员的美国全国枪支协会,竭尽其能事,把一封封充满愤怒词汇的信件,雪片般地寄向国会议员和各州立法人员的办公室,反对采取那怕是最轻微的枪支控制提议。
实行枪支控制的倡导者们无法指望从布什政府中得到任何帮助。这位新总统本人就是全国枪支协会的一个终身会员。布什曾毫不含糊地宣称:“每一个自由的男人和女人都有权力拥有枪支,以保卫自己的家园。”
由此看来,这场在大街小巷和城郊乡间进行的军备竞赛将继续升级,越来越多的无辜的人们在枪弹横飞的交火中丧命。
在加利福尼亚的沃森维尔,一个名叫塞居拉的男子,走进一家农场的工棚,他过去的女友就在此工作,但这天她恰巧不在,于是,塞居拉叫出女友的朋友、24岁的吉特尔兹,二话不说,照着她的头部就开了枪,同时还击伤了另外2名女工。
在康涅狄格州的布里夺波特,午夜时分,麦克雷一家已进入梦乡。突然,一阵密集的子弹射入房间。他们慌忙趴在地板上,一动不敢动,直到枪声停止。虽然无人伤亡,但室内的长沙发被打成了蜂窝状。这个沙发是麦克雷女儿睡觉的地方。女儿这天正好外出未归。
第二天早上,麦克雷太太接到匿名电话,一个歉意的声音说,昨夜的事纯系误会,射击的目标本应是隔壁邻居家。
类似这样的及后来一再发生的枪击事件,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使用的武器都是半自动步枪,这种枪射速快,杀伤力强,子弹能穿透水泥墙,以前在美国军队以外是很少见到的。但是现在情况不同了,它的年购买量从1985…86年间的4000支,一跃上升为1988年的40000多支。价格相对便宜的美制MAC-10半自动步枪、仿美军M-16步兵用枪制造的AR-15半自动步枪的销售量,也都急剧增加。现在美国已出现一种秘密的家庭手工业。他们从事把半自动步枪改装成全自动步枪的工作,扣动一次扳机,就能发射一长串子弹。
自1934年以来,联邦法律就规定,全自动武器如机关枪只准警察、军队和注册的枪支收藏家使用。私人购买全自动武器,必需先获得联邦和州两级的特许证,并且需要经过联邦调查局对其进行极其严格的背景调查。
拿起枪来保卫自己
目前,半自动武器已成为毒品走私集团的首选武器。他们依仗这种火器的杀伤力,粉碎了一次次来自警察的威胁。这些有扣动枪机嗜好的毒品走私犯给其他只拥有原始武器或根本没有武器的罪犯做出了榜样。
过去的谚语说:“盗户贼和盗车贼从不带武器。”但现在情况完全不同了。警方忧虑地指出,现在,几乎每个犯罪分子都带着枪。不是周未晚会上的那种娱乐用枪,而是实打实的真家伙。他们宁愿用枪与警察搏斗到死也不愿束手被捕去蹲监狱。
出于显而易见的考虑,执法人员们也开始装备更重型、更尖端的武器。美国警察的高级领导人杜威断言:“现在警察的火力确实被犯罪分子压制了。”几十年来,警察最标准的装备一直是装着6发子弹的左轮手枪。这样,警察在与端着能在一分钟内射900发子弹的改进型自动步枪的歹徒进行枪战时,获胜的机会几乎等于零。警察如果不能在第一次装弹后击中歹徒,就很难有第二次机会。
现在,全美警察局都开始淘汰旧式武器,换用半自动武器,或装备一种体积非常小,可藏在外衣里面,有极强的杀伤力的冲锋枪。
在这种轻武器竞赛中,最使人丧气的是:守法公民们每天从报纸上读到的、从电视上看到的,都是令人眼花缭乱的枪战,而受害的总是无辜的旁观者,人们开始对警察丧失信心。他们纷纷拿起枪,以备不测。过去,绝大多数枪支持有者只是为了打猎或进行体育活动,而现在几乎50%的购枪者都以自卫为目的。
芝加哥一位女心理学家科伦,几年前在伊利诺斯大学医学中心遭到2个男人的袭击,虽然她拚死搏斗,使歹徒强奸未遂,但却被打得遍体鳞伤。后来,当她在一个教堂外停车时,又一次遭到攻击。她对自己说:“够了,不能再忍受下去了!保护自己不能靠别人,只能靠自己。”于是,科伦买了一支枪。
平民的血流到何年何月
但是,绝大多数专家认为,拥有枪支不仅没有增加安全感,反而降低了安全感。他们认为,虽然枪支对罪犯有一定的威慑作用,但其他一些因素却冲淡了这种作用。
首先是自杀问题。1986年,有18153人开枪自杀,如果这些自杀者没有枪的话,他们中间有许多人本可以不死。子弹上了膛的手枪躺在写字台抽屉里,肯定会诱使许多人,特别是青少年屈服于“黑色的绝望”。其次是枪击事件。许多人从来不愿学习如何管好他们的武器。最经常听到的令人心碎的惨闻是:儿童拿起父母的枪,终于以最危险的方式发现枪不是玩具。就在上星期,弗吉尼亚的一名8岁的男孩用枪把6岁的妹妹打死了。
夫妻吵嘴,家长与孩子不协调,邻里朋友不和等等,都可能突变成杀人惨剧。警方通常估计:市民家庭中的枪一旦使用,那么,射出的子弹打在家庭成员或朋友头上的可能性,要比打在闯入者头上高5倍。
此外,如果一旦发生了户主与盗贼之间的枪战,多数情况是盗贼能更为娴熟地使用他们手中的武器。
亚特兰大灾害控制中心的2位研究人员指出,如果把各种类型的死亡事件统一考虑的话,“在1984年和1985年,美国枪杀致死的人数是62;897人,超过了8年半越南战争中死亡美军的总数。”他们认为,“枪杀导致伤亡属于一种社会公共健康问题,其代价人类社会无法接受。”
但是,对枪支实行控制的主张,不论是在实践还是在理论上,都遭到了强有力的反对。甚至有人认为这样做是大惊小怪。
千千万万的美国人——更不用说布什政府——都反对任何赋予华盛顿如此大的、能操纵百姓生命的权力的想法。
从长远来看,民间军备竞赛,如果无法完全停止的话,美国可能会成为一个全民皆兵的大兵营,到处都充满了人人自危、互不信任的紧张气氛,最终使整个社会陷入无政府状态。
对枪支实行控制虽说不是万应灵药,但确实有助于塑造一个更好的社会。如果在发生了斯托克顿大屠杀惨案后,美国在枪支管理方面仍然不能取得进步。那么,人们要问:平民百姓的血还要流到何年何月?
Number : 9096
Title :六国廉政反贪拾零
作者 :
出处《读者》 : 总第 101期
Provenance :海南纪实
Date :1989。7
Nation :
Translator :
瑞典的防贿立法和公众监督
瑞典法律规定:任何人给予或答应给予他人不适当的报酬,不论数额多少,均被认为犯有行贿罪。所谓“不适当的报酬”,一般来说,是指价值1000克郎(相当于工人三天的工资)以上的报酬。办案中的法官、律师、警察不能接受任何东西。有一位正在办案的女警察收到了一束玫瑰花,是一位与此案有关系的人送的。她立刻把花还给了原主,认为这显然是过线的。
为了肃贪,政府的活动几乎完全公开,官方文件除少数涉及外交、国防机密的以外,一律予以公布,任何公民可以到国家机关查阅1766年以后的任何官方文件。当局还有提供复印件的义务。
澳大利亚公务人员条例
澳大利亚的公务人员条例意在防腐肃贪。并防止公务人员之间的信用猜疑。其中第三条规定:“公务人员在履行职务时取得薪金以外的任何报酬均需上缴政府”;第七条规定:“禁止上级向下级借钱。”
澳联邦议会为保证政府部长及两院议员为政清廉,于1984年10月9日通过决议,规定他们必须登记本人、配偶及子女的有关钱财的收益。比如某些众议员的登记表上写得如此详细:
“我于5月28日至6月11日访华,旅费和食宿是由中国XX协会支付的,从悉尼至香港的往返路程,澳航把我的机座从经济舱升为一等舱。”
“访英国和爱尔兰期间,我们夫妇收到礼品若干,价格不详,其中有一磨光水晶杯。最近我处理了×区X路X号的房产,付清XX银行的抵押贷款。”
“8月3日至6日去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