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血侦探-第4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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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日做梦。”
我轻轻吻了吻玛丽·安的前额,“好的,我答应你。如果我们结婚的话,一定来这里举行婚礼。”
“如果?”
“如果。”
“一言为定?”
我笑了,“好的,一言为定。”
玛丽·安像个得了头等奖学金的女学生一样,蹦蹦跳跳地拉着我离开了那里。
出了结婚礼堂,我们又进到一个小院落,附近传来了潺潺的流水声。玛丽·安转头望着我,“这也是我最喜欢的地方。”
“嗯,”
“是我和吉米的乐园。在我们还是小孩子的时候,我们两个总是来这里玩,编故事啊,捉迷藏什么的。后来我们长大了,也常常来这里谈心。”
我沉默不语。
玛丽·安坐到一个石凳上,陷入到回忆中,“在吉米离家出走的前一天,我们还一起来过这儿,我们两个把这里的每一个地方都走到了。”她叹了一口气,又看了看我,“内特,我们还有一个绿房子要去看。”说着,她站起身来,“跟我来吧。”
我一把拉住了玛丽·安,“等一下,亲爱的。”
“什么?”
“你的弟弟,我很愿意为你找到他,这是我的工作。你也是为这个才找到我的,而且还预付了订金。不过,离开三城以后,我不会再拿你一分钱,但是,不管怎样,你的弟弟……”
“他怎么了?”
我叹了一口气,“我不想再听你不停地提到他了。”
玛丽·安挑起了好看的眉毛,“你嫉妒他了,内森?”
“你说得完全正确,宝贝儿。”我一把拉过玛丽·安,“来,现在让我们离开这该死的天堂吧。”
她调皮地在我的脸上吻了一下。
“那么,好吧。”她说道。
第二十四章 三城之夜
“吉米是一个不错的年轻人,只是有一些任性。”保罗·泰诺平静地评价着吉米。
保罗·泰诺只比我年长几岁,可是他的头发几乎全都花白了。身材瘦长,却又有着与瘦削身材不相称的大肚子,这使得他看起来显得十分滑稽。他长着一双伤感的灰眼睛,可能是忙碌奔波的缘故,他的眼睛黯淡无神。
在我走进报社办公室的时候,他正坐在桌边的打字机旁不停地忙碌着。这是报社大楼一层的一个房间,里面摆满了办公桌,有一半以上的桌子旁边都坐着吞云吐雾、满面倦容的新闻记者。
泰诺继续说道:“吉米是在卢内帮活动猖极的年代里长大的,所以自然而然地他对那些黑社会帮派分子的活动有着浓厚的兴趣。当时我们在《民主报》上刊登了许多有关芝加哥黑社会活动的新闻,这些主要是为了迎合读者的欣赏趣味。”他停了一下,又继续说道,“此外,还有一个原因影响着吉米的兴趣,那就是三城一带的私酒贩卖主要是依靠卡朋帮的势力,所以这里的青少年也很容易对黑社会内部的交易发生兴趣。”
“我听他的父亲说过,你和吉米之间的关系很好,你还经常带他去听审判,有时还把他带回家。”
“是的,我记得那大约是从吉米十三岁时开始的。吉米很喜欢看侦探杂志,经常读一些《黑色面具》一类的东西,此外他还收集了有关卡朋帮和其他帮派的许多剪报资料。我曾经和比姆说起过这些,我们都认为这样没有什么不好。可是,在吉米高中毕业以后,我认为他开始走上了另一条路,生活上变得有些放荡不羁。”
我点点头,“你是指他酗酒,追逐女人,口出污言秽语吗?许多十七、八岁的男孩子都曾经这么做过。”
“是的。那些刚从高中毕业的孩子大都满怀着雄心壮志,又一时找不到什么出路,所以只能在喝酒嬉闹里逞英豪。我并不觉得这是一种异端行为,可是吉米并不像其他的那些男孩子一样穿着浣熊皮的外衣,腰里别着酒瓶子。不,吉米不是那种人。”
“那你是说他经常在晚上出入非法酒店的事了?”
泰诺的笑容看起来十分不自然,“是的。不过,吉米走得比这还要远。他和三城一带的私酒贩子们混得很熟,很可能——”他迟疑了一下,又继续说道,“只是可能——,他替他们跑腿。你千万别把这件事告诉给他的老父亲,这会让他痛心不已的。”
我郑重地点点头,“我不会对别人说的。难道这个年轻人真想成为黑社会中的一分子,日后再做一名黑帮老大吗?”
“你是认为吉米长大以后想成为艾尔·卡朋帮中的人吗?”泰诺摇了摇头,“不,不是这样的,我想他这么做是有他自己的目的的。首先,他只是对卡朋帮的内幕很感兴趣;其次,他帮忙活动的只是尼克·科恩帮和塔拉里科帮。”
我摇摇头,“这两个名字对我来说毫无任何意义。”
泰诺解释道:“科恩和迈克·塔拉里科这两个帮派不太和睦,他们时而为敌,时而为友,情况要远比一般人想象的复杂得多。去年夏天,科恩在他的家门前被人枪杀了,虽然警方在马斯卡泰抓到了一名嫌疑犯,但后来又因为证据不足把他放了,所以至今没有抓住真正的凶手。有传闻说凶手是从芝加哥来的,当然就凭这点很难抓住凶手,所以很多人都推测可能是塔拉里科雇用的杀手,因为科恩曾经向联邦调查局告发过塔拉里科的所作所为。”泰诺停了一下,“但不管怎么说,吉米十分了解科恩和他的手下,所以……”他突然停了下来,看着我。
“请继续说下去。”
“我想你也一定看出来了,约翰·比姆是一个好人。如果他希望找到自己的儿子,我非常愿意帮助他,不过,有一些事我只能告诉你一个人,你一定得保守秘密。”
我肯定地点点头,“我会的。”
泰诺这才继续说了下去,“吉米和那些黑帮分子接触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原因,他渴望日后成为一名记者或是作家,他的理想就是去芝加哥为《特布报》社写有关黑社会内幕的新闻报道。所以,他和那些社会渣滓混在一起并不是想成为他们其中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不过是在演戏,他是一名不错的演员,演着危险的戏中戏,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泰诺抬起头来盯着我的眼睛。
“我明白。”
“这些事情我从未对别人说过,所以你一定要保守秘密。”说到这里,泰诺把声音压到了最低限度,凑到我的跟前,这才继续说了下去,“吉米一直秘密地为我提供消息,他整天整夜地同科恩帮的那些人在一起鬼混,为他们干一些诸如跑腿、送信这一类的小事情。他经常开着卡车四处走,不带任何枪支或武器,他所做的最出格的事不过是卖一些私酒。他主要是密切观察周围那些黑帮分子的一举一动,通过与他们聊天了解他们的底细,然后再悄悄地把这些消息传递给我。”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变得有几分自豪了,“如果真有什么大的黑社会新闻发生,我们这边的报道几乎和芝加哥的报道同步,因为我有一个像吉米这样出色的内线。”
我难以置信地问他:“你居然鼓励吉米这么做?”
泰诺的眼神一下子变得冷冰冰的,他指缝间的雪茄烟已经熄灭了,可是他一点儿也没有觉察到。
他坦率地回答道;“我付给他钱。”
我冷笑了一下,“哦,我明白了。”
泰诺的眉头紧锁,“不,你不明白的,你要知道,吉米自己一定要这么做。一开始的时候,我也对他说这么干下去他会有危险的,可是……”他的声音又低了下来,“你知道我是一名记者,在吉米传递过那么多有价值的新闻线索之后,我就情不自禁……再说,那时候吉米已经快到二十岁了,已经可以为自己做的事情负责了。”
“那你知不知道他在哪一个地区附近活动呢?究竟他和黑社会帮派中的哪些人交上了‘朋友’呢?”
泰诺冷笑了一下,“这是一个毫无意义的问题,我从来不和吉米直接碰面,他也从不在我的附近出现,否则那会泄露我们之间的秘密的。”他想了一下,又补充道,“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些非法酒店的位置。”
他开始说出一些稀奇古怪的酒店名字和一些陌生的地名,我好不容易才插了进去,打断了他的叙述。
“不,我真的不知道他和帮派中的哪些人接触较多,因为他从来不向我说起这些。据我估计,他不可能和帮派中的头面人物直接打交道,所以去找塔拉里科或是卢内谈一点儿用处也没有,他们很可能都没有听说过吉米这个名字。科恩认识吉米,可惜他已经死了。”
我又问道:“你还知道其他一些情况吗,有关吉米的?”
泰诺想了想,说:“我知道他曾经去过几次芝加哥,都是在他上大学的时候,好像都是在夏天。”泰诺用手指敲了敲额头,又继续说了下去,“第一次是在一九三○年的夏天,当时我很为他担心,他的朋友科恩和芝加哥的帮派分子联系十分密切。你听说过泰德·纽伯利这个名字吗?”
是的,那是躺在电话亭附近路沟里的一具尸体。
我回答说:“是的,我听说过他。”
泰诺又继续说了下去:“他是芝加哥一个帮派的老大,三城一带的私酒贩卖业全都仰仗着他。在一九三一年秋天的时候,我曾经报道过一项审判,那次纽伯利和科恩把塔拉里科和卢内送上了法庭。在审判期间,吉米曾经去过芝加哥几次,我不知道他是否是在替科恩跑腿送信。后来,我曾经问过他几次,他都说他只是去芝加哥玩。我不太相信他的话,一直觉得吉米私下有事瞒着我。”
“你们曾经谈到过他去芝加哥找工作的事吗?”
泰诺点了点头,“是的,我曾经说过他,劝他说他的理想太不现实了,那些《特布报》社的人是不会接纳他这样一个生手的,可是他执意要去芝加哥闯荡一番。我觉得每个年轻人都得经历这样一个闯荡世界的阶段,也就没有阻拦他,还给他写了一封推荐信,希望他能够创造出一个奇迹。我还叮嘱他。如果他失败的话,还可以回到三城来,我可以在《民主报》社里为他找一个抄抄写写的工作。你猜他是怎么说的?”泰诺苦笑了一下,“吉米非常自负,近乎于狂妄,他对我的劝告置若罔闻。他说,‘喔,等着瞧吧,他们一定会抢着刊登我写的文章的。’哎,真是‘初生牛犊不怕虎’啊!”泰诺摇了摇头,评论道,“我很少听过这么狂妄的话。”
在帕默斯自助餐厅吃午饭时,我把这些话有所保留地告诉了玛丽·安。
自助餐厅在主教学楼边上的一个狭窄的平房里,在入口处用粗重的黑色大字写着这样一条警句:“生命有价值吗?它的价值全在于生者本身。”
午饭有一道菜是鹅肝,不过我连碰也没碰,我只吃了一小片肉,这里菜的味道与美仑美奂的“东方小天堂”实在不很相称。
玛丽·安说:“我知道吉米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来往,也知道他常常出去喝酒,可是我从来不知道他居然……居然还和帮派分子以及私酒贩子们有来往。”
“也许你们姐弟并不像你告诉我的那样亲密无间。”
玛丽·安狠狠地瞪了我一眼,“我们之间非常亲密。”然后,她又随意地摆了一下手,想要赶走刚才的不快,“我知道他对犯罪学很感兴趣。”
我纠正着她的话,“他对罪犯很感兴趣。”
玛丽·安满不在乎地回答道:“这二者是一回事。”
“不,完全不是一回事。你听说过一个叫里纳德·斯科威默的人吗?”
玛丽·安正在文雅地一小口一小口地吃着肝,听到我的话,她放下叉子,说:“怎么会不知道呢?这个名字经常被人们提起。”说完以后,她又孩子气地向我吐了吐舌头,这个调皮的举动引起不少男学生回头看她。在我看来,他们一定是被这个自助餐厅的尤物给迷住了,没准儿还爱上了她。
我一本正经地说道:“里纳德·斯科威默是一名配镜师,他一直对黑社会的内幕很感兴趣。在他到芝加哥工作以后,他接触了不少的帮派分子,于是就整天和他们厮混在一起,经常出没于黑社会分子常去的非法酒店、地下交易场所,其中就有一个是运送劣酒的卡车车库,他们常在那里进行交易。有一天,斯科威默博士又去了那里,匪徒们正在那里等着他们的老大摩伦和老二纽伯利。就在这时,一群全副武装的警察闯了进来,命令所有的人都举起手来。”
“那么,那位无辜的斯科威默博士和那些黑社会分子都被逮捕了?”
“不太对。那一天是一九二九年的情人节,一个特殊的日子。”
玛丽·安不安地扭动了一下身子,她猜出了我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