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之错-未央姬-第2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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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哦,我找人”,我打量着这个男孩子,应该还是学生吧,虽然是冬天,但还是能闻得到阳光的味道。
“您找哪位?我帮您查一下”,他把我引到了前台。
“王子”
“哦,王先生在机械区,您从左边楼梯上去就是”
楼梯的设计我很喜欢,全透明的材质,超有感觉。
“未央”,王子看到我,便大汗淋漓的从跑步机上下来。
“你怎么这么早就来了?”,我脱下外衣搭在旁边的机器上。
“嗯,没什么事情做,闲着也是闲着吗”,王子边擦汗边说道。
大汗淋漓时的样子都还是那么精致,还真是没辙了呢这个男人。
“又不是没见过,怎么这么看啊,你怎么找到这来了?”,看我不说话,只是看着他,王子笑着问道。
“阿,看看怎么了,还要收费不成啊”,我也觉得自己有点好笑。
“不过说真的,我有事要找你帮忙”,我坐下来说道。
“嗯?”,王子递给我一瓶水。
“我需要一样东西,不晓得你有没有?”我喝了一口水,接着说道:“无尽灯、第九盏”。
王子听到我的话愣了一下,摇了摇头道:“第九盏灯,命终生天,我没有”。
“无尽灯”共十盏,各有各的寓意,前八盏都是用牛骨所致,而这第九盏和第十盏则是用佛教高僧归天后的尸骨所致,是以,一般人很难弄到。原以为这个宗教心理学的教授也许会有,但是又失望了,看来下午的工作只有这样去了。
“不过,也许我能借出一盏来”,看见我蹙眉,王子嘴角微扬的拍了拍我说道。
“F大的万人迷还真不是盖的阿,王——教——授”,我刚和王子从F大得研究室出来,就忍不住调笑起他来。
研究室的值班老师是一位三十岁左右的女教师,长了一张政教主任的脸,腊月末值班本来就郁闷,这让她那张脸看起来有点像一棵冻死在雪地里的卷心菜。但让我没想到的是,这样的女人见到王子竟然也会娇滴滴的喊一声“王——教——授”,这三个字从她的嘴里喊出来让我鸡皮疙瘩掉了一地,虽然是我为无物,不过看在我手里这个灯盒的面子上,就不跟他斤斤计较了……
F市的冬天,一到十七点左右,天就会暗下来。所以当我四点钟到达人民医院的时候,天上的太阳已经掩去了光泽,埋没在橙黄的晕圈里懒洋洋的挂在天上。
傅卫平把我带到太平间的看守人处后,就匆匆离去了;似乎他对这里也是心有顾忌阿。
“坐,坐吧,怎么是个小姑娘啊”,看守的老人看到我之后喃喃的说道。
“大爷,怎么称呼阿,我叫左未央”,这个老人大约六十五六岁上下的年纪,穿着苍兰的工作服,背有点驼,脸上的皱纹就像工作服上的褶子一样深,穿着一双黑布懒汉鞋。
“我姓钱,可惜啊,我这一辈子都没法什么大财阿”。老人家的休息室里太平间很近,不过好在并不是很冷。
“钱大爷,我听说看守都走了两个了,您一个人忙得过来吗?”
“其实也没什么忙的,而且我也没什么别的事情,索性阿,就搬过来住了”,老爷子的休息室里放着一张折叠床,还有一个医院用来放针管的那种大铁柜子,柜子的门缝还夹着布角,想必是钱大爷用它作衣柜了。
“您不怕吗?听傅院长说这里晚上不太安静啊?”
“怎么会不安静,难道死人们还会起来打架不成,再说,他们都冻着呢”,老爷子对我说的话很是奇怪。
“可是……”
“那是他们自己心里事儿多,才害怕”,老爷子拿过茶杯,握在手里,转了两圈,又接着说道:“不过阿,前几天大刘和顺子,阿,就是那两个看守员,走的时候还一直在说听见猫叫,可是我晚上根本就什么也听不到阿”,老爷子说完,还一脸不信的摇了摇头。
看来还真是一个感灵度极低的人呢,其实这样的人大约能有百分之二十左右,与仅占百分之十的感灵度极高的人相比起来应该还算是多的。
太平间的门把手有些粘糊糊的,这让我感觉很不好。这种粘并不是因为上面受什么污渍,而是因为这个太平间里吸附了除死人之外的其它的东西,但凡金属,由于其本身分子的作用,对于那些反平衡的灵怪,都辉最初一些反映,有的会锈掉,有的则是融掉,但大多数的金属,像是铁、铜一类的物质,如果掺杂其他金属的话,通常都是会在握上去的时候,觉得有些粘手而已。
太平间的外面是几张床,旁边的桌子上是一些缝合尸体的用具,里间是个冷库,一格一格的金属柜,还真是名副其实的很“太平”。
只是在走进这太平间的第一步起,我手上的黑耀石就越来越热。在平均气温零下十八度的太平间里,这是没有理由的。而我,在进入里间之后,越发的感觉屋子里除了我之外还有其他的活物……
是以,原本准备天黑后再开始的,但现在我决定在天黑之前就把无尽灯点燃……
“无尽灯燃,命终升天,九天之上,妄归涅磐……”
随着无尽灯的点燃,太平间里立时散发出一股腥臭味,且夹杂着一丝“噼噼啪啪”的声音……
(六)太平间 第三章 太平间里的猫
那“噼噼啪啪”的声音持续了好一阵子,直到天完全黑了下来才消失。
“姑娘,姑娘阿”,这个时候,钱大爷突然闯了进来。手里还抱了一件军大衣。
“这冷啊,姑娘;你把这个穿上”,虽然钱大爷的突然闯入,中断了无尽灯的光芒。但接过军大衣的时候,我还是感激不尽的。
“钱大爷,不是和您说了吗,今天晚上我替您守着,您出去喝喝酒、吃吃饭,别过来了?”,我一边套上军大衣一边说。
“哎呀,哪能让你一个姑娘守在这阿,饭都打好了,先吃饭吧”,钱大爷固执的说道。
看来只能对不住他了。
“成啊,大爷,那咱们先去您那吃点饭再过来吧”,出门之前,我瞥了一眼无尽灯,火光橙黄,光晕自然,应该没什么问题。
“丫头阿,你一个小姑娘,在这待一宿干吗阿?”,钱大爷喝了一口酒,接着说道:“傅院长说,你是来检修冰冻仓的,我看着可不像啊”,钱大爷剥了两粒花生扔进嘴里。
“大爷,那你说我像干什么的阿?”,我把手放在了符袋上,已经快十九点了,我可不想弄到明天凌晨,那可就真的要在这太平间里陪那些死人住一夜了。
“看不出来,看不出来啊,人啊要是什么都能看得出来,就不是人了”,钱大爷又喝了一口酒。
“我刚来这工作的时候才三十几岁,那时候这的看守员叫老周,头一天晚上就给我讲鬼故事,吓得我一宿没合眼,现在阿,不会了”,这老头许是在这待了太久,已经习惯了这份寂静。就连说话的音调听起来都是寂静的。
“嗯,我还记得老周那时候跟我说阿,这死人身上绝对不能让猫跳过去,不然阿,就会诈尸”这句话,让我把已经抽出来的符又塞了回去。
“那您见过这种事儿吗?”,他一提到“猫”,我便想起了之前傅卫平院长说的“猫叫”声,也许这老头真的知道什么?
“都是扯淡,哪有诈尸这一说阿,就十几天前,送来一个跳楼的小姑娘”,钱大爷说到这,叹息着摇了摇头,接着说道:“好好的孩子,怎么就跳楼了呢?胳膊腿都摔折了,那胳膊压在身子底下,弯的跟麻花似的,我缝了两个来点儿才把她捋直了”,老爷子喝了一大口酒,又倒了一杯,看看我说道:“你不来点儿”,看我摇头,便顿了一下说道:“对,女孩子不喝酒的好。我把那个小姑娘收拾好之后,就准备去方便一下,谁知道刚开门,就不知道从哪窜进来一只小猫,跳到那孩子身上。这可把我吓坏了,我一下就想起老周说的话了,万一真诈尸了,我这一把老骨头就交待这了阿”,老爷子说到这笑了起来,好一会儿,才说道:“几十岁的人了,真是,根本什么事儿也没有,我还没回过神儿呢,那猫就又跑了”。老爷子说完,又摇头笑了笑,脸上的褶皱越发的深了。
这个时候我才明白,原来这老头到现在都没什么事儿,是因为,那小姑娘的胳膊是他给修的,其实,鬼,也是爱美的。
“大爷,那只猫长的什么样啊,多大啊?”;如果那只猫只是一只普通的猫,那还好办一些。
“呦,那猫长的可大啊,加上尾巴得有这么长,黑亮黑亮的,猛一看,我还以为是狍子呢。”老爷子用手比了比,足有一米多长。
“黑色的,全身都是黑的吗?”,听完钱大爷的话,我这心“咯噔”一声,我是多么希望那是一只小花猫阿,赤橙黄绿青蓝紫,什么颜色不好,为什么偏要是黑的阿。
“嗯,黑得,眼珠子那叫一个亮啊”,老爷子说完,扫了扫掉在身上的花生壳。
其实,猫跳过人的尸体,并不会诈尸。但是会还魂,借尸还魂。看来这个小姑娘,是被那只黑猫惊了“地魂”。人分三魂——天、地、人,其中的天、地二魂在人活着的大多数时候,都是游离状态的,天魂在距离人头顶三尺左右的地方,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距头三尺有神明,那不是神明,而是你自己,故而,人死了,天魂也就散了。但是地魂会在人死后回到体内,七天后方自散去,这也就是为什么会有“烧七”一说的缘故。这七天里,地魂会在你身体里潜伏,无论是土葬还是火葬,都不会消失,直到“还魂日”那一天,也就是常说的“头七”,人魂归来之时,地魂方散去,此后,此人才算得上是命终。
而黑猫,在所有的猫中,它的眼睛是对比度最高的,也是夜视效果最好的,自然也是感灵度最高的,其他的动物,包括人在内,一般来说,只有在幼时的感灵度才是最高的,可是黑猫的感灵度则是随着时间的增长而增加;也就是说,越大的黑猫,感灵度越高;感灵度越高,吸附“地魂”的能力越强。换言之,那只猫现在不仅是一只猫,更是一个妖,一个吸了人的地魂的妖。
“那,那个小姑娘呢?是怎么死的阿?”
“听说是自杀吧,尸体送过来的时候,听他们提了一句……”
“承天之命数,暂眠以求安;急急如律令!”,钱大爷的话还没说完,我的符咒已经打了出去。老爷子醒的时候,这一夜应该早就过去了。
自杀的人,冤气自是最大,何况是个未成年的孩子,尤其是女孩,自杀的未成年女子可谓是阴魂,而黑猫当属阴兽,阴阴相撞,此为太阴,太阴之鬼灵尤可灭,太阴之鬼兽,只怕就难了,肉身实体的存在,是最大的障碍。
推开太平间的门,我的头“嗡”的一下子就大了,无尽灯灭了……
(六)太平间 第四章 估计错误
整间屋子阴冷而黑暗,只有里间冷冻仓的金属门折射着点点荧光,按动灯的开关,却只能听到电流的嘶嘶声,没有光亮。
看来,这个家伙是不准备接受我的好意了。
“啪!”,我的手刚要触及已经熄灭的无尽灯,一阵阴风卷过我的胳膊,好在是冬天,穿得比较厚,可是羽绒服的袖子却已经完全被割裂了,里面的羽绒翻了出来,我的胳膊也被划坏了。最主要的是,这盏人骨所制的无尽灯——碎了!
无尽灯碎的仅剩下半个油盘,其他部分已经成了粉末。
胳膊上湿漉漉的,想必流血了,但是这里的黑暗让我没办法看清血液的颜色,不过从疼痛度来讲,似乎只是普通的外伤,伤我的东西应该不是那只猫,而是屋子里的什么工具才是。
“上打东方红罗伞,下照南海红罗兵,红盔红甲红羽翎,何方妖孽现原形”,无尽灯的破碎,真的把我激怒了,原本想,只是一个小女孩,不想与她为难,送她往生就是了,可是既然已经公然向姑奶奶挑战,我怎么可能还惯着她呢!
一把降妖符打出,不过一米远,便化作了灰烬。这让我突地觉得很糟糕,难道是我估计错误了?即便是自杀的冤鬼借了猫身还魂,也不可能突然间有这样的能力啊,这降妖符的纸张,可是加了糯米浆特制的阿,甭说是个刚死的小冤鬼,即便是百年野魂,只怕也没这个能耐让这些符全部失效阿。
我的剑还没来得及聚气,只听四周响起了金属磕碰的声音,还没缓过神来,身上已经被划伤了多处。狼狈的躲开剩余的攻击,直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