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衣夜行-第1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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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华一进我那简陋的平房就冲向炉子,温暖的火让他舒服的哼哼了几声。平房里水电齐全,就是没有暖气,但是有炉子可以做饭烧水,煤气是用不起的,炉子的作用不仅仅是取暖,所以住在平房里的人就算给安暖气也不要的。炉子上的水壶烧开了,我从暖瓶里给张小弟倒了杯水,拿了咸菜,张小弟就着咸菜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这边我又烧上了水,把前面烧开的和暖瓶里的水都倒进澡盆,兑好了凉水,然后把正吃着馒头的张小弟扒了,按进了澡盆里。
就像给土豆削皮一样,整个扒掉一层泥壳才把张小弟清洗出锅,亏得炉火很旺,水烧得很快,房子也暖和,洗了三遍才洗好。头发洗干净了,身上洗清爽了,新出锅的张小弟居然是一个水嫩嫩的小正太,看来也是孤儿,否则的话,谁会扔这么可爱的家伙啊。看来我真有拣东西的天分,以为是一个爷爷不疼姥姥不爱的小歪瓜呢,结果拣回一个甜瓜。
穿着我的衣服的小孩依旧坚持不懈的吃着他的馒头,他吃得很仔细,一口一口的,居然洗完了都没有吃完。我一边给他擦着头发一边问:“什么名字?几岁了?怎么到这里的?”他一口外地口音,显然是流浪儿。“张小华,九岁了。我妈和人跑了,我爸后来进去了,我拿着我妈以前给的地址来找她,结果她和那男人到云南去了,我等不到她回来,就没处去了。”三言两语,很清楚明白,语气也没什么伤心怨恨的,恩,这小孩有前途。
“你也算走了不少路,这么轻易就跟我过来了,你就不怕我把你卖了?”我好奇了,这么容易拐的小孩居然没有被卖掉,真够幸运啊。
“我有眼睛看,我一看就知道你不会,要不然,我也不是吃素的,我口袋里还有辣椒面呢。那次有个男人想摸我,我假装很乖,把辣椒面全按到他眼睛上了。”张小弟心平气和的说。我看着他水灵灵的大眼睛,心里油生一种江湖代有新人出的感觉。
既然张小弟对我很信任,我当然不能再瞒人家,于是就大致说了一下我的情况,当然重生那一段就不用说了,前世的事情更不必说,所以也是三言两语的事情,你总不能指望十岁的年龄有什么惊奇段子以供娱乐。张小弟除了听我说我是女的时候惊讶了一下,其他的也不过是一些大家差不多都经历的事情,只不过我父母双亡,他父母都在却和不在没什么区别而已。同是天涯沦落人啊,可惜的是我们两个大概都挺没心没肺的,居然都没啥感觉,张小弟还很有兴趣的研究了一下我的货,决定明天和我一起摆摊去。
我摇头:“不行,你不熟悉这里,城管来了不好跑。你明天待在家里给我整理货,做做饭什么的,你得养一阵,身体好了才能腿脚灵便。恩,你辍学了吧?咱虽然上不起学,可是不能成文盲,明天我找一些课本教你学习。你要记得,咱现在虽然不行,但是不代表以后不行,将来咱要比那些条件好的有出息,现在就得比他们勤奋。将来咱开公司,手下全是大学生博士生,那多拽。天天吃卤猪脚。”张小弟刚才对卤猪脚很神往。
张小弟显然被我的蓝图打击了:“骗人吧。”我微微一笑,一挥拳:“我叶锦衣说到做到,我们一定会过上想过的日子的。”张小弟眼光亮亮,也学着我一挥拳:“我叶小华一定会过上想过的日子,和叶锦衣一起。”啊?叶小华?
张小弟眼睛黑葡萄一般:“反正我爸不要我,我妈也扔下我,我就跟你姓了,以后你是我姐,我是你弟,我们相依为命。我们在一起就是一个家了。”九岁的孩子说相依为命,真让我辛酸。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流浪的孩子更懂得家的来之不易,叶小华本来就极其聪明,小小年纪经历这些磨难,就越发的早熟得让人酸楚了。我是二十六岁的灵魂,而他只是一个九岁的孩子,却坚强乐观如此,我的心里又酸楚又欣慰,此子将来必成大器。
人和人之间的感情并不复杂,尤其是孩子的感情,很容易就认定了。就像两只流浪的小狼,在依靠着取暖的时候就相互信任了,从此以后的流浪就不是流浪了,因为知道有个地方可以休息,那就是家了。就这样,两个相差不大的孩子就在这么一晚组成了一个家,虽然简陋,虽然穷困,可是有炉火有温暖的床铺,还有乐观的未来,所以这个夜晚我们安心的睡着了。
卫少是遥远的向往,而现在是真实的生活。
摆摊
早晨醒来的时候叶小华还没有睡醒,房间里已经有些冷,我捅开炉子加了煤,洗漱一通,然后煮了稀饭热了馒头切了一些榨菜洒上熟油,放在桌上就去外面练拳脚。我练了十几年的拳脚都是极其有效厉害的,既不是跆拳也不是截拳,是卫家的卫家拳,据说卫家的先祖就是汉代的卫青和霍去病,流传下来有内外功之说。
我自然是学拳脚,只是卫家拳粗浅的外门功夫,卫家内功自然是不会传给外人,不过相比其他人去学跆拳截拳的,我能学到卫家功夫,已经是极其特别的待遇了。卫家内功我就不清楚了,不知道是不是像武侠小说上那么神奇,这据说是粗浅的拳脚,我就觉得比起看其他人练的跆拳截拳泰拳的,意味深长多了。
跆拳泰拳截拳这些因为简洁明快,所以上手快,也速成,端看各人的力量速度攻击力,只要勤奋苦练,基本上都有收获,但没有谁说哪个老了还能厉害的。这就像普及课本,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汗,现在是用其本来意思。
这些拳脚只要身体素质好,勤学苦练,就能练好,没听说过有老当益壮的,本质上来说,这些拳脚都是借用身体本身的力量,最多将其组织了一下,是力量效率增加而已。
对于中国武学来说,增加身体本身力量的使用效率,仅仅是武术里面的入门而已。强身健体改变身体的质量,是中国武术的初级训练,而中国武术的精髓,是极大的开发身体的潜力,使之拥有更卓绝的力量以期身体达到质的提高。最大程度的开拓身体潜能,无论身体还是头脑以及精神力都会获得神奇的改变。这就是中国武术的本质,武侠小说并不是完全想象,当然,不懂中国武术的老外把这种当成是异能,很多所谓的科学家在解释不了的时候就归类为迷信,对这些井底之蛙,我们大可不用理会。
就像小学生认得字,只要有教,只要去学,都能学会认字,但是认字并不等于会写 文章,会写 文章并不等于能写 好文,能写 好文的并不等于能写出名著来,而这些,并不是你认得字就能做到的,也不是你认得字多认得久就能做到的。
文章是由字组成的,但是不是写满了字的就是文章。名著是由字组成的,但是你写一百本练字本,人家也不会把它称为名著,就这么回事。
如果说跆拳道是一些字组成的看图学字,那么卫家拳就类似于文章,我也不知道类似卫家拳的中国武术失落了多少,现在剩下的是不是花拳绣腿,不过基本上我是不去看电视上的武术表演的,而太极虽然也是一篇好文章,不过和我学的卫家拳不是一种文风,所以我也不上心。
就算我学的卫家拳是皮毛的粗浅入门功夫,但是十几年来却的确让我觉得神奇来。据训练头子说,这种拳脚本来是卫青霍去病创出来训练士兵的,所以简洁大气,杀伐之气极重,展示出来就有着扑面而来的攻杀之气,最适合冷兵器时代战场冲杀,和武林里的武功完全不同,一个武林高手陷身战场很容易就被一个小兵杀死,这是战场和比武不同之处,卫家拳从最初的时候,就是为了战场而创,属于以一当十以一当百的攻杀术,不算武功。
后来经过卫家多代的高手去芜存菁,变成了卫家子弟的健身基本功夫,但是杀伐之气和一往无前的那种战意却保存下来,也算不上武功。直到后来,魏晋时代,融合了华佗的五禽戏的精义,以及剑术刀法,最后有了卫家内功。但卫家拳依旧是卫家功夫的基础,学的好的,也能由外而内练成内外兼修的卫家功夫,虽然不如直接修炼卫家内功快,但贵在扎实,终身受益。
就拳脚而言,卫家拳看上去平实质朴,也没有跆拳那些流行拳脚的快速犀利,但是战意和气势却会在刹那迸发,拳未到气先至,一拳一拳,全是致命,没有半分花巧,心到眼到气到力到,一击必杀。
所以卫家拳不和人对练,全是自己独自练,也不惧怕没有实战经验,因为在初学卫家拳前,先学所有致命的攻击点。直到对着木人攻击,一拳穿孔,但木人不碎,洞边圆滑,显示力凝不散,才算入门。
因为这种一击必杀的特性,所以卫家拳不对卫家拳,卫家人自己之间动拳就立判生死了,活着的那个也会被卫家处死。也因为这个特性,除非是生死关头,也不许使用的,毕竟现在是法制社会,这样一来,卫家拳就很少显示在外。
这样不就是没有用了吗?毕竟谁也不是学拳为了杀人的。错,卫家拳还有另一个特性,实际上这才是卫家拳的主要作用。作为训练士兵的拳法,卫家拳最主要的作用就是对身体的强化,能训练身体强度不如匈奴人的汉人士兵做到以一敌十以一当百,卫家拳对于身体的强化和力量的训练乃至五感的提升都有着奇异的效果。这倒和太极有异曲同工之妙,只不过太极类似一篇婉约文,而卫家拳类似一篇豪放文。目的略有区别。
卫家拳并不是要把人训练成彪形大汉,那不符合中国武术的审美。
卫家拳凝神静气练习后精神不衰,仿佛身体里的细胞都活跃起来一样,有神清气爽力量倍增的感觉,当然,和太极那种怡然愉悦不同,这种力量的倍增带着战意和昂扬,那是一种面对强敌雀跃兴奋的感觉,确实。。。有些变态。当然和吃了兴奋剂不同,神智清明无惧,多的只是一种自信沛然的大气。
练习卫家拳时间长了,潜移默化中就有了卫家拳的大气坦荡和昂然华美的气质,就我所见到熟练卫家拳的几个高层,无论老的小的,都有那么一种卫家人特有的朗月长风的风采,包括卫少,恩,也包括我。
可惜这一年来我虽然时常练习,但是为生存奔波,经常中断,和我以前每天只要有空就练习不可同日而语。不过就算这样,现在的身体也比一年前好很多,只要假以时日,我的身手一定不输于从前,毕竟我现在也才刚到十一岁。
当年开始教我卫家拳的时候,是十四岁,之前我都是上学,学的都是比较多动脑子的东西,比如医学,比如地形,比如五行八卦,比如鉴赏古玩字画等等,到了十四岁开始学拳脚,和拳脚一起开始的训练包括枪械,攀援,游泳,机关,暗器,毒药识别,手术包扎等等。
现在那些知识都在,只除了拳脚受限于身体,想到已经提前好几年开始了,未来说不定比以前更厉害,我也就不介意目前这个身体强度不高了。
有时我在想,是不是因为练了卫家拳,我才会多年来保持乐观昂扬的精神,从来不在意未来艰险呢?有道理,这一年不怎么练,很长一段时间都提心吊胆的为生存烦恼,尤其是在地下赌场的时候,也不敢练,心情低落。看来以后绝不能松懈训练。
回到平房的时候,叶小弟已经穿着我的衣服在那里整理我的货,适合地摊的东西,袜子啊,手套啊,头花头卡啊,项链啊,小挂饰啊,琳琅满目的,看上去很多,其实不值钱。我招呼他吃饭,他洗手过来坐下,虽然是极其简单的早餐,但是却很温暖的感觉,这种感觉很少体会,很舒服。
平房有一个简单的隔断,外面是炉子和饭桌,里面是火墙和床铺,昨天是没法子,两个人睡一张床,今天就要弄一张旧床来给叶小弟,就算不挤,男女有别的,虽然目前很多人都不知道我是女的,可是叶小弟知道啊,不能假装自己是男的为省这张床钱,一张旧床应该没多贵吧?
我在纸上记下来:床,书本,铺盖床单等等,恩,还有叶小弟的衣服。今天上午看来不能出摊,恩,也好,放假半天,带叶小弟逛街买东西。
从旧货市场买了张床,找了一辆人力车拉回来,然后就开始买新棉花弹好,然后买回便宜大甩卖的棉布回来,书本是从旧书摊弄来的,经过我的砍价,和废纸一个价。叶小弟的衣服当然也是买的大甩卖,就差用秤按斤两买了。
扛着这些,我们两个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