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枫如火第一卷-第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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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就从名字开始。你的全名是宁彦枫。〃
〃宁彦枫?〃
〃对,你再过三个月就满十三岁了。〃
那就是,我现在是个12岁的小屁孩?
Oh,NO!一次小了5岁!
怪不得矮了这麽多。
这郁闷的事实再次打击凌杨的心灵,不,现在应叫做彦枫了。
〃而我,我叫宁允华,是这个国家──浩国的允华,封号是安亲王。〃
凌杨急切地问:〃你几岁了?〃这是他最关心的问题之一。
〃年龄嘛,〃允华摸摸脸说,〃诶,岁月催人老啊,都三十四了。〃
〃什麽?34岁?〃怎麽可能啊。
〃怎麽,我真是那麽老吗?〃
〃不,是你长得太年轻了,看上去顶多只有25岁!〃
允华苦笑道:〃我还以为你在想我原来这麽老。你的嘴什麽时候变得这麽甜的?〃他捏捏彦枫的脸颊,这孩子真是的,〃不过,我这个年轻的样子都不知是好事还是坏事。〃
〃痛,〃这简直就是对小孩子的动作,我要抗议!〃我不是小孩子!不要这样子对我!〃
〃你七岁时就已经这麽说了,可是我还是照捏不误,你小的时候,捏你只会嘟著嘴,可怜兮兮地看著我,多可爱啊。〃
那慈祥的表情,那温柔的眼神。
彦枫想起了一句话:在父母眼中,孩子永远是小孩子。而且还是一个恶趣味的父亲。
就等著被当成小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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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说,这是元素天神创造的大陆、动物、植物,这些天神在创世後就逝去。天地灵气孕育了新的天神,动植物衍生了妖,天地中万物的怨气诞生了魔,天神又创造了远古人类。虽然各个种族都有固定的居住地方,但几族仍有摩擦,特别是天神和魔族。经过了亘古的战争,天神战胜了魔,妖也臣服於天神之下。
在远古,两条恶龙相斗,撒下漫天大雨,大雨淹没了许多地方,也让远古人类几乎灭绝。天帝让龙王为劫後唯一剩下的人类(男)繁衍後代。所以,从此以後,这个世界就只有男人了。与此同时,天帝吸取教训,天帝把天神、妖和人类的居住地彻底分隔开来,让各族互不干扰。
於是,以的北雪高原、迷幻森林和弥拿兰沙漠为界,从东到西贯穿整个大陆,以南是人类的居住地,人类禁止穿越这条界线。也对,没有人能活著穿过这条界线。
祖先建立了一个统一的国家──青国。
一千多年後,这个国家分裂了。
它分裂成好几个国家,这几个国家为了领土也摩擦不断。
其中一些国家也被新兴国家取代。
不断有国家灭亡,不断有新兴国家诞生,只是没有一个国家能统一人类。
这种状况持续了将近千年,直到静国,统一了人类,建立了新的王朝──静朝。只是,这个王朝存在了两百多年,又被推翻了。
人类又开始了多国并立的景况,而这情况一直持续到今天,距静朝已经有六百年的历史。
几年前,还是五大国并立,大国之间夹杂著几个小国。这五大国分别是居於西南、濒临西海的本国──浚恒国,东南的、濒於南海的汶国,北中部的、背靠迷幻森林的浩国,西北的、背靠北雪高原的清棱国,还有就是北东部、背靠弥拿兰沙漠的风檠国。
这个状况只是维持到十几年前而已,几年前,浩国就统一了这个大陆。
不知不觉,我,凌杨,现在应叫做宁彦枫,来到这个世界已经有一个月了。
终於可以摆脱 〃凌杨〃 这个名字了。
先说明,我当然喜欢我的姓氏。〃杨〃这个名字也没什麽不妥的,还很正直的,挺不错。但,两个字连起来读,那个读音恰巧跟某种四条腿的草食性哺|乳类动物的名字──羚羊,一模一样!
说起这点,可不是一勺眼泪能形容。你能明白〃羚羊〃这个外号跟了你十几年的郁闷,无奈和悲愤吗?啊啊,不仅是外号,连每年父母朋友送的生日礼物什麽礼物都会羚羊这种动物图案;经常被别人调侃:〃怎麽这麽XX的样子,今天你吃草了吗?〃〃养你真省钱啊,喂草就够了〃〃凌杨跑得真快啊,当然,人家羚羊是用四条腿来跑的〃。。。。。。别人帮我自己的自画像都羚羊一只等等。
算了,这个血泪史不提也罢。
□□□自□由□自□在□□□
这里的生活,我已慢慢习惯了。因为实在是太单单单调了!!!至今我才上过一次街而已!一次而已!!
虽然这古色古香的大宅子让生活在石屎森林的彦枫兴奋了好一会儿,但住下以後又怀念起前世的住宅了。
还有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这种生活真是适合养懒人。
不过,我还未能做成一条懒虫。
因为,父王要我学习这个世界的文字,风俗,知识和武功等东西。
武功学起来虽然又苦又累,不过我就喜欢武功!也可能是我在〃前世〃可是从小就习武,也算半个高手吧。
说起我习武的原因,其实是我小时候身体很瘦弱。妈妈很疼我,於是送我去习武。那是一间教授蔡李佛拳的武馆,那里的师傅年纪有些大,很有古代大侠的风骨,也经常写书法看古代的名著。受到他的熏陶,我也常常连毛笔字,看一些《论语》之类的书。後来我搬走了,就再也没去那里学习武术,但我至今还在练。然後,妈妈看到附近教外国武术的兴趣班的传单,我还记得传单上写的〃让你的体重从80多斤变到100多斤〃,就是这点让妈妈毫不忧郁地带我去学跆拳道、柔道等。虽然这些是不同的武术,但都注重精神上的修养。
在这个世界以前的〃我〃也是习武,这阵子父王又教了一些〃我〃以前学过的武术,这些武术我练起来很顺手,还有一种熟悉感。果然身体的感觉比较可靠啊。
但这里的武术和现代武术,小说里的武功又有一些不同。比现代武术少了一些套路,但又不像小说里的武功那麽夸张。
而且,最重要的是,现在的身材实在是太瘦太阴柔了!!那个弱质纤纤的样,真的想个女啊,我最讨厌这点了!想我前世的身体虽不是太强壮,也不至於是这种发育不良的豆芽菜身材啊!
这里的科技水平相当於元代的时候,一个字形容: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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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俗嘛,把女的换成男的,把父字改成女字就差不多了。但在这里,为人妻者的地位总比丈夫低。据说,这里的每个人体内都同时有男性和女性的生殖器官,只是表现男性的第二性征。
而文字,真是可恶啊~~那些文字有些像古文,但字体又有不同,语法和英语语法一样的难,复杂。现在我是斗字不识的文盲,郁闷啊!
彦枫无视面前的书仰天长叹。
允华轻轻地推门进来,看到发呆的彦枫,问道:〃枫儿你在想什麽啊?〃好像枫儿最近很喜欢发呆呀。
被抓包的慌张心理让彦枫条件反射地把书拿起来,装作在看。
〃没啊,我在看书啊。〃
〃枫儿,你原来这麽聪明啊,都把书倒转了,还能看啊。〃允华嗤笑道。
闻言,彦枫看都没有看就马上把书倒转。
〃现在真的倒转了。〃f
彦枫仔细看了看书,发现这本书真的倒转了,有点气愤道:〃父王,你骗人。〃真是的,他就这麽有空跟我开玩笑。我问过他他为什麽这麽有空,他只是说这个王爷的位置只是虚位,就是吃闲饭的。
允华一本正经地说:〃你真的在看的话,我怎麽能骗到你。〃心里却在偷笑,〃你有同学来看你,是来探病的,跟我出去见人吧。〃
〃他是谁啊?〃
〃他是你的侍读,名字叫文逸清。但他比你大两岁哦,你不准那麽胡闹哦。〃允华像叮嘱小孩那样对彦枫说著。
又是那种语气!他经常用对小孩的语气跟我说话!其实我已经18岁了的,还要被当成小孩,真是忧闷欲死。难道我真的那麽幼稚吗?如果我反驳,他会用看小孩的含笑目光看著我。所以,我决定无视他。
彦枫乖乖地跟著允华走到偏厅。
在偏厅的一个座位坐著一个相貌清俊的少年,墨绿的发整齐地扎好,衣服也穿戴得很整洁。他比彦枫高一点,很有书卷味,最吸引人的是他那种文雅的气质。如果他不是一直绷著脸就更好了。
他看到彦枫和允华的到来,马上站起来,恭敬地说:〃王爷,世子。〃
而彦枫自顾自地坐下,打量著他。
〃坐下吧,在这里就不要那麽拘谨。〃允华和蔼地说,示意他坐下。
闻言,他坐在了彦枫的旁边。
〃是。昨天才是我出宫的日子,之前一直不能来探望世子,现在才来,我感到很抱歉。〃
声音很好听啊,温温润润的,有种如沐春风的感觉。
允华拉了拉呆滞中的彦枫,〃怎麽了?该不是逸清太可爱,你看呆了吧。〃又对逸清说,〃你昨天才出宫,那麽明天又要回宫了吗?〃
〃不!〃彦枫连忙否认,其实是恋声癖发作,丢人啊。
〃不是的,昨天是我十五岁离宫的日子。〃
在皇宫中读书的世子、侍读都是住在宫中的,平时在书斋读书,在较场习武的。每月仅有三天的时间出宫回家。而到了十五岁,就可以离宫,仅白天仍回到书斋学习。虽然这个世界是到十七岁才算成年。
允华拍了拍额头,说:〃哦,我都忘了。你想要什麽礼物?〃
〃随王爷喜欢吧。我想问世子的身体怎样了,外面传得很厉害啊。〃
没有什麽表情的脸上,浮现一丝的担心。
〃溺水,还有失忆。不过,还没找失忆的原因。〃
〃失忆?那还记得些什麽?〃r
〃这个世界所有的事,都忘了?〃
〃都忘了?〃他惊讶地看著彦枫,随即有变成了愧疚,〃对不起,都是我不好,是我没有能力保护世子,〃是我太懦弱,本来我是看到的,但我没有勇气阻止,才让他们陷害世子的。虽然我有叫宫人去救他,但,终究是迟了吗?
看著逸清为自己而黯然愧疚,彦枫心里感到不舒服,安慰道:〃只是失忆而已,你不用这麽愧疚啦,而且,我也不需要你的保护啊。〃
闻言,逸清神色有些黯然,低头道:〃我,我知道我没用,〃所以,世子才会这麽说,我,真是不自量力啊。逸清自嘲地想。
〃不,我是说我可以保护自己,还有你。是我保护你才对。〃
〃保护我?〃我只是一个侍读而已,从来没有人跟我说过要保护我,没想到,第一个说的是他,在溺水以前待我如下属的他。他好像变了,和之前一点都不像。虽然,他可能只是说说而已,但是,自己的心却第一次为了别人而加速跳动。
〃当然,你这麽柔弱〃看起来是,〃我说到做到,〃彦枫拍拍胸口说。
〃那麽,你就要努力罗,〃允华拍派彦枫的肩,说道,还意味深长地一笑。
彦枫的潜意识觉允华笑得实在是。。。。。。奸?
〃对了,世子还会去书斋吗?〃
〃他把所有东西都忘了,学习上肯定跟不上你们,而且他还要把以前学过的补回来,所以,陛下已经批准他在家里学习了。〃说起来,我向陛下提出时,他当时的脸色超差呢,我还以为他不会批准的。〃对了,不如,你过来教枫儿吧。你们的年龄相当,应该会相处得来,而且你的文采这麽好,教枫儿是没什麽问题的。〃允华冲逸清和蔼一笑,不给他回答的时间就说:〃就这麽说定了。〃
〃是。〃既然允华都这说了,当然是答应。
逸清很有书卷味,不是伪装的,而是浑然天成,仿佛是一出生就是这样。和他气质相符的是他很聪明,博学,文质彬彬。玉白的手指纤细修长,指腹有茧,是练字练出来的,当然这练习的结果是,他的字写得很好。
彦枫呆呆地看著逸清。而这两到视线让逸清感到不舒服,於是问:〃怎麽了?你为什麽这样看著我,我的脸上有东西吗?〃
〃不,不是的。〃彦枫连忙否认,随便找个理由推搪过去,〃我这是发呆而已。〃
逸清板起脸,〃世子,我刚才叫你自己看书,你发呆干什麽啊?你已经把以前的东西都忘了,你还不努力?〃
〃我,我,我〃彦枫无言以对,如果他不是这麽严格的话就更好了,但在心底又对自己说:一定要好好学习啊。但我对文字这种东西真的很没辙,应该说对文科都没辙吧,所以我前世才选理科的。
逸清微微叹气,说:〃把昨天的作业给我看看吧。〃
〃哦,〃彦枫应了一声,把昨天的作业拿出来。而昨天的作业是把《坛书》抄一次,它大概有十二张四开纸那麽厚,我快要抄死了。
逸清接过那叠纸,翻开来看,过了一会儿,称赞道:〃字还写得不错。〃
听了这句话,彦枫变的有点沾沾自喜,道:〃当然,〃我以前可是有练过毛笔字的哟。
逸清把纸张叠好,对彦枫说:〃好吧,今天就学到这里。今天的作业还是抄《坛书》一次。〃然後就开始收拾东西。
Oh,my God。会死人的!彦枫一边在心中哀叹道,一边帮逸清收拾东西。
〃世子,你要记得复习哦,〃逸清叮嘱著。
〃是啦,〃彦枫有气无力地说。虽然逸清比那个老头好了很多,可是那些东西好难喔,我好想死啊。相比起来,英语数学等等真是太可爱了,〃你回去吧。〃
〃好的。〃逸清收拾好东西,准备回去,〃世子一定要复习哦。〃
〃我会的。〃
〃那,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