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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讲好了不说爱-第13节

小说: 讲好了不说爱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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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瞬间化于无形。
    走出病房,古昊天拿走雨薇手中的花束,随手扔在医院门口的垃圾桶里。
    “你真的把它扔掉!好可惜——”雨薇望着那束无辜的花,摇头叹息。
    “喜欢花,我每天送你一束。”拉着雨薇的手,把她挟在怀抱间,快步离开医
院大门。
    “咦?你要带我去哪里?”她好奇的问他,为了配合他的脚步,只得小跑步。
他放慢脚步,低下头,凝住她清澄的明眸。“买一束花,然后,结婚。”
    看到她呆住的表情,古昊天的嘴角勾起淡淡的笑。
    “你说什么——”“我不喜欢老人那副万事意料中的表情,一定要做点什么让
他吃惊。”他悠淡地道。
    他的女人太优秀,居然连老人都接受她。这么顺利的游戏结果他不接受,总要
做件让老人意料不到的事——雨薇觉得不可思议。 “他有心脏病, 你不能——”
“放心,他受得起!”他神秘的微笑,紧紧拥住靠在他怀中的女人。
    她说不要那种‘关系’,正好,他正打算终结她的单身身份,让其他男人没有
机会觊觎。
    他要紧紧把她绑住——一辈子!
    没错,一辈子,他喜欢这个主意!
    “结婚?你当真吗?我不喜欢连婚姻都拿来当成筹码。“推开他,雨薇黯然的
低诉。“你以为我会傻到那么做?这么多年的横隔不是一时半刻就能抹灭的!”
    “什么意思?“她问。心揪在一块,突然觉得受委曲。她不喜欢这种感觉,极
力想甩脱,却挥之不去——是因为已经太在意了吧?“你的使命重大,我要你嫁给
我。”
    “使命?”她问。
    “当我和‘他’之间的桥梁。”
    “可是你刚才又说要他吃惊——”古昊天咧开嘴,“走吧!”拉着她往医院外
走。
    “古昊天,你话还没说清楚——”任由他拉着自己,雨薇的脸慢慢淡开,心底
蓦然充斥一股满胀的喜悦——她忽然明白了,这个男人拉不下脸,她想,他大概一
辈子也拉不下脸说那三个字。
    因为,结婚——那并不在他们一开始定的“交易”范围内!
    但是,她明白,谁先跨出那一步,事实上已经说明了无需言传的一切。
    九月炎风醺人醉,迎着风,身边的男人紧紧位住她的手。依附着他替自己寻觅
的方向,雨薇无忧地往未知的前方去——母亲为她设想的一切,没有因为那只手环
而实现,但母亲替她牵了线,这冥冥中的一切呵——看来,明天也会是个好天气,
很暖的天气。

                                (完)

    



 
                            你们不知道的我

                                 郑媛
    
    记得才不过三年前,当我还不是郑媛的时候,我过的是你们无法想象的穷日子。
    虽然张爱玲说:成名要趁早。很多人以为我的成功轻易得像是垂手可得,过程
十分轻松愉快,但我确实不是一炮而红的作者。
    在写作的历程上我不曾幸运过,过去你们没听过我,那是因为我的名字淹没在
众多作者的大名下,无足轻重到让你们记不住。
    不到二十岁,我就开始写小说,连续十年以上的耕耘,才终于得到你们的青睐,
那真是很辛苦、很辛苦的一段过去,大好的青春大概一大半都耗在写稿上了。如果
我没有因为熬夜而满脸皱纹,那已经要感谢佛祖保佑了!
    那段穷到每天吃同样的水煮面、熬夜写稿,一直到早上十点才沾床睡觉的日子,
一直存留在我的脑海里,现在回想起来,那像一场梦,我不明白当初自己为什么那
么固执,日子已经过得那么苦,到底支持自己继续梦下去的理由是什么?
    有时蓦然回首,我都替自己捏一把冷汗,如果我仍然是当初的我,如果我仍然
等不到今天,我是否照样每天吃水煮面过日子、每天都是度小月?
    答案当然不是。
    命运很奇妙,我不得不相信人生是阶段性的成长,除非自己赖着不走,否则不
会停滞。
    当我以郑媛的名字,出版第一本书的时候,我并没有预料到自己的书能卖到什
么地步。
    依靠自己对文字的直觉,早在“残酷情郎”还没出版时候,我一口气写完了后
续三本书,这对我来说是前所未有的快速度,也因为这样我有了积稿,多了喘息的
机会。
    一直到现在,每月一本稿子对我来说仍然是很吃力的。
    我必需不断鞭策自己努力写稿,才能达到你们要求的速度,但还好,写作一直
是一件快乐的事,我大概天生注定吃这行饭,所以辛苦的时候傻傻的度过,快乐的
时刻当然更不舍得放下了!
    现在,我想进一步认识我的读者、认识我的朋友、认识我周遭的人群。如果有
机会,想把你们都写进我的故事里。
    被很多人眷顾,我承认自己真的很幸运。以前我像是站在大水潭边丢石头的人,
许多努力一去不回,听不到掌声。
    现在我得到很多关注,许许多多的朋友主动找我对话,再也不像过去一样,我
只能单向等待。现在有很多互动从台湾、大陆、香港、星马、加拿大、澳洲、美国
……朝我涌来,有很多居住在异国的陌中人,他们全都是我读者,全都成了我的朋
友。
    很奇怪, 当我高中的时候,我热烈的爱上Kierkegaard和Gide,认为自己是全
天下最孤独、最不被了解的人。
    当我大学的时候,我读ErnrstCassirer的“人论”和MichelFoucault的著作,
而且三不五时跷课,窝在房间里心醉地一遍遍熟读Proust的“追忆似水年华”……
到现在,在我家书房的柜子里仍然有一大批学生时代的藏书,里面还保留着当时的
眉批。
    那段言涩、年轻的日子,我以为未来我会成为一个哲学家——或至少是个追求
真理的人。
    但今天我成了一个写爱情的人。
    我不后悔自己没有成为一名哲学家,或者其他任何严肃的学究。爱情小说让我
更贴近人生,接近生活,不再沉浸在自已的臆想中,每天只忙着和自己的心灵互动,
钻研苦涩的真理。
    但学生时代严肃的阅读,对我来说确实有莫大的帮助。
    很多朋友问我,为什么我总能写一些让他们揪到肠子里的心痛故事?
    大概是当时严肃的阅读,所学到的深刻省思,我特别能抓住某种不易捕抓的感
觉。
    记得前阵子“清”风泛滥,有一位朋友指着书店里一整排刚出炉的清装小说问
我:“翻翻里面,一堆影子,你气不气?”
    “你都说是影子了,又有什么好气?这表示我才是正版,认明‘郑媛’两个字,
谨防假冒。”
    我云淡风清地回答。
    朋友愣了一下,然后笑得抱肚子。
    人生到处是哲学,你说是不是?
    过苦日子的时候,人绝对学不会幽默,最多只能苦中作乐。
    现在我竟然有幽自己一默的时刻,何其有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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