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颜三嫁-第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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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也不错吧!他还记得她柔顺的直发,有一种淡淡的桂花的幽香,细腻的皮肤有如羊脂美玉,柔软香甜的双唇好似玫瑰花瓣,虽然小巧但形状优美的胸部捏起来很舒服,还有那纤细的腰身,绝对比一般的女子要细……
他还记得她身上淡雅的气息,可是……
该死的女人,他都选择相信她了,她竟然欺骗他。而最令他愤怒的是,那个女人竟然不惜牺牲色相来降低他的警觉性,而且明知道他的身份还敢对他下这样的狠手!
哼,这个梁子算是结大了!等他抓到她,总要一笔一笔找她好好清算的!
就在这时,管家拿着一封信进来,说是在他穿回来的衣服口袋中找到的。因为信封上写着要大帅亲启,上面还有些英文,管家看不懂,担心有重要内容,所以立即就给他送了过来。
岳惊云看了信封上一手漂亮的钢笔字,忍不住嘴角微微抽搐,扯到伤口丝丝的疼。
“至英武不凡的岳大帅亲启”!
英武不凡?岳惊云怒视着镜子里的猪头,愤恨不已。该死的艾莉丝,你给我等着!
撕开封口,取出里面的信纸。那是一张上流社会常用的信纸,普通得很,上面全是英文,大意如下:
“伟大高贵的岳大帅,欺凌弱女子实在不是君子所为,为了不让您心生愧疚,产生心理问题,所以小女子小小的报复了一下,如此,我们双方就算扯平了。虽然说高贵的大帅被女人打了实在有些丢脸,但大帅应该不会告诉别人自己是被女人打成这样的吧?至于我们的婚约,艾莉丝是不会赖账的,如果你能找到我的话。祝您早日康复!您亲爱的的未婚妻艾莉丝。”
岳惊云越看越愤怒,越看脸色越黑,但他强自压抑着自己的怒火,紧咬着牙关,一个字都没有骂出来。
管家看大帅神色不好,小心翼翼地问道:“大帅,您……没事吧?是不是饿了,要不要送点燕窝粥来?”虽然明知道大帅脸色不好肯定跟这封信有关,但管家自知闯了祸,可不敢直接问。
“滚出去!”岳惊云愤怒地将信纸揉成一团扔得远远的。
管家悄然吞了下口水,赶紧将信纸捡起来,打算扔得远一点,免得大帅看了生气。
“等等!”眼看管家已经走到了门口,岳惊云忽然叫住他,“拿来!”
管家怔怔地看了看自己手中被大帅揉成一团的信纸,醒悟过来,又赶紧给他送到床边。
岳惊云挥挥手让管家下去,然后才小心地将信纸摊平,折叠好,打开床头柜,放进一个小盒子里。这可是证据,等抓到了她,不怕她赖账。哼哼……
【卷一】初嫁 第六章 隐藏
叶纤雪赶在岳惊云回大帅府之前回到叶家。不过她是趁着清晨没人翻墙进去的,因为经常做这样的事,睡在院墙边的大黄狗都不咬她,反而摇着尾巴欢迎她回来。叶纤雪勾着嘴角一笑,扔给它一个特意带回来的肉包子。
两天没回来,父母很是担心。
那天蜀宝回来,说孤儿院有个孩子出天花,小姐要留下照顾她,可能要在教会医院住几天。一个未出阁的少女晚上不回家,传出去了可怎么得了?叶氏门风甚严,为了不让女儿受罚,同时也是支持女儿的善举,叶清源和崔月眉再次帮她隐瞒下来,只说女儿已经回来了,身体稍有些不适,所以呆在屋里休息,学校那边也请了假。
其实类似的事情,这几年来叶清源和崔月眉没少做过。
虽然叶纤雪六岁的时候出过天花,理论上说不会被传染,但做父母的,哪儿能不担心呢?如今看到她平安回来,这才放了心。
叶纤雪舒服地泡了个澡,自己擦了药换了身干净衣服,将蜀宝叫过来问清情况,便神色如常地去跟母亲撒娇去了。
“妈妈,我好想你。”她在厨房里找到正在忙碌的母亲,嬉笑着从背后搂住妈妈的腰,将脸贴在母亲背上,舒服的样子好像一只在太阳底下睡懒觉的小锚。
“这孩子,这么大了还这么粘人……累了两天了,再去休息一会儿吧,妈妈给你做好吃的。”崔月眉拍拍女儿搂在自己腰间的手,心里甜蜜得很。
“妈妈,我们做善事应该是不求回报的对不对?”叶纤雪扑闪着一双明澈的大眼睛问道。
“嗯,帮助别人本身就能带来一种快乐和满足,自然不能奢求人家的回报,否则就失去了帮助人的本意。”崔月眉边作糕点边回答。
“所以妈妈,不要告诉别人我经常去孤儿院帮忙的事情好不好?不管是谁问起都不要承认,这是我们的秘密!”
“你放心,妈妈和你爹都不会出去宣扬的。不过你大了,以后尽量不要在外留宿,免得我和你爹担心。”
“知道了妈妈,我以后尽量不出去了,就在家里陪你做好吃的。妈妈,这两天女儿好想你呢……”叶纤雪抱着母亲不放,只感到无限的幸福。得罪了北方最大的大Boss,她可得低调一点、再低调一点,免得被他发现了。嗯,她还是老老实实当她的音乐天才乖宝宝吧!
叶纤雪离开厨房,又将他们院子里的三个下人一起找来。
蜀宝、张妈、程伯先后到了大厅,三人面面相觑,不知道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为什么三小姐神色如此慎重?
“张妈、程伯、蜀宝,你们在叶家也很多年了,我们在叶家是个什么情况你们也清楚,我就不拐弯抹角了。我今年已经十七岁,虽说头上还有两个姐姐,但毕竟年龄大了,爷爷说不准什么时候就会把我们嫁出去。”叶纤雪停了一下,看了看三人神情。
“三小姐放心,以小姐的才貌,老太爷一定会给小姐挑个好人家的。”张妈含笑道,看着叶纤雪有一种吾家有女初长成的自豪感。在这个小家里,所有人都是真心喜欢四小姐的。她从来不发小姐脾气,对下人很尊重,一种平等的尊重。
叶纤雪摇摇头,继续说道:“我得罪大伯母也不是一天两天了,她早已经恨我入骨,只怕越是好的婚事,她越会给我使绊子。我自己倒也没什么,谁能欺负得了我?但我妈妈性子柔弱,我真怕她难过。”
三人点点头。也是,以四小姐的个性,这么多年来,连大夫人也从来没在她手上讨到过便宜,就算嫁了人,人家也未必能欺负了她去。倒是二夫人会伤心是肯定的。四小姐最是孝顺的一个人,难怪要未雨绸缪了。
叶纤雪看三个人都想明白了,这才继续说道:“大伯母要搅乱我的终身大事,不外乎就一个办法,损毁我的名誉。比如,说我经常去教堂、去孤儿院与一些不三不四的人见面接触啦,甚至有时候晚上也不回来。这些事情要是传出去,估计没几个好人家敢要我。”
三人点点头,继而一个个都发起愁来。
叶纤雪淡然一笑,轻叹道:“她要这么诬蔑我,我也是没有办法的。可如果有人向你们打探我的事情,你们会怎么说呢?”
“我们就说四小姐菩萨心肠,去孤儿院是为了关心照顾孩子……”
张妈的话尚未说完,就被叶纤雪打断了。她冲着张妈摇摇手指,而后狡黠一笑道:“不,我其实很少去教堂和医院的,更是从未在外留宿过,包括前两天。大伯母之所以这样诋毁我,不过是因为大姐和二姐总是不如我会讨老太爷欢心罢了。”
蜀宝瞪大眼睛,第一个醒悟过来。
“我懂了。我们家小姐从来都是标准的大家闺秀,平时很少出门的,也就是偶尔去一次教堂罢了,身体不适才去教会医院看看,平日里在家就是看看书、弹弹琴,或者跟着二夫人学做糕点,哪有出去一天不回家的?纯属造谣!”
叶纤雪赞赏地冲着蜀宝点头一笑。这丫头跟了她这些年,总算还不太笨。
张妈和程伯听蜀宝这么一说,也立即回过味儿来。
“张妈、程伯,你们都明白了吗?”叶纤雪问道。
“小姐放心,我们知道该怎么说了。”
“我经常出去吗?”
“没有,我们叶家是书香世家,我们小姐也就是去女子学堂上学罢了,放学就回家,哪里都不去的。”
“我经常穿西装打扮得不男不女的?”
“没有,我们家小姐从小就喜欢穿宽松舒适的汉服,从来不穿洋人的衣服。”
“我学过武术吗?”
“怎么可能?我们小姐是有名的音乐天才,整天在家最喜欢看书弹琴了,怎么会舞刀弄棒?谁敢这样胡说八道,我找他算帐!”
“我很喜欢洋人的东西?比如洋装、洋文?”
“哪有的事?我们家小姐最爱过国了,说洋装穿着不自在,说洋文是鸟语,咱们堂堂大中国,坚决不学洋人的话。”
叶纤雪笑着点点头。如此她就放心了。
说起来也是她运气好,那天岳惊云晕过去之后,她出去才知道原来他是一个人无意中发现机关来到地下室的,外面竟然一个人都没有。她立即从另一个出口出去,找到弗朗西斯,赶在两天之内将里面的机器全都搬走,然后堆放了一些烟花厂的原料和成品,又让人冒充艾莉丝大摇大摆地坐船回国。等一切都安排好了,才将岳惊云丢到郊外,又把城防军引过去救人。
想到岳惊云带人去烟花厂,发现地下室变成了烟花厂的仓库,里面的机械全都不见了,肯定脸都要气绿。没有证据,他就不能正大光明找弗朗西斯麻烦。而弗朗西斯大使的侄女艾莉丝昨日已经坐船回国了,真是可惜啊!
叶纤雪想着岳惊云那张精彩的脸,心中就涌出无限的喜悦。她叶纤雪可不是随意让人欺负的女人,哼哼!
【卷一】初嫁 第七章 惊才
当岳惊云得到消息说艾莉丝已经乘船回国,立即就意识到事情不妙。他不管不顾自己身上的伤,当即坐上汽车来到烟花厂。然而当他找到机关打开密室,里面制造手枪的器械零件全都不见了,这个以铁皮包裹起来的密室竟然成了烟花厂的仓库。
岳惊云咬牙切齿一连说了三个“好”字,愤而离开烟花厂回府,下令对烟花厂及其负责人展开详细调查。如此一番劳累下来,身体便显出些疲惫,岳惊云恼恨不已,再次想起那个让自己栽了大跟头的女人。
然而想着想着,他心中忽然一动。不对,那个女人如果真的离开了,也应该是隐秘离开才对,让他在京城像只无头苍蝇找上几天,不是给了她逃跑的时间?而且,那个女人虽然打扮洋气,又会说英语,却绝对是个中国人,他对自己这双手有信心。
“来人!详细调查与英国大使馆弗朗西斯大使有关系的中国少女,身高约摸一米六,体型偏瘦,腰很细,大概一尺六寸,胸不大,直发,武功不错,会英文……”岳惊云略一沉吟,便报出一组精确数据,由此可见其经验之丰富。
岳惊云的亲卫队长岳康立即牢牢记下这组数据,立即派人展开调查。
三日后,岳康将自己调查到的结果呈交给岳惊云。
岳惊云取过一看,按照他上次提的那些特点,没有一个人能完全对上号。名单上有五名少女,每个人都跟岳惊云说的有些出入,其中前四名都是上流社会的名媛,他即便没有见过本人,也跟她们的家族掌门人有过接触,只有最后一名少女出自没落的前朝贵族之家,他不太清楚底细。
岳惊云细细看过这份详细的调查报告,目光却不自觉地落到叶纤雪身上。
报告上说,叶纤雪五岁以前是个傻女,时常被堂兄堂姐欺负,那次生病差点死去也是因为在腊月里被堂姐推下了后院的池塘。可是,重病醒来之后,她就仿佛换了一个人似的,竟然神智清醒,聪慧异常,特别表现在音乐方面。
她五岁学琴,六岁习筝,七岁开始学钢琴和小提琴,八岁学洞箫,十二岁学二胡,自古以来,还从来没有听说过一个人会这么多乐器的。按说一个人精力有限,每一种乐器又都有很大的差别,她应该杂而不精才对。可令人惊异的是,在音乐的领域里,她触类旁通,进境之快令人咂舌,竟然将每一种乐器的灵魂都吃透了,所以才被天主教堂的埃里特神父称为中国本世纪最具潜力的音乐天才。
从资料上看,她的天分还不止于此。她年纪小,长时间练琴手指受不住,便让人制作了玳瑁指甲。其实戴上指甲弹琴以保护手指古来有之,但谁都知道,带上指甲以后对强弱的把握以及音色方面都有影响。可事情到了叶纤雪身上就不同了,她用指甲弹奏竟然比人家不用指甲的感情更细腻,音色更动听。此其一。
西方音乐用五线谱,而中国的乐谱却还是宫商角徵羽,哪种更先进是一目了然的。但让中国人学习五线谱却有些难度,更何况现在中国人的受教育程度普遍不高。于是,年仅九岁的叶纤雪发明了一种简谱,以人们常用的阿拉伯数字代替每个音符,不但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