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文本文档-第7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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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我不要这个。」
店员的心中有点气恼,但是仍然维持着对顾客的礼貌,她道:「可是,刚才你说
要木偶的衣服。」
中年人仍摇着头,道:「不,我不要大衣,我是说,要那木偶,多少钱?」
那店员呆了一下,回过头来,对另一个店员用本地话道:「黏线!」
另一个店员走了过来,说道:「先生,那木偶不是商品,它是不出卖的。」
可是那中年人却十分固执,他仍然道:「多少钱?」
两个店员很有些无可奈何,当然仍坚决拒绝着那中年人,道:「对不起,那是非
卖品,如你需要,我们可以介绍一间专售木偶的公司给你。」
中年人呆了片刻,才道:「如果肯卖,请打电话到春花酒店,一三一○号房。」
中年人在说那句话的时候,声音和神情,都显得十分认真。可是那两个店员,根
本是将那中年人当作神经病,只盼将他早一点送出店门去,所以只是顺口应道:「
好,好,请。」
一个店员拉开了店门,那中年人从皮裘店中,走了出来,可是他走出店门之后,
并没有立即离去,仍然站在橱窗前。
那时,木偶身上的布被拉下,一个店员又将那件粉红貂皮大衣,穿在木偶身上。
那中年人看得十分出神,那个像老鼠一样的人,也看得十分出神,但是,老鼠一
样的人的出神,显然是假装出来的。
因为他的一只手,伸进了那中年人的口袋中。
看到这个动作的,可能只有一个人,那人是高斯,高斯一看到「老鼠」的手伸进
了别人的衣袋中,他就大声叫了起来,但是他只叫了一声就停了口。
因为他知道人家是听不到他的叫唤的,他虽然可以看到那种情形,但是他却距离
那家皮裘店十分远,隔着一条马路,而且,他在二十层楼上。
简言之,高斯之所以会看到那「老鼠」的手伸进了那中年人的口袋之中,全是因
为,他恰好将双眼凑在一具倍数十分大的望远镜中之故。
望远镜的倍数是一百二十倍,在望远镜中,他甚至可以看清「老鼠」在得意地眨
着眼。
「老鼠」这个人,高斯并不陌生,他的样子像老鼠,所以他的绰号就叫「老
鼠」,他是大都市中必然存在的人物:小偷兼扒手。
高斯和他认识,是高斯前两年,正热中于拍摄下层社会的生活照片之际,他和
「老鼠」有过一星期以上的友谊。而这种友谊,以「老鼠」偷走了他一套价值不菲的
摄影器材,变卖掉了而告终。
高斯并没有看到那中年人走进皮裘店去的情形。因为他刚拿起望远镜来,他继续
看下去,又看到突然之间,「老鼠」的手中,多了一只很大的黑鳄鱼皮的银包。然
后,「老鼠」的身子突然缩了一缩,就像老鼠一样地消失在人群中了。
那中年人根本没察觉,还在怔怔地望着橱窗。
高斯忙放下了望远镜,走出房间,下了楼,过了马路,当他来到那皮裘店前的时
候,那中年人仍然站在橱窗前。
那中年人望着橱窗中的那个木偶,面上现出十分难以形容的神色来。
高斯伸出手来,已准备去拍那中年人的肩头,告诉他所遭受的损失了。可是,突
然之间,他却改变了主意。因为在那样的情形之下,他如果去告诉那中年人,他的银
包已被人偷去了,那么高斯自己就处在最大的嫌疑地位之中了。
高斯虽然是一个很热心的标准市民,但是,他却也不想招惹不必要的麻烦。
当他退开了一步之后,他心中立时想到了一个更好的办法,他想,那中年人失了
银包,一定会去报警。而他则可以去找「老鼠」,只要找到了「老鼠」,就可以逼
「老鼠」将偷到的东西交出来。
那样,他要做的事,只是去找「老鼠」而已。
所以,高斯不但退开了一步,而且继续退了开去,他转进了横街,截住一辆计程
车。在过去和「老鼠」有友谊的时候,「老鼠」曾带高斯到他的家中去过,高斯估计
他没有搬家,也估计「老鼠」得手之后,第一件事便是赶回家去,看看他究竟偷到了
甚么。
出租车在半小时之后,停在一条十分污秽的街道口上。那条街道,窄小得除了脚
踏车之外,没有任何车子可以开得进去。
高斯下了车,避开了迎面撞过来,拖着鼻涕,肮脏不堪的儿童。走了十来码,到
了一个黑漆漆的门口,从那门口望进去,可以看到一道十分陡斜的楼梯,在楼梯口,
有一个人缩着身子,坐着。
高斯也不叫那人让开,因为他知道叫也没有用的,世界上只有一样东西可令得这
种人由死人变成活人,那就是海洛英。
高斯径自在那人的身上,跨了过去,那人一动也不动,甚至连眼珠也不转动一
下。高斯踏上了那楼梯,他才一踏上去,楼梯所发出的那种不胜负荷的呻吟声,就像
是整座楼立即要塌下来一样。
高斯一直向上走着,到了三楼。
第二章
三楼一共有四个门,高斯还记得,「老鼠」的住所,是左边第一个门。他一伸手
就推开了那扇板门,住在这种地方,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根本不必在门上下锁,除非
是神经病院逃出来的人,否则谁会来光顾这地方?
门内很黑暗,窗上积满了灰尘,在厚的积尘上,画了不少裸体女人,想不到「老
鼠」还颇有些美术才能,画出来的裸女居然各自姿势不同。
房间大约只有七十平方呎,除了一张板床,和一股难闻的气味之外,没有别的甚
么了。
高斯掩上了门,就在板床上坐了下来,等着。
他没有等多久,就听到木楼梯上有人走上来的声音,高斯连忙站起来,站到门
旁。
来的果然是「老鼠」!
「老鼠」突然推门进来,他一进门,一扬手,便将那银包,抛到了床上,然后,
他手舞足蹈地唱着,道:「手到啊……拿来……」
他才唱了一句,高斯已经道:「老鼠,别唱了!」
「老鼠」的反应之快,实在出乎高斯意料之外,他竟然一个转身,「呼」地向门
外冲出去,他撞在门上,但是那扇门却被他撞了开来。
门一撞开,他人也飞了出去,接着,便是轰轰隆隆一阵响,「老鼠」一定已从楼
梯上,疾滚了下去,高斯连忙向门外看去。
只见「老鼠」滚到地上,一跃而起,已经奔得看不见人影。
事情会有这样的结果,实在是高斯绝对料想不到的。他呆了一下,转过头,看到
那只皮包还在床上,他心想,只好自己将那只皮包,交给警方了。他一面便想着,一
面走过去,取起了那皮包。
高斯才取起了皮包,皮包中便跌出了许多东西,那证明「老鼠」在偷到了这只皮
包之后,曾经将皮包中的东西拿出来检视过,但是又做贼心虚,唯恐被人发现,是以
并未照原来的次序放好。
高斯将那些东西捡了起来,其中有薄薄的一迭美钞,但是却全是大面额的,光那
一迭的数字,已十分可观。除了钞票之外,则是几张名片,名片上,这位失主的名字
是韦奇。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票据等零星物。
高斯希望可以在皮包中发现那位先生的地址,但是他却失望了。他不能将皮包送
还给失主,自然只好将之交给警方。反正有了那中年人的名字,警方要找到他,应该
是一件十分容易的事,如果他是一个游客的话,那就更容易得多了。
高斯在「老鼠」的房间中,并没有停留了多久,他将皮包中的东西,全塞进了皮
包中,然后,出了房门,向楼梯下走去。
当他下那可怕的木楼梯之际,那吸毒者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但仍然一动也不
动,高斯也毫不犹豫地在他的头上,跨了过去。
高斯穿过了那条小巷,一连走出了三条马路,他的身上,仍然彷佛沾染着那陋巷
中的那服霉味。
他招了一辆出租车,来到就近的警局,将经过的情形,约略说了一遍,值日警官
记下了他的姓名住址,留下了那皮包,高斯就离开了那警局。
离开警局之后,高斯没再将这件事放在心上,他只是在想,自己若是要借机会见
李玉芳,这倒是一个好机会。
可是,李玉芳在警方的地位相当特殊,她主理的全是一些最困难的疑案。像「老
鼠」偷了一个中年人的一只皮包,这类的小事,如果去找李玉芳的话,那么,就算李
玉芳不怪他的话,他自己也会觉得不好意思。
高斯回到自己的事务所中,处理一些日常事务,又拿起那具望远镜,向街上看
去。这一次,他看到那皮裘店前,围着许多人。那些人围着,像是在看甚么热闹,有
好几个警员在维持秩序。
由于皮裘店前的人实在太多,是以高斯也未能确切看到,究竟是出了甚么事。但
是他却看到,皮裘店的橱窗玻璃碎裂了,那当然是发生了意外。
在一个大都市中,击破橱窗玻璃,抢走橱窗中的东西,那样的事,是决计不值得
大惊小怪的。但是皮裘店橱窗内陈列的东西,居然也有人会抢,那实在是十分奇怪的
事情了,高斯想要下去看个究竟,但恰好他约好的一个人来找他,他自然要照顾自己
的业务。等到那朋友走了之后,他再用望远镜向下看去,皮裘店前的人,已经完全散
去了。
但是,还有两个警员站在门口,令得高斯大是高兴的是李玉芳也在!
高斯忙放下了望远镜,大步冲了出去,下了电梯,又冲过了对面马路。当他穿过
马路之际一辆警车驶到,遮住了李玉芳,高斯叫了一声,但是警车离去,李玉芳却已
上了车走了。
高斯呆在那皮裘店前:心中大是愕然。皮裘店的铁门已经拉了下来,从铁闸的小
铁门中,这时正有两个店员,走了出来。
高斯向那两个店员望了一眼,顺口问道:「被人抢走了甚么东西?」
那两个店员望了他一眼,高斯立即又补充道:「我是记者。」
那两个人摇了摇头:「一个神经病,打破了橱窗,甚么也不抢,抢走了那模特
儿。」
另一个笑了起来,道:「那模特儿做得很动人,或许他是一个心理变态的人,也
说不定。」
高斯一点也不觉得那有甚么好奇怪,因此他没有搭腔,那两个店员也不说甚么,
自顾自的离了开去。高斯因为未曾见到李玉芳,心中很不愉快,一个人在路上踱了片
刻,才回到停车场,驾车回家去。
他整个晚上,好几次想和李玉芳通电话,但是拿起电话,却又放了下来。因为,
他实在没有甚么找李玉芳通电话的借口。
就在他犹豫不决时,电话铃忽然响了起来。高斯拿起电话,他突然听到李玉芳的
声音,在那片刻间,就像在做梦一样!
「高斯,是你么?」李玉芳的声音十分清脆,「为甚么不出声?」
「是的,是我。」高斯连声回答着:「因太意外,所以我呆住了。」
「为甚么意外?」
「我好几次想打电话给你,但是还没有决定,你的电话倒来了。」
「有甚么事情?」李玉芳问。
「没有甚么,那是很傻气的事。」高斯乘机巧妙地表达自己的心意:「我看到你
在那家皮裘店门口,可是等我奔过马路时,你已上了警车走了,那使我心情不愉快,
一直到现在听到了你的声音。」
李玉芳静了约有十几秒,未曾出声,然后,才听得她问:「高斯,今天下午,你
曾送了一只皮包到警局去,是不是?」
「是啊,这样的小事,你怎会知道的?」
「本来我是不应该知道的,可是我们找到了那失主,他是一个游客,两天前才从
东京飞来,他住在春花酒店,那是很豪华的地方。」
高斯感到莫名其妙,因为李玉芳虽然说了这些,但是仍然是一件小事!
不过,当高斯继续听李玉芳说下去之后,他就觉得,事情很不简单了。李玉芳继
续道:「我们找到了他的住所,可是进房间去的警员,却发觉他已死了。」
「噢?」高斯忙问:「谋杀!」
「还很难决定,警员敲门,很久没有人应,而酒店的侍者又肯定他在房间中,警
员命侍者开门进去,发现他倒毙在浴室门口,太阳穴中枪,在他的手中,握着一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