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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咒红唇-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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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聪一听见潭馨口中说出“撞邪”两个字,突然心中一凉,双腿都要软了,又一下子刹住了脚步,冷汗一滴滴从毛孔中渗出来,脊梁上嗽嗽的冒着凉气:“潭馨你刚才说什么?”

          “我说什么了?”潭馨莫名其妙的跟着雷聪停下来,“怎么又不走了?你怎么了?”

          霎时间就像一道闪电穿过躯体一样,那种令人毛骨悚然的感觉又来了!雷聪嘴唇哆嗦着,抱紧了双肩,几乎连话都说不出来了:“快,快走!咱们快,快离开这里!”

          “你这是怎么了?”潭馨也意识到事情不对,忙扶住雷聪,“我们快走吧!咦?”潭馨伸手拽刚才站在她旁边的苗灿,没想到拽了个空,“苗灿哪去了?苗灿!苗灿!”潭馨压着嗓子喊着。这条巷子,幽深的简直让人压抑!四周的寂静,让人根本不敢大声说话,好象一大声,就会有什么鬼怪妖魔从幽深处突然窜出来咬你一口!

          “我在这呢!你们快来看呀!”苗灿的声音传过来,潭馨和雷聪循着声音看过去,只见苗灿正在巷口第一家的一个小店中兴奋的向她们招手,她的另一只手中,拿着一样什么东西。

          潭馨和雷聪对望一样,相携着朝那家小店走去。走到门口,两个人停住脚步,不约而同的抬头看看小店顶上的招牌,招牌上“巫毒娃娃”四个血红的大字以奇怪的角度扭曲纠缠着,仿佛是无数紧密缠绕在一起的肢体一样,在阳光下闪着刺目的艳红。小店里木制的货架上,排列着无数奇形怪状的娃娃,均不怀好意的以奇怪的眼神窥探着来人。最醒目的就是在最显眼的一排货架上,排列着十来个极其精致的娃娃。潭馨一看就知道,这些娃娃同梅雨书包里拿出来的那个同是一种材料制成,一定出于同一个厂家,甚至,是同一个人手中!因为那些娃娃无论是男是女,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她们的笑容,简直一模一样!同样娇艳的红唇上闪着诡异的光泽,无比的诱人,就像是剧毒的却又最美丽的毒蛇一样,没有人能够抗拒它的魅力!

          此刻苗灿手中所拿的,正是这样一个美丽的有些诡异的娃娃。

          在苗灿的身旁,一个妖娆的美丽女人,正在微笑着看着潭馨她们三个。雷聪忽然觉得,这个女人脸上的笑容,似乎同那些娃娃一模一样!

第十章 日记第五页          1月13日,晴,凉风

          我酷爱古文。

          在这个浮华的腐化的年代,每个人都行色匆匆,为了声色犬马辛劳着,没有人能够静下心来,细细沉浸在古文中,体会它的奥秘。

          我喜欢在午后的阳光里,搬一张椅子坐在窗前,看着一束破窗而入的阳光直直的光束中,无数细小的灰尘杂乱的无声的起舞着。然后我捧一本泛黄的,有时候甚至是线装的古书,小心的翻开书页,一股陈腐的坟墓一样的气味立刻在阳光中散发开来!我无数次的陶醉在这样的气味当中,深深的吸一口气,让着美好的气味刺激着我的感官,然后顺着气管滑到贲张的肺叶中,永远停留在我的记忆和身体里。

          然后我就惬意的眯缝着眼睛,一行一行的仔细琢磨着每一个字。

          古文,字字珠玑!不像现代的人们说话,罗嗦了一大堆,却还不知所云。比如我最喜欢的《庖丁解牛》,被人们翻译成现代的语言,简直就像更年期的妇女说话一样。古文翻译成现代的语言,往往就失去了它的华美,失去了它的意境,失去了它铿锵有力,朗朗上口的韵律!就如同一个国色天香的女子,当她盛装站在你面前的时候,你会无比神往的遐想着那凌罗绸缎包裹下的美妙躯体!每当你看她一眼,就能生出无数的绮丽的遐想,使你忍不住想探索,想观望……而当她一旦真的脱光了衣服,呈现在你眼前的,不过就是一具毫无神秘感的肉体。

          现代汉语,就是脱光了衣服的女人。赤身裸体,毫无神秘的韵味!即使是她,也不例外。

          元旦前夜,我按照原定的计划,拿着我做好的艺术品中最满意的一个,来到了她的店铺门外。正是华灯初上的时候,她的铺子早已经打烊了。当我站在她的铺子外面,望着这个幽深的小巷,我忽然产生了一种可怕的错觉:这个黑洞洞的小巷,就像一个庞大的野兽!当我向前踏上一步,就会被它无情的吞进肚子里!一瞬间我好象真的看见有一个硕大的黑影,亮着两只幽绿的脸盆一样大的眼睛,狞笑着飞速的朝我扑过来!我想逃!可是我的双腿好象被钉在了地上,一步都挪不动!

          我恐惧的闭上双眼,等待着死亡的降临!就在这一刻,她的铺子,吱呀一声开了门!一束温柔的救命的灯光冲出来照在我的身上!

          就这样,我第一次走进了她的铺子。

          那天晚上,她穿了一件鹅黄|色棉质的睡袍,肥大的睡袍严严实实的裹住她的身子,一直垂到脚面上。她一定是刚刚沐浴完,桃红色的头发上还是湿辘辘的,濡润的红唇就像含苞欲放,娇艳欲滴的玫瑰。她说:“我洗完澡刚想睡觉,忽然觉得外面好象有人,就打开门看了一眼,没想到真的有人。”

          她推开旁边一扇小门,带我进去,这里,就是她小小的卧室。

          她拿起我手中的娃娃,立刻欣喜的睁大了眼睛:“真漂亮!”

          是的,当然漂亮!这是绝世的艺术品,是世界上最漂亮的艺术品。

          我已经忘了那天晚上究竟是谁主动,总之不知道怎么回事,她的欲袍突然就象蜕下来的蛇皮一样滑到了地上,堆在她纤细的性感的脚踝边。

          她没有穿内衣,两只洁白的Ru房就像两只小白兔一样突突的充满欲望的颤抖着,贴上了我的胸膛。我也不记得,究竟是她还是我自己,把我身上的衣服脱的精光,我们纠缠着喘息着狠狠的倒在了她的小床上,木质的小床咯吱咯吱的响着,承载着两个发泄着欲望的肉体。

          每当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情景,我就会同时想起这首词来:

          交颈鸳鸯戏水,并头鸾凤穿花。

          喜孜孜连理枝生,美甘甘同心带结。

          一个将朱唇紧贴,一个将粉脸斜偎。

          罗袜高挑,肩膀上露两弯新月;

          金钗斜坠,枕头边堆一朵乌云。

          誓海盟山,搏弄得千般旖妮;

          羞云怯雨,揉搓的万种妖娆。

          恰恰莺声,不离耳畔。

          津津甜唾,笑吐舌尖。

          杨柳腰脉脉春浓,樱桃口微微气喘。

          星眼朦胧,细细汗流香玉颗;

          酥胸荡漾,涓涓露滴牡丹心。

          直饶匹配眷姻谐,真个偷情滋味美。

          古人就连偷香窃玉的,都永远这么诗情画意。就是曾经被禁的《金瓶梅》,都能把人世间这点床第之事,以及男女隐秘的器官无所不用其极的拿各种修辞写成形象的词句。

          就在那天晚上,我懊恼的发现一件事情:原来她的左|乳上面竟有一快三寸长的疤痕!那个丑陋的疤痕有些肉红色,像一只营养不良的蚯蚓一样趴在她雪白的Ru房上,从|乳根一直到了鲜嫩的|乳头。

          我曾经一度以为她是完美的,在她还没有在我面前赤身裸体的时候。但是现在,在懊恼中,我还有一丝的庆幸:她不是完美的,因此,我就不必矛盾着是不是也让她归入我那些完美的艺术品的行列中了。

          屈指算来,我认识她已经有十三天了。我这才警觉,我沉迷于她的肉体太久了,以致于竟然没有出门继续寻找猎物。是她那块丑陋的伤疤,使我每次迷醉中还保持着一丝清醒无比的理智:她只是我生命中的一杯酒。酒,是不必每天都喝的,只是想喝的时候过过瘾。而制作艺术品,才是我生存的最终动力,如同一日三餐一样,成为我生活中必不可少的活动。

          真是很巧,昨天我刚从她的店铺中出来,迎面就走来一个人!当我一眼看到这个人,我血管中的血液立刻如同猛兽见到猎物一样奔腾起来兴奋起来:这又是一个上品!等着我!我很块就会让你的青春凝固在最美丽的那一刻,摆到她的货架上!

          未来的日子,真是值得期待! 
第十一章 毛骨悚然                   

              各行各业的人都有职业病,都对自己管辖范围内的东西,甚至是最细枝末节的东西,有着异常的敏感。就像一个口腔医生,跟人说话的时候不是盯着人家的眼睛,而是牙齿。可能满口的牙齿旁人看起来很健康,但是口腔医生却一眼就能看到,它们其实是有毛病的,有暗藏着的牙石,牙齿咬合的不好等等。

              警察董胜就是这样。

              警察董胜,今年32岁,短小精干,尤其是双目,灼灼有光,当他的双眼凌厉的直逼着你的时候,任何人简直都不能直视。

              警察董胜,不算一个优秀的警察,至少在他上司的眼中不是。董胜做了将近十年的警察,一直还是一个普通的警察。很多的时候,他都会同上司起冲突,因为很多案件在查处的过程中,董胜会有太多的疑点。往往这些疑点还没有彻底解决,上司早已经结案了。也难怪,那些董胜所谓的疑点,实在是很琐碎的,有些甚至是很抽象的,或者干脆就是有些迷信的,根本不能拿来做任何依据,虽然有时候,他的这些奇怪的思路也能恰到好处的解决很多问题,尤其是遇上一点线索都没有的案子。但是董胜在邻居的眼里,他却是一位近乎神探的人物,因为当邻居的小狗或者什么小的物件莫名其妙的不见了,董胜竟然就能够凭着他发现并且解决那些疑点的方法,很快的把丢失的东西找回来。

              这就是警察董胜。

              这一天,我们的小个子警察董胜,同着另一个年轻的刚参加工作的同事王华,到医院探望一位办案子受伤的警察。探望完已经将近中午了,两个人结伴从医院出来,准备就近找个饭店吃中午饭。刚刚出了医院的大门,董胜忽然停住了脚步,像训练有素的辑毒犬一样,皱起鼻子试探着在四周的空气中嗅来嗅去,一边嗅一边用他那带着严重的四川口音的普通话问:“小王,你闻见什么味道没有?”

              “什么?”小王也试探着嗅了一下,“什么气味?就汽车尾烟的气味呗!”

              “不是!你再闻闻?”董胜一边使劲闻着,一边用他那双锐利的鹰一样的眼睛寻找着什么,“奇怪的味道!”

              奇怪的味道,有点熟悉。董胜很肯定,自己以前一定闻到过这种味道!伴随着这味道而涌上来的模糊记忆告诉自己三件事情:一、闻到这个味道一定是很久以前的事情,要不然印象不会这么模糊;二、这个味道是相当特殊的,肯定不常闻到,如果不是在自己的记忆中这么特殊,它就不会在这污糟的空气中盖过了一切气味,涌到自己的鼻腔中来;三、这个味道的出现,似乎并不会预示着什么好事情。

              董胜一边想着,一边移动着脚步,慢慢的定下了方位,朝着一个方向寻觅着走过去。王华不知道他要干什么,只好亦步亦趋的跟着他。

              董胜走着走着,忽然看见了什么,止住了脚步。

              前面不远的地方,有一群人围着,中间有个人蹲着身子,在他的眼前,有什么东西冒着黑乎乎的烟,黑红的火焰扭动着跳跃着,烧的正欢。

              “喂,你们在做什么?”距离这么近,那股奇怪的味道冲鼻而来,董胜皱了皱眉头,忍不住喊了一声。所有的人听见喊声,齐刷刷转过头来,好几双眼睛盯着董胜。大概是看到了董胜身上的警服,所有的人都没有答言。中间烧东西的那个人站起来,拍拍手走到董胜的面前:“是一个坏了的洋娃娃。不要了,所以烧了。”

              董胜瞥了一眼没烧完的娃娃,狐疑的紧盯着说话的那个大个子男生:“男生也玩这种娃娃?不要了扔了就是,烧它做什么?即使要烧,你们四个男生在这里没事烧一个娃娃玩?”

              是的,这四个人,正是大龙韩竹严焰还有老夫子。此刻被董胜问的面红耳赤张口结舌的正是大龙。

              大龙吭哧了半天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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