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陵人-第9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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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就长,相对产生的热量就比较低,刚刚那股看似王霸的火焰撩在脸上,其实也就是一股温热感,并没有产生烫伤一类的后遗症。
太神奇了,我对着这杯子左看右看,爱不释手。这到底是什么原理呢?太不可思议了,要说它是因为被火神祝融使用过而产生这么大的神力,我是打死都不信,可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个杯子有如此神奇的力量呢?我把探询的目光投向了两位专家,可是两人无一例外都躲闪我的目光,尤其是老钟,更是装出一脸“不足为外人道”的深邃状。
我开始解绑在腰里的那只空背包,小心翼翼地把背包平铺在地上,然后接过老钟手里的祝融杯,在背包上左右比画,心里在美:“这得换多少辆奔驰啊!别说震索斯比拍卖行一个大跟斗,估计所有老外都没见过这么神奇的宝贝,荣幸啊,激动啊,神奇啊,骄傲啊!”我嘴里一边念念有词,一边忙叨着。突然感觉身边没了动静,抬头一看,俩老家伙用一种奇怪的眼神看着我,好像在看一件史前怪物。
“你在干吗?”老钟带着一脸奇怪的表情问我。
“包装这个国宝啊,总不能就这样手里拿着回到上面去吧,万一磕着碰着怎么办?”我回答得理直气壮。
老钟看我的眼神像看外星人:“谁告诉你我们要把这东西带走了?”他的语气不善,带了吵架的前奏。
我没敢接话,瞅了一眼老苗,只见他无声地笑了一下,从我手里拿过来这只铜杯盏,用随身携带的无绒棉布擦拭了一下杯盏表面,然后用棉布垫着,小心地放到青铜棺里,照着我们刚才发现这只杯盏的位置轻轻放好。
“过来!”老苗冲我招手,我懵懂地过去,他和老钟把我夹在中间,“跟着我们做啊!”老苗的语气带上了严肃。我不敢忤逆,乖乖点头。
两个人按着我的脑袋,仨人一起冲着棺材鞠了三个躬。老苗清清嗓子说道:“不肖子孙、黄帝苗裔、赦封巡山将军后人,无意冲撞先祖灵位,如若惊扰,万望勿罪。”说完这些话,老苗和老钟又朝棺材里的骸骨鞠了三个躬,我也有样学样三鞠躬。
老钟跟老苗一改刚才进暗室的野蛮和强横,而是相当恭敬地抬起棺材盖重新把棺材给严丝合缝地对合起来。
他们俩这一系列的动作和言语看得我是有点儿不知所以然,直到他们俩拿着旋风铲开始翘动青石封闭暗室的时候我还没有醒过神来:“难道我们不带这只祝融杯出墓吗?”
老钟和老苗没理我,依然很小心地去掩盖那个墓室的痕迹,很快两个人完成了暗室的修补工作,虽然不能跟以前相比,但是也很看得过去。
“你知道巡山将军跟盗墓贼的区别吗?”在干完体力活之后老钟问我。我摇头。
“巡山将军就是守陵人,自古巡山将军都有其自己的规矩和仪式,入了巡山将军这一行,我们就得守这行的规矩,守祖陵,护明器,入山不动,遇坟祭灵,做的完全是跟盗墓贼相反的行径,所以说巡山将军在某些朝代是很受人尊敬的。”老钟对我解释道。
“我们这可是把程序简化了,放在解放前,我们闯进墓室里面,最后可是得跪倒磕头呢!”老苗很严肃地说。
不是吧,这么夸张?“可是,为什么在汉墓里你对那些人殉和那些瓮尸并不尊重?”我重新提出疑问。
“那些是邪物,巡山将军也不是什么东西都尊敬,被诅咒的邪物和奴隶人殉都不是巡山将军照顾的对象,即便是墓主人,异变以后,一样会被巡山将军给诛灭。”路过暗室外的陷阱时,老钟恶狠狠地踢了一下被混沌虫蚕食、被毒獴分尸的那具尸体。
老苗似乎一下子就被其中的一块给吸引住了,也不嫌恶心,竟然聚精会神地盯住一块仔细看了起来:“嗬,竟然是老赵家的后人?”
什么?我们都被老苗的惊呼给吸引过来了,只见他面前摆着一个锈满铜绿的小盒子,这不是老钟在那个长满蘑菇的金尸上发现的小盒子吗?就是在拨弄这个东西的时候引起了尸变,似乎叫虫变更合适些。
老苗是在金尸被分尸以后才醒的,所以他没有经历那令人惊心动魄的一幕双兽大战,当我向他讲述毒獴和黑猫的争斗时,老苗愈加肯定,这个被混沌虫寄生、被毒獴分尸的盗墓贼就是传说中世代相传的盗墓世家,以驯养盗墓兽而著称的陇西赵家的后人。
我听了老苗的话有点儿生疑:“你凭什么认定这就是赵家的后人?你们不是说这些盗墓世家现在基本都湮灭了吗?巡山将军现在都硕果仅存,现在的那些盗墓贼除了小打小闹没有技术含量的民工式挖掘,哪里还有传说中那么神奇的盗墓术啊?”我的疑问刚出口,就想起来在老钟看到那只黑猫出现的时候曾经很警觉地说,恐怕躺在地上的这个人来头不简单,没想到竟然是传说里盗墓大家族的后人,要这样说的话,老钟所指的黑猫被驯养一说就有了解释,那只像小黑豹子一样的黑猫是这个赵家人的盗兽。可是,新的疑问出来了,我好像记得以前说过,潘家人一般都训练墓獾作为盗兽的啊!没听说过有驯养黑猫的啊?
“有人告诉你说盗兽一定是墓獾吗?”老苗的一句反问让我有点儿明白了。
“墓獾是最好的盗墓手,因为它们天生对墓穴亲近,而且能够很快地寻找到因为神道改变或者因为地质关系而偏移的墓室。但是,就像千里马不好寻找一样,墓獾同样是极难捕获的,就算是捕获了,成年的墓獾也是极难驯养的,必须得是墓獾幼子,给它们吃尸肉,嗅腐尸气,而且经过一系列的技能驯养才能成功。”老苗的话引起了我的一阵干呕。他看了我一眼辩解说,“当然,不一定是人尸,也可能是其他的尸体。”
“正因为墓獾现在日渐稀少,而且不好驯养,所以这些赵家人很有可能寻找到了其他的动物作为替代,比如这只黑猫。”老钟接过话茬解释,并用手里的旋风铲把碰碰那只已经被它的主人异变的尸体开膛的黑猫,不料这一碰,却碰出来一个东西。
是一块小铜牌,铜牌上就用了一个简单的阴文赵字,背后却是一只虎头,老钟看了一下那块铭牌,叹了口气:“果真是赵家的人!”
我也凑过来看铭牌上的标记,有点儿不解:“他们家的得意盗兽不是墓獾吗?怎么背面反而刻画了一只虎头?”老钟若有所思地看我一眼:“墓獾在赵家人口中又叫穴虎,就是地底的王者,他们都把自己的盗兽当老虎来养。”
老苗不知怎么就弄开了那个青铜盒,只见里面稀里哗啦掉落出来一大堆长长短短的各种造型各异的小铜管,而且每种似乎都有一些不一样的地方。
老苗用戴着手套的手摸了一下这些铜管,似乎有点儿迷茫:“老钟,这些东西怎么好像没用过似的,这不是这个赵家人带下来的吗?但是看起来好像是有千把年没用过了!”老钟也仔细地看了看这些铜管,然后又拿起那个铜匣端详了一番,最后用棉布把铜匣给轻轻擦拭了一下。
“看来,这小子不是失足落下陷阱的,他死在这里是有原因的,”说到这里老钟突然看着老苗,“你忘了你放走的那个盗墓贼了吗?你和小聂出事的那个晚上,也是一个驯养盗兽的家伙,对了,他们应该是团伙才对!”老钟的前后推理终于契合到了一起,显得高兴起来。
“其实,我下墓的时候,已经得到举报,说有人下了墓,所以才那么急忙地赶了下来。”面对老钟的推理,老苗突然爆出来这样的料令我们俩都始料未及。
“什么?难道你不是赌气下的墓,而是在追踪盗墓贼?”这个理由显然出乎我的意料。老苗意外地没有否认:“我好歹也一把年纪了,早就过了冲动的年龄,更不会为了意气用事而轻易下墓,当时的情形是,当天下午是有人跟我举报说有人进了这个大墓,我才急忙下了大墓,本来以为是正常的巡视,所以就打电话给你让老钟不用管我,看来,当日有人举报是故意的,很有可能是当日一起盗墓的同伙!”什么?盗墓贼举报自己下了大墓?这个话听起来比较新鲜。
“一点儿都不新鲜!”半晌没有吭声的老钟突然说话了,“这个盗墓贼本来不会死在这里的,可是他却因为这个铜匣而死在这里,也正是因为这个铜匣才使他低估了这个陷阱里铜刃上所寄养的那些混沌虫卵的厉害,最后变成了金尸躺在这里!”
“他这个铜匣也不是什么宝贝啊?掉进陷阱里不要不就行了,干吗那么拼命要下来取啊?”我看着那个铜匣,颇为这个家伙不值。
“你错了,第一,这个铜匣不是他的东西,第二,这个铜匣里的东西对我们来说没用,但是对他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东西!”老钟仔细地端详这些东西。
“什么?不是他的东西?不是他的东西难道是韩王的东西?”
“呵呵,也不是啊,”老苗站起来伸个懒腰,指了指陷阱上面的那个墓室,“知道为什么上面被搬得那么空吗?因为在两千多年前的东汉,也有一拨盗墓贼闯了进来,而这个铜匣就是那个盗墓贼的遗物。”
“两千多年前盗墓贼的遗物?什么遗物?”我更迷茫了。
“呵呵,一件对你没用,但是对驯兽赵家却至关重要的宝贝。”老钟冲我神秘地笑了起来。
“对驯兽赵家至关重要的宝贝?那是什么?”我有点儿颇为不解。
“是兽哨,驯兽哨。还记得我曾经说过这个韩王陵曾经遭遇过一次洗劫吗?”老钟问。还没等我回答他就自顾自地说,“知道这小子为什么这么拼命吗?他碰见了老祖师爷留下来的宝贝当然想冒把险了。”
“兽哨?”我反复咀嚼着这个词汇。
“东汉末年群雄并起,许多有野心没野心想发家致富的,想浑水摸鱼的纷纷起兵举事,想要在这乱世分一杯羹,但是有的人徒有野心却没有实力招兵买马,他们就把目光盯准了埋在地下的这些宝贝,其中最著名的就是曹操和吕布。”
“曹操听你说过,怎么还有吕布?”我惊奇地问。
“对,还有吕布,他在董卓死后带着貂蝉四处奔逃,犹如丧家之犬,屡屡被人讨伐,当时他军费极度缺乏,为了弥补这一不足,就命令手下开挖一些坟墓。当时他的手下有一个幕僚会一种奇术,据说是从南疆蛮族那里学来的一种奇妙的技能,能打造一种兽哨,传说用这套兽哨可以训练动物为兽兵。后来这个幕僚开始拿这些兽哨驯养盗兽,帮助吕布寻找地下的墓穴,但是后来吕布被杀之后,这个幕僚就无影无踪了。”老钟讲的这段故事似乎是解释了赵家训练盗兽术的起源。
“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死在这里的盗墓贼是赵家的一位后人,继承了部分赵家驯养盗兽的技术,而这盒兽哨,是几千年前另外一拨盗墓贼,极有可能是赵家的老祖先或者是精通驯兽术的前辈盗墓贼落在陷阱里的工具,现代的这个盗墓贼自然是识货的,无意中见到了这盒东西肯定要拿到手,于是就不小心触动了机关,变成了金尸,变化成金尸以后身上长满了毒菇,招惹来了嗜毒为命的毒獴,每日啃咬这个尸体,但是此人的盗兽忠心护主,与损伤尸体的毒獴争斗不休。从腐烂程度和毒菇的生长情况来看,老苗的说法是正确的,这个尸体应该死亡不超过三十六个小时,也就是说有可能在我们下墓之前的十几个小时前已经有一拨盗墓贼到过这里。”我承认老钟讲的有道理的同时不得不承认他的推理极富传奇色彩,我觉得他有当个网络小说家的潜质。
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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