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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相似的房間-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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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的房间 
作者:鲶川哲也 



  重冈勤正在十分认真地拾掇猩猩贝。这种大型海贝属于野菊科,栖息在日本南方大约五十公尺深度的海底,不是当地的渔民是采集不到的。由于过去托靠过的渔夫来了通知,说是好不容易弄到手,于是重冈勤为了取这么一个大海贝,专程搭乘飞机到高知县跑了一趟。他是一个热心的海贝搜集者,还担任“贝会”的副会长。 
  渔夫捉到这个海贝,把它绑在板上,然后放在淡水里,任它死去。重冈勤把它取回采后,放在醛瞠里浸泡了一个晚上把它晾干,然后把肉抠出来。现在他正忙着打磨贝壳的表面。此后只耍在贝壳内侧涂上除虫药剂,就成为完整的标本了。 
  一般是用毛刷手拾贝壳衷面的,但是由于表面呈朱红色的这种贝壳表面很粗糙,而且还长着长刺,所以必须谨重地处理。如果毛手毛脚地搞,就会把长刺弄断,仅仅这一损伤就会使它失去标本的价值。因为这是一种得来不易的珍贵的海贝,所以就连量冈勤也不能不感到有点紧张,他用镊子代替了毛刷。他头上扎着毛巾,不让头发聋拉下来,紧锁双届,那副表情真够严肃认真的了。重冈勤是尖下颌,细长脸,扎上毛巾后的那股严肃劲儿,活象一个武士同有杀父之仇的冤家狭路相逢一般。 
  晚上,重冈勤吃完面条,舍不得歇一会儿,就开始清除细,在贝壳衷面上的泥土。他一如往常,一收拾海贝就忘了时间的流逝。 
  聚椅会神收拾海贝的重冈勤没有听到叫门的铃声。铃声响了好几次,他才蓦然抬起头来,但仍然怀疑真的是铃响,还是自己听错了。可是,这并不是错觉。铃声还在继续响着,好象叫门的人生了气,对主人不开门接待大加责备似地,把铃按得震天响。 
  这时候会有谁来呢?他歪着脑袋想了一下,就把镊子放下,站起身来。从两年前和老婆分手以来,四十一岁的重冈勤一直过着独身生活。一有来客,他不得不亲自去开门。 
  “是你,真是稀客!” 
  “想来看看你的海贝……” 
  客人露着清白的牙齿说。来客说是到附近办事,顺便来看看。 
  经常有客人来看标本。对重冈勤来说,海贝是他最心爱的宝物,只耍一谈到海贝,哪怕对方是个让人打心眼儿里就恨的讨债人,他都耍笑险相迎,让进屋来。这是与重冈勤接近的人众所周知的享情。这天晚上的来访者,当然也是了解他这种情况而来敲门的。 
  客人把腋下的一个细长的纸包交给他,说这是送给他的白兰地酒。白兰地也是他非常喜欢的。一边浅斟低酌,慢慢地品味,一边欣赏着海贝标本,这是他最幸福的时刻。他老婆之所以离家出走,正是因为丈夫对海贝的痴情超过了对老婆的爱,使她感到极为寒心。 
  客人快嘴地说过“你可真忙啊”之类的话,然后,就用机敏的目光环视着他的房间。 
  “忙啊。工作忙,制作标本也很忙。” 
  重冈勤所说的工作,就是他搞的翻泽。他学的是英国文学,而且主耍是搞推理小说的翻译,在爱好英美推理小说的读者中颇有些名气。但他自己对推理小说并没有多大兴趣,所以他坦率地说,搞翻译是为了解决吃饭问题。 
  “请找个适当的地方坐下吧!注意别碰坏海贝啊,屁股挨了扎可不得了!” 
  他自己则背向着桌子在转椅上坐了下来。这里是八铺席的日本式房间,铺着绿包的地毯,家俱全是西式的,而墙上的横粱却在外面。整个墙壁除了大腿伸得老长的大紫蟹标本之外,都被海贝之类占据了。墙上是贝,桌子上摆的也是贝类,三个柜橱里装的全是贝,腹足贝,双壳贝,南方的贝,北方的贝等等。从深海贝到淡水贝,甚至陆上栖息的许多种蜗牛,他分门别类地收藏了几乎七千种标本。据说,日本产的贝类大约有五千种。日本产的贝类他已经搜集齐全了。 
  “听说,珍贵的贝是以财神贝为代表……” 
  “啊!准确地说是叫寿星贝。也叫长寿贝吧。” 
  他拉开桌子的抽屉,从塑胶袋里取出一个,给客人欣赏。那是一种淡棕色的贝,从侧面看略呈正三角形,并不漂亮。 
  客人有些失望的样子。客人好象认为既然价钱高,就应该更美丽些才是。 
  “美丑并不能说明问题。物以稀为贵,问题就在这儿。” 
  客人一边点头,一边看着标本橱,用更兴奋的声调说:听说有一种安胎贝价格也很高。他见客人只问价格,脸上表现出扫兴的神色。 
  “这种黄色贝是……” 
  “这一种叫黄宝,南方土人现在就拿它当货币。所以在他们看来,这是一种很贵重的贝。但在我们搜集者看来,还是这边的日本宝、少女宝、寺院宝价钱更高。” 
  重冈勤手指着的贝虽然个儿较大,但都是淡棕色的,外形没有什么好看的。 
  “你看的这个颜色并不漂亮的就是安胎贝。就是因为它数量稀少,所以价钱就高了。” 
  客人一边频频点头,一边眼珠滴溜溜乱转地巡视着四周。突然,眼光伴留在一种使人能联想到鱼骨的贝上。 
  “这个是……” 
  “这叫骨贝。但是英国人把它称作‘维纳斯女神的梳子’,它比骨贝的叫法更富有浪浸色彩呢!” 
  客人问价格是否很贵,他摇了摇头说。 
  “到它栖息的地方去,要多少有多少。” 
  这位客人只对贝的价格感兴趣,所以重冈勤心里很不高兴。过去来访的客入们都象事先商量好似地赞扬贝美,对造化之神深表敬畏。今晚的参观者还是第一次遇到。 
  童冈勤觉得扫兴,同时也由于工作受到干扰而生起气来。此时他很想赶快请他离去,好继续他那偷快的作业。 
  “礼品一到手就馋了,爱喝酒的人真是没出息啊。来,喝杯白兰地吧!” 
  客人摇手谢绝了他的提议,又问起哪个是大蜥蜴贝。重冈勤心里想:你还要问下去呀。于是,他皱起了眉头。因为大蜥蜴贝也是一种有代表性的珍奇的贝。 
  “那边的淡棕色的腹足贝就是。有个小孩儿说它象化了的冰激淩呢!” 
  重冈勤认为:说他象化了的冰激淩,不如说它象用奶油涂抹过的洋梨呢。然而客人根本不了解重冈勤的心境,还在说些这种贝的价格“一定很贵吧”之类的话。重冈勤装作没听见,也不搭理他。他真想说:“你适可而止好不好?” 
  就在这时,客人突然从背后对他进行了袭击。他实在太麻痹大意了。他个子瘦小而且无力,刚感到后脑勺上遭到猛击的一?那,立刻就神志不清了。虽然他想使出仅有的力气转过身来抓住对方,却被对方轻轻地挡了回去,被扔倒在地上。之后,他只能任人摆布,再也没有反抗的意志了。 
  当他醒来时,已被用绳子五花大绑地捆住。他还想挣扎一番,但已经无济于事,嘴已被一块大胶布粘住,喊也没法喊。畜牲,我竟相信了这个家伙,还把他引进家来,这真是失策。重冈勤哭丧着脸责怪着自己。但事到如今,这已经是为时太晚的自艾自怨了。 
    
二 
    
中山毅是个单眼皮、耸拉眼角、而且牙齿不齐、其貌不扬的家伙。可是,他作为推理小说作家崭露头角以来,现在甚至有人把他那副奇特的容貌看作是注册商标了。每两个月他的照片总要在某种杂志的画页上出现一次。 
  他长期以来不得志,现在出了名,应该满足了。但对于中山来说,这未必是件好事。他把这所公寓作为工作室虽然只有半年,但在这短短六个月里,就被公寓里的人们看出了本来面目。在此之前,有时为了散心,他就跑到私营铁路的车站前去玩弹球的赌博,还有时到立饮酒吧去喝喝便宜的烧酒就荷尔蒙莱?(用动物内脏煮的小莱。)提提神。但是,当被大家知道了他是个当前红得发紫的推理小说作家时,为了体面起见,不得不硬着头皮去光顾那些神气的酒吧间了。被穿着华丽服装的美女们围着喝酒,这对习惯于吃小吃摊的他来说,酒味并不觉得太好,他还是怀念着车站附近小摊上的烤鸡肉串,那滋味要好得多。在中山看来,经常感觉到好象公寓的居民在监视着他,真叫他憋气。 
  有人劝他说,你那样随便的话,就不耍摆流行作家的架子,不要租用公寓大楼的房间作工作室了。在自己家里写作不也挺好吗?但他是个烦孩子、疼老婆的人。如果在自己家里就无法定下心来构思。而且附近有两个刚开始学弹钢琴的小学生,常常弹练习曲。他本是个讨厌音乐的人,一听到琴声就头痛。下雨之类的日子里,他懒得跑到公寓大楼去干工作,但耍逃避噪音,除了那儿也没有其他地方可去。为了避免编辑来干扰,房间里连电话也没有转。只耍进了工作室,他便完全与世隔绝,谁也不能干扰他,他可以倾注全部精力于工作。 
  从自己家到公寓只有半公里路的距离。他怕每天运动量不够,每天去工作时和从公寓回家时总是故意绕个弯子多走些路,并且一直步履悠然地走到万步计的指标指到预定的数字为止。他一向把“人生的衰老是从腿脚开始”,这句话作为自己的金科玉律,认为只耍把腿脚锻炼好了,最少可以多活二十年,多享受二十年的人生乐趣。因为是如此计算的,这位作家就没有离开过万步计。虽然坐在席子上写作和坐在椅子上写作有所区别,但作家的工作往往容易招致运动量不足。这种担心,他一直依靠万步计加以消除。一天走足了一万步,他才能安睡。确实,自从他每天坚持散步一万步以来,晚上从未做过恶梦。比如过去做过的那种被人追着耍债,或者脚被旋转门夹住而直冒热汗的恶梦再也没有了。万步计真是够灵的。 
  中山毅的同行中有个人专写耸人听闻的科学幻想小说,这人以中山为模特儿,写了一篇短篇幽默小说,主人公是个受万步计支配的职员,前些日子发表了。这篇小说博得了好评,因此中山与万步计的故事立刻在作家之间传开了。他偶尔去酒吧间的时候,女招待甚至摆弄他腰上挂着的万步计。 
  任何作家情况大体相似,月底到月初之间一直忙得耍命,因为一般来说,所有通俗化小说杂志的截稿期都在月初。如果是名作家更是如此,同时耍为四、五家杂志写稿。所以一到月末,名作家理所当然地忙得不可开交,中山毅也不例外。 
  一近月底,他就不回家,钻在工作室里伏案写稿。有时候他老婆拿着水果来作“战地慰问”。但把皮削好装在小碟里放在桌子上以后,马上就回家去了。与其说是自己回去的,倒不如说被他撵走的更确切一些。 
  但是,不管截稿怎样紧迫,中山毅的万步走却从未间断过。不管有什么事,防止衰老的功课却是绝对不可废的。尽管有的伙伴说他三十二岁的壮年人现在就开始担心衰老未免可笑,但他认为那样的人愿意笑就让他们笑去吧!好象蚂蚁和蟋蟀的故事那样,真的事到临头,哭都来不及了。到那时候,就该让我来笑了。 
  那天晚上,他把稿子写好后,散步也顺便把一个快投邮件投进邮筒。本来说好由编辑来取,但一见面就兴高采烈地谈起来,把时间浪费掉,太可惜了。 
  他对着镜子稍微把头发梳了梳,决定只穿短袖衬衫和裤子轻装外出。他在寄稿前,虽然不是什么神经质,但总感到有些不放心,所以出门之前又把稿子摊开,再进行一次仔细的检查,生怕漏了标页码;然后才把稿子装入信封,贴上邮票,最后把万步计挂在裤腰带上。那天晚上,他在灌红墨水时,把手指头都染红了。但是他想既不是去幽会,而且又不是白天,没有必要注意这点小事,于是就原样出门了。 
  乘电梯到一楼。刚走出大厅,就开始了每天必修的散步课。他一边走,一边尽可能伸腰,然后在门前站住,左右扭动着腰部,这是预防扭腰伤的。这些活动完了之后,再开始散步。这个时候,什么截稿啊,什么下一个短篇的内容情节啊,都不加以考虑了。工作后松松劲,以轻松愉快的心情散步是多么快乐啊! 
    


  “有一个叫重冈勤的被害事件,你大概知遣了吧,”肥胖的刑事律师这样问我。他的口气生硬,肥大的脸上好象很不高兴似的。因为在我办公室内没有室内空调,对这个自夸冬天都不需要炉子的爱出汗的人来说,的确是很委屈了他。他一进到我的办公室里,仿佛全身的毛孔都在出汗。 
  “你是想把我蒸熟吗?” 
  以往他常常发狂似地叨叨咕咕,但今天他没有那样乱折腾,只是摆出一副象得了流行性腮腺炎的河豚似的面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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