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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节

活尸之死-第2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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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COND DEATH……

  ——“第二个死”。是的,看到这些字,他肯定会觉得害怕,说不定还以为有人想恐吓他。不过,这也是没办法的事。逃的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所以,希望他能毫不闪躲地接受这个事实——不,应该说命中注定的结果。

  想到这里,凶手开心地笑了,把纸张从打字机上抽了出来。


  ? 2 ?


  当巴利科恩家为了临终宣言的事乱成一团的时候,李察·崔西警官正犹豫着要不要把最后一根香烟抽掉。管他的,还是抽吧!他把空的香烟盒揉成一团,顺手扔到桌上。一名女警立即皱起眉头,站起身来,走去把抽风机打开。
  崔西当做没看到,照样点他的烟。拒烟派在大理石镇警署大获全胜,已经是一个月前的事了。崔西所属的部门里,至今仍顽强抵抗的就只剩下他自己和一名预定在下个月退休的老警官。
  崔西超级不爽的。对他而言,没有烟味弥漫、没有咖啡烧焦香味的警署根本就无法想像。

  ——所谓的警署,本来就是世间压力和病毒囤积、聚集的地方。警察要是跟那些雅痞证券分析师一样,又是戒烟、又是上健身房的,那还有什么搞头?

  一边在心里这样咒骂的同时,崔西却也逐渐感觉到自己的心虚。也不过才一个小时,眼前的烟灰缸就已经满了出来,再也摆不进任何烟蒂。或许他真的抽得太凶了。崔西从抽屉里拿出随身的小镜子,偷偷地照了起来。
  镜中,疲倦的中年男子正用一双充血的眼睛不安地望着自己。这一个月以来,他几乎都没有睡觉,每天晚上要是没有巴比妥、溴戊酮尿素这些安眠药,和老祖父威士忌(幸好这东西的用量比前两者少)的帮忙,他就睡不着。更惨的是,原本就稀疏的头发,现在每天早上都要掉一大把,牙龈的出血也从来没停过。不管晴天还是雨天,他的心情永远都是阴天。
  最近,崔西总在十分短暂的浅眠时间里梦到乱七八糟的新闻标题:“能干的崔西警官死于杀人魔手下”。虽然他对这几年兴起的健康热潮采取抗拒的姿态,可是私底下却也知道自己的神经就要负荷不了,说不担心是骗人的。
  崔西叹了口气,收起镜子,把视线转向对面桌子的主人。对面那位仁兄也在照镜子,不过,人家使用镜子的目的跟崔西不一样,他可正向、乐观多了。男子手里拿着牙线,从刚才就一直在剔牙。偶尔,他也会整理发型或是涂护唇膏什么的。崔西对这个男的——他的部下查理·福克斯刑警极不欣赏。说到这小子,脑袋里成天想的就只有打扮和怎么钓马子。再加上他之前曾经讲过之所以想当警察是因为他“觉得警察很酷”,光是这轻佻的言论就让饱经风霜的警官没法容忍他。
  就在崔西正打算开口念福克斯几句的时候,同事威尔逊警官从审讯室里走了出来。威尔逊用力扯开脖子上的领带,眉头深锁。崔西很喜欢威尔逊,这家伙才是真正的警官。威尔逊一看到崔西就举起双手,做出“我投降”的动作。
  “还是不肯招吗?”崔西问。
  “嗯。不愧是大理石镇警署票选出来的最佳嫌疑犯人选。四十二岁、单身的五金行老板,跟母亲两人相依为命,两年前在梅菲特公园的树丛里对正在慢跑的女性伸出狼爪,有这样的前科,也难怪我想把奥斯卡奖发给他了。”
  “不在场证明呢?”
  “他的不在场证明完美得可以用框裱起来,贴在墙上了。没用的,他不是犯人。”
  虽然不关自己的事,但崔西还是很同情威尔逊。万圣节的晚上,一名女高中生失踪了,今天早上,她的手臂在诺克斯山的森林里被找到。除了这名女高中生外,这三个月以来已经有三个女孩失踪了。她们的年龄都只有十六、七岁,其中两人在大理石镇读高中,另外一人在披萨店打工。这些女孩都是无缘无故地突然失踪,到现在都还找不到人影。不管是哪个案子,警方目前都仍没有任何线索。
  威尔逊一脸郁闷地继续说道:“镇上人心惶惶,谣言四起。我不是本地人,不清楚以前的事情,不过,甚至有人在传说从前的杀人魔复活了什么的。像这种荒谬无稽的小道消息可多着呢!”
  “刚才在这里大呼小叫的老太太也是吗?”
  “像那种的最伤脑筋了。她跟失踪的女高中生住在同一条街上,一进门就大声嚷嚷着:‘我家的罗希也是从那天晚上就不见了。’害我吓了一跳,以为又有命案发生了。”
  “结果呢?”   棒槌学堂·出品
  “结果罗希竟然是她养的猫!气死我了。像他们那种人,肯定会用法国产的精致瓷器盛饲料给猫吃,我敢打包票。哪像我阿姨,一个塑料碗一用就是十五年,还可留给后代子孙呢!”
  威尔逊嘟起嘴吧哼了一声,紧接着把一张照片扔在崔西桌上,说道:
  “女高中生珍妮丝·史密斯失踪之前的照片,是她弟弟拍的。”
  那是一张有点失焦的照片,一看就知道是业余人士拍的。红红的脸蛋、微胖的身材,典型的乡下女高中生。参加啦啦队、在甜甜圈店打工,然后让自称血统优良的修车厂工人弄大肚子……崔西的脑海里开始上演这些老掉牙的戏码。
  照片里的珍妮丝很应景地穿着万圣节的服饰,手上拿着用厚纸板剪贴而成的杀人道具——那应该是斧头什么的吧?她甚至戴了面具,只是那面具被她推到头上,看不清楚是什么样子。拍照地点是大理石镇郊区的某处空地,背后的白色围篱和再过去的废弃大楼之间隔着马路,路上停着一辆拖车。这是通往墓碑村的一一三号公路。女孩在这附近开心地秀着她的怪兽装,哪知道拍完照的几分钟后,真正的怪兽出现,把她抓走了。
  “其实,就在这张照片拍完的几分钟后,这条马路的前后都拉起来封锁线。”威尔逊边回想边说:“案发现场附近,碰巧发生了银行抢案。抢匪后来被抓到了,然而珍妮丝却失踪了。如果犯人是从这里开车把她带走的,照理说应该会被拦下来……”
  “照片里的拖车查了吗?”
  “查了,是被丢弃的废车。封锁线里连一只蚊子都飞不出去。”
  崔西点了点头,把照片收进抽屉里,开始研究起自己负责的案件。
  然而,就在不久之后,他察觉到有件怪事与那照片有关。


  ? 3 ?


  史迈利的临终闹剧上演的那天晚上,赤夏一边在殡仪馆幽暗的走廊上散着步,一边后悔自己干嘛回来。他的母亲此刻正忙着规划自己的人生,对于她的归来,并没有表现出欢天喜地的样子,至于未来的继父人选约翰,则是从一开始就摆明了不欢迎她。
  赤夏看了一眼拎在手上的溜冰鞋。约翰的做法实在太霸道了,所以她偷偷跑去经理办公室,把溜冰鞋拿了回来。一想到今后得天天面对这个约翰,她就觉得很闷。她只想和妈妈两人一起生活,如今看来这愿望是不可能实现了。等约翰的宝宝一出生,赤夏肯定会受到排挤。凡事都有尽头——都会碰到所谓的死。史迈利爷爷此时正迎接的那个“尽头”,没有人可以躲得掉……
  然而,赤夏不让自己继续思考下去。她可以看透人生,却不想去分析它。想这么多又有什么用?未来会发生什么事,不是我们可以理解的——她是这么想的。成天想这些莫名其妙的事,只是让自己的日子难过罢了。赤夏对人生的直觉告诉她:人要懂得“及时行乐”,生命才有价值;不,应该说是“及时行乐”就是她的人生。
  不管怎么样,找到葛林后就去大理石镇的迪斯科舞厅彻夜狂欢吧!赤夏下定决心。史迈利的临终闹剧演完之后,葛林就去殡仪馆帮忙了,一直到晚餐都没有回来。从昨天开始,葛林的态度就显得有些冷淡——她也有注意到。她小心翼翼地不让讨厌庞克小妞在殡仪馆打转的古板员工发现,一边在走廊上寻觅着葛林的身影。
  为了营造庄严肃穆的气氛,殡仪馆的灯光都很昏暗。赤夏最受不了的就是那种阴森的感觉。寂静笼罩其中,唯一能听到的声音就只有家属压抑不住的哭泣声,以及用要死不活的弥撒曲和安魂曲编成的背景音乐。再在这里呆下去,她的忧郁症肯定又会发作……
  就在这个时候,从走廊那头传来与平常完全不同的曲调,让赤夏吓了一跳。她朝声音的源头看去,发现刚才没注意到走廊上有一个房间的门是半掩的,灯光和声音从里面流泻了出来。那声音其实是歌声,而且还是老人家豪迈不羁的歌声,几乎可以用放声高歌来形容了。

  ——在这装模作样的殡仪馆里,可以唱得这么大声吗?……

  在好奇心的驱使下,赤夏忍不住往那扇门走去。门上的牌子写着“升天阁”三个大字,是前天曾经拜访过的灵安室。在美国,殡仪馆的灵安室除了安置遗体外,通常也会让遗族和观礼者在这里举行葬礼。这么说的话,正在房里大吵大闹的是悲痛到不行的宾客——这怎么可能?!
  突然,赤夏眼前的门打开了,有人挡住了她的去路。
  “哎呀呀!庞克小姐再次见面,我真是太高兴了。”
  由于那人穿着深蓝色西装,所以赤夏一开始没认出他是谁。眼前的男人正是早上光顾的那家咖啡店的老板比尔。比尔似乎已经很醉了,他一边搓着红色的鼻子,一边口齿不清地说道:
  “来,请进。就让我们把今天早上的事忘了,一起喝个小酒怎么样?我正在替欧布莱恩守灵。”
  “欧布莱恩,就是你说的那个不动产商人?”   棒槌学堂·出品
  “嗯。他儿子弗雷德说要在这里举行葬礼。”比尔压低声音。“父子两人一个样,都是胆小又怕事。不过,弗雷德的老婆正好是这家的千金,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瞧,我们正在举行爱尔兰式的守灵,好好地闹他一闹,以慰法兰克·欧布莱恩在天之灵。来,你也来参加吧!”
  说完后,比尔硬是把犹豫不决的赤夏拉进了灵安室里。
  灵安室的房间是打通的不管是宾客休息室也好,后头的停尸间也罢,全都挤满了来守灵的人。大家人手一杯威士忌,满屋子香烟的烟雾,有喝得烂醉的、辩论得面红耳赤的,也有互相搂着对方的肩膀在唱歌的。比尔抓着赤夏的手,直接把她带往最里面的房间。
  里面的房间停放着堆满鲜花和花圈的棺材,被推着走的赤夏战战兢兢地瞄了它一眼,竟然发现里面是空的。正想着要问个清楚,转过头来去找比尔,他却不由分说,请她坐到两个男人坐着的路易十五风的豪华长椅上。坐在她隔壁那位上了年纪的老爷爷好像已经很醉了,头低低的,一动也不动。隔着他,再过去的瘦弱中年男子就是赤夏也认识的弗雷德,醉眼朦胧地他正在替自己倒酒。弗雷德无法聚焦的视线终于落在赤夏身上,这时他开口了:
  “哦!负责余兴表演的女歌手来了,好丑。”
  赤夏气炸了。“喂!看清楚,我可是你赤夏大姐!”
  弗雷德眨了两、三次眼睛。
  “噢,对哦!是赤夏姐。真是对不起,原来是你来了。我还以为薄情的巴克利恩家会没有半个人来呢!约翰没来,就连洁西卡都说跟人约了去大理石镇看戏,早早就回去了。只有你,只有赤夏大姐你愿意来。我想,爸爸在天之灵一定也会很高兴的……”
  弗雷德从怀里拿出威士忌,往赤夏面前一推。
  “来吧,赤夏姐,坐下来跟我喝一杯。这可是Black Bush,道地的爱尔兰威士忌。像我们爱尔兰人,绝对有个‘E’——不是WHISKY哦!是WHISKEYE!E就是ENERGY的E、活力充沛的E,你懂吗,嗯?”弗雷德不厌其烦地说明。
  碰到这种醉鬼,还是敷衍他一下会比较好。于是,赤夏露出暧昧的笑容,往自己的杯子里倒酒。就在她喝酒的时候,站在身旁的宾客——一名留着白色鬓角的老人开始唱起奇怪的歌来。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碰到这熟悉的名字,赤夏吓了一跳,忍不住听他在唱什么。

  约翰·巴利科恩非死不可——
  小巴利科恩呆在土里,
  大雨倾盆而下,
  阳光兜头晒下,
  一天一天长大,
  从泥土里冒出来的约翰·巴利科恩。
  某天,从膝盖处将他折断,
  拖到村子里的仓库,
  将他剥皮去骨。
  两块大石头一压,
  小巴利科恩马上粉身碎骨……

  老人家沧桑的歌声朗朗响起,这时开始有人跟着一起唱和。那歌词的内容让赤夏惊讶不已,她越过隔壁老人的膝盖,伸手拉住弗雷德的袖子。
  “喂,大叔,大家正在唱的约翰·巴利科恩,该不会是……”
  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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