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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节

美女是野兽 作者:丸子君(晋江2012.8.5完结)-第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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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看一下的话会有遗憾。
  对于叶明勋来说,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他曾经以为自己再也没有办法写作,却依旧做到了。而且还有一个人,用一种认真的语气对自己说:“要给你一个很大仪式,向所有人宣告你的再度出发!”他觉得,此生之外除了婚礼,应该没有比在图书馆召开的签售会,更令人感慨万千了。




☆、第三十三章

  无论你期待也好,抗拒也好,一天就是二十四小时地过去。
  期待的话,就会过得特别难熬;抗拒的话,反而会特别快。
  当孙婉婉忙到晕眩的时候,叶明勋的第一场签售会终于举行。亲身参与到每一个环节之中,全力以赴到如今。孙婉婉以为自己会很激动的,可是她没有,呈现出的反而是一如既往的冷静。
  读书节开幕那天,上海连日阴雨后,天气难得地放晴。于是,上午九点的开幕式,便安排在室外。
  媒体记者,加上文广局领导,图书馆领导和潮出版社的总裁宋十江依次致辞,并且共同揭幕。
  在电子化平台日益侵蚀传统图书业的当下,这位出版业的大佬提出一个非常有趣的概念,那就是图书业应该与图书馆多促进,多交流与多结合,共同打造一个复合型的平台。
  看来,在宋十江心中那个尚未崩塌的角落,依旧有一颗文艺青年的心在躁动,信奉“有教无类”。孙婉婉就是在这个时候第一次被感动的,好像有什么人终于承认了图书馆的价值一样。如果不是天气很冷,她觉得自己的眼睛眨啊眨,几乎就要掉下眼泪。
  一旁的叶明勋及时递出手帕,“擦擦眼泪吧,宋老板的画皮是不是很令人感动啊。”什么精神文明建设,还不是除了那么多白烂的言情小说和教辅来坑害读者,自己则赚的彭满钵满。
  半个小时的发言仪式以后,读书节的首日活动很人性化地在图书馆内部展开。区图书馆借此机会宣布了一系列惠民政策——包括一张图书卡以后能够借六本书;设置短信提示归还日期,以及推出图书馆员为读者挑选图书的服务,风头十足。
  而潮出版社除了签订与区图书馆为期一年的讲座合约,并且捐赠了电子书以外,也依托了图书馆这个平台,为其旗下的作者做了一次全面的推广。
  首先是上午举行的言情小说家林喜见,以及其责编何立威的联合讲座。两个人是恩爱夫妻的事实其实有不少人知道,所以这个讲座不仅仅是吸引了很多纯情少女,也有陷入感情沙漠的全职少妇啊,中年危机的□出席。置身会场,让人有一种穿越到电视台里,《老娘舅》和《甲方乙方》节目录制现场的错觉,就连宋十江都表示,林喜见以后言情小说卖不动了,可以转职写情感专栏,坑害一群文艺女青年。
  治愈系的绘本作家妆宁,则于下午一点,在少儿阅览室,与听障残疾的儿童举行涂鸦活动。
  为此,图书馆事先就已经用无毒环保油漆将少儿阅览室的墙壁粉刷一新,又添置了非常安全的绘画材料。因为妆宁曾经说过,希望能够在比纸张更大的材料上绘画,这样感觉心会走到很远的地方。
  这个活动富有公益性,自然又吸引了一批作者。加上妆宁同时又是傅庄明的妹妹,流通部桑如涅的小姑子,宋美佳阿姨十分热心肠地询问其小姑娘的婚嫁情况,一来二去,场面就很热闹。
  等这波人群散去,已是下午五点。图书馆门口有聚集起一批翘首期待叶明勋签售会的读者。孙婉婉在前台,扯了扯自己有些僵硬的脸颊,觉得有些疲倦。
  这时候,如果叶明勋能够在身边就好了。不过假如是这样的话,万一被记者拍下些有的没的,整场签售会还没有开始,就被模糊的焦点,她也不愿意。
  所以,忍耐吧,这也是感情修行的一部分呢。
  孙婉婉恨恨地咬下一口饭团,举起对讲机,“朱晓晓,GOGOGOGO,会场的布置冲刺起来!”
  
  终于,晚上七点,签售会正式开始。
  图书馆一改平日里浪漫小清新的风格,反而在黑色隔断以及灯光的装饰下,显得犹如一位高贵矜持,却神秘无比的贵妇人。
  80%的照明灯具都被关闭,只剩下必须安全照顾到的区域。幸运的读者们通过单项指示标记,前往各个阅览区。在哪里,他们不仅能够看到真人出演的小说片段,还可以亲自上阵,体验一把。
  由于目前为止,《轮回之门》只出版了上册,所以依旧有许多谜团没有解开。能够身临其近,便令人感觉距离真相更进一步,仿佛同叶明勋分享了一个秘密一般,十分有趣。
  此外,有一些年纪比较小的读者表示,因为图书馆员的表演都很真实自然,让人参加校园祭鬼屋的感觉,很有意思。
  就连在场外,负责调控一切的朱晓晓也不仅心痒,摩拳擦掌:“啊,我也好想玩!”
  被一旁正在唉声叹气的叶明勋吐槽,“不要,你铁定会不负责任的剧透。拉低了下版本的销量,那都是你的错。”
  “如果不是你和婉婉谈朋友,效果还不一定这么好呢。”世界上的女人一旦理亏,东拉西扯的本领都是一样出众的。
  可是,即使是那个名字,也能让叶明勋的心好像被甜蜜之箭射中一样。他无奈,把玩着马克笔,在雪白了桌布上,草草地花了一个爱心的形状,仿佛这就能够画饼充饥一样。
  
  七点四十分,当读者与记者将图书馆的大会议厅坐满以后。叶明勋的新书发布会也就正式开始。
  全场的灯光突然暗下,继而是舞台上亮起微弱的灯光,一点一滴,仿佛拼凑一般地将聚拢在一起,呈现出玫瑰花盛开在子弹上的效果。这才是潮出版社的用心之作。
  在那朵玫瑰花怒放到极致的时候,灯光再度亮起,打扮得一丝不苟的叶明勋登场。惹来阵阵掌声。
  媒体提问时间,读者提问时间都进行的十分顺利。朱晓晓作为全场的主持人,还是利用强大的气场,将整个场面牢牢控制住。于是甚少出现对于叶明勋过去的挖掘,大多数的问题都集中在创作的思路,后版本的遐想以及对于金文奖的态度上。
  你看,只要一本作品足够出色的话,人们必将目光聚焦其上。
  而叶明勋也是有问必答,整个态度都非常和蔼可亲。
  便是这么躁动着,终于在八点过后,进入了期待许久的签名与握手环节。
  让在一旁帮忙翻书的蒋家旻和其他志愿者有些介意的是——虽然准备的充足的马克笔,但叶明勋却掏出一支看起来十分平凡的钢笔,为每一位读者签售。
  虽然已经知道了,自己所敬爱的孙老师同这位作家之间的关系,可蒋家旻还是撅起嘴,“怪人哦!”
  
  五百本书全部签完,加上握手合影告白的时间,整场签售会在九点的时候方才有结束的迹象。
  叶明勋的手腕和头颈算到没有知觉,干脆也不就不不抬起来,只是低着头签签签。有好几次他觉得自己精神恍惚,把名字写成孙婉婉,还有天真的读者问:“老师,这是X小姐的新代号吗?”
  “还有几个人?”感觉场内的空气流通畅快了些,叶明勋问应该在一旁的蒋家旻。他头像,他受不了了,结束一切以后他一定要抱着孙婉婉很久很久,哪怕就这么睡着也没有关系。
  “还有最后一个。”含笑的声音,然叶明勋抬头,却又在下一秒扶住自己脆弱的头颈。
  身穿冬季制服的孙婉婉,扎着高高的马尾,站在自己面前。她的头顶明明是炫目的灯光,却妖艳得好像小太阳。
  报告厅里,除了彼此,已经没有其他人了。
  孙婉婉背着手,将那本日记本摊开在叶明勋面前。似乎他们之间第一次乌龙的见面,也是相似的场景。
  可是现在,上面却满满地写着孙婉婉那秀气的笔记。
  “你是霍格华兹里,给哈利波特送入学通知书的猫头鹰吗?”孙婉婉轻轻地抱怨,叶明勋神出鬼没把签名书塞给自己的行为。
  每一本的扉页上都有对自己真挚的称呼,每一个书签都指着一句打动人心的句子。
  到昨天,恰好是一百句。
  
  而此刻,孙婉婉注意到了叶明勋捏在手中的笔,也发出小小的低呼:“这个不是……”
  “是啊,”轮到后者爱惜地摸摸笔杆,“你送给我的第一个礼物,还蛮好用的。”
  “嗯,你写给我的情书,那也算是原创的吧。”孙婉婉把那本日记翻到某一页,修长的手指点着一句话,“叶大作家,您得鉴赏一下,这是你大作中的句子吗?”
  于是他看见,相同的笔触所写下的全然的陌生的句子。但这些都不妨碍自己被感动。
  
  “叶明勋:
  我想把这本日记当做你送给我的情书。当然,我也很喜欢你所书写的这些句子。
  当我写下最后一句话,我觉得有些奇妙的事情发生了。你看,那样沉重黑暗的推理小说里,却又可以有这样缠绵唯美的自己。
  我想人生也是一样的吧,在最深的夜里,方才能够看到最亮的星。
  所以,你愿意带我去看,那些你躺仰在泥沼之中,所看到过的,美丽世界吗?
  那些我会谢谢你,然后
  更喜欢你一点吧。”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到这里,也可以算结束了吧,还有一些番外会陆陆续续地放出。
小迦比较会说话,可我完全不行呢……
谢谢每一位看文的,收藏的,留言鼓励我的读者。特别是乐乐乐和楚佑,令我总有受宠若惊的感觉。
不管以后怎样,在写文的时候总是很开心的。




☆、第三十四章

  【孙太的场合】
  
  我并不知道别家母女如何相处,但应该会比我和婉婉之间亲密不少吧。说真的,前几年还没有发现,但是这几年,仿佛是突然之间,在大街上看到其他母女手挽手,亲亲热热,有说有笑地逛街,我会觉得很羡慕。
  或者是因为年纪大了,对于亲情就变得渴望而重视起来。
  但是婉婉对我还是那样,对我和她的爸爸都很礼貌,按时作息,不会大呼小叫,有问必答。但是如果有什么事情她不想说,我们甚至都不会知道。这的确是我从小教育她的,希望她成为一个遇事沉着冷静,而不会一味得哭哭啼啼的女孩子。但有时候偶尔也会担心,这样倔强的婉婉,感情路是不是会走得很坎坷。
  作为过来之人,我深知能够陪伴你走过人生大部分旅程的,是你所选择的伴侣。我也知道婉婉在大学曾经谈过一个男朋友,但似乎很早就分手了,这些年她在感情上也就不是很用心了。这点让人觉得很着急,尤其是看电视上那些《非诚勿扰》啊,《百里挑一》什么,我很有自信自己的女儿比那些女嘉宾漂亮得多,但她为什么就找不到一个合适的男朋友呢?
  于是我开始在一些相亲网上替婉婉征募,对于一些子女来说,这应当是一桩令人感到难堪的事情,可是当我告诉婉婉的时候,她还是那个样子,小小地反抗了一下下,之后便顺从了。
  哎,这就是我的女儿啊。
  相亲自然没有成功,可是不久以后因为献血的那件事情,我发现婉婉似乎在外面找了个对象。那男孩子长得高大帅气,我看了也很喜欢。所以呢,只能说母女的审美眼光还是一脉相承的。看着他们打打闹闹的样子,我也仿佛站在时光倒流二十多年的隧道口啊,真是令人怀念。
  这个男孩子似乎姓叶,最大的有点应该是温柔而又担当吧。因为不希望婉婉错过这个对的人,所以没有办法,我还是强迫婉婉了,希望她不会在心里更讨厌我这个当妈妈的。
  之后他们果然在一起了,虽然自家女儿没有说,可看得出来——她回家的时间比过去晚,就算是休息日也不是一味地窝在家里,而是会跑出去。问她去哪里啊,又是支支吾吾的。而且以前她从来不会主动下厨房,现在却跑来问我小菜的烧法。
  所以啊,我大胆推测,婉婉应该是开始认认真真地恋爱了,希望那个男孩子好好珍惜我的女儿吧。
  不过虽然时代在发展,可是一个大姑娘家一直跑到单身男子家里似乎也不合适。所以过年前,有一天吃晚饭的时候,我就问婉婉了,“什么时候,把你那位叶先生带回家看一看啊?”她倒是有心理准备的样子,反而是我的老公,孙婉婉的爸爸一副不可置信的表情,怪叫:“什么!婉婉怎么可能有男朋友?!!!!不行,我不准的……”要死咧,男人怎么都是这个腔调,二十年前抱怨讨不到老婆,二十年后却又自己开始制造剩女了。
  没有心思和功夫去理会那个开始抽风的老公,我和婉婉确定:“要不年初五以后,双方家长一起吃饭吧。”她倒好,成竹在胸,不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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