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原 作者:斯蒂芬·金-第1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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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点儿印象都没有。
这当口,他听见他的父亲对贝塞特先生说:生病了。是的,他绝对生病了。一个糟蹋了自己上派珀这样学校机会的孩子肯定有病,你不认为吗?好吧……我会处理这件事儿的。处理事情是我的工作。阳光谷就是解决办法。他必须去阳光谷待上一段时间,这样他可以重新恢复正常。你们不用担心我的孩子,各位;他可以跑……但是他不能躲。
如果他看起来确实不能一路进步成为社会精英,他们真的会把他送进疯人院吗?杰克心想。这个问题的答案毫无疑问绝对是响亮的。他父亲不可能忍受家里住着一个疯子。他们把他送去的地方不一定会叫阳光谷,但是那儿绝对有木条钉在窗户外面,而且还有身穿白大褂、脚踏纱底鞋的年轻人在走廊里走来走去巡逻。那些年轻人个个都肌肉结实、眼神警惕,还能给人打催眠针。
他们会告诉所有人我出门了,杰克继续想。他脑海中越涨越高的恐慌暂时压住了互相争执的两个声音。他们会说我去莫德斯度莫德斯度(Modesto),美国加利福尼亚州中部城市,是圣华金河谷地区的加工、贸易中心。的叔叔婶婶家住一年……或者去瑞典做交流学生了……或者去外太空修卫星了。我妈妈可不会高兴……她会哭的……但是她终究会接受。她有她的男朋友们,而且,她总是接受他的一切决定。她……他们……我……
尖叫的冲动骤然堵在喉咙口,他不得不紧紧捏住嘴唇才没有叫出声。他又低头看了看斜塔照片四周他画的黑色线圈,心想:我必须离开这儿。我必须立刻离开这儿。
他举起手。
“约翰,什么事儿?”艾弗莉小姐微微愠怒地看着他,她不喜欢在讲课中间被学生打断。
“我想暂时离开一会儿,如果可以的话。”杰克回答。
这是派珀语言的又一个例子。派珀的学生从来不说“上厕所”或“小便”,更不会说“撒尿”。其未被言明的原因是,派珀的学生太优秀了,以至于在他们优雅的生命旅程中不允许产生任何废物。所以时不时地有学生会请求允许“暂时离开一会儿”,就是这样。
艾弗莉小姐叹口气。“必须吗,约翰?”
“是的,老师。”
“好吧,尽快回来。”
“是,艾弗莉小姐。”
他站起身,合上文件夹,拿了起来,接着又犹豫地放了下来。不行。艾弗莉小姐会奇怪他为什么上厕所还带着期末作文。他刚才应该先把那几页该死的作文纸撕下来塞进口袋,然后再要求出去的。现在太迟了。
杰克走向门口,文件夹留在了桌上,书包则放在桌下。
“祝你排泄通畅啊,钱伯斯。”戴维·萨雷边小声说边捂着嘴窃笑。
“不要说话,戴维。”艾弗莉小姐明显生气了。整个班级哄堂大笑起来。
杰克走到门前,在他抓住门把手的瞬间,那种期盼和确定夹杂的感情倏地升起来:这就是了——真的就是。我打开门,沙漠的阳光就会照进来。我会感到干燥的风吹在脸上。我会走出门,永远不会再见到这间教室。
他打开门,却只看见走廊,但是有一件事儿他猜对了:他再也没见到艾弗莉小姐。
4
他慢慢地走在昏暗的贴有木墙裙的走廊上,汗水微微渗出。 一扇扇教室门从他身边经过。如果不是每扇门都镶着透明窗户,他肯定会忍不住打开这些门。他望进贝塞特先生上法语二级和诺福先生上几何概论课的教室,里面的学生都手拿铅笔、埋着头看测验簿。他又望进哈雷先生上演讲艺术课的教室,看见了史丹·道夫曼——不能算是朋友,只是点头之交——开始做期末演讲。史丹看上去快被吓破胆了,但是杰克可以说史丹对恐惧——真正的恐惧——并无丝毫认识。
我死了。
不,我没死。
又死了。
没死。
死了。
没死。
他走到一扇写有女生的门前,推开门,希望能看见湛蓝的沙漠天空和地平线远处的蓝山。但他看见的却是贝琳达·施蒂文斯站在水池前正对着镜子挤她的青春痘。
“上帝啊,你介意吗?”她问道。
“对不起,走错门了。我还以为这儿是沙漠。”
“什么?”
但是他已经离开,门砰地一声在他身后关上。他走过饮水泉,打开写有男生的门。这儿就是了,他知道,非常确定,这就是能把他带回去的门——
三个小便池被荧光灯照得一尘不染,水滴从水龙头里庄重地漏出,滴进水池。其它什么都没有。
杰克关上门,继续沿着走廊走下去,脚跟踩在瓷砖上发出踢踢踏踏的声音。他经过办公室的时候,向里面瞥了一眼,只看见弗兰克斯小姐坐在里面。她正在打电话,坐在旋转椅上转来转去,手指不停地绕着一撮头发。银铃铛就放在她旁边的桌子上。杰克趁着她背转过去的当口赶紧溜过去。三十秒钟以后,他沐浴在了五月末明亮的晨光中。
我逃学了,他想。即使那些让他分心的事情也没有阻碍他对现在预料之外的事态发展感到惊讶。如果我五分钟以后还不从洗手间回来,艾弗莉小姐会让人去查看……然后他们就会知道了。他们都会知道我离开学校,逃学了。
他想起留在桌上的文件夹。
他们会读我的作文,然后会认为我已经疯了。生病了。他们肯定会。毫无疑问。因为我的确疯了。
接着,另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他意识到这是那个男人的声音,那个有一对战士的眼睛的男人,那个臀部上低低挂着两把手枪的男人。那声音非常冷……却不乏安慰。
不,杰克,罗兰说。你没疯。你很迷惘、害怕,但是你没疯。你既不用害怕早上的影子从你身边掠过,也不用害怕晚上影子变长。你只是需要找到回家的路。这就是全部。
“但是我该往哪儿走?”杰克喃喃自语。他站在五十六街帕克路与麦迪逊路之间的人行道上,看着街上车来车往。一辆城市公共汽车鸣着喇叭从身前开过,柴油发动机喷出一串刺鼻的蓝烟。“我往哪儿走?那扇该死的门到底在哪儿?”
但是脑海中枪侠的声音归于沉寂。
杰克转到左边东河的方向,开始漫无目的地向前走。他不知道自己在朝哪里走——一点儿感觉都没有。他只能希望双脚可以把他带到该去的地方……就像很久以前把他带到了不该去的地方一样。
5
一切都是三个礼拜之前发生的。
这里不能说一切是三个礼拜前开始的,因为这会让人以为整件事情一直在发展,这是不对的。当然,两个声音的确在发展,各自都越来越强烈地坚持自己的那套才是事实,但是其他事情都是一次性发生的。
他早上八点离开家走着去上学——天气好的时候,他总是走着去上学的,而且今年五月的天气绝对好。他父亲已经去广播电视网上班了,母亲还躺在床上,而格丽塔·肖太太在厨房里边喝咖啡边看她的《纽约邮报》。
“再见,格丽塔,”他说。“我上学去了。”
她对他抬了抬手,眼睛都没有离开报纸。“祝你今天愉快,约翰尼。”
一切如常,生活里的又一天罢了。
下面的一千五百秒也与平时没什么不同。然后,一切都永远不一样了。
他一只手拎着书包,另一只手拎着午餐便当,边逛边浏览沿街的橱窗。离他生命尽头还有七百二十秒的时候,他停在了布麓蜜百货商店橱窗前面,橱窗里时装模特身披皮裘,穿着爱德华七世时期的西装摆出僵硬的说话的姿势。他当时只是想下午放学以后去打保龄球。他的平均战绩是一百五十八分,这对于只有十一岁的孩子来说已经很好了。他的梦想是某一天成为保龄球手参加职业巡回赛(当然如果他的父亲知道这个小秘密,肯定也会暴跳如雷的)。
愈来愈近了——离他理智突然崩溃的那一刻愈来愈近了。
他穿过三十九街,此时还剩下四百秒钟。他必须在四十一街街口等待行人灯,只剩下两百七十秒了。他停了下来,瞧了瞧第五大道和第四十二街角落的一家卖新奇物事的小店,现在只剩下一百九十秒了。而现在,他的普通生活还剩下三分多钟的时候,那种力量的阴影笼罩在杰克·钱伯斯的头上,罗兰把这种力量称做卡泰特。
一种古怪不安的感觉开始爬上他的心头。刚开始,他只是觉得有人在看他,然后他领悟到并不是这样……起码不完全是。他感觉他以前到过这儿;好像他在经历梦中的一切,而他本来已经差不多忘记这个梦了。他想等到这种感觉过去,但是并没有,反而这种感觉越变越强烈,而且现在开始夹杂着另一种他很不情愿承认的感情,恐惧。
前面第五大道和第四十三街交界的街口,一个戴着巴拿马草帽的黑人正在支起一个饼干汽水摊。
他就是那个大叫“我的上帝,他被撞死了!”的那个人,杰克心想。
从远处角落走过来一个胖女人,手里拎着一只布鲁明戴尔百货的袋子。
她会扔掉袋子,然后手塞进嘴里尖叫。袋子会开裂,里面有一个裹着红毛巾的洋娃娃。我会从街中央看见这一切,从我躺着的地方。我就躺在那儿,血浸湿裤子,蔓延成血泊。
胖女人后面是一个高个儿男人,他穿着钉子装饰的衣服,拎着一个公文包。
他就是吐在鞋上的男人。他扔掉了公文包,呕吐在他的鞋子上。我到底出什么事儿了?
但是他的双脚麻木地向前,把他带到十字路口,人流穿梭来往。在他后面什么地方,杀手牧师正在慢慢靠近。他知道这个,就像他知道牧师的双手马上就会伸出来推他……但是他不能回头看。就好像他被锁在一场噩梦里,一切都沿着无法改变的轨迹在一一发生。
现在还剩五十三秒钟。他前面的饼干小贩正在打开货品车一边的盖子。
他马上会拿出一瓶优胡饮料,杰克心想。不是一罐,而是一瓶。他先会摇一摇,然后一饮而尽。
饼干小贩果然拿出一瓶优胡饮料,用力摇了摇,然后拧开瓶盖。
只剩四十秒了。
现在灯要变了。
白色行走灯暗了下去,换上快速闪烁的红色禁止行走灯。在不到半个街区的地方,一辆蓝色的凯迪拉克正向第五大道和第四十三街的十字路口开过来。杰克心里知道,同时也知道司机是个胖男人,戴着一顶几乎和车子色泽一样的蓝帽子。
我马上就要死了!
他想对身旁来往的陌生人尖声叫出这句话,但是他的下巴就像被锁住一样,只剩双脚沉着地一步步向街口走去。禁止行走的红灯停止闪烁,发出红色警告。饼干小贩把喝空的饮料瓶扔进了角落里的垃圾箱,胖女人站在杰克对面的街角,手里拎着那只购物袋。她身后站着那个身穿钉子装饰衣服的男人。现在仅剩十八秒钟了。
玩具车该经过了,杰克心想。
前面一辆货车从街角行驶过来,在颠簸的路面上上下晃动。车身上贴着一个快乐的小木偶的图片,车身一侧还刷着几个大字:图柯玩具批发。在他后面,杰克知道,身穿黑袍的人开始加速缩短他们之间的空当,现在伸出两只长臂。但是他仍然无法回头,仿佛你梦中知道有怪物在抓你却不能回头一样。
快跑!如果你不能跑,就赶紧坐下牢牢抓住不准停车的标志牌!不要让这一切发生!
但是他根本无力阻止这一切发生。在他前面的人行道边是个身穿白衣黑裙的年轻女人,她的左边是个墨西哥裔小伙子,带着录音机。录音机里刚刚放完一首唐娜·桑玛唐娜·桑玛(Donna Summer),美国著名迪斯科舞曲歌手,被称为“迪斯科女王”。的迪斯科曲,下一首,杰克知道,应该是“吻”乐队的“恋爱医生”。
他们马上就会分开——
就在杰克想到这个的当口,那个年轻女人向右边跨出一步,墨西哥裔小伙子则向左面跨了一步,而杰克不听使唤的双脚开始向两人中间留出的空当移去。现在还剩九秒。
街道另一头,凯迪拉克的车头标志在五月的明媚阳光下闪闪发亮。杰克知道是一九七六年的那款轿车。还剩六秒。马上就要变灯,凯迪拉克准备加速,车里那个头戴一顶帽檐上得意洋洋地镶着一道皮边的蓝色礼帽的胖司机打算以最快速度冲过十字路口。还剩三秒。杰克后面,黑衣人前倾过来。小伙子的录音机里,“爱你爱你,宝贝”唱罢,“恋爱医生”响了起来。
两秒。
凯迪拉克转到靠近杰克这边的车道上,开始向路口冲过来。
一秒。
杰克的呼吸堵在喉咙口。
零秒。
“啊!”他身后一双手在暗处重重地把他推向马路,推向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