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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节

拥抱我吧,叶思远 作者:含胭(晋江2012-06-24vip完结)-第12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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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直到坐上出租车,叶思远也没有说话,我终于发现了他的不高兴。

    “你怎么了?”我用手肘撞他的腰。

    他低着头,轻声说:“小桔,和我在一起,你会一直被别人盯着看的。”

    我单手环过他的腰,脑袋搁在他的肩膀上,说:“我不怕。”

    “你会不会觉得,我像一个怪物?”

    我立刻支起脑袋来瞪他:“叶思远,你胡说八道什么哪!”

    “没有,就是……只要在外面做事情,总是会被别人看,好像看西洋镜一样。本来我已经习惯了,可是,现在身边有了你,我不想让你也经受这些异样的目光,但是……我没有办法阻止他们,我本来……就很奇怪。”

    “叶思远!你不要再说了。”我又把脑袋搁回了他的肩膀上,两只手牢牢地抱住了他的腰,我说,“做你自己,做你想做的事,做你想要为我做的事,不要去管别人的眼光。真的!从小到大,我就是遵循着这个原则走过来的。”

    他没有再说话,而是轻轻地叹了一口气,扭过头来亲吻了我头顶的发。

    我闭上眼睛,心想,叶思远,叶思远,请你不要那么悲伤。

    第一章、那层窗户纸完

正文 13、我才不要比你幸福

        我和叶思远正式开始交往。

    我们想要低调一点儿,可惜不能如愿。叶思远身体残疾,长相又帅气,学校里知道他的人还是挺多的,平时走在路上,也经常有人朝他看。而我,因为沾了叶思远的光,本身长得又好,很快就被学校里八卦的人所注意。所以,我们两个谈恋爱的事,一下子在我们学校里,传播开来。

    主要的版本就是:艺术学院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二年级的无臂帅哥叶思远交女朋友啦,女方是文传学院广告学专业一年级的陈桔,长得娇小玲珑,很漂亮哒!

    连我们寝室的三个妞儿都知道了这个事,我也就大大方方地承认了。

    施小燕和马英觉得不可理解,叶思远是很帅,但他是重度残疾,看看他、想想他是可以的,但谁吃得消真的和他谈恋爱呢?光是和他走在一起,被路人注视的眼光就能把人压趴下了。

    可我一点儿也不在乎,王佳芬悄悄问我,是不是来真的。

    我点头,说:“我喜欢叶思远,打从心底里喜欢。”

    她就说:“我支持你!”

    我笑了,这个小妞越来越对我的胃口。

    只是,我和叶思远,我们和普通的大学情侣还是不一样。

    叶思远的身体特殊,有很多活动我们不能参加,有很多公共场合,他也不愿意去。

    但我们还是能找到适合我们的约会方式。

    我们一起待在叶思远的寝室里。

    一起吃饭,一起聊天,一起吃水果零食,一起用笔记本电脑看电影。有时,我会用他的电脑做作业,他就坐在床上听音乐,用脚看书、玩手机,或者坐在我身边看我画图,还能为我做一些指点。我和他的专业有一部分是相通的,但他是美术类考生,我是文科类,所以在绘画功底、设计理念这些方面,我怎么都比不上他。

    他用脚使用电脑很熟练,打字超级快,只是有些快捷方式不能使用,需要一个一个步骤来,不过我看他使用平面软件的熟练程度和速度,还是令我佩服不已。

    我们在学校里散步。

    Q大有一个人工湖,湖边景色还算优美,我和叶思远在晚上,经常肩并着肩沿着湖堤漫步,边走边聊。他有182公分高,站在我身边,高出我整整一个头。我喜欢在边上偷偷看他的脸,清亮深邃的眼睛,沉静如水的表情,每每能让我看得入迷。

    我们去看电影。

    两个人相拥着坐在最后一排情侣座上,银幕上枪林弹雨硝烟满天,银幕下的我们在黑黝黝的影院里缠绵地亲吻。

    我陪着叶思远去画室画画。

    这是他空下来以后最喜欢做的事。

    他坐在画架前,身体靠着椅背,左腿屈起,左脚踩在另一张椅子上,右腿搁在左腿膝盖上,右脚脚趾夹着笔画水彩、水粉、油画,或者干脆是素描,有时也用嘴帮忙。画水墨和写书法时,他是把纸铺在地上,坐在椅子上用脚夹着毛笔进行创作,或是把纸铺在桌子上,用嘴衔着毛笔画、写。他的脚很灵活,用嘴创作也很熟练,功底非常强,随便练习的一张画一幅字,在我眼里都能上墙展览。叶思远告诉我,画画能让他心情平静,这是他受伤以前就有的爱好,也是他受伤以后,唯一能继续进行的爱好。

    有一次,我也在练习素描,但是画着画着,我的瞌睡虫就上来了,于是干脆放下画板,趴在桌上睡了一会儿。

    等我醒过来,抬头对上叶思远的目光时,发现他眼中竟有一丝慌乱。

    我站起来,走到他身边,才发现,他画了一张水彩画——画上是我。

    沉睡的我,脸上还挂着笑,头发柔顺地披在肩上,身上洒满阳光。

    我看了好一会儿,说:“你偷画我。”

    他低着头,说:“我没想到你那么快就会醒过来。”

    我笑了:“叶思远,你把我画得太漂亮了,我哪有这么好。”

    他沉沉地说:“小桔,你知道吗,你的好,我根本就画不出来,你根本无法想象,你有多好。”

    听了他的话,我感动了,俯下/身就从背后抱住了叶思远,他的背脊有清晰的肩胛骨和紧实的肌肉,在我的怀抱里他的身体有些僵硬,我在他耳边叫他的名字,他有点害羞,扭捏了好一会儿,才转过头来吻上我的唇。

    渐渐地,他终于放松下来,温柔地吻着我,然后用他的额头磨蹭我的额头,鼻尖磨蹭我的鼻尖。我知道,这是叶思远表达亲昵的方式,他无法亲柔地用手抚摸我的脸颊和头发,无法宠溺地轻捏我的脸蛋,他只能用他敏感的脸部感官来触碰我,传递给我他的脉脉温情。

    我真喜欢叶思远,我喜欢他安静平和的眼神,喜欢他看着我时那微笑的表情,喜欢他亲吻我时那缠绵悱恻的感觉。他并没有说过太浪漫的话,也没有做过什么浪漫的事,但是和他在一起的每一分,每一秒,我都能体会到他非同一般的用情至深。

    只是,我心中永远都有一个遗憾。我不能和叶思远牵手而行,我不能享受叶思远的拥抱。他的肩那么宽,他的胸膛那么温暖,但是他却没有办法把我拥进怀里,永远都不行。

    我和叶思远也会去外面吃饭,专挑那种有小包厢的餐厅。

    叶思远经常带我去的一家餐厅,是他表哥开的,他表哥身体不方便,开的居然是适合残疾人吃饭的无障碍餐厅。

    那边的服务员温柔又亲切,每回去我都觉得无比温馨。和叶思远在包厢里一起吃饭时,我会给他夹菜,他用右脚使用筷子很灵活,只是不方便夹远一点的菜,我就负责把菜夹到他的碗里去。

    他总是抬起头朝我笑,我们一边吃,一边聊,我从未觉得叶思远用脚吃饭,和别人有不一样。

    有时,婉心会叫上我们,几个人一起去KTV唱歌。

    这是婉心很热衷的活动,以前我和她经常两个人一起去玩,和叶思远在一起后,我们会叫上刘一峰和冯啸海,五个人一起去。

    KTV里,我和婉心又蹦又跳,又吼又叫,刘一峰和冯啸海也是很活跃,而叶思远,只是坐在沙发上安静地看着我们,他用脚趾夹着细瓶嘴的啤酒瓶喝酒,酒量看来还不错。

    我疯起来,就叫叶思远一起唱歌,他被我缠得没办法,只能用脚夹着麦克风唱。

    他唱歌居然非常非常好听,一首陈晓东的《比我幸福》,唱的我眼泪都要掉下来。

    唱完了,我爬到他身上,也不管其他人在包厢,我啃着他的脖子、耳垂,在他耳边轻声说:“我才不要比你幸福,咱们俩要一起幸福。叶思远,你幸福了,我才会幸福,你明白么?”

    他转过头来看我,那眼神,深得就像一片海。

    就这样子,我们甜甜蜜蜜、开开心心地交往了1个多月。

    我和叶思远唯一的矛盾,就是我仍然去Olive跳舞。我的存款都拿给家里买电视机了,可我的专业有许多作业都需要电脑才能完成,每次都去机房或者叶思远寝室,不是长久之计。所以我和叶思远说了实话,我要继续去跳舞,存钱买电脑,况且,光靠周末去超市做促销,我的生活费也不够呀。

    他很不高兴,这是正常的,有哪个男人会喜欢自己的女朋友在夜店里搔首弄姿呢?

    他试着问我:“小桔,我给你买电脑吧,你不要去,好不好?”

    我看着他,问:“叶思远,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吗?你觉得我会答应吗?”

    他知道我的脾气,又说:“那你换个工作不行吗?”

    我说:“跳舞所用的时间最少,收入却要比其他兼职来得高,我跳了一个学期,每星期才去两、三回,就存了4000多块钱呢,只要再跳一个学期,我就能买电脑了。叶思远,我答应你,只要我买了电脑,我就再也不去跳舞了,以后只干超市促销的活,好吗?”

    他想了想,说:“好吧,不过,以后你每次去,我都要来接你。”

    呃……这来回的打车钱,可也得50多块啊,我想了想,还是同意了。叶思远家境好,这是他的钱,他要花就随他去花,我让他不要来干涉我做兼职,难道我还要去干涉他花自己的钱么?

    于是,从那以后,每回我和婉心跳完舞走出Olive,就能见到一个倚着墙站在路灯底下的高瘦身影。我总是会奔向他,一把就环住他的腰,仰起脸冲他笑,叶思远看着我,眼里也尽是满溢的柔情。

    婉心常说受不了我们,私底下又悄悄对我说:“小桔,叶思远真的是很喜欢你,能找着这么个对你好的男人,也算是你有福气。”

    她终于不再介意叶思远没有双臂。

    我和豹子哥、水手哥都打了招呼,我交男朋友了,请他们多关照一下。以前我在Olive跳舞,经常有男人来搭讪,甚至动手动脚。以往我躲躲也就过去了,或者是豹子哥出面帮我摆平,而现在,我的身边有了叶思远,我不能让自己出任何问题,让他担心。

    我必须要更好地保护自己,因为我的叶思远,他只有一颗要保护我的心,却实在没有保护我的能力。

    @@@@@@@@@@@@@

    4月初,天气渐渐地热起来。

    有一天,王佳芬扭扭捏捏地来找我。

    “怎么了?”我问她。

    “陈桔,有个事儿,想找你帮忙。”

    “说吧,能帮一定帮。”经过了1个多学期的相处,我有点喜欢这个小妞儿了。

    她说:“我想请你冒充一下我的女朋友,说咱俩是拉拉。”

    “啊!!”我一口茶差点喷出来,我说,“干什么哪这是?”

    “唉……别提了。”她垂头丧气地坐下来,“上回隔壁寝室的唐苗说她堂哥在环境系念大三,想找我们联谊,我和小燕小英就一起去了,结果有个师兄,就看上我了,联谊了以后一直追我,我烦死了,怎么甩都甩不掉他,就想着找人挡一下。”

    “那你也找个男孩子呀,说是你男朋友得了。”

    “找不到啊!我这不是怕,找个男的,他又以为我是给他暗示呢,言情小说里不都是这样的情节嘛。”

    我一想,也是啊……当初叶思远就是被我拖着做“男朋友”,才和他认识上的。

    我说:“我都有我家叶思远啦,被他知道了怎么办?”

    “你又不是去冒充男人的女朋友!你是要扮演拉拉呀!和他直说不就得了。”

    也对,我就答应了王佳芬,最后我加了一句:“不许亲嘴啊,只能亲脸。”

    “呸!谁要亲你啊!”

正文 14、我想揍他!你信吗?

        第二天上午下课以后,我陪着王佳芬一起往寝室走。

    她说:“那个人,每天上午下课就在路上堵我,叫我一起吃午饭,我吓都吓死了。”

    正说着,目标就出现在了我们面前,王佳芬一下子变得很紧张。

    那是一个穿着卡其色休闲西装的高个儿男孩,头发烫过,颜色染成了栗色,还挺时尚,脸长得也不错,只是看着有种阴沉的感觉。

    我说:“还挺帅的嘛。”

    王佳芬一脸惊恐地看我,说:“不会吧?”

    这时,栗色头发朝我们走过来,他看看王佳芬,然后目光就直直地盯到了我的脸上。

    我头发一甩,手往腰上一叉,大声说:“喂!就是你一直在骚扰我们佳芬吗?告诉你!!离我们佳芬远一点,她是我的!!”

    栗色头发目瞪口呆地看着我们。

    王佳芬在边上拉我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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