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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节

媚惑的季节-第5节

小说: 媚惑的季节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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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今天早晨起床后,当她拉开卧室那道织锦窗窝布时,看到阳光透进来:心里忽然有股不安与迟疑。由于内心正处于备战状态,使她在化妆的过程中,对于卧房里没有梳妆台这件事,比平常更加不满。她曾经向母亲提过要买梳妆台,母亲却冷冷地回答:“没必要!”
  没必要?母亲房里有一组雕饰精美、价格昂贵的红豆杉梳妆台,却不许女儿拥有自己的梳妆台,这件事实在是说下过去!正想着,薇亚瞥见走道那端,母亲卧室那扇沉重的雕花门,经经开启了。织香穿着一袭粉紫色的丝质睡衣,跋着软拖鞋,先走进厨房,煮了一杯咖啡,然后端着咖啡来到薇亚的房里,她倚在门边,看女儿化妆。
  “薇亚,待会儿一起去市场买菜,顺便买些鲜花来插,上次人家送我的那个大花瓶,听说是艺术家手拉坏的作品……”织香说话时,一边凝望着女儿书橱里那堆形状漂亮的空瓶子…女儿从小喜欢收集她用过的香水瓶和化妆品的空罐子,她很少去想原因,但是最近常着见女儿陶醉在化妆里,她内心却浮现出一种难以理解的厌烦感。
  “今天不行,我待会儿有事情要出去!”
  “你每天那么晚回来,礼拜天休假还要出去?”织香辍着咖啡,语气不悦。
  “有时候你比我还晚回来……”
  “你到底要不要陪我去买菜?”织香冷冷凝视着女儿。
  “我真的不行,同事的小孩满月,大家约好一起去喝弥月酒……”
  “礼拜天还交际应酬,你事业做很大吗?人家是董事长、总经理才需要交际应酬,你当值业务员也瞎忙,连同事生小孩你都管!”织香调侃女儿。
  “妈,我想买一组梳妆台,就放在书桌旁这个位置,你觉得怎么样?”薇亚试着转移话题。
  “买什么梳妆台,趁着还年轻,赶快再去考考大学,不要脑筋这么不开窍……”
  “我想用自己赚的钱买梳妆台,可以吗?”薇亚轻声打断母亲的话,她讨厌母亲重提考大学的事情,难道这年头除了考大学之外,已经没有任何值得过的人生了吗?
  “既然你有钱,何必问我意见?”
  “因为…”田薇亚把眼神转开:“你说过这房子是你的,你是这个家的主人,什么事我都应该尊重你,从小我连带个同学回家,都要事先经过你的允许,不然你就会生气……”
  锵然一响清脆刺耳的瓷器碎裂声,打断了金薇亚的话,她转头看见大理石地板上,散落了一地从母亲手中摔碎的英国骨瓷杯碎片,织香悻悻然转身走过穿道,掩门把自己埋藏在房里。金薇亚继续描唇画眉,她把不同彩度的口红混和,调出一种与众不同的颜色,仔细涂抹在嘴唇上。当她放下唇笔的时候,她以一种不经意的假动作,拈起一片化妆棉,看似耍拭去脸上的粉渍,却是用来吸去眼角擒不住的泪水。
  她离开镜前,独自坐在窝边的布沙发上发呆,忽然忍不住拿起电话,按下一组熟悉的呼叫器号码,并且附加密码“五二O”,很快地,她自己的呼叫器回响了,上面浮现同样的密码…那是她和千钟之间的亲密暗语,取其谐音“我爱你”的意思。这时候千钟人在家里,或许不方便打电话给她,但是借着呼叫器的讯号,两人依然能够互通款曲。这爱情的滋味,让她心里重新获得了踏实感,使她发觉在人海中,有了支撑自己不被孤寂瓦解的力量……
  于是乎,她暂且压抑佐和母亲之间的情绪心结,换上一件抚媚性感的黑底花洋装,那柔软合身的衣服,把她丰满的胸部,衬托得更饱挺。她站在穿衣镜前欣赏自己,并且练习让嘴角拉出一条弧度完美的微笑唇线
  那就是自信的表征,她提醒自己记住这完美的微笑弧线,千万不能将它遗忘在人情世故的战海里:
  出门前,她匆匆瞥了一眼母亲的房门,她犹豫了几秒钟,但是一想起“五二0”暗语所给与的力量,她毅然而然跨过那一地狼狠的瓷杯碎片,扭摆着腰枝离开家门。
  在下楼的电梯里,她很庆幸没遇见邻居,她不喜欢那种行为像乡下人,见了人非要假装热络的邻居,尤其是大楼那个眼神里掩不住好奇的老太太,每次和她一起搭电梯,老想找机会刺探人家的家庭隐私。即使薇亚总是用很勉强的态度,漫不经心地支吾回避,老太太还是会很不识趣地找些类似“你们家厨房会不会有蟑螂?”这样的废话来攀谈。今天没碰见那个好奇的老太太,不过,没遇见邻居也让她觉得遗憾,毕竟这一身盛妆打扮,没人瞧见,还真是有点可惜。
  走出电梯后,金薇亚瞥见一楼店铺的茶叶行老板,正用他那对鼠目在窥视人,薇亚挺直腰,走路时故意把耳坠子用力摇晃几下,她和母亲一样,讨厌邻居鬼祟的窥视眼光,奇怪,这些人明明住在都市里,却不遵守都市文明的人际关系守则…莫探他人隐私,莫管他人闲事。母亲说这些人是“住在城市里的乡下老鼠”,果然不错。
  薇亚发动停在巷子里的汽车,故意用一种很惊险的手段倒车,她气愤愤地踩动油门,把邻人的目光远远甩掉。若是平常,这些情绪不但有害无益,还会勾起她对台中这个城市的种种不满,让她更加怀念台北,她觉得自己是那种天生就适合住在台北的人,她喜欢挥洒自如的繁华世界。不过今天的情况不一样,今天的气愤情绪,正好可以用来抵销不久即将面对的紧张……
  关于今天这件事,连日来,她还没抽空仔细想一想,反正像这种无关紧要的问题,如果能在生活的一阵忙乱当中,不知不觉里把它忽略过去也很好,何必刻意去想呢?现代人嘛!生活步调既忙且快,该烦的事都烦不完了,哪来的闲情逸致去想些还没发生的芝麻小事?
  不过奇怪的是,这会儿脑子不知道怎么回事,平常烦她的其它事情,似乎都逃离了脑海,只剩下这件她最不愿意去想的事。每经过一个红绿灯,她脑海里的思绪就更加乱纷纷,最后她只好在心里不停的告诉自己:“没什么大不了,船到桥头自然直!”为了证明自己勇往直前的气势,她连抢了几个黄灯,转弯也不减速,到达公司门口时,她展露纯熟洒脱的开车技术,把车子滑进停车位里。
  第三章
  金薇亚和公司同事一行四人,带着大家出钱合真的婴儿弥月礼盒,共乘一部汽车,往苗栗的三义而来。车子由名叫李朝阳的男同事驾驶,驾驶座旁坐的另一名男同事苏信宏,金薇亚和萧淑贞坐在后座。李朝阳是个体型瘦削的男人,五官不算好看,讲话的时候喉结颤动得很厉害,苏信宏是个脸型秀气、个子矮小的男人,他的脖子有点短,头发梳得很油亮。至于萧淑贞,她是那种外表不出色,但讲话速度很快的女人。
  四个未婚男女共乘一车,路上不免拉拉杂杂、说笑闲扯,两个男人常常忽略萧淑贞,老是把焦点放在金薇亚身上,这种情形使金薇亚心里暗自得意。毕竟,搜集男人的倾慕眼光,是很多女人共同的嗜好,金薇亚更是琅种很容易对于来自男人的赞美上瘾的女人。
  “薇亚,我可以请教你一个私人的问题吗?像你这么漂亮的女孩子,择友的标准会不会很高?”苏信宏转头向着她。
  “标准不高,不过身高绝对不能比我矮!”金薇亚笑嘻嘻地回答。
  “那你根本没机会嘛!”李朝阳调侃苏信宏。
  “咦!你有没有听过一句成语…身高不是距离、年龄不是问题、体重不是压力……”
  “这是什么成语?国文课本有教过吗?”金薇亚娇声娇气地问。
  “有啊!这是那个黎明即起、洒扫庭院的古人说的嘛!你们都忘了?你们的国文程度怎么那么差!”苏信宏的一番胡乱解说,逗得大伙儿笑翻了。
  金薇亚也笑着,但是她不像别人那么乐不可支,因为车子离苗栗愈来愈近了,她脑海里有一团压不住的焦虑,正在沉沉浮浮,每当这焦虑一浮现,她就怀疑萧淑贞正在偷偷观察她。她心里清楚,愈是这样,她就愈不能露出破绽,今天中午这场戏,说什么也要硬着头皮演完,绝对不能输给萧淑贞那张酸脸,正想得忘神,萧淑贞好象视破了薇亚的心事,忽然撩开话题:
  “朝阳,你曾经去过千钟家,千钟他太太是不是很贤慧?”
  “应该是吧!看她的样子好象满勤劳的……”李朝阳回答。
  “女人只要不红杏出墙,每一个看起来都很贤慧!”苏信宏插嘴。
  金薇亚撮嘴笑了一下,本来人家说这些话,对叶千钟的老婆并没有任何恶意,只因为金薇亚自己绝不希望别人对她的基本印象是“满勤劳的”,像这样的评语,在她听起来,好象在形容一个呆头笨脑的乡下女人,除了勤劳之外,没别的优点。这话要是形容别的女人也就算了,偏偏是讲叶千钟的老婆,光凭这个理由,任何形容词,她都极愿意去发觉其中的贬损意味,至于那好的、赞美的话,她只要假装着着车窗外的风景,很容易就能把它忽略过去了。
  “她长得漂亮吗:“金薇亚忽然忍不住发问。
  “谁?千钱的老婆吗?当然没你漂亮……”李朝阳开玩笑似地,从后视镜里拋个眼色结金薇亚,可惜金薇亚恍惚没看见。
  “其实女人还是内涵比外表重要!”萧淑贞把这句千古流传的至理名言,说得斩钉截铁,其它人只好静默不语。
  车子已经来到了三义,这儿不像台中市那么人烟密集,路是柏油路,蜿蜒在田郊里,被太阳蒸睫得灰白灰白的,房屋零零散散,居民多半把房子盖在自家的田地上。叶千钟的家,离公路不远,但是不是熟人就不容易找到,因为房子隐蔽在竹丛后。从公路正面看去,只看见密密翠旧的刺竹丛,绕过竹丛才看得见一栋灰色的楼房,痴正在红砖砌的矮墙内。
  李朝阳把汽车停在墙外的空地上,叶千钟远远迎出来,他和上班时一样,白衬衫上打着整齐的领带,他站在竹丛下招呼大家,阳光从碧绿的竹叶隙缝里,洒落数点金影,映照在叶千钱脸上,使他看起来更加英俊潇洒,金薇亚一时之间,看得神思恍憾。
  “千钟,赶快把客人带进屋里来啊!”一个年约三十七、八岁的妇人,从屋里探头出来,操着软声软调的客家话。
  “那是我大姊,她常常回娘家……”千钟移动脚步,领着大家向屋里走,当他说话时,特别把眼神看向薇亚。
  一行人刚踏进千钟家的客厅时,还来不及客套,薇亚不禁心头涌现一阵悯然,那满屋子古式古样的摆设
  八仙桌、太师椅、神食佛具,以及墙壁上泛黄的先人遗照,这些东西对薇亚而言,是那么遥远陌生,她惊觉自己非但不能鄙视那些陈旧的传统东西,心底甚至还产生一股遥不可触的心虚……。她赶紧调整自己的心情,让脸上浮显著美丽自信的笑容,仔细聆听着千钟介绍他的家人…父亲、母亲和大姊。萧淑贞把礼盒递给叶千钟的大姊…叶千算,叶千算笑吟吟地说些做主人照例该说的客套话。
  “怎么没看见你太太?”萧淑贞间药千钟,叶千钟还来不及开口,姊姊千算已经抢着回答:“她在厨房切水果……”
  话才说完,一个中等身材的少妇,脸上堆满亲切的笑容,手里捧着一盘水果,从厨房里走来,招呼大家吃水果,她就是叶千钟的太太…罗冬美。罗冬美穿着式样普通、棉质耐洗的短袖上衣和裤裙,她的脸型略圆,单眼皮、鼻梁不高,唇型像菱角,短发烫得中规中矩,完全是已婚妇女的典型模样。虽然,金薇亚只用眼尾轻蔑扫视一下罗冬美,但她似乎不得不承认,罗冬美并没有她想象中那么丑陋不堪。
  等客人都坐走了以后,罗冬美依旧回到厨房准备饭菜,千钟的母亲不久也跟进去帮忙,千钟的父亲推出电子茶炉,泡起老人茶招待客人,千算却好事钻到弟媳妇的房里,拖出原本正在睡觉的婴儿来。
  “哇!好可爱的婴儿哟!”萧淑贞立刻凑到千算旁边,瞧着婴儿、逗苦婴儿。那婴儿汀个哈欠、也就片有其事地提高声诱叫大家看,婴儿“唔呜”咽个口水,她就发出夸张的笑声,喊着说:“千钟,你女儿在说话了
  大伙儿被萧淑贞感染似的,都把注意力放在婴儿身上,你一句、我一言地谈论着婴儿的可爱,甚至还热烈讨论婴儿的五官,说是眉毛像父亲、眼睛像母亲。金薇亚远远瞄了那婴儿一眼,分明是挤皱皱的脸,既不怎么可爱,也看不出哪里像谁了,偏偏大家那么凑趣,也难怪,今天来做客的目的,不就是来看婴儿吗?总要逢迎阿谏一下主人嘛!
  像这种应景的话,萧淑贞一向最是拿手。不过,最让金薇亚觉得可恶的是,萧淑贞要抱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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