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把桃木梳-第47节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图册拇了,来茴看了眼坐在一旁林秘书,不知他是故意恶作剧还是怎的,工作作风严谨的他居然冲来茴眨了下眼睛,惊讶得她手臂抖了下,一大摞图册险些滑落。
会客室的气氛着实诡异,周于谦如同坐在南岭客厅般,跷了腿,画册摊在腿上,端了杯茶边看边喝了一口,挑剔地皱了下眉头,眼光放到图册里那些金属质感颇好的产品上,样子似在评估技术能否达到的可能。
来茴想像如果是李秘书的话现在该怎么做,一定是微笑着拿起一本图册,然后指着每一种产品讲解。她试着照做,于是拿了一本图册。这时林秘书站起身,跟周于谦道:“MOIO有个老同学,我可以去看看他么?”
借口!来茴睁大眼睛,不敢相信林秘书怎么会公私不分地撇下老板,而去跟老同学叙旧,最诡异的是周于谦想也不想便点了头,然后指着图册跟来茴道:“给我讲讲这款带指纹识别系统的新型笔记本电模”
会议室的门是关上的,但窗户的白帘子给卷上了,从外面可以将里面看得清清楚楚,员工忙忙碌碌,偶尔经过时也会朝里看上一眼,毕竟周于谦这种人物能亲眼见到的机会并不多,员工见来茴和周于谦的头到一堆,手指着图册侃侃而谈,都不免羡,不想,若是换成自己,定会比那新员工专业得多——
“指纹识别系统主要针对的人群是像您这种层次的……”
“林秘书的同学是这里的财务总监,不是我刻意支走他的,你别地在心里乐!”
“……目前这套系统的技术已经成熟,可以放心……”
“你的头发剪得太短了,有几根总朝天翘着,真难看!”
来茴按在图册上的手指颤抖了几下,极力隐忍了才没伸到头上去抚几下头发。“这是研发部人员费了许多心血,反糕试后……”
“你别装了,也别想着在我面前表现,你刚进来的时候我就看出你专业,行了吧?”
她暗暗咬了咬牙,脸红了红,硬撑着道:“除非是您本人,或是您事先录入的指纹外,任何人也进入不了系统……”
“唔,跟你的心一样,智能倒是智能,就是不懂变通!”
“周董事长!!!”来茴把茶杯塞到他手上,瞪大眼睛道:“喝你的茶!”
“脸那渺,被我说中了?”周于谦笑得开心,然后又道:“这会儿别生气,你的同事可看着呢!”他说完朝窗外呶呶嘴,炒茴往窗外看的时候,他抓了她的手藏在桌下,不顾她羞得粉红的脸,接着低声道:“这个月我要回国一趟,月底我会来接你去一个地方,具体是哪天你自己猜!”
说完,他放开了她,谢家逸这时也急匆匆地进来了,来茴知道三人处一个房间里一定是很尴尬的,忙整理了桌上的图册,便出去了。
来茴回到家,张琳已经做好了晚餐,她洗了个澡坐到餐桌前,看着低头往嘴里刨饭的张琳,羡慕她有那的胃口,而自己却食不知味,勉强夹了块牛肉要喂进嘴里,却突然想到早上在办公室里被于谦抓住手的情景,手背立刻感到麻酥酥的,筷子一松,牛肉掉到桌上。
张琳抬头问道:“,我做的菜不合胃口?”
来茴摇摇头:“不,不是,今天没胃口!”
张琳见她脸红红的,又道:“是不是身体不舒服?你每天工作到好晚,别那么拼命,容易衰老。”
“本来就老了,哪像你,还不满20!”她说着,突然问道:“你以前有没有交过男朋友?”
张琳想了想,点头道:“交过,上高中的时候,他学习成绩好,总骂我笨,但每次骂我都是因为逗我,也是关心我。”她吃了口饭,咽下去了又道:“他从没对我说过喜欢我,其实,那时候我也生气,现在想想,那就是他喜欢我的方式,没准儿,他就是喜欢我笨呢。”
张琳放下筷子,手拖着腮,眉头蹙起来,伤感地道:“后来他一个人去别的城市上了大学,也听说我跟那帮人混在一起,就跟我分手了!”
来茴低头沉默,这世上是有那么一种男人,傲慢得不可一世,他的爱都是不经意的流露,不然,就是遮遮掩掩一番,让你捉摸不透。他的爱,似是而非,任你想破了头,也分辩不出他哪句话是真的,哪句话又是随口说说。
她和于谦,像是在捉迷藏,她躲,他便追;她追,他便躲了;当他放弃的时候,她当真以为他是放弃了,等到自己一个人好好地生活时,他又突然冒出来,丢了句让人想入非非的话,又走了,还走得那么远!
一个月后的那天是什么日子,她当然知道,是他们的合约签订日,那天,他到底要干什么?
来茴觉得自己就是个笨蛋,凭什么就该她一个人食不下咽的苦恼,今天非跟他问个清楚不可。想着,她满怀期望地拿起手机拨给周于谦,然而,手机却关机了。
重甫了多少遍,仍是关机,她颓然地放下电话——
看吧,永远都是这样!
勉强吃了几口饭,来茴便进卧室拿了些文件看。这几日受寒流侵袭,入温度便降到了四五度,A城四季温暖,是不兴装冷暖空调的,寒流一来,除了窝在被子里,再无其它御寒的方法。来茴露在被子外翻文件的手冻得僵了,恨不得有双绒绒的厚手套可以笼上。事实上,这么冷,她也炕进什么,脑子里还在胡思乱想着,一会儿是琢磨周于谦话里的意思;一会儿又跳到一个月后,想像他要做什么;一会儿又骂自己,不该想那么多的——
她觉得自己中邪了。
八点左右,她正在为自己不受控制的大脑疯狂时,谢家逸打电话来了,约她出去走走。她说天太冷了,不想出去。家逸说,就因为天冷才该出来走走,忘了吗?家里不是更冷!
她被说服了,想着出去灌点冷风也好,应了家逸后,又听见他补了句:还是别忘了穿厚实点儿。
她从衣柜底层翻了棉衣出来,有两个可以揣手的口袋,然后系了围巾才出门的。
街上的行人少,家逸把车开到公园的停车场,抓过来茴的手,从后面的座椅上拿了副绒线手套,拆了包装,细心地给她戴上后,才笑着道:“以前上学时,你一到冬天就要戴上手套,经过店铺时,我就想着你肯定没有,便买了一副。”
来茴感动了半晌,才怔怔地吐出句:“谢谢!”
两人走到山下,沿途的木棉开了,被冷风刮到了道路上,水泥路铺满了嫣红。家逸指着登山的石梯说道:“爬上去,捍?”
来茴想着爬上去身体定是能暖耗,点头道:“好!”
石梯两旁的草丛中埋了路灯,幽幽的蓝光照着路,茂密的树叶子“哗啦啦”地响,他们一开始倒是爬得起劲,到了半山腰,来茴的寻到个石凳坐下来,摆着手跟家逸道:“嗳,不爬了,不爬了,累死人了。”
家逸弯腰笑道:“这才半山腰,哪有不爬的道理,让你歇会儿,再接着爬!”
“你说得轻巧,多少年没爬过这样高的山,一会儿上去指不定下不来了,我是不爬了!”来茴坚持道。
“还真是退化了,以前在家里爬山没见你这样娇气过。”家逸到她身边坐下,把水递给她又道:“人越大越容易健忘,许多事情都不会了,这几天我总在想,小学时的手工课,初高时骑的自行车,现在都忘得干净。你更好,连自己最喜欢爬山都忘了。不过,我现在会赚钱,会开车,也记得许多刚发生的事儿,那来茴,你现在记得的是什么?”他借着幽幽的光看了眼来茴,补充道:“也许是,你现在有更在意的,所以才会忘了以前,就跟我说说你现在在意什么吧?”
来茴拧开了矿泉水盖子,把瓶口私嘴边,听到家逸的话却没喝,又放下来,凝思片刻才说道:“我在意的恰好是别人不在意的!说了又有什么意义?”
家逸掉开脸,望着葱笼的树林,缓缓道:“我也是!”
“什么?”
他苦笑一下,道:“我说,我也是,我在意的恰好是别人不在意的!”他伛下身体,手肘支在膝盖上,手托着脸,仰望来茴道:“但我会说,不管有没有意义,我还是会说,来茴,我——”
石梯上走来一行人,穿着单薄的休闲装,步履生风,笑语不绝,打断了他的话,等这些人走过后,来茴晃了晃矿泉水瓶子,跟他道:“你说得对,不能半途而废,我们继续爬吧!”
她不是没听见家逸的话,也知道他会说什么,但她不选择听下去,自私是一定的,周于谦她是爱的,但和家逸的过去,也是忘不掉的,尤其是周于谦不在她身边,给不了她任何安全感;而家逸的自负,随时会弃她而去。糊里糊涂的,她只想顺从自己的心,如同世上很多自私的人一样,拖吧,拖到必须要面对的那天,拖到必须得抉择的那天。
因为她清楚,家逸和于谦,一旦她开口选择了其中一个,另一个会毫不犹豫放弃她。
程兰嫉妒她迷倒了两个男人,而事实上,这两个男人,又有哪一个是能完完全全属于她的?
山顶的风刮得很猛,蓬蓬的风穿过身体,吹到身后的林子里,观景台上只有她和家逸两人,A城的万家灯火尽被踩在脚下,马路像是长长的灯河在城市里蜿蜒交错,高楼顶上探射灯的绿光斜指天际,繁华绚烂的景,只有费了力爬上山顶才能拥有。
没多一会儿,爬山热起来的身体被风吹凉了,来茴把解下的围巾重新系上,家逸帮她扯了几扯,直到围巾遮住了大半脸儿才问道:“很冷么?”
来茴摇摇头,把围巾往下拉,露出冻得发紫的唇,说道:“不算很冷,还可以待会儿!”
“你冷了就说,我们马上下山,别撑着冻感冒了。”
来茴应了,走到栏杆前,倚着柱子问家逸:“你当初为什么会来A城?”
“公司派过来的,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家逸说道。“如果可以,我是不情愿来的,你不知道,那时候提起A城心里就痛。”他走到来茴身前,弓下身,眼睛定定地看住她,半晌后道:“也幸捍了,否则我可能一辈子都不知道过去发生的那些误会!”
来茴不习惯他专注地看,眨了眨眼睛,问道:“如果你不来A城,也遇不到我,也许你就娶生子,忘了我这个人了,这样不是更好!”
家逸缓缓地摇了摇头:“如果最终得不到你,我或许会这样想,但现在不会,现在我还可以努力,我想我还是有希望的!”他的手撑在柱子上,脸离来茴很近很近,近到来茴都能看清灯光落在他的睫毛上,五彩颜的光芒在密密的睫毛上跳跃。“努力过后总不会后悔,我是这样想的,来茴,记得你答应过我,契约结束后首先考虑我,可我现在不想逼你,只要你在想着他的时候,也抽空想下我就行!这样,你才能看到我为你做的;你才会发现,我一直在陪着你,等着你!”
来茴听他一字一句地说出这些话,声音是很平静的,但她听出了被刻意压抑的痛楚。她蓦的转过身,额头抵在冰冷的柱子上,轻颤道:“你还说你不逼我,你说出这些不是逼我是什么?家逸,我们明明只有回忆的,可你偏偏又做了那么多,你叫我怎么办?我总不能连自己都弄不清楚心意的情况下接纳你,我是自私,可你想想,如果我们就这样在一起了,会幸福吗?”
“所以,我要你偶尔也想起我,慢慢的,你会想他越来越少,我在你心里的位置才会越来越重要。”他扳过她的身体,凝视着她的眼睛,大声了些道:“你连试都不试,当然是忘不了他的,你想没想过,就算是你想嫁给他,他也会娶你,你们还有多少阻碍,你一直是理智的,而今真的是被爱情冲昏头了吗?”
他的话字字敲在她心上,那般沉重的痛,压得她呼吸不过来,渐渐地,又好似被那痛给打醒了。她只纠结着他们爱与不爱,却没想过能不能爱;她只纠结自己的心理包袱,却没有想过他的包袱——那显赫的身份背景,比起自己,更是难逾越的。除非,她仍是默默无闻地当他见不得光的,否则,一旦有了婚姻,那势必是遭人耻笑的事儿,一天两天,周于谦爱着她的时候能忍受,若时间长了呢?爱情没了,只剩平淡的生活时,那时候他还愿意忍受吗?
而家逸,他又有何差别,与他有了婚姻,指指点点的人更不会少。哪个男人能接受子曾是别人的?更遑论还常常被人当成茶余饭后的笑话——拾了别人的破鞋。
她用力按住跳得生疼的太阳穴,眼前黑了一瞬,什么都炕见了,就像她往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