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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节

一把桃木梳-第2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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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于谦双肘撑在上,怔愕地看着双颊气得鼓起的她,低沉地道:“我当然知道你情绪不好,不过,只要我说现在放你离开,你的情绪马上会好得对我千恩万谢!”   
    “你要放了我,若不走,还等你来赶我?”来茴气鼓鼓地反问回去。   
    周于谦突然觉得她现在的样子,比起原来那个逆来顺受的样子可爱多了,心情好了些,坐起身把她拉到腿上,道:“你不想走谁也不会赶你!”   
    “那可不一定!”来茴转头看向窗外。“天下无不散的宴席,你有你的生活,而我,只希望带妈妈回老家,清清静静地过日子!”她说着,不知怎么竟惆怅起来,在一起五年了,一旦分开,就不会再有机会见面了吧!   
    周于谦仿佛是感受到了她的心绪,双臂环住她,吻着她耳侧的发丝,低声道:“睡吧!”   
    半里,月光透过窗纱,给地板铺上一层薄薄的银灰,周于谦睁着眼睛,身侧的来茴已经睡熟了,他收回压在她颈下的手,踱到窗边,点了支烟。   
    回老家清清静静地过日子?也好!除了钱,他给不了她什么。   
    不是不遗憾,他能想像得到她离开后,他的生活又会变得单调,但那还不足以让他冒险到牺牲名誉,婚姻给不了,除非她心甘情愿地陪他,但又能陪多久,迟早哪天,他会再娶一个与他身份地位相符的人。况且,他与她都是理智的,这道感情的鸿沟,谁也踏不过去。   
    他熄了烟走到边,弯腰凑近她的鼻息,浅浅地吻着她的唇——“即便分开,我也不会忘记你,忘记你给我的快乐,忘记你贴心的陪伴,忘记你敢怒不敢言的样子!”   
    第二日,周于谦没留在南岭吃早餐,尔后将近一个月,没到过南岭别墅。其间,来茴因舅妈生了重病心急如焚,打电话向周于谦“告假”后便匆匆回了家乡。   
    再回C城,来茴并无归宿感,房子借给了别人,舅舅住在乡下,不得已只能到酒店开房,这样的回归故里还真是凄凉,但容不得她悲伤秋,当年母亲生病,舅妈衣不解带地照顾,卖房子,典家当地维系妈妈的命,这样的恩情,已经不是用钱就能报答的。   
    市医院里,几年不见的舅舅愈渐苍老,鬓发染霜,瘦削得不成人形。来茴鼻子一酸,眼睛看向舅舅的一双磨得破皮的手,顿时又气上心头,问道:“舅舅还在工地上做事?”   
    舅舅的眼神眼烁了几下,见来茴颇有几分不依不饶的倔强,笑道:“这身体还能做点事,我就想——”   
    “我给你们的钱是不是都没用?”来茴打断他,嚷道:“老早不都说了,那钱你们就是不用,我也不会拿回来。”   
    “你给的钱我们都留着,就怕哪天你跟你妈用得着,再说,我们家的日子也是能过的。”躺在上的舅妈虚弱的说道。   
    来茴又是感动,又气不过,抹了抹眼泪,又嚷道:“还说日子能过,舅妈不就是因为操劳才摊上这病的!——留的钱够付医疗费吧?”   
    “够了,用不了那么多,我也是打电话跟你讲一声,没想到你大老远还跑回来!”舅舅回答道。   
    “那钱本来就给你们的,还用得着跟我讲吗?——如果不是要付医疗费,你们大概也不会让我知道舅妈生病吧?我就这么一个舅舅、舅妈,你们有什么事,难道还不让我回来尽尽孝心?”来茴顿了顿,又跟舅舅说道:“我在酒店多开了个房间,您这么大年纪,就别去跟亲戚家的小孩挤了!”   
    舅舅本来还要说什么,但又清楚外甥的子,便也不再推辞了。   
    连日里,来茴守在病前,跟舅舅轮流照顾舅妈,在医院里跑上跑下地缴费,拿化验单,尽心尽力,只希望能多为长辈做点事情。   
    这日中午,舅舅吃饭后到医院替换她,回到酒店,她低着头从手袋里翻找磁卡,没注意到前面的人,迎头撞了上去,捂着发痛的鼻子,她退开一步正要道歉,抬脸看清那人时,顿时张口结舌——   
    她就知道是故意的,酒店这么宽的走廊,怎么可能那么容易撞上人。   
    “你怎么在这里?”   
    谢家逸温贺笑笑:“我为什没能在这里?”            
    他为什没能在这里,来茴是不知道,她只想知道他在这里是不是因为她。   
    走廊上的灯光暗淡得柔和,来茴还是能看清他的,仍是她熟悉不过的清俊的脸,温耗笑,笑得如此真诚却是少见的。她不得不承认,这是个惊喜,凄凉地回归故里,还是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这感觉真是说不出的亲切,本是随便一个旧同窗就可以做到的,更说不得他是为了她才刻意安排了相遇,她万分感激他成全了这种亲切。   
    故乡,也不全然是陌生的,还有她的回忆,不是吗?   
    她的脸上漾开笑,很热情地说道:“当然能,你什么时候想在这里都没人阻止——进来坐坐吧!”   
    她先一步走到房门前,刷了磁卡,回头冲他笑笑,旋扭门柄先走进去。她住的是个单人间,一张双人大,雪白的纯棉单,窗帘是拉开的,临窗俯瞰,长江水滚滚奔流,远处的森林公园山漫翠,红枫灿似云霞。   
    “你倒是择了个好房间!”家逸坐在落地窗边笑道。   
    来茴倒了杯水给他,坐在边道:“也没怎,到了间就黑麻麻地一片,白天我也没功夫站这里观景。”她大方地笑。“你羡慕,我可以跟你换!”   
    “换倒是不必了,你要住得惯,我家多的是房间给你住!”   
    他家?来茴这才想起,无家可归的只是她,家逸的父母还健在,自然是有个温暖和睦的家让他歇脚的。   
    黯然地垂下头,她的大拇指抚着白瓷杯,低声问道:“你父母身体还好吧!”   
    “都还好,下午到我家吃饭吧,他们也很多年没见你了,上次我回来还问起呢!”   
    来茴端杯子的手一抖,去他家以什么名目去?几年前她也常在他家窝着,因为她是他朋友,家逸都逼着她改口叫爸妈了,如今若是再去,该有多尴尬?她委婉道:“我要在医院照顾舅妈,可能没时间!”   
    家逸没有勉强,看了看表说道:“你应该还没吃饭吧,先去吃饭,下午我跟你一同去医院。”   
    来茴想了想,才直言问道:“你回来做什么的?”   
    “陪你吃饭啊!”他表情正经地好像真是那么回事儿。   
    事实上,来茴离开的第二天,家逸去探望来如芸,得知她因舅妈病重回乡后,他便加紧处理完手头的工作,接着便赶回C城。倒不是因为这是个献殷勤的好机会,只是想到她家的老房子已经借别人住了,她回家定是没得去处的,有个熟悉的人总能暖暖心。   
    来茴想不到那么多,家逸也不解释,让她猜不出目的,或是当成个玩笑也好,他只是想在他们都熟悉的地方陪着她。   
    吃饭的酒楼是C城最负盛名的老字号王记菜馆,特便是些家乡菜,80年代末还是个两面通风的小穿堂,里头摆了三四张桌子。九十年代中期开始发迹,十多年经久不衰,来茴和家逸算是与王记一同成长的。几年后,他们衣锦还乡,而王记新建的四层酒楼也在上月开张。   
    酒楼装潢得古古,融入了些民族气息,乌木墙壁上挂着手工制作的西兰卡普,据说那是适婚孩儿织给心上人的定情信物,再熟悉不过的风土人情,使荡茴跟家逸心里产生了莫名地激动。   
    “王记建这么大的酒楼,有那么多人来吃饭么?”来茴不解,C城的城市人口还不到一百万。   
    “当然不是每天都客满,但这个城市的人聚餐都必来这里,还有途经C城的外来人口也会慕名而来,节假日食客也是骆驿不绝的。”家逸也是猜的,他和来茴都想像不到,离开几年,老百姓的消费能力已经高得惊人。   
    服务员上了第一个主菜——磨芋烧鸭,王记的拿手绝活即是把一道家家户户都能做出的菜,烧成唇齿留的味。来茴闻着扑鼻的辣味,直咽口水,家逸笑了笑。夹起一条晶莹剔透的磨芋豆腐,吹凉了私她碗里,说道:“多少年了,都快忘了当年你总被豆腐烫得直叫唤的样子,唯一没变的是王记的这道菜还是让你馋得慌!”   
    来茴为他的体贴感动,食当前,她迫不及待地送进嘴里,含糊地说道:“果然是家乡的味道,好怀念啊!”   
    第二道菜是紫苏闷鳝鱼,第三道菜是小秤虾……道道菜都是往年他们最爱吃的,来茴不太能适应家乡的呛辣,鼻尖渗出细密的汗珠。家逸拿了纸巾,如往常一样,轻柔地给她拭去汗珠和嘴角的油渍。她用手在嘴边扇着风,不知道是不是被辣得头晕了,脸一阵阵发热,恍若置身梦境——还未经历世事时无忧无虑的梦境。   
    梦很短暂,一个穿着黑茄克衫,短短的头发朝天竖起的男人望了他俩好半天,才走过来,双手同时搭上来茴和家逸的肩,惊醒了来茴的甜梦。   
    “来茴?家逸?我还真没认错,就是你们,哈哈!”男人笑得很豪爽,嗓门儿大得周围的人都看过来。   
    他们俩都认识这个人,高中同学,也是王记的少东家——王昌渝,来茴记得他曾在讲台上解释过自己的名字,他祖籍是重庆的,王记老板热爱家乡,给儿子取名昌渝。   
    家逸和来茴也笑着跟老同学打招呼,昌渝又说道:“好多年没见你们了,来茴的消息是打听不到,家逸也只听说发了大财,你们啊,都不跟老同学联系联系,正巧,今儿有一桌同学在我这里聚会,过去坐坐?”   
    果真是左右逢源的生意人,说起话来就那听!王记生意忙,来茴就不信他还有时间打听两个失踪的同学,但面上还是笑着回应,跟着去了同学聚会的包房。   
    她和家逸当年是学校最出名、同学间最羡慕的一对情侣,鉴于学习成绩好,老师劝说几次无果后,也是睁只眼闭只眼,几年后两人同时回乡,大家都不意外地往修成正果那方面想。   
    面对一张张熟悉又陌生的脸,来茴竟不知道该说什么,反倒是家逸跟同学闲侃得游刃有余,还不时地拨空给她添水夹菜。   
    一个多年前喜欢家逸,如今结了婚的同学眼尖地瞧到家逸的体贴,玩笑道:“谢家逸是几十年如一日啊,难怪两个人能八年抗战取得最后的胜利!”   
    又一个男同学接话:“对了,你俩结婚了没?”   
    来茴和家逸同时一愣,还是家逸先反应过来,笑着说道:“还没,工作很忙,暂时还没计划!”   
    男同学啊呀一声,跟刚才那个同学打趣道:“听见没,于茉,你赶紧离了婚还是有机会的!”   
    于茉啐他一口,转头为来茴打抱不平道:“结个婚也不麻烦啊,回来在王昌渝这儿办几桌酒席不久了,你这样拖着来茴可不好,孩子是经不起拖的啊!”   
    误会!天大的误会!来茴脸红通通的,现下的情形又不容她去辩解,同学都认定了他俩还没分手,看一个个的兴奋劲儿,像是他俩的‘圆满’弥补了这班人初恋的遗憾似的,要说明白她跟家逸早分手了,这班人指不定立刻将他俩矩正法——把婚事儿办了。   
    她这厢胡思乱想,家逸倒是脸不红气不喘地应付着:“唉,坏人都让我当尽了,天地良心啊,你们都知道我当年可是恨不得一间长大十岁,好娶了她,这下好,老天爷当真了,不到十年,就真不让她嫁给我!”   
    众人哄笑,来茴脸红得可以掐出水来,她记得家逸以前在班上跟男同学闹着“拔萝卜”,脖子被箍得尽是红痕,还笑着说:这叫揠苗助长,你们最好能给我拔大个十岁,我好娶了来茴。之后,班上渐渐地兴起一股风,谁要追孩儿,都得先让男同学“拔”上一顿。   
    青年少,来得让人措手不及,去得也叫人没有防备。   
    似水流年,在人不经意的时候,带着快乐已经离你好远好远!   
    蓦然回头时,什么都不剩了,除了残留的那点儿模糊的回忆——是快乐的,或是苦涩的,在如今的苍凉背后,都是丽绚烂的。   
    来茴兀自沉浸在过去的好中,心酸得几掉泪,这时,桌下的手被另一只柔软的大手握住,指甲轻轻划过她的手心,她如梦初醒,眨眨眼看向跟同学谈笑风生的家逸,他其实也难过,所以才会留意到她的伤感吧。   
    她只猜对一部份,自从进到包房,家逸虽是若无其事的应付同学,但眼角的余光始终没离开她,她的眼睛看向那盘菜,他立刻会夹了私她碗里;她舔舔嘴唇,他就立刻给她的杯里注满水;她的嘴角沾了油渍,碗碟旁立刻多了张结白的纸巾。   
    从前家逸吃饭时也照顾她,但还没有做到这般细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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