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为我是路人甲(戚顾)-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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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奖,过奖了,比起诸葛先生扭转乾坤的大才,和忧国忧民大志,我不过是有点小聪明罢了。”我摇着头说。
“呵呵,郝连十一太自谦了。”诸葛先生笑道。
“这可不是客气话,我们来这里的目的想必诸葛先生也料到了,似乎有一股看不见的力量想要在暗中对付郝连府,我父为人谦和,轻易不与人结怨,我们百思不得其解,是何人要找我们的麻烦,现在父亲正在边关为了保国为民厮杀疆场,我少不经事,还忘先生指点!”小妖接过诸葛先生的话说。
“我前日卜了一卦,郝连将军在边关危机,须皇上御赐的调兵金牌才可解此劫难……”诸葛先生有些神秘的说。
“必须要调兵金牌?”我追问一句。
“是。”诸葛先生肯定地说
“明白了……既然如此为了能拿到金牌还望先生能帮我们一个忙……”我满脸堆欢的说。
“什么忙?”
“是这样的……”
“这……”
“若是我们郝连家被人构陷成功……边关无帅……辽人趁机来袭……”
“那好罢……”
“如此多谢先生了……我们郝连家的人必不忘先生的援助之情……”
“郝连公子太客气……都是为了大宋江山……”
“诸葛先生……这孩子的腿可能还有救……忙完这些琐屑的事情……带过来给我看看……”
“有救?这腿皇宫的御医都没办法……”
“带过来看看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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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下午,诸葛先生等待昨夜在怡红院玩到很晚的宋徽宗起床后,进宫见驾。
先与宋徽宗东拉西扯了一会儿绘画艺术,等到宋徽宗龙颜大悦的时候,诸葛先生将郝连小妖写的信递了过去:“皇上,这是郝连家的小公子让臣代为递上的请愿信。”
“请愿信?”宋徽宗迟疑了一下,昨天晚上他才见过郝连小妖,怎么今天就送了一封请愿信上来呢。
“皇上,今天早晨收到了边关急报,辽人偷袭了我军中军的大营,郝连将军被困藏秋山,郝连小公子心急如焚,恳请皇上赐他调兵金牌,允他调动西北的军士带兵救援!”诸葛先生解释说:“郝连小公子,虽然今年只有十二岁,但是他的兵法,武艺均得郝连将军真传……”
“他要出征?那他的客卿郝连十一呢?”宋徽宗不关心郝连小妖带不带兵,他只关心那个据说是从西域学画归来的郝连十一。
“皇上说的是最近新成名的画师郝连十一罢,他原来是郝连家的死士,一向对郝连家忠心耿耿,自然也要跟着郝连小公子出征了。”
“什么?他不是答应了三天后要与四大公子比试么?”
“皇上,郝连将军生命危在旦夕,郝连十一哪还有心思跟人比斗……”
“这怎么行,他们的比斗是在朕面前定下的!不能反悔,否则朕治他们郝连家欺君之罪。”
“皇上,一个人作画最重要的是专心致志,如果不顾郝连十一的心情,强自命令他比试,想必不能发挥出他平日水准的十之一二,若是就此输了,对他也有失公允……皇上想看的是一场龙虎斗,而不是一面倒的比赛吧!”
“这……卿家说的也有道理……那你说如何才能叫这郝连十一安心比赛呢?”
“依微臣的意思,皇上可以把金牌赐给郝连小公子,叫他快马去边关,危机最多半月可解,到时郝连十一定会全身心投入比赛的……”
宋徽宗沉吟了一会儿:“卿家说的极有道理,朕便等这半个月了!只是郝连十一要留在京城,战场上刀剑无眼,万一有什么损伤,谁来赔朕一个西域画师呢?”
第十四章
我在府里忙着用泥土,木炭制作简易的铅笔芯。
小妖拿着金牌飞马去救他的父亲。
十来天晃一晃眼就过去了。
京城最繁华的地段正紧锣密鼓的起着一座高台。
这高台由诸葛先生亲自设计搭建,是我和四大公子比赛的专用场地。
全京城的人都知道,有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子要挑战四大公子。
比赛的前一天晚上,小妖浑身是泥的滚回了郝连府。
“怎么样?”
“危机已经解除了,我是专门回来看你比赛的,我父亲已经承认你客卿的身份了。”
“哦……”
“你准备得怎么样了?”
“那你要问诸葛先生准备得怎样了……”
第二日,巳时,比赛正式开始。
第一场是棋艺,我与洗砚公子比试,我理所当然的赢了。
那是因为诸葛先生就藏在我坐的地方下面,特殊设计的铜镜的反射,其实是他在跟洗砚公子比试,我只不过是充当一个移动的棋子挪动器而已。
第二场是琴艺,还是藏在下面的诸葛先生弹琴,所以又赢了。
第三场书法,诸葛先生在下面用特殊的药水写好了,再用内力把纸烘干,这药水干后变成了无色,写过字的纸还是好似白纸一般,必须用特殊的显形药水涂抹才能显现出来,通过特制的桌子,这个先生把写好的纸递上来,而我的砚台装的确是显形药水,胡乱在纸上涂抹半天,一副好字就出来了,参加比赛的挥笔公子才情自然不能跟诸葛先生比肩。
第四场绘画,宋徽宗便装混在评委里,我知道他想看不同的画风,亲自出马,果然胜在了新奇。
比赛结束,我大获全胜,宋徽宗亲自题写了“京城第一公子”的牌匾以资鼓励,而四公子则立刻被贬出了京城,我与小妖击掌大笑,郝连小姑的这口恶气总算替她出了。
当晚,郝连小姑和刘芬送了请柬过来,邀请我到刘府庆祝。
上次郝连小姑来郝连府我跟她闹很不愉快,最后为了防止走漏风声,还点了她的|穴道,记得第二天放她走的时候,她还狠狠地放下话说要我好看。
但是经过这十几天的变故,我想她也明白了事情的始末,我救了郝连府,还替她赶走了四大公子,她的气也消得差不多了罢,不然也不会设宴邀请我。
大家就借着这顿饭,化干戈为玉帛。
小妖见我要出去,问了缘由,也嚷着要去蹭饭,牵了马与我一道到了刘府。
酒席摆在了刘府最高的一座小楼上,坐在桌子上的只有郝连小姑,刘芬,小妖和我,形式更像一家人吃晚饭,但是性质就有些古怪了,我跟郝连小姑,刘芬实在不熟,彼此说话也不太投机,一顿饭吃的疙疙瘩瘩消化不良。
饭吃了一半,郝连小姑在小妖耳朵边嘀嘀咕咕了几句,好像是叫小妖陪她去看一件稀罕的东西。
小妖好像对这个东西很感兴趣,迫不及待的出去了。
刘芬与我大眼瞪小眼的吃了几口菜,大概是觉得气氛实在太冷,借口醉酒下了楼,他前脚走,小楼的四面窗户“吧嗒”一声同时扣上了。
我一惊,感觉很不好,急忙抄起一把椅子向闭合的窗子砸去,木屑纷飞,窗框脱去了木质的外壳,露出了里面的铁条。
我只来得及明白自己肯定是中陷阱了,耳边就传来了巨大的轰鸣声,眼前一黑,又昏了……
第二卷(完)————————
崔略商(上)
我在父母身边的时候,是个被忽视的孩子。
父亲喜欢酗酒,母亲怀了孩子还跟人打架,结果被人在肚子上打了一拳,那一拳差点要了我的小命。
大概是我求生的欲望比较强烈,中了“七苦拳”还是活了下来。
只是整日整日的咳得厉害,郁闷的是我的父母的性格不是一般的散漫,我都要把内脏咳出来了,他们却一点也没放在心上,还庆幸不用花力气给我起名字,直接喊“那个内伤的”。
我的上面有四个哥哥,两个姐姐,我排行第七,他们儿女不缺,也不指望我能活下去。
我就这么咳啊咳的,到了两岁半,从干咳到咳血,病痛的折磨使我比别的孩子更早的懂事。
偶一次父亲清醒着,见了我咳出来的血,才大惊失色的把我送到了他的一个叫温约红的朋友那里,据说是个大夫。
温约红是个让人无奈的人,虽然年纪一大把了,但是比我还像个孩子,他跟我父亲一样也喜欢喝酒,还喜欢拉着我跟他一起喝,我猜想他们之所以能成为好朋友,就是因为喝到一块了。
他喝醉了就开始吹嘘自己的风流史,反反复复滔滔不绝,听得我耳朵都快长茧子了,他的每一段真真假假的桃色故事我都能背下来。
严格意义上来说他根本就不是一个大夫,他只是对毒药比较有研究而已。
我只不过是受了一点内伤,他不会治也就罢了,还死不承认,把各种乱七八糟的毒药混合起开在我身上乱试验。
经过四年漫长的瞎猫碰死耗子的工程,我的内伤终于斗不过那些彪悍的毒药,缴械投降了。
我父亲在我到温约红这里的半年后,被酒杯噎死了,我母亲在我五岁的时候病死了,哥哥姐姐也都不知所踪了。
送我回来的温约红看到这个情况,只好把无家可归的我又带回了他家。
我们一老一少又在一起住了五年,温家的家主给他下了一个完全是去送死的任务,温约红丢下我去完成任务,再也没有回来,留给我的除了一肚子毒药知识就是戒不掉的酒瘾。
两人住的院子,变成了我一个住,幼小的我马上体会到了什么叫做寂寞和怀念。
我决定回到家乡去,运气好的话也许可以找到我的哥哥姐姐。
结果遇到了我的初恋。
她的名字叫小透,是雷镇长家的婢女。
我追了她三年结果还是失恋了,她嫁给了雷二少爷。
悲伤的我,喝着酒离开了故乡。
我是千杯不醉的体质,喝酒并不是为了买醉,只是一种习惯而已。
所以我清醒的知道到我的身后跟着一个青年男子,他的怀里还抱着一个婴儿。
我们就这样一前一后的在官道上走了很久。
我不知道他想要干什么,难道是人口贩子?那怀里的婴儿是不是他拐来的,我越想越热血沸腾,当一个除暴安良的大侠一直是我的梦想。
正当我在考虑如何治住他的时候,他人高马大,我的武功有很差……他开口了,略有些担忧的声音:“小鬼,你年纪轻轻的就离家出走不太好罢!”
我被他的突然开口吓了一跳,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这青年便跳到了我面前拦住了我,看他的身法,比我厉害多了:“我跟你很久了,你一个小孩子因为失恋就在外面乱跑,你父母会担心的,听大叔的快回去罢。”
他年龄最多二十三四岁,语气却老气横秋,一副长者嘴脸,我忍不住说:“我没父母,还有你顶多二十来岁,自称大叔还不够格,最多也就是个大哥。”说完了我才意识到,我对一个人口贩子露了自己的底,这下糟糕了,我可以预见他一定会露出狰狞的面孔,裹挟着我跟他上路,然后把我卖掉……
他惊讶的又或是惊喜?的“啊”了一声,嘴巴大张样子有点蠢。
我莫名其妙的就像笑,因为他的表情太好玩了:“我父母在我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
“这年月怎么这么多孤儿……”青年叹息了一声:“那你就跟着我罢!”
“啊?”我脸上虽然惊讶,心里却撇撇嘴果然是人口贩子,不过现在不是逃跑的时机,这官道前后不见人影,我就是喊个“救命”也没人搭理,于是乖乖跟他走。
这人口贩子嘴还挺碎:“你这孩子小小年纪便酗酒成性……”一路上唠唠叨叨叫我戒酒。
这是第一次有人对我的行为表示关注,即使是温约红,他也只是向我吐他自己的苦水,被人关注的感觉很好。
两个人结伴走,免不了要聊天,他知道了我叫崔略商,我却不知道他叫什么,他自称失忆了,怀里的婴儿是他从狼窝里捡来的,取名叫“纪琅”,让这孩子不要忘记他是吃了狼奶才生存下来的,一生都对那只母狼心存感激。
那婴儿的确时不时的发出一些类似于狼嚎的声音,而他对那婴儿的疼爱那婴儿对他的依赖也不像是装出来的,我有点相信他的说法。
他说他要去京城,因为他残留的一点记忆里有开封府。
崔略商(下)
“嗯,但是我对京城还模糊有一点记忆,所以想去一趟看看能不能想起点什么”
我对自己说我刚失恋,心情不好,无处可去,跟着这个脑筋有点错乱的人看他出洋相,娱乐娱乐也不错,于是同行。
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