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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错落+番外-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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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他,毫无疑问,但是有多深呢?不知道,也许要到失去的时候才会明白。我害怕失去,却在潜意识里渴望一场撕心裂肺的痛苦来昭示存在。 
“你是个颓废的人。”这是石斌对我的评价,还惋惜的加了一句:“整天的胡思乱想,可惜了这颗聪明的脑袋。” 
我的头脑对他来说是意外之喜,有很长一段时间他都以为我资质平庸,甚至反映有些慢,直到偶然发现我只念上几遍就能把大段的文章倒背如流,发现我不用听课,只看看公式就能把让他一筹莫展的概率题做出来。从此我的聪明成了他最满意的地方,尽管我胸无大志,终日无所事事。 

“你为什么会喜欢一个颓废的人?” 
“那时候我不知道。” 
一脸悻悻,他总以为我隐瞒了真实的性格,我唯有苦笑,对一个不曾用心去看的人,纵然敞开心也是无用,他读不懂,也不会理解。 
“要是知道呢?” 
“要是知道,我才不找你呢。” 
理所当然的回答是他十年不变的现实,诚实得伤人。 

可是,他不可能知道,那时他以为我是沉静朴素和诚实的,有一切让他放心的潜质,甚至不认为我好看,事实上他也从来不关注外貌,对所谓的美女俊男没有丝毫观感。直到有一次一起外出时我遭遇了马路求爱,他才猛然发现身边的人居然有着出乎他意料的俊美,他开始仔细看我,于是得出结论:“我突然发现你长得真的很好看,就连我见过的女人中也没有人比你长得漂亮。” 
只是结论,没有兴奋和丝毫感慨,但是这是他所说过的最接近情话的一句,我笑:“你见过多少女人?” 
却在心里叹气,大学四年,我也从来不缺乏追求者,而他全然不知,那时他在做什么?对了,赚钱,他最大的爱好就是赚钱,虽然他从来不缺。 

“见过多少都一样,放心,我不会背着你喜欢别人。” 
他又把我的调侃当成试探,他总是自信满满,认为自己年轻有为,英俊不凡,我应该很紧张才对。事实上我从来没有紧张过,我知道他说的是实话,可是他这样绝对不是因为我,而是因为没有时间,或是因为他对谈情说爱不感兴趣。他接受我大概是因为我的沉静比任何人都让他省心。 
这个人讨厌复杂,这个人一帆风顺,这个人不懂爱,我怀疑他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寂寞。 
可是我知道。 
我颓废,我懒,我寂寞。 
当年看《乱世佳人》时印象最深的一句话是白瑞德那句:“爱是会磨光的。” 
曾经多么深沉的爱也在痛苦和无望的等待中消磨殆尽,即便是勇往直前的斯佳丽也在失去的时候后悔了,她对阿希里的爱同样消失在漫长的等待和痛苦中。所以我一直认为爱情就是快乐,失去了这个,爱情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但事实上并非如此。 

我的心智远远大于年龄,当我意识到自己只对男人有感觉时,就尝到了寂寞和孤独,于是我急不可待的品尝了爱情。 
初恋开始于初二的时候,对象是住在同一个大院的肖畅。我们两家很熟,住的也近。从小他就照顾我,是我崇拜敬慕的对象。 
他自幼就表现出超常的沉稳持重,还有,他长得很好看,任何时候都英气勃发,光芒四射。我承认我只喜欢美丽的事物,不够漂亮入不了我的眼。 
他是一种干净的俊美,天生的贵气,我从来没见过他像其他男生终日泥里土里的乱跑。 
他聪明,参加的每一个竞赛都获奖,小学毕业不用考试就进入了全市最好的中学。 
他的优秀和我的乖巧是最好的掩护,我们一起玩儿,一起写作业,一起看电视,偷偷拥抱,亲吻,甚至互相打手抢。也许是演戏的功夫一流,竟然从来没有人怀疑,更没有人知道,包括一起玩儿的伙伴,这件事直到十几年后的今天都是个秘密。 
这段感情维持了不到两年,初中毕业的暑假,他去参加足球夏令营,而我随着父母离开了北京,一切就这样结束了。 
走的那天下着大雨,我无声地哭,终于知道爱情也有苦涩。 
还没来及设想未来的初恋突兀地无疾而终,年少轻狂一下子沉淀下来,无边的寂寞又开始困扰着我。 
这个时候我认识了石斌,一个除了长相之外没有一点符合我标准的人。 

因为没有参加这个城市的中考,我进入这所重点中学颇费了老爸一番功夫,学校还专门出题考察我的成绩,发现我基础扎实,反应很快,人也老实听话,才欣然同意。这一番折腾让我错过了新生入学的时间,当我坐在高一六班教室的时候已经是开学一个月后了。 
知道我来自北京,同学们多少有些艳羡和好奇,纷纷围着我交谈,很快他们发现这个人不知是天生内向还是瞧不起人,不管谁来搭话都是沉默寡言,问什么都不知道,于是热情变成了失望,随之而来的是疏远和鄙夷。 
而这正是我要的,当走进教室,发现全班的男生没一个能入眼的,除了书呆子就是粗鲁男,我就兴致全无了,不高兴的时候我连动嘴都懒,更不怕被孤立,甚至隐隐有些期待。 
我承认我有些轻微的自虐倾向。一方面因孤单寂寞而痛苦,另一方面又宁愿选择孤单,享受寂寞,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忧郁让我有一种优越感。就像我从来不因为自己只喜欢男人而痛苦,反而因与众不同而沾沾自喜。可能这也是我后来喜欢上他的原因吧,不时有一句话叫“痛并快乐着”吗? 

第一次见面有些滑稽,让他一直取笑到现在,也许就是第一印象的关系,他才会认为我有些笨。 
对于那天我只记得是个好天气,因为不喜欢学校供应的午饭,就去外面买着吃,刚走过学校对面的报亭,就被人一把搭住肩膀。 
“喂,有没有钱?”有些冲的声音,却很好听,是刚过变声期的青涩和浑厚的组合。 
我抬头,对上一张让我的血流加快的脸孔,浓眉深目,五官端正而深刻,我一直觉得一个人精神不精神就要看鼻子,这人就有着一个挺直而神气的鼻子,他的嘴唇不薄不厚,颜色稍暗,却超乎寻常的性感。 
“操,这个学校不该有傻子吧。”他嘀咕了一句,不耐烦地在我肩膀上一推,抬高了声音:“喂,傻了你,说话!” 
我踉跄了一下,醒悟过来,这人虽然穿着校服,却拦路要钱,还出口成脏,不是流氓也是痞子,我向来胆小,是不敢招惹这种人的,乖乖掏出身上仅有的十八元钱。 
想想因睡懒觉而错过的早点和殷切盼望的午餐,我壮起胆子问:“那个——同学,能不能留给我几块买吃的?” 
“你说什么?” 
那人竖起粗黑挺拔的眉毛,洁白的牙齿一闪,目光凶狠。 
我一哆嗦,把钱往他手里一扔转身就跑。 
“跑什么?喂,小子,你他妈的给我站住——” 
我更不敢停,一直跑到喉咙发甜,蹲在地上喘气。 

从小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经常见当兵的互骂和互殴,我却最怕打架,尽管肖畅说那是他们精力无处发泄的表现,也是联络感情的方式,所谓不打不相识,但是那头破血流的“相识”场景实在让我不能苟同,从此抵触粗鲁的人。 
除了在球场上,肖畅一向斯文儒雅,虽然高大强健,却很少和人争斗,也从来不骂脏字,他有心爱的足球可以发泄精力,而我从小就沉静,没什么精力可发泄。 
第一次见面,我给石斌的印象是迟钝胆小,而他给我印象是粗鲁蛮横。 
几天后他大摇大摆地走进我的教室把钱往桌上一拍,只说了句“小子,还你”就扬长而去。我不解的同时对他的评价又多了一个傲慢。 
后来知道那天他只是临时想买书发现带的钱不够才向我借的,他以为这所学校里没有人不认识他,不过,可能全学校真的只有我不认识大名鼎鼎的石斌。 
他那时高三,从初中就在这个学校,听说他的中考成绩是全市第一,上高中后也是如此,老师们都希望他能在高考时也考出全市第一的成绩来光大学校的门楣。作为老师的宠儿和学校的希望,他的张狂和傲慢就显得微不足道了。 
听说他每门课的笔记和考前总结都有很多人出高价买,他每年靠卖这些挣出学费和零花钱。 
我刚听说的时候,以为他家里困难,不甚热切地感慨了两句,却被同学耻笑一番,原来他的父母就职于某研究所,是有名的教授,工资除外,每年还有研究经费和高额奖励可拿。 
所有人都不知道,我也是在很多年后才恍然大悟,他上中学时卖学习笔记,上大学时炒股票,美其明曰不靠父母独立养活自己,其实是在攒他的创业基金,他对赚钱有一种狂热的偏执,我怀疑在他的生命里没有什么比赚钱更能让他兴奋和有成就感,所以对他而言工作永远最重要。 


睁开眼的时候身边已经空了,就象睡在一起的每个早晨。他信奉一天之计在于晨,从来不睡懒觉,而我正相反,尤其周末,不到中午我是不会起床的,也不见得睡着,只是喜欢在床上赖着。 
门铃煞风景地响起,本不想管,可是持续的“叮咚”声让我实在躺不下去了,起身打开门。 
“果然没错。” 
是他劳苦功高的秘书方田,她吃力地抱进来一个大箱子。 
“你这人真没有绅士风度,看见一个女孩子这么费力的为你搬东西,也不说帮帮忙。” 
我微笑,抬手向阳台一指:“放那边。” 
她气鼓鼓的把箱子挪过去,坐在沙发上喘气。 
我喝着随便冲的速溶咖啡:“你刚才说什么没错?” 
“还是石总了解你,他说你懒的很,门铃不按个十遍八遍的不会起来开门。” 
她拿过一杯咖啡,喝了一口又嫌恶地放下。 
“没错。” 
十年了也就知道这些还能有错?入口的咖啡突然变苦,我又加了一块糖。 

当年也曾勤快过,因为挑食,我有一幅好厨艺,曾经在宿舍里用简陋的厨具为他做饭,再长途跋涉地送过去,那是他创业之初,三餐不济的时候。后来有数不清的饭局等着他,他不再吃我弄的东西。有一天,我看到他把我带去的饭盒随手扔掉,从此我就再也不做饭,包括为自己,当时他只说了六个字:“昨天的,忘了吃。” 
“我走了。”方田站起来伸伸腰:“咖啡虽然难喝,还好秀色可餐,多累都值了。” 
秀色可餐?我自嘲一笑,看看镜子,里面是一个面色晦暗,嘴唇苍白的人,两个消不去的黑眼圈,昭示长期睡眠不足。 
“慢走,不送。” 
“你也不看看箱子里是什么?”方田走出门口忍不住回头问。 
我笑了:“再见,方姐,我现在就去看。” 
毫不犹豫地关门,在那一瞬间,我清楚地看到她脸上的黑线。她大概很好奇石斌那样的人会送什么礼物。 
我不好奇,因为我知道,是一箱石榴。 
有一次我生病了,他急着要去见一个大客户,问我想吃什么,他带回来给我,我说,我想要石榴。他走了,回来的时候带了一大箱石榴。 
从此石榴成了我的伙伴,寂寞时,等待时,难熬时,剥开它,把鲜红的子一个个摘出来,细细品尝少之又少的甘甜裹着的坚硬,吃完一个石榴大概能消磨两到三个小时。 
而石榴也是他唯一会买的礼物,通常石榴到了,他的人就会消失几天。 
用这个来表达愧疚吗?我笑,那也要他懂愧疚才行。 

对了,明天是我毕业的日子,我曾说过希望他来看看,看样子不能来了。 
毕业了,我的思想还是一片空茫,没有目标,没有理想,连工作也没去找,难道还接着念博士?当初都是为了这个原因才考研的,没想到三年之后还是一样。 
找不到工作就意味着没地方可住,谁叫我当初非要考回北京,这个城市硕士生遍地都是,还好我手里有他的钥匙,于是干脆搬进他家,其实这两年在这里住的时候比在宿舍还多,大部分的东西都在这里,倒也简单。 
当我的石榴吃得剩了半箱的时候,他回来了,风尘仆仆,兴高采烈。 
我握住他的手用力摇:“恭喜你,石总。” 
他大力搂过我,撒欢似地亲吻啃咬,然后不顾旅途劳顿,甚至不先去洗个澡,就开始手舞足蹈地解说去了哪几个地方,见了什么人,如何排除万难做成了这笔生意。 

他的公司主要作物流,很时髦也很赚钱的行业,当初大部分的人还认识不到这个行业的潜力,他放弃保研和选派出国求学的机会,义无反顾把全部身家投进去的举动,曾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直说石斌聪明一世,怎么就在突然犯糊涂了?这些人在几年后都不得不心服口服。 
他是天生的工作狂,赚钱坯,不管做那一行成功都不奇怪,我奇怪的是他永远听不懂我话里的意思,怎么来应付众多狡猾的商人? 
等他说得口干舌燥,我适时奉上一杯水,他这才仔细看我:“瞧你的黑眼圈,没精打采的,晚上又干什么了?” 
“看小说,上网,打游戏,我还能干什么呀?” 
他竖起眉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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