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子爷小说网 > 恐怖电子书 > 半途之屋 >

第33节

半途之屋-第33节

小说: 半途之屋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是吗?那很好。那么为什么凶手不能用安德丽亚的口红呢?如果可以追查的话,也只能追查到安德丽亚,而不是凶手本人。不,不,不管你怎么想,在这一点上从心理学的角度都能证明凶手是一个假扮女人的男人。现在,我们知道了凶手的两个特征:一、他是一个男人;二、他抽烟,而且极有可能是烟斗。」
  「精彩,漂亮。」法官又开始称赞他。
  「那么,」埃勒里接着说,「既然用了火柴就不能不提到火柴包。我特别问过安德丽亚她是否能记起那天在桌子上看到过火柴包。当然,凶手也可能把火柴包放在他的衣袋里,但是他也可能不这么做。我们记得当晚安德丽亚的出现完全是出乎凶手意料的,而且她正好是在他行凶之后进来,凶手还没来得及整理现场。是的,安德丽亚说过她想起曾经看到在装着六根火柴棒的盘子旁边,有一个合上的火柴包。太棒了!这给了我最后的线索。」
  「我得承认,」法官有些遗憾地说,「我一点没看出来。」
  「那可能是因为你还不知道后来发生的事。当安德丽亚苏醒过来的时候,火柴包不见了。那么,如果它不见了的话,一定是凶手把它拿走的。为什么?」
  比尔幸福的脸上有一种很感兴趣的神情:「为什么不呢,埃勒里?抽烟的人经常会这样做。尤其是抽烟斗的人,他们经常用光自己的火柴,所以会用完立即放回自己的口袋里。」
  「对极了,」埃勒里说,「但是还有重要的一点,我的朋友。把它放回自己的口袋说明里面还有火柴,对吗?」
  「当然了!」
  「但是,你看,」埃勒里耐心地说,「凶手第一次用的那包火柴包里已经没有剩下一根火柴了。」
  「等一下,年青人,」法官连忙打断他,「我看这事有点离奇。你凭什么得出这么不寻常的结论呢?」
  「这很简单。盘子里一共发现了多少根火柴棒?我是指所有的,不管是吸烟用的还是烧软木塞用的?」
  「我记得应该是20根吧。」
  「那么一般常见的火柴包里会有几根火柴呢?」
  「20根。」
  「这就对了。这说明什么问题?这说明那天晚上凶手在小屋里用光了至少一包火柴。如果凶手不是打开一包没用过的新的火柴,而是,比如说已经用过一半,还剩下10根的火柴包。他要用完我们在现场发现的20根火柴,肯定会再拿出一包。那么第一个火柴包已经是空的了……好啦,这个火柴包已经空了,可凶手还是把它带走了。为什么?要知道。一般的人是不会这样做的。当你把火柴用完之后,你一定会把火柴包扔掉。」
  「普通的人,可能会这样,」波林杰反驳道,「但是你忘了这是一个在凶杀案现场的凶手,奎因。他之所以把一包空的火柴包带走可能只是为了不留下任何线索。」
  「说的好,」埃勒里狡猾地一笑,「为了不留下线索。但是一包普通的火柴会留下什么线索呢,波林杰?这个东西到处都有啊。你可能会说因为制造厂商和上面印的广告上的地址,凶手可能会认为这可以追踪到他是从哪儿来的或者他最近的活动范围。这个论点是站不住脚的,你不可能从火柴包上面广告的地址得出结论。在纽约,你可能会得到阿克隆、坦帕甚至是利文斯维尔出品的火柴。我在买香烟或烟丝的时候赠送的火柴最远的有旧金山的。不,不对。凶手把火柴包拿走的原因不是火柴包上面印着的广告。」埃勒里停顿了一下,「但是,他还是拿走了。为什么?他怕留下火柴包会留下什么线索?肯定会是个线索,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一定会带着我们找到他——一个能辨别出他的身份的线索。」
  法官和检察官严肃地点点头,坐在沙发上的三个人聚精会神地听着。
  「现在,请不要忘记这一点。从一开始,凶手就害怕安德丽亚在凶杀案现场看到了对他不利的东西。不会是他的脸或是身材,他从后面袭击她,所以她没有机会看到攻击她的人。那他一定是认为安德丽亚看到了什么重要的东西:他在犯罪现场从容不迫,作案之后还吸烟,那么困难地去写那个字条,在凶杀案发生后的第二天又给她发了恐吓的电报,就在上星期六,他还更巧妙地警告了她。这是因为他感觉到,我们的追踪离他越来越近了。这些事对他来说是很危险的,但是他还是要冒被发现的危险。而且,他不断地警告安德丽亚要保持沉默。为什么?为什么?她看到了什么,或者说他以为她看到了什么,让他如此紧张?只有可能是那个被他拿走的火柴包,因为安德丽亚在被击中头部之前,注意到了桌子上的六根火柴。」
  「但是我们还在寻找他非要带走火柴包的原因。只有一个行得通的原因。这个火柴包是合上的,他知道这一点。所以放在桌子上会被全部看到。那么这个火柴包烦恼他的原因就很简单了,和火柴包的外表是有关系的。他是害怕安德丽亚会认出这个火柴包是属于他的吗?这好像也不合情理,人们一般不大可能凭着纸火柴包就能『认出』是属于谁的,即使是这个人习惯使用某一种火柴。那么只有可能是火柴包外面印有一种标记,确切地说可能是一种字母组合。安德丽亚如果看到它,可能马上就会联想到这个人。」
  「这真是有趣,所以这一切,」安德丽亚说,「可是想一想……」
  「最讽刺的就是,」埃勒里笑着说,「安德丽亚根本就不记得纸火柴包的外表有什么特殊的地方了。她看到了,但是并没有在脑海中留下印象,因为她当时很害怕。那天当我安排了那场戏模拟星期六的晚上,在我对她向我所推理的方向引导时,才使她回忆起来。那时是她第一次想起来。但是凶手不会冒险地认为她没看见,毕竟他看到了她曾经紧紧地盯着那张桌子。他一刻也没有怀疑过安德丽亚已经认出了火柴包上面的标记,从而知道了凶手的身份。」
  「那么现在我就又知道了凶手的一个特征。他是一个男人,抽烟斗。他用的火柴在外面有某种能辨别出他的身份的标记。」
  埃勒里点起了一支香烟。梅南德法官说:「真是太出色了。但是应该不是全部吧?我还看不出……」
  「全部?绝对不是。这只是整条锁链中的第一个环节。第二个就来自那个烧焦的软木塞。我曾经证明过如果凶手是把它用作书写工具,那么很显然他认为手边没有更有效的书写工具。我之所以说是他认为,是因为作为一个男人,他没有想到用口红。这说明他自己本人当时没有带着钢笔或铅笔。还记得吗,要写字条是他事先没有想到的。或者是他带了钢笔或铅笔,但是出于某种原因,他不愿意使用。」
  埃勒里又停了一下:「波林杰,你还记得我对这个凶杀案的第一个反应是什么吗?当时,我指出你不知道应该说是谁被杀了——金鲍尔还是威尔逊?」
  波林杰苦笑着说:「我当然记得,我还记得你当时说这将对这个案子起到关键的作用。」
  「这一点是多么关键甚至连我当时都没有想到,它是至关重要的。如果不了解这一点——即被害人是以什么身份被杀的,就无法进行最终的判断。因为通过它,我们才能找到凶手最为明显的特性。不找出这个问题的答案,凶手的模样永远是模糊,而且是没有意义的。我无法完整地描述出它的重要性。」
  「你已经使它听起来很不寻常了。」法官说。
  「事实证明这对凶手来说的确是很不寻常的。」埃勒里回答说,「好了,被害人究竟是以什么身份被杀害的呢——金鲍尔还是威尔逊?我现在马上就回答这个问题。」
  「听我说:既然凶手杀了被害人,又要嫁祸给露西·威尔逊,那么他一定知道警方肯定会相信露西有足够的动机。因为没有人会陷害一个无辜的人,在他不知道这个人有可以令人相信的动机的情况下。而露西只是被害人的妻子这个事实,不足以构成可以对她进行诬陷的动机。」
  「好,那么露西·威尔逊的『动机』是什么呢?在实际的法庭审理中,归于她的犯罪动机是什么?我们这里这位聪明的朋友指出:一、她可能在作案前就了解到约瑟夫·威尔逊其实就是约瑟夫·肯特·金鲍尔,他隐瞒了真实的身份和生活,欺骗了她十年,这可能会使她转爱成恨;二、他的死可以使她得到100万美元。」
  「这些,就成为了她的动机——不会再有别的了,因为她和威尔逊过着理想的家庭生活。但是,凶手能够看到露西的这些动机说明凶手知道他们。他知道约瑟夫·威尔逊其实就是约瑟夫·肯特·金鲍尔;他知道约瑟夫·威尔逊一死,露西·威尔逊就能得到约瑟夫·肯特·金鲍尔100万美元的人寿保险。」
  「知道这两件事的凶手,一定是不知如何得知了被害者既是金鲍尔又是威尔逊,也知道他已经过了好几年双重身份的生活。」
  「但是如果凶手知道被害人过着双重身份的生活,他也知道他杀的不仅仅是约瑟夫·肯特·金鲍尔,也不仅仅是约瑟夫·威尔逊,而是他们俩。那么这个人就不是以任何一种单独的身份被杀的,而是同时以这两种身份被杀害的。至于这一点如何重要,我想留给你们来判断。」
  「恐怕还得留给你来判断。」波林杰笑着说。
  「哼!如果杀害了金鲍尔…威尔逊这个双重身份的人的凶手,知道他杀的是金鲍尔…威尔逊。那么不可避免的问题是:他是如何知道他的双重生活的?他怎么会既认识纽约上流社会的金鲍尔,又认识费城的流动小贩威尔逊呢?几年来,金鲍尔一直小心谨慎地隐藏着他的双重生活这个秘密;几年来,金鲍尔显然没有出过错,引起过怀疑;而且威尔逊也在同样的时间里保守了他的金鲍尔这个身份的秘密。根据比尔在凶杀案发生当晚对我和德琼说过的话,威尔逊曾经告诉过比尔没有人知晓那个小屋的存在。然而,凶手选择了这个半途之屋作为杀害他的场所。是的,金鲍尔的确打算在那天晚上向比尔和安德丽亚透露他的秘密,但是他还没有实现他的愿望就被谋杀了。如果他也打算告诉给第三个人,他当然会在那天晚上之后才告诉那个人。可是凶手却知道整个故事,那么他是怎么知道的?
  「这是一个符合逻辑的问题。」法官点了点头。
  「它也有一个符合逻辑的答案。」埃勒里慢吞吞地说。
  「但是他会不会只是出于偶然,」坐在沙发上的比尔问,「才知道整个故事的呢?」
  「这种可能性,当然是有的。但这种可能性不是很大。金鲍尔,据我们所知,从未放松过警惕。如果说那两封电报偶然落入了凶手的手中,那也只能泄露半途之屋的位置——我真是喜欢这个叫法!但是凶手要是只知道这个地方的位置的话,好像是不够的。他一定在发电报那天——也就是金鲍尔被杀害那天之前就知道了金鲍尔的秘密、他不但知道半途之屋的位置,还知道金鲍尔真正的妻子是谁,在哪儿住,她的特征和背景;他还要有时间来策划他的杀人计划,找到露西的车,了解她星期六晚上一个人看电影的习惯,才能因为她缺乏不在现场的时间证明而陷害她。所有这一切都需要时间,不是一天,可能要超过一周,如果他必须秘密地进行调查的话。不,比尔,很难说这是个意外的发现。」
  「那是怎么样的呢?」波林杰大声说。
  「怎么样?凶手只有一个方法才能知道这些的,这么简单,我不可能忽略。既然从逻辑上不能完全消除凶手对金鲍尔双重生活的偶然发现,我们就先抛开这一有可能的实际存在。金鲍尔就是在他决定面对现实,而准备把他双重生活的实情告诉他双方家庭的代表之后不久,才被杀害的。如果你认为他忏悔的第一步就是把他的保险受益人由他的重婚的妻子杰西卡改成真正的妻子露西,那么这也太过巧合了。你不明白吗?他的双重生活有了记录——九项记录,可以这么说:新的受益人的名字和地址以及更改过的八项保险条款!于是,紧接着这些记录,他就被谋杀了。我怎么能不怀疑凶手就是以这种方法得知金鲍尔就是威尔逊的,或者威尔逊就是金鲍尔呢?任何知道此项变动,或者看过保险单的人,都有可能去调查,通过保险单上的名字和地址了解到这个秘密,跟踪金鲍尔停留在半途之屋,而且在两星期之内发现所有需要的东西,来计划这起谋杀案并暗示露西就是凶手。」
  露西轻轻地哭泣着,安德丽亚搂着她的肩膀安慰她。
  「那么现在,」埃勒里说,「我已经可以完整地描绘出凶手的模样。我会把他的特征一条一条地列出来。
  1。凶手是个男人。
  2。凶手是个抽烟的人,很可能抽的是烟斗,而且可以肯定他的烟瘾很大。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