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途之屋-第2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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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是这样的吧。」
「当你9点钟回来的时候,那时帕卡德车当然还在那儿。但是另外一辆车还在吗?」
她很快地说:「没有,根本没有。」
「你还说,」比尔继续紧逼,「你第一次和第二次来的时候看到房子里面都没有人,是吗?」
「没有人,连个鬼影子都没有。」
「你第二次回来的时候,是否看到主要的车道上有汽车的轮胎印?」
「我……我不记得了。」
「你刚才说因为早到了就开车沿着兰伯顿路朝着卡姆登方向开了一个小时。那你在去的路上和回来的路上,有没有看到一个戴着面纱的女人开着福特车经过?」
「我不记得了。」
「你不记得了。那你记不记得那天晚上回到纽约时是几点钟?」
「大约11点30分左右。我先回家换上晚礼服,又开到沃尔多夫参加舞会。」
「没有人注意到你缺席了这么长时间吗?」
「我……没有,没有。」
「你的未婚夫在那儿,没有你,你的妈妈也在那儿,还有芬奇先生及其他的朋友,没有人注意到你离开过,金鲍尔小姐?你以为我们会相信吗?」
「我……我当时极度悲伤。我想不起来……谁曾经跟我说过什么了。」
比尔的脸转向了陪审团:「对了,金鲍尔小姐,你是如何处置那个凶手留给你的字条的?」
波林杰一下子跳了起来,他想了想又坐下了,什么都没有说。
「字条?」安德丽亚支吾地说,「什么字条?」
「就是那个用烧焦的软木塞写的字条。你听过奎因先生的证言了。你把那张字条放在什么地方了?」
「我不知道你在说些什么。」她的音调提高了一点,「我告诉你那儿没有——我是说我根木不知道有什么字条!」
「在凶杀案现场曾经有过三个人,金鲍尔小姐,」比尔紧追不舍,「被害者、凶手,还有你。凶手作案后写了那张字条。他当然不是写给他自己的!那张字条在哪里?」
「我对那字条真的是一无所知。」她歇斯底里地叫喊着。
「我想,」波林杰站起来,慢吞吞地说,「这已经太过分了。法官大人,证人不是来接受审判的。她已经对这个我应该反对的问题给了足够的解释。」
比尔激动地与他争论。但是梅南德法官摇了摇头说:「安杰尔先生,你已经得到了答案。我想你应该继续询问。」
「我保留我的意见!」
「可以,请继续吧。」
比尔转向了证人席:「现在,金鲍尔小姐,我是否可以请你向陪审团说明一下,你是否把你那一晚的经历告诉过任何一位调查此案的官员——警长德琼、检察官波林杰、或者是他们手下的任何人?」
波林杰又想站起来,但是又坐了回去。安德丽亚看了他一眼,舔了舔嘴唇。
「我们希望听你自己的证言,金鲍尔小姐,」比尔略带讥讽地说,「如果你不再向检察官寻求帮助,我将不胜感激。」
她摸索着她的手套,说:「我……好吧。」
「好的,你是主动把一切情况告诉给他们的吗?你的这些话是否都出于你本人的意愿?」
「不,我……」
「那么,是警长德琼还是检察官波林杰去找你的?」
「是波林杰先生。」
「换句话说,如果不是波林杰先生先找到你,你会自己去说明情况吗?等一下,波林杰先生!你是等着他们去找你的!这是什么时候的事,金鲍尔小姐?」
「具体我想不起来了。大概是一个星期以后……」
「凶杀案发生的一个星期以后?不要不敢说这个词,金鲍尔小姐,就是凶杀案。你不是一提到这个词就害怕吧?」
「我……不,不是,当然不是。」
「凶杀案发生后的一个星期,检察官找到你向你提了一些问题。在这一个星期中,你没有向任何执法机关说明你在凶杀案发生当晚曾经去过现场这一事实。我说的对吗?」
「这……这并不重要。我的话并不会对案子有任何帮助。我不愿被牵连进去——」
「你不愿被牵连进这倒霉的麻烦事当中?是吗?好,金鲍尔小姐,你当晚在现场的时候有没有碰过那把刀子?」
「没有!」她现在的回答比刚才有力了,眼神也恢复了原来的模样。
「那把刀当时在什么地方?」
「在桌子上。」
「你连一个指头都没碰?」
「没有。」
「你那天晚上有没有戴手套?」
「我戴了,但是当时我把左手的手套摘下来了。」
「那你的右手还是戴着手套吗?」
「是的。」
「你在逃离屋子的时候是不是把手撞到了门上,而且撞掉了你订婚戒指上面的钻石?」
「是的。」
「你把它丢了以后,有没有意识到是当时撞掉的?」
「我……没有。」
「就在凶杀案发生的当晚,我发现了那颗钻石,而且告诉了你。你拼命恳求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给任何人。这是不是事实?」
她气愤极了:「是的!」她的脸上燃烧着怒火。
「那么这是不是事实。」比尔无情的声音中带着嘶哑,「你为了不让我把这件事泄露给警方甚至吻了我?」
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目瞪口呆地说:「为什么,你……你答应过我!你……你……」她用力咬住嘴唇,让眼泪不要流下来。
「你在案发当晚有没有见到过被告人?」
她脸上的怒火正在慢慢地平息:「没有。」
「你在任何时候都没有看到过她吗?在那个小屋里、小屋附近、从小屋到卡姆登的路上?」
「没有。」
「那么就是说你承认案发当晚曾经去过犯罪现场,而且你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过此事,直到检察官私下直接向你询问。是不是?」
波林杰这次站了起来,大叫大嚷。又经过了长时间的争论。
「金鲍尔小姐,」比尔声音嘶哑着继续,「你不知道你的继父过着双重身份的生活吗?」
「不知道。」
「你不知道他在6月1日之前不久曾经更改了他100万美元的保险单的保险受益人吗?」
「不知道!」
「你恨你的继父,不是吗?」
这又引起了一番争论。安德丽亚的脸色因愤怒和羞愧变得苍白。而坐在检察官桌子后面的金鲍尔家那些人已经是义愤填膺了。
「好吧,」比尔匆匆地说,「我就先到这儿,控方开始吧。」
波林杰走到证人席的栏杆前:「金鲍尔小姐,当凶杀案发生一个星期后我找到你的时候,我对你说过什么?」
「你说你追踪到那辆跑车是属于我的未婚夫的。你问我在案发当晚是不是去过凶杀案现场,如果去过,为什么不去告诉你。」
「你是否感觉到我在试图保护你,或掩盖你去过现场这一事实?」
「没有,你当时对我的态度非常严厉。」
「你是否像刚才向陪审团说的那样告诉我当时的情况?」
「是的。」
「我当时听了以后说了什么?」
「你说你会调查清楚的。」
「我问了什么问题没有?」
「问了很多。」
「和案情有关的问题?关于证据的问题?还有你看到什么没看到什么之类的问题?」
「是的。」
「还有,我当时是否说过你的情况和控方已经收集到的有关被告的证据没有任何冲突,所以我将不会在审判中传唤你做证人以使你免受这些烦恼和痛苦?」
「是的。」
波林杰走了回来,脸上带着父亲般的微笑。
比尔上前问道:「金鲍尔小姐,控方没有在审判中传召你作为证人,这是不是事实?」
「是的。」她看上去很疲倦。
「但是你所掌握的情况在陪审团成员的脑海中对被告的指控会产生令人信服的怀疑,不是吗?」
辩方结束了所有问题。
所有的人都在等待着陪审团的最后判决,从最初的几个小时到一天、两天,陪审团还是没有传出任何的声音。这说明法庭辩论结束后,他们的意见有了变化。在陪审团休息室中一再延长的讨论对被告一方来说是一个有利的信号,至少他们好像是陷入了僵局。比尔的精神受到了鼓舞,随着时间一小时一小时地过去,他的脸上露出了微笑。
控辩双方的总结发言很快地结束。先做总结的是比尔,他对波林杰进行了强有力地控诉。他认为辩方不但证明了控方的指控都不成立,而且波林杰对他宣誓承担的义务有着严重的过失。波林杰隐瞒了本案的重要证据——安德丽亚·金鲍尔到过凶杀案现场这一事实。他指出作为检察官的职责不是迫害,也不是掩盖任何情况,而是要找出事实的真相。波林杰还故意忽略了两样非常重要的证物——燃烧过的火柴棒和烧焦的软木塞。如果不是辩方证人的提示,这两样证物将永远不会被提交到法庭。它们没有被控方提出的原因仅仅是因为与它们被告没有一点关系。此外,辩方根本无法证明面纱是属于被告所有的,也无法证实面纱的来源。
最后,比尔叙述了辩方的观点。他说,露西·威尔逊明显是被杀死她丈夫的凶手所陷害的。他大声呼吁,是财富的力量和社会的地位使得这位可怜的女人成为没有抵抗能力的牺牲品。她从金鲍尔那里没有得到过任何东西,只有他的爱。所以,有些人一定要让她成为牺牲品。为了支持他的观点,比尔又提出了联邦专家关于金属的重要证言。
证言表明水箱盖提手不是自行脱落的,而是人为折断的,如果说有人把它折断的话,那一定是蓄意的,这样做的原因无非是想暗示车子的所有者,露西·威尔逊。
然后,就像几天前的晚上和埃勒里讨论过的那样,比尔开始一步一步地重建这恶毒陷害的过程。凶手偷了露西的汽车,然后到加油站去加油。其唯一的原因就是要给加油站老板留下汽车和戴面纱的女人的印象。
「这可以由,」比尔说,「她根本不需要加油这一事实来证明。在加油之前,油箱里的汽油足够再跑60,甚至是80英里!」
她来到小屋,看到了裁纸刀和上面的礼品卡,就用这把刀杀了金鲍尔。最后,她开车回费城,把车子丢弃在一个很容易被警方找到的地方。
「如果被告,我妹妹,」他大声说,「就是凶手,那她为什么要戴着面纱呢?她应该知道小屋附近什么都没有,除了会死的被害者之外不会有任何人能看到她。而真正的凶手为了陷害露西,有足够的理由这么做!如果她的脸被看到,陷害就不攻自破了。就这点而论,如果露西是那个女人,她为什么要把面纱留在丢弃的车里?同样,如果凶手是为了陷害露西就有理由这么做。」
「再者说,如果露西就是凶手,那么她所做的一切都是令人难以置信的愚蠢。她会开自己的车而留下线索吗?她会让车子在泥地上留下轮胎印吗?她会让自己的车被警方找到吗?她会把面纱留在车上吗?她会不设法为自己找到不在犯罪现场的时间证明吗?她会不戴手套用那把刀杀人吗?愚蠢,真是太愚蠢了!愚蠢得让人没法相信!」比尔大声呼喊,「但是,那个陷害露西的人有一千条理由这样做,来留下线索!」
比尔慷慨激昂的总结给陪审团成员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特别强调了要有根据的怀疑。如果一位陪审团的成员,他说,是有良知和诚实的话,他就会宣布对被告的怀疑是没有根据的……他挥舞着双手坐了下来。
但是,波林杰还有机会作最后的总结性发言。他嘲笑辩方有关陷害的理论是「明显的」「临死前的悲嗥」。关于被告愚蠢的行为,波林杰白了埃勒里一眼后说,任何一个有实际经验的犯罪学家都知道,一切犯罪都是愚蠢的;只有在侦探小说中罪犯才有着天才一般的头脑。而这名被告,他说,并不是一个惯犯;像一般的报复心强的女人一样,她的动机使她的行为变得轻率、不假思索;她根本就没有意识到她所留下的踪迹。
他神气十足地说控方已经充分地探明了她在案发当天的活动和犯罪事实。她在凶杀案发生的几分钟之前被看到在驾着自己的车行驶在通往小屋的路上。她的车在小屋前的泥地上留下了轮胎印。这些证据可以证明,她的车在凶杀案发生时的这段时间就在犯罪现场。这也自然的证明了被告,他继续说,也在犯罪现场。他还指出,如果对她就是开着福特车的女人有任何的怀疑的话,那么她在杀死她丈夫的刀子上留下的指纹是完全不可辩驳的。
「指纹,」他讽刺地说,「是不可能陷害她的——除非,也许在我刚才提到过的侦探小说里。」陪审团的成员们都笑了,「这名被告在那个屋子里用手拿过刀,那么我们完全有理由把她和尸体联系起来。」
这种联系是有根据的,他继续说,它足以打破所有的怀疑。辩方是如何解释刀上的指纹这个最重要的问题的呢?
他们说她的指纹是在前一天晚上在她自己家里被印上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