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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网人-第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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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试图为这种状态提供一个带有自传色彩的蓝本。社会是不自由的,规则无处不在。“社会人”总与长宽高等概念离不开。人只有成为“个体人”,回到心灵深处,才能拯救自己,获得真正的自由。本文叙述了一个“社会人”在不断的寻找中逐渐转变成为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个体人”的全过程,即,“网人”。 

  1 

  我挺喜欢她的。小鼻子小嘴巴小脸蛋,一颗小巧玲珑的门牙使劲儿地往外翘。头发不长,齐眉刘海,风一吹就乱了,水汪汪的眼睛里浮起几丝狡黠。她吃吃地笑,左边脸上现出一个浅浅的酒涡,胸挺过来,鼓鼓囊囊一大砣。我伸手按住,轻轻地按了下,又重重地按了下。她立刻瘫软下来,在我怀里,脸色迅速酡红。窗外没有夕阳,有淡淡月光。她的身子比月光还白。她闭上眼,声音有些儿颤抖。她说,好看么? 

  床边的冰淇淋已经化开了。香草冰淇淋,几个时辰前我们一起在家小超市买的。有几个品种。她一口气拿了四大盒,两只手上堆得满满的,因为冷,不停地将这盒叠在那盒上,又将那盒叠回到这盒。她见我仍在微笑,吐吐舌头,小声地说,可不可以再拿一盒?我说可以,你要再多都是可以的。她欢呼一声。那个正在店门口与人砌麻将的胖胖的女老板,听见这么清脆的声音,回过头,扫了一眼我们,目光又落回到牌桌上,愣了下,肥嘟嘟的嘴里也发出欢呼,单调七对,清一色条子,胡了。我笑起来,搂过她的腰肢,嘴凑过去,小声说,哪天吃成老板这样被你压在身下的男人可就惨了哦。她的颈真白,白白的长长一段,上面竟然没有一个黑点,几根青色的血管在薄如蝉翼的皮肤下微微晃动,漾出一片蒙蒙的光。她的耳垂在萤光灯下渐渐透明,很像一滴正在下坠的水珠儿。我没忍住,牙齿在上面轻轻一咬。她哎哟一声,嗔道,你要死啊。 

  我说,给你一个礼物。等会不管发生什么,都不准动,也不得睁开眼,好么?她扭扭身子,忸怩地点了下头。我吻了吻她的唇。她的唇并不红,素白的,却很暖和。我吻过的第一个女孩儿的唇是红艳艳的,热度却与一块大理石差不多。那是在老家的党校门口。一个没有月亮的晚上。几颗星星在树林上浮着,一些虫子在草丛中此起彼伏地唱。那年我十四岁。女孩儿比我大三岁。老家有句俗话,女大三抱金砖。我很想娶这位比我大三岁的女孩儿,她是我的邻居。我们一起长大。所以从小我就会玩各种女孩儿的游戏,比如跳皮筋、扔沙包什么的。 

  我一直闹不明白女孩儿为什么要塞给我那张小纸条,不过,记得自己吻了她之后,就觉得有一个崭新的世界在眼前打开了,一些熟视无睹的东西忽然变得新鲜好看起来。可惜没过几天,我的决心就被现实击得粉碎。那个女孩儿没与我有半句商量,就出现在一辆永久牌自行车的后座,脸紧紧贴在骑自行车的男人腰上。那男人我认识,在社会上混的“罗汉”,面容清秀,左眼角至额头中央有一条极凶狠的刀疤。在老家,不读书整天在街上闲逛打架的年轻人,不分男女都被称之为“罗汉”,而且他们手中老有花不完的钱,这让人羡慕,也让人憎恨。我冲他们的背影吐了一口唾沫,挥动手中的棍子把路边小树的枝桠一一劈断。那时,我已经从各种课余读物中以及荒诞不经的民间传说中得知佛教里有五百罗汉,号称十全老人的乾隆皇帝也是罗汉之一,还有济公,整天趿着破拖鞋,摇着蒲扇,唱“鞋儿破,帽儿破,身上的袈裟破。”我对“罗汉”本来极有好感,因为这件事,却觉得他们都是一批仗势欺人的家伙,没啥意思。 

  后来女孩儿与那个“罗汉”结婚了。再后来我去外面念书,等到回来再看到他们时,她已经是一个腰部臃肿的妇人。我从她身边走过,她没认出我。我注意过她的唇,上面的鲜艳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一些干燥的碎屑。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在她身边蹦来跳去,不停地喊着妈妈,每喊一声,她就轻轻地应一声。那个“罗汉”我也见着了,在菜市场,拎着杀猪刀飞快地剁着排骨,一边与来来往往的顾客打招呼,一边计算着价钱。我在他的肉案铺上买了块猪肝,他冲我一个劲地笑,脸上那道刀疤一闪一闪。他不认识我,我是他的顾客,我付钱给他,虽然买与卖是一种公平关系,但我的虚荣心当时还是得到一些满足。 

  她的乳头是粉红的,没有乳晕,乳房是尖尖的,没有一丁点下垂,非常迷人。我低下头,抠出一块冰淇淋抹在她的乳房上。她颤动了一下,我立刻凑过嘴叼着她的乳头用力吮吸,并同时将手指上残余的冰淇淋涂向她光滑的后背。她呜呜地哼,身子来回扭动。我啧啧嘴,满口甜味。我用舌头在她乳房根部打了个圈,然后仰起脸。她的眼闭得更紧了,睫毛忽闪忽闪。我在她眼睛上亲了一下说,真乖。她喉咙时冒出一连串含糊不清的字节。我堵住她的唇说,真香。 

  我来的路上一直都很香。一块块田从车窗外掠过,间或有几只白色的鸟在空中划出一条优雅的弧形。路边是一丛丛矮小的灌木,挂满一种黄灿灿的小花,叫不出名字,但看着就神清气爽。一路上都是山,山连山、山叠山,山脚猛地蹦出几排房子,一律青砖灰瓦,精神得紧。房子门口多半停着一辆老式的轧谷机,几个正在啄食虫子的母鸡听见滚滚的车轮声惊惶失措地往四周散开。几乎没有人,一路上的村庄都是静悄悄的。只有出了村庄才会在田边或池塘边见着几个挽起裤腿的老人与光屁股的小孩子。没有年轻人,据说,十有八九都去外面打工了,而这些新房子都是他们从外面寄来钱盖的。一个与我同坐的矮个中年人侧过身用一种古怪的方言与旁边另一个酒糟鼻子的中年男人说着话。从装束上来看,他们应该是村干部,皮鞋底沾着厚厚的土,西装质地甚为粗劣,手指节粗大,指甲里有着污垢。他们说的话我都能听得懂。 

  酒糟鼻子说,这年头,卖啥也比不了卖逼。你说我咋那么背?家里三个,全他妈的是带把的。房子盖了半截,愣没法子上梁摆酒。拐子有福气哇,苦了这么多年总算是熬出头,二个女儿在外面,每个月的票子哗啦啦地淌进来,挡都挡不住。房子盖得比谁家的都要高大,还带影壁。人哪,真是命,拐子原来的那老婆因没生下个带把的,结果喝了“乐果”,啥福也没享,白白便宜拐子了,这不,奔五十的人前些日子还把个二十多岁的小寡妇娶回家,听说光那寡妇娘家足足给了一万五。矮个中年男人就笑,说,明个从外面买个小女娃子放家里搁着,现在外面又不是没得卖,价钱也便宜,养好了,以后孙子念书什么的不就有着落了吗?酒糟鼻子呸了声,那三个狗屁东西怕连女人屄毛都没嗅过,连个房子都盖不起,哪来的孙子?矮个中年男人说,孙子总是会有的,目光放长远一点总是好的,猴年马月眨眨眼就到了…… 

  他们说话的声音很大,旁若无人,渐渐地,越说越下流,偶尔又互相交换起他们与镇上干部打交道的心得,也都与一些下半身器官有关。我听了一会儿,有些腻,探手在行囊里找出本书,撕下两个角,捏成团,塞住耳朵,继续往窗外看。 

  2 

  你是从老家来的。一个月前,你从城市回了老家。因为一些事。说是事,其实是找个理由想让自己缓过一口气。总觉得城市就像一台榨汁机,每个人都忙着把自己的血肉扔进去,期望能换来一堆钞票或别的什么。这有些儿可笑,但大家都在这么疯狂地干,你若不干,恐怕更令人发笑。毕竟人都得在别人视线下活着,所谓人是各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吧。 

  回家的路有些长,先坐火车,十三个小时,过黄河,越长江,到省城,再换客车,还有五个小时车程。车是依维柯,因年日已久,脏,而且旧,悄没声息地趴在一大堆豪华大宇车后面,其窘迫状只堪比拟一只被人拔掉毛的丑小鸭。你在车站找了好久,最后不得不把读书人不愿开口求人的毛病抛掉,问门口一个戴红袖套的男人,这才在一间公共厕所前听到久违的乡音。 

  老家是国家级贫困县,县城就三、五万人口,四面环山,仅一条马路与外界通。摊开公路地图,若把别处的马路比作筋脉血管,老家的这条路顶多是一根盲肠,上面还啮牙咧嘴裂着一道道口子。路不太走,司机的手艺却因此纯熟得紧,眼见前面的坑洼避无可避,方向盘一拧,车身便似拉杆从琴弦上轻轻蹭过。 

  司机甚为健谈。开车后,嘴没闭过。一会儿说要操这该死路面的娘,一会儿说要把当年修这条路的包工头等一干人马全拉去枪毙,并保证不会冤杀一个。司机精细黑瘦,小个子,光着膀子,汗如雨下,胁骨清晰可数。司机说,下半年这条路要重修了,由二车道扩展为四车道。司机说到这里时,牙缝里冒出凉气,拿起刚在路边沟渠里灌满的水壶,照着脑袋淋下去。司机说,王八羔子们又有得捞了。坐在车门边的售票员接过话碴,你不也是一只王八羔子?这年头,不是王八不出门。司机不说话了,用力踩油门。车子轰隆隆蹿上山坡。 

  老家的山不高,林却甚密,当然,仅仅是路两边的林子密。得给坐车来检查工作的上级领导们一点面子。领导有面子,剩下的事才好做,晚上回家再背背三十六计孙子兵法,从先人们的智慧里打捞起一些东西,还是可以咬出点骨头渣。老家是林业县,靠山吃山本非罪过,几十年一气吃下来,拿斧头的比栽树的多,山上若还有木头那才叫咄咄怪事。 

  车开了一段路。前面有交警拦住路,身高脸黑气壮,骂骂咧咧,每一个唾沫星子都直奔人的下半身去,就关没喊大有此树为我栽此路为我开要从此处开留下买路钱。司机与售票员齐齐跳下车叽哩咕噜一番话语,交警逐挥手放行。车子发动了,司机恶狠狠地往窗外瞟了一眼,自言自语,这人咋个面生?售票员说,是呀,从没见过这人。有乘客就说,这人咋一个人“上路”?吃腥也不是这种吃法吧。又有细心的乘客说,咦,交警啥时不系皮带改系草绳?这是不是神经病?司机恍然大悟,蹦下车,揪着假交警的衣领,日你妈,敢骗你爹!扬手一个巴掌甩过去。假交警也不含糊,胳膊肘撞出,两人滚作一团。 

  售票员下了车,拎着铁棍,不吭声,瞧准了,猛地呼呼横扫过去。那交警哎呀一声,手软软垂下。售票员撸了下额头垂下的头发,你妈卖逼,发了神经还晓得伸手要钱?还天热要喝娃哈哈?说着话,举起铁棍又在交警身上猛砸几下。售票员是女的,曾经是你的女同学,且是班花。她已经不认识你了,你却因为她与司机的交谈中记起她。记得小时候她一说话就脸红,声音细细的,像蚊子叫,经常有男生给她写纸条,为了她被校外的“罗汉”打得鼻青眼肿。后来听说她没念高中嫁人了,然后就没有音讯了。没想到,今天的她居然变得如此勇猛。你笑起来,还是想不起她的名字。 

  司机拿回他的钱。车子重新上路了。时值正午,烈日当头。车厢内的人们在经过对这位交警打扮的神经病人一番热烈的讨论后又陷入晕晕欲睡中。你却渐渐兴奋,心一点点热了。不是近乡情更怯么?沾满灰尘的绿随着滚烫的风一阵阵卷来,几朵白色的云从山梁处浮起,一些半红半白的花像石头不时从窗外滚过。稻田中央仍有星星点点的人,或插秧或收割。于是,一块金黄,一块碧绿。颜色是这样恰到好处,好得令人心惊肉跳。正是农时。被汗水浸透了的农人,此刻在想什么呢? 

  记得自己曾经坐在都市里写下过一首诗。内容还记得:风吹不走阳光的力量/白晰的手臂渐然通红/在烈日下奔跑的人群/弥漫着稻田里金黄灿烂的光芒/弯腰收割希望/期盼没有一粒种子会被遗忘/我们来自于尘土/向往着青天/还会有什么不可被我们梦想/风可为我们的翅膀/云愿做我们的衣裳/所有的时间都将汇成长江/浩浩荡荡/为我们歌唱/他们会知道/我们都很漂亮/他们会明白/我们都有脊梁 

  诗写得真矫情。想想都忍不住发笑。你已经很久很久没干过农活,甚至不愿想,不敢想。那不是人干的活。不说劳累,不说蚂蝗叮咬,光在明晃晃的太阳底站十个小时,纵然什么都不干,在都市里被欲望折磨得形容枯槁的人十有八九也得晕倒,包括现在的你。这是好还是坏?你不知道。你情愿自己真的不知道。记得那时最大的愿望是早一点割到田边,在绿荫下歇上半小时,如果刚巧有风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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