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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鬼骨活死戏-第3节

小说: 鬼骨活死戏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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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阿飞很帅气!一个长得帅气的男人,女人又怎么会不喜欢呢?

女人们都一向喜欢抱着阿飞,一抱起来就往自己身上最可靠又最安全也就是最隐密的地方匿藏起来。

而阿飞经常就偷偷地笑,持着一只高脚也并不很高的玻璃杯子拔了腿四处乱跑,背后马上又惹来了一群饥不择食的雄性兽类。

他们也都和“阿飞”于壁虎一样玩厌了女人,虽然每一次的最后还是要被伟大的女性用喷了香水的臭袜子缚起四肢,象一只即将摆到桌面上的大闸蟹,没有气也没戏。

“玩完了——”有一个结了两条黄色领带的小男生叹着一口长气,朝这边慢悠悠地走过来。

“阿飞”于壁虎非常友善地向他打了一个招呼。

“嗨,你就是阿飞?”

“是的,我就是阿飞。”

“你好,我是看刀!也就是绿市石油开发公司的总裁。”

“好啊,请问贵姓?”

“贵姓金。”这个人好怪,要知道一般的人是绝对不会这样子来作答的,最正常的回应如果不是“免贵姓金”,就应该是“我姓金”。

阿飞一抿嘴角,将一些很不小心溢出嘴外的汁水吸回口腔内。

“我姓于,于壁虎。”

“于壁虎?”一个人在阿飞的身后面轻轻点了点头,嘴皮翻动着,露出了几颗雪亮雪亮的白牙。

“啊?谷主。”

原来是鼎鼎大名的谷主黄强先生,但人们只喜欢叫他“谷主狼”,而非“谷主蓝”,蓝是一种十分可爱的颜色。“狼”和“蓝”这两个字不但是谐音,也是一种很好的比较。

其实这狼的外表也很斯文,又很可爱。

“‘狼’先生年纪不大啊!”金看刀与他碰杯。

“是的,年轻有为。”狼又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

而看刀却差一点点就把今天中午在女朋友家里吃的饭菜全吐了出来,吐一个干干净净的,他正在心里面悄悄地对自己说着话,“哈!吹什么牛嘛,一点点作为而已。”

“我讨厌俗人们的寒暄!”在这个“狼”先生面前,“阿飞”于壁虎最后只说了这一句,便自个儿往别处邋遢去了。

他对“狼”先生和看刀已经没有兴趣,大概是又想躲进洗手间用他猛兽一样锋利的獠牙去咬女人或者是同性了。

传言说“阿飞”于壁虎先生能够从腹腔之中吐出一股蜘蛛之丝,刚刚吐出来的时候这些丝上还带着黏液,一滴又一滴的还会往地面上坠落呢。

就在阿飞转过身子已经打算离去之际,谷主先生抓紧时间又连忙向他问了一个事情。

“对了,这两天,你有没有见着我那天带回来的女人(事见此卷《一、壁虎分药》中)?”

“她怎么了?”

“她突然人间蒸发了。”谷主黄强。

“你说的那个女人就是指张三九么?我也没有见到她啊!”阿飞。

“不过我也认识她!”阿飞。

而看刀也和谷主找不到好的话题。

他耸一耸肩,往女人堆里钻去了。

金看刀的心情从来很好,很放松。

“来吧,我亲爱的!”立刻有一个擦古铜色口红的婆娘在尖叫,表示要把金看刀一下拿得服服帖帖的。

谷主黄强还是立在原地,他在喃喃自语:“看来,找回张三九这件事情就只有拜托猎鹰披风了!”

猎鹰?披风?

披风是谁?

他是一个人的名字么?古怪的名字啊。

披风出场了。

(2)

※※※

现在的披风已卸下披风,只穿了一件衬衣。衬衣上面的纽扣全松开了,露出了结实的胸膛,披风用一只手不住撩着胸口上面的黑毛,一直在喊热。“电扇,电扇!”

“披风”,真的会是一个人的名字吗?

它也许是假名也许是真名,但根本就不重要了。因为,姓名只是用来称呼某人的一个符号而已。

一个江湖中人要是闯荡了十年仍然混不出一点名来,他还会很在乎自己的名字吗?披风当然早就已经把自己的真名字深深地藏在心底,发誓从此以后就只有“天知地知我知”了,(奇*书*网。整*理*提*供)然后又给自己取了这样的一个假名字。

这一类英雄就叫做无名。

无名的名字自然已经不重要了,重要的只是他的身份——他和其他成名的人物一般也是一个江湖中人,名副其实的江湖人。抛头颅洒热血,江湖行自有江湖事,是英雄便无悔!

江湖仍旧是江湖,可现在的江湖却完全不归豪侠们管理。任何事都不讲武力只讲法律,所以没有高学历的披风只能去瞎混,所以他才会无名。要不然,这个天下的“张朝阳”也就多了。现在的江湖出的是不一样的人物!

披风无名却有姓,他姓胡。可是,“胡披风”叫起来时并不如“披风”好听。而且,也很少有人知道披风原来姓胡。

所以披风便是披风,将永远都是披风,而不是胡披风。

披风正在喊热:“电扇,电扇!”

听到有人喊叫。

“干嘛,披风大爷——”一个服务员马上跑了过来,油嘴滑舌的。他一路跑一路道:“我们这里可比不上在你家,要事事都称心如意还不如自己去挑旅馆住呢!”

披风一听,想开始发作了。但是又忍气吞声地想了一想,开口骂着:“一个小破店嘛,确实应该照顾一下的,呆在鼠洞里面都要比这儿来得干净痛快!”

小店里马上有几个人在随声附和,开始趁机起哄了。

那个服务员是男性,血气方刚一听便火冒三丈。他抓起前面餐桌上的一只瓷质茶杯往披风爷身上扔过去——披风哈哈一笑,侧身避过,说到机灵他比谁都要机灵得多。

站在对面几米之外的那个服务员却又赶紧冲了过来!捋起衣袖想好好打一场架。披风哂笑着!

服务员和一只醋钵子一般大的拳头“呼”的一下挥了过来,披风已飞快地低下头,对方接着又是一拳,他又低了头。对手已愈发火大,仗着人高整个身子似乎是老鹰在捉小鸡向前扑倒。

披风扬起了一条腿踢在他腰上,让他跌倒的惯性又加大一些。

服务员“哎哟”一声叫,腰被踢疼了。同时两手撑着地板顿住了身形,披风却又在他向天上高高翘着的屁股上猛踢一脚。

K。O,服务员被击败了。

“好啊,来第二场——”又有人在高声地大叫,兴高采烈。

披风便开始了,抬起一脚往服务员的脸上使劲踹去,那个服务员正趴在地上仰着头气喘吁吁,准备站起身子也没来得及避过。

“砰——”的一声轻响,他的头又摔在地上了,鼻腔在无休止地流血。披风用一双手仔细地理着一头蓬乱的头发,两只大眼在闪闪发亮,鹰钩鼻下的嘴角上边带了一丝狞笑……

他的身材虽然看起来很瘦弱,人也并不很高,却很结实,骨头特别硬朗。要是有人扒开了他的衣服往里面瞧,便可知道他身上没有一丝肉一块皮是显得多余的。

这个人似乎和一条在锅里熬制了好几天的牛皮一样精壮!披风回到原来的位子上,拿起了卸下的披风。

这件披风是域外的天蚕丝精制,手感既轻且薄穿在身上浑若无物。

披风穿上它,只是为了夜行。

这虽是夜行衣却是乳白色的,在暗夜里如此嚣张的颜色,穿上它的人如果不是身上很有一些本事,便是脑筋出了问题。但披风确实很有本事,虽然没有轻功,百米速度却能控制在十几秒内。

况且这件披风刀砍不破,火烧不烂,正是理想的防弹衣。

同时它也起到了在夜间御寒的作用。

这一件披风,是谷主黄强很早以前就送给胡披风的。

这一件披风,谷主黄强是从于壁虎的手里得来的。

披风哈哈一笑,在桌上留下饭钱,扭头便走出了店子。这是关于披风的一个小故事,故事中的披风已经忍无可忍了,其实平时他是一个斯文又有礼的人。

第四回 灵鼻觅踪

 (1)鬼手勾魂

这一日的傍晚时分,张三九从一个叫“大王谷”的地方出来了,在没有一个行人的沙滩上面一个人行走着。

她刚刚认识了一位男性的朋友,这男朋友的名字叫黄强,不过她还没有和对方确定恋爱的关系,所以——他们还只是普普通通的朋友。不过对方却已经把她当作自己的未婚妻子,而且任何人只要一看见她和他呆在一起,也一定会马上联想到——“他们是一对彼此恩爱的小夫妻”!

然而,实际上这两个人之间的亲热程度只发展到态度非常随便地拉了拉彼此的小手,连一个嘴儿都没有亲。

波涛声不绝于耳,越是靠近岸边,咸腥味也越重,这是大海本身的气味。

星星已挂在天上,也正在她的手上。地上面,有一颗星星非常明亮,那是钻石!她一只手上正在把玩着钻石,是黄强刚送给她的见面礼物——“天上的小张”!

这是他早年在本地的珠宝市场上花了十来万买到手的,又在昨天才起了这个听起来就十分有趣的名字:“天上的小张”,因为即使他用尽各种各样的办法,也仍然无法得到任何有关她来历的资料。

所以,就很希望这颗钻石和她一样名副其实,能永远保持神秘。

这位名字叫黄强的男人,当众把钻石双手呈现在她的面前,十分若无其事地面带从容不迫的笑容,说着:“我希望你会喜欢。”

当时全场已肃静,人人屏住了气息。人人都等着这位神秘的小张伸出她美丽的玉手,接过钻石。

不出任何的意料,小张的脸上果然绽出了美丽的笑,并且向黄强轻轻说了一声“谢谢”,黄强也就趁机在她脸上亲了一亲。

海上漆黑一团!海水冲到脚底下的各类东西上面含着许多的盐分,所以又腥又咸,对于这一阵古怪的气味,张三九全身上下的皮肤竟然都有所感觉。

张三九悄悄地吁了口气,久久没有出声。由于钻石离脸很近,光芒映得她明澈的双眼中彩色变幻形成了一种令人目眩的奇景。

一束光线照出散布了一地的贝壳,接着,火光又熄灭了。

然后,一个驼背人才会有的身影慢腾腾地在岸边走动。

“该吃药了,我的小亲亲!这两天你跑到哪里去啦,都已经给你吃了药,为什么还不过来呢?”他嘴里在念念有词!

一听到这个声音,她便过去了。似乎主人对一条狗的发号施令,也像是她在不知不觉间喝了一碗迷魂汤,或者磁与铁在相吸。她手上一松,钻石也就落在地上了……

“啊,天!宝贝,你从哪里来的钻石?哈哈,我王伊将这下发财大吉了!”

黑暗中这个名字叫“王伊将”的驼背人在手心上遥控着的机械人杰作,已同钻石一齐回归!

(2)

不知名的大王谷,坐落在兜光城中。其实,兜光城这一座城市也和大王谷这个地方一样,是不知名的。

此时大王谷的上空,也和别的地方一样——那星与月,都已高高的挂在天上淡淡地照亮了大地。

夜深了,谷内的人基本上都睡觉去了。

大王谷内的道路很多,不但多也很复杂,已纵横交错如蜘蛛网一般,而其中的一条小道直通向“猎鹰”披风的住所。这个时候,这一条小道上面正慢腾腾地走着一只流浪狗,土狗。

这一条浑身长着黄色体毛的土狗,眼皮上面的一圈皮毛却是黑色的,长相奇特得跟熊猫一般。

这一条土狗或许也和人类一样有思想,因为当它看到一堆屎的时候,却根本不会去闻和吃——它已和人类一样嫌“屎”这东西脏手!它从来都认为自己是一条神狗。

——它从来认为:自己这一条神狗之所以为“神”,是因为很有修养!

确实,别的狗一旦看到了屎块,就会感觉这东西很香很可口,而它居然并不感兴趣,这已经说明它的修养极高明,品位高超。

小道上面,神狗神气赳赳,那个模样显得威风不可一世,简直就和一个佼佼人类在颈上面结着一条名牌的领带一般春风得意。

毫无疑问,这只神狗有着成精变人的心理倾向,而它也从来都不否认自己有这种倾向。

如果一只动物想学好,期待着做一个人类,那么其动机就是美好的,这个动机根本不会令它自己感觉羞耻的!

神狗一直期待着自己有朝一日可以修成仙,变成一个人,一个美男子。

它在它的所有同伴之中,身份从来都是一个“老大”。

颐指气使,久而久之,它的脸,看上去已不怒而威,甚有威严!好象是一个在战场上面指挥着千军万马的大将军。

研究了这条土狗这么长的时间,现在我们或许更应该称呼它为“神狗将军”,而不是“狗人”,或者“狗仙”、“狗王”。

神狗将军这一次出场,已绝非第一次,是第二次,它已曾经出过场。

第一次出场,它是在大王谷的一片树林子中。当时,它正被一只突然出现在路边的臭脚吓了一跳。接着,它又看到了一群打扮得稀奇古怪的人士,一齐聚集在一块写着“大王”二字的大石头前面。这些人,自然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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