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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节

诡案组-第67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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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完何夕的叙述后,我看着墙壁上的人形图案呆了好一会儿,难道这一切都是女妖作祟?长生天啊,这宗案子得怎样结案啊?总不能为了把女妖揪出而拆了整栋大厦吧!

把大厦给拆了肯定行不通,但让凶手逍遥法外,我又过不了自己那不关,而且老大也不会答应。看来只能把希望寄托在今晚,如果女妖真的如约在凌晨出现,那么今晚很可能就是我们“降魔伏妖”的惟一机会。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九章 … 女妖之约(下)

此时是上午,距离今夜凌晨还有很多时间,我当然不会把这些时间浪费掉,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百胜”,今晚是我们降魔伏妖,还是女妖把我们干掉,就得看我们的准备是否充分,所以我必须于事前了解女妖的底细。而要了解她,当然得从林主编入手。林主编之前并未提及他曾于陈艳被活埋之前到达现场,当中也许别有隐情。

我们再次把林主编带到审讯室问话,在问话之前,我先把他妻子神秘失踪的情况告诉他。

“什么?怎么会这样,怎么会这样?”或许这个消息对他的打击太大了,一时之间难以接受这个事实,情绪变得十分不稳。

“林主编,请你冷静一点!林太太这样做也是为了替你们洗脱罪名,请你配合我们的调查,别辜负她的好意。而且,这宗案子还关系到你的女儿和女婿。”为了能让他稳定情绪,我便提醒他,他还有两名家人被拘留了。

五十来岁的人多少也经历过风浪,他很快就冷静下来了,但说话的语气仍显得十分沮丧:“你们想我怎么配合?”

“根据目击者的转述,你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已经到达现场,是否有这回事?”我问。

“是,我当时还是个记者,收到市民的报料就立即赶去现场,到达时陈艳还活着。”他忽然低下头,声音也渐渐变小。

“那之前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你当时在场?”他之前曾主动向我们提及活埋事件,但却不曾提及他当时就在现场,这难免会让人生疑。

“因为那件事对我来说是耻辱……”他叹了一口气,徐徐道出当时的详细情况——

那时候,我还是个采访记者,每天都得跑新闻,一接到市民的报料电话就得立刻赶到现场,希望能得到第一手资料。

那天报社接到市民的报料电话,说有人掉到建筑工地的地桩里,被凝固的水泥困住出不来。于是,我就马上就赶到现场采访。

我到步时,建筑公司的人正与陈艳的丈夫黄杰讨论该如何处理此事。黄杰坚持要毁掉整个地基救人,建筑公司方面当然不愿意,只好频频打电话请示上级。我趁着他们正在争论,就走到地桩那边访问陈艳,她一个劲儿地叫我救她,可是我那有办法能救她呢?只好安慰她,说大伙正在想办法,很快就能救她出来。

安慰了她一番后,我就取出照相机准备拍些照片配合报道,谁知道我刚开始拍照,建筑公司的人就跑过来把我的照相机抢了,还把底片也给拆出来。我从他们之间的对话中得知,他们打算赔偿黄杰二十万,让他亲自往地桩加灌水泥把陈艳活埋,而他似乎已经答应了。

我那时还年轻,血气方刚,就冲他们大喊:“你们这样可是谋杀,是要枪毙的重罪!”我刚喊出来,他们就把我打了一顿,最终我还是无法阻止悲剧的发生,眼睁睁地看着陈艳被自己的丈夫活埋。

陈艳被活埋的过程中每一个表情变化,我至今仍记忆犹新——从惊慌到恐惧、从无助到乞求、从绝望到愤怒……尤其是她在最一刻向仰天怒吼,说死后要化成厉鬼报复所有人的时候,双眼尽是愤怒的火焰,而脸庞更因愤怒和怨恨而变得无比狰狞,犹如来自地狱深渊修罗恶鬼。这一刻的画面深深刻在我脑海之中,至今仍无法忘记。

事后,建筑公司给了我一个红包,要我为这件事保密。虽然我很想报道此事,还陈艳一个公道,但建筑公司的老板有政府高官撑腰,报社根本不敢报道此事。那时候我才深深体会到当记者的无奈,什么新闻自由、信息公开全是狗屁,上头让我们说的时候就是自由,就是公开,不让我们说的时候,谁敢吭一声都是犯罪!

自从这件事之后,我对记者工作的热诚就渐渐冷却了,良知也随之消失。“除死无大事”,连死人的事情也不能报道,那还有什么值得报道呢?我从小的心愿就做一名出色的记者,但自从此事以后,记者这个身份对我来说,只是一份养家糊口的工作而已……

“建筑公司是事后才给你红包,而不是当时就给你的?”听完他的叙述后,我发现了一个关键性的问题。

“他们当时打了我一顿就把我赶走了,事后他们是通过我当时的主编,在报社里把红包转交给我的。如果他们当场给我,我绝对不会收下,可是主编出面了,我不收就太不认抬举了。”他的语气很无奈,或许这就是他感到耻辱的原因。

在听过何夕转述水妖女妖的话时,我还以为林主编是在陈艳被活埋之前就收下红包,但实际上他的红包是在事后才收的,而且地点是在工地范围以外。如果女妖就是陈艳的话,她怎么可能如此神通广大,什么事情也都知道?

我忽然又对女妖是否真实存在感到怀疑,而且此案的确还有很多疑点,或许我在分析案情时,一直忽视了一个关键人物——纪雪融。

纪雪融为何会跑到日报大厦找水泥女妖呢?在此之前只有两人曾与女妖有一面之缘,她为何会肯定自己能把女妖叫出来?而且她又为何要找保安陪同?是因为害怕,还是因为她需要“观众”?

我会玩些小魔术,懂得魔术的主要原理就是利用人的错觉。譬如我最常用的魔术,就是在别人身上找出糖果之类的小物品,其实糖果一直都在我手上,只是大家没看见,当大家看见时,糖果已经转移到别人身上了。或许纪雪融就是利用魔术之类的方法骗了何夕,而当时环境十分昏暗,十分适合运用这种把戏。当然要做出何夕所看见及听见的效果并不容易,但也并非绝不可能。

假设昨晚纪雪融用魔术把何夕骗倒了,那么她的动机就值得怀疑,而两名死又与她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我不禁以此作进一步推测。

先论杀人动机,宁宇易的存在使她女儿的婚姻出现危机,而且她还可能撒谎了,宁要挟她的也许不是同性恋照片,而是她某些不可告人的秘密;林主编处处受制于黄敬,偶尔对妻子吐吐苦水也不足为奇,她为了让丈夫不再受人要挟,狠下杀手也在情理之中。

再论作案时间,宁宇易遇害时,她与林主编在家中睡觉,而林主编因为自身有嫌疑,而且与她又是夫妻关系,口供不可尽信。也就是说,她不能提供有效的不在场证据;而黄敬遇害时,她正身处警局,有值班警员为证……难道我猜错了?

或许,我该改变一下思路,凶手不一定是同一人。又或者凶手是同一人,但不是纪雪融。反正黄敬遇害时,她的身处警局不可能瞬间来回于两地之间,也就是说她有不在场证据。

倘若假设她没有杀人,那么她的行为当然是为了替家人脱罪。然而,她为此所付出的代价却不小,因为从此以后她就是一个不存在的人,必须放弃现在拥有的一切,改名换姓到外地生活,甚至一辈子也不能与家人联系。

虽然我作出了诸多假设,但验证方法都是一样,就是等待黑夜降临。只要能见到传说中的水泥女妖,一切问题都会有答案。

此时距离女妖约定的时间还早得很,所以我让伟哥在网络上搜索一些与日报大厦有关的资料,结果他发现了一个可疑的地方:“日报大厦的物管公司里有个职员叫黄杰……”

第五卷 隔世情痴

第十章 … 集体幻觉(上)

在等待夜会水泥女妖的过程中,我让伟哥在网络上搜索有关日报大厦的资料,得知其现在的物管公司与建造大厦的建筑公司为同一上市公司旗下的子公司。而在物管公司的职员名单中,竟然发现了“黄杰”这个名字,难道他就是当年活埋妻子的负心汉?为了深入了解水泥女妖及当年所发生的事情,我马上和蓁蓁到该物管公司找他谈话。

我们要找的这位“黄杰”是该公司的人事主任,我们没花多少时间就在他的办公室里找到他了。

“你认识一个叫陈艳的女人吗?”我表明身份后就开门见山直奔主题。

他的脸颊微微抽搐了一下,露出一个不太自然的笑容:“她是我已故的前妻。”

“她怎么死的?”虽然这是个明知故问的问题,但我必须问,因为从他口中也许会得到另一个答案。

他的脸颊又抽搐了一下,表情变更不自然:“她是在工地上失足掉下刚灌注了水泥的地桩里,被埋在里面的……”

“是吗?可是据我所知,她掉进地桩时还活着,是随后被人加灌水泥活埋的!”我以严厉的眼神盯着他。

他的身体突然哆嗦一下,不自觉地低下头,声音也变得颤抖:“那,那是一场意外,谁也不想发生……”

“开始时的确是意外,但后来演变成一宗凶杀案,而凶手就是你!是你亲手活埋自己妻子的!。”我厉声道。

“不是,不是这样!我也是被逼的,当时根本没有别的办法……”他忽然抬起头,激动的双眼中涌现出晶莹的泪光,徐徐诉说这段不堪回首的往事——

那时候,我只是个在工地上干苦力活的民工,一家三口全靠我这双手养活。而且我儿子的身体不太好,经常生病,光是为了替他治病就花了不少钱。所以不管有多累,我都必须继续工作。

我记得那天,我跟大伙往地桩里灌注水泥后,就一起去吃饭。回来的时候,听见地桩里有人在叫救命,而且那声音很熟悉,很像我女人。我立刻跑过去,发现小艳竟然掉进地桩里了,全身都陷进水泥下面,只有脑壳露出来。

当时她还清醒着,我问她干嘛会掉进去,她说儿子发高烧了,她身上又没有钱,所以就跑过来找我要点钱带儿子去看医生。可是来到却没看见我,一不小心就掉下来了。她说本来想自己爬出来,但越爬就陷得越快,最后就整个身子都陷进去了。

我那时心里焦急得要死,想下去把她拉上来,但被其他人拦住了,因为水泥还没完全凝固,这时候下去连我也会一起陷进去。后来大伙找来绳子木棒之类的东西,想把小艳拉出来,但是当时水泥已经开始凝固,她又只有脑壳露出来,要拉她出来只能用绳子套住她的脖子。可是那样的话,人还没拉出来就已经吊死了。

我们这伙人都是干苦力的,都没什么文化,想来想去也想不出有什么办法能救她,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水泥渐渐凝固瞎焦急。后来建筑公司的人来了,我就跟他们商量该怎样才能把小艳救出来。那时候水泥基本上已经凝固了,要把小艳救出来,惟一的办法就是把地桩毁了。可是地桩毁了,整个地基就得重做,他们当然不肯答应,因为那样他们公司的损失可大了,而且还会拖延大厦的封顶日期。

就在我和他们为了救不救小艳而吵起来的时候,有个记者跑来了,还拍起照来。他们怕会把这件事闹大,就抢了记者的照相机,还打了他一顿。接着他们就向我提出条件,说给我二十万让我亲手往地桩加灌水泥把小艳活埋。

当时我可真是心慌意乱,小艳不住地哭着叫我救她,而且家里还有正发着高烧的儿子,建筑公司的人又不肯让步。我那时想,小艳肯定是救不了的,他们绝对不会答应把地桩毁掉,再这样拖下去,儿子怕也会出事……所以我就狠心答应他们的提议,亲手往地桩加灌水泥,把小艳活埋……

之后,我就马上赶回家带儿子去看医生。当我把儿子带到医院时,他已经有点神智不清了,住了三天院才能把烧退下来。期间建筑公司的人来过,给了我两万块,让我千万别乱说话。我当时什么也没想,就只是想着把儿子的病好,其它的事都没心思去想了。

后来儿子的病终于治好了,可是留下了后遗症,经常都会打瞌睡。这时我才想起建筑公司答应给我的二十万只给了两万,于是就到他们公司要钱。他们的头儿大概心疼这笔钱,不想给我,就跟我谈,说给我安排一份好工作。

小艳已经死了,我要是继续在工地上干活,就很难照顾儿子,加上给他们多哄了几遍,就稀里糊涂地答应了。他们当时安排我在现在这间物管公司里做保安主任,以我的水平来说,的确是份不错的工作,可是这份工是用小艳的性命换来的,我儿子还因此得了个打瞌睡的后遗症,所以我越想越觉得不服气。再加上后来儿子知道,是我亲自把他娘害死,经常都对我不理不睬,我就更加来气了。

日报大厦建成之后,是由我们这家公司负责管理的,我觉得是出一口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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