诡案组-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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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到中国后,我的烦恼就开始了。虽然我在学校里莫名其妙地得到了与众不同的优待,学校的领导、学生都把我当成明星一样,甚至安排我独自住一间寝室。可是,每天总有一大堆人在寝室外,隔着窗户对我指指点点,感觉就像在看猴子一样。这让我感到很受辱。因此,我在校外租了个间房,位置就在你们学校旁边。
住在校外虽然逍遥自在,不再受他人打扰,但新的烦恼又来了。我并不富有,必须靠兼职赚钱来完成学业,但这里不是美国,这里只是个小城镇,我不能到麦当劳这样的快餐店工作,因为我只要出现在公共场所就会被别人当成猴子看。幸好,我能弹得一手出色的钢琴,所以我想参加钢琴比赛,靠奖金来完成学业。然而,住在学校里时,我随时都能到音乐室练习钢琴,可是在住校外就不太方便了。
房东先生为我解决了这个问题,他就是你们学校的门卫,是一个友善的本地老头子。他给了我功能教学楼的钥匙,晚上他值班的时候,我就能到音乐室里练习。因为功能教学楼与教师及学生宿舍都有点距离,所以不怕会影响到别人……
“那昨晚又是怎么回事?”纤凌问。
“昨晚可吓死我了。”碧莲白了纤凌一眼,“我半夜被关门的吱呀声惊醒了,一醒来就发现你的床空着,于是就溜出寝室,看见你蹑手蹑脚地往外走。我以为你梦游了,就躲在后面跟着你。”
“原来是你啊!昨晚可把我吓坏了。”纤凌睁大双眼看着昨晚差点把她吓掉魂儿的碧莲,接着又问:“那后来呢?”
留学生用不太流利的国语说:“你出现,吓倒我。我说出名字,你就倒下。”
“还是我说吧。”碧莲接过话头,“我走进音乐室时,你已经晕倒了,他跟我说明情况后,我就让他把你抱回宿舍。”
“你怎么能让男生抱我呢……”纤凌的脸红得像火烧一样,声音越来越小,并不自觉地低下头来。
“难道要我抱你吗?我可没那么大力气呃。”碧莲说着站起来,向纤凌挥挥手:“我的任务完成了,你再和他聊聊吧,我就先走了。拜拜!”说罢,便转身就跑掉。
纤凌害羞地低下头,不知道应说什么,两人沉默良久,她终于想到了话题:“昨晚那首曲子的乐谱,你能给我一份吗?”
“没问题,我还没自我介绍……”留学生友善地伸出宽大的手掌,“我叫彼得洛希卡,很高兴认识你。”
纤凌头也不敢抬起,伸手与对方握手。两手接触,她不由全身一振,对方的手异常冰冷,仿佛完全没有体温。她连忙抬头看着对方的脸,他长的很帅气,很完美,完美得让人觉得不真实,仿佛是一张人皮面具,而面具背后是一具毫无感情的木偶。
他到底是人还是披着人皮的木偶?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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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化尸童姥 引子
(本故事纯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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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民国三十四年,夏末。
夜幕低垂,长满薰衣草的小山陂上有一名年约十三、四的少女在拼命地奔跑,她身后有一名年龄相仿的少年正在追赶她。
“来抓我啊,抓到我给个小钱你买红枣!”少女回头向少年做了个调皮的鬼脸。
“让我抓到你,你就知味道!”少年的脸容略带好胜之色,但更多的是情窦初开的莫名心动。
少女的体力不及少年,追逐了片刻后,两人的距离逐渐缩短。少年突然跃起扑向少女,把她扑倒,两人一同于柔软的薰衣草丛中翻滚,最终少年成功压在少女身上,并按住她的双手,脸上露出不怀好意的笑容。少女心如鹿撞,既紧张害怕又兴奋莫名,声音颤抖地说:“你想干嘛?”
“嘿嘿,现在你让我抓到了,当然是我想干嘛就干嘛……”少年说着便吻向对方的樱唇,但却被少女扭脸避开,只吻在红如晚霞的脸颊上。
少女不断左右摇头,不让少年亲吻其樱唇。少年干脆不再按住她的双手,改为用双手捧住她的火热的脸颊,让她不能再躲避自己的热情……四唇紧接,久久难分!
唇分之时,两小无猜皆面红耳赤,对视无言。良久,少女推开身上的小情人,坐起来羞涩地说:“你欺负我,我待会去告诉院长。”
“你舍得吗?院长肯定会打死我的……你看,院长昨天打我的手,现在还在痛呢?”少年把手臂伸出,上面有三条明显的棒痕。
少女怜惜地轻抚小情人的手臂,不无心痛地说:“真的还痛吗?都怪我把院长的茶杯打破了,害你替我受罪。”
少年轻轻地把少女拥入怀中,对手臂上的棒痕毫不在乎:“为你挨几棒算什么,要是打在你身上,我才心痛呢!”
两人坐在草地上相拥对视,少女不自觉地轻闭双眸,心里再度感到小鹿乱碰,既紧张又兴奋地等待小情人再次滋润她柔软的嘴唇。良久,期待中的炙热嘴唇并没有靠近,少女失望地睁开双眸,发现眼前的少年正以好奇的目光凝视着远处。
少女举起粉拳,嗔怒地砸在小情人胸前,待凝视远处的少年回过神来,她便嘟起嘴,语带责备地说:“你看什么?”
懵懂少年不解少女柔情,只为远处的异象而好奇心大起,指着远处一株大树,对怀中少女道:“你看,那棵树上好像有条黑布。”
少女顺着对方所指的方向望去,发现远处一株大树的树枝上挂着一条似乎是黑色布带的物体。小山陂平日人迹罕至,所以他们才敢肆无忌惮地在此嬉戏,而之前到来亦未见有此布带,不由感到好奇。
两人一同来到大树前,仰首上望,仔细观察了一番。虽然已经来到树下,但布带挂于高处,而且天色已暗,一时间也没看清楚到底是什么,只是觉得很像布带,但似乎又不是。少年玩心大起,随手拾起几块小石向布带掷去,其中一块小石掷中布带中段,布带立刻断成两截。下端一截掉了下来,而上端一截竟然往树枝收缩,仿佛拥有生命般贴着树干迅速往下移动。再看掉到地上的一截,同样像拥有生命般,先是盘成一团,随即形成长条状贴地而行,袭向不知所措的少女。
黑色异物犹如一条贴地而行的毒蛇,速度迅猛,瞬间即来到少女脚前,但她仍一脸惊恐,不知该如何是好。千钧一发之际,少年拉住她纤幼的手臂,双腿发力狂奔,拉着她逃走。但是,黑色异物并没有就此罢休,一路紧追而来。
两人好不容易跨越一条小水沟,再奔跑一段回头望去,黑色异物已经没有追来了,这才松了口气。但双脚刚停下来后,少女马上察觉异样,不由惊叫:“有东西爬过我裤子里了!”
少年先是一愣,随即叫道:“快把裤子脱掉啊!”说着便伸出双手,欲把少女的裤子脱掉。
“不要!”少女连忙躲避。虽然有异物钻进裤子,但要在心仪的男生面前裸露下体,在这社会风气尚较保守的年代,试问有那个花季少女能做到呢?
“快点脱啊,不然被它咬到就麻烦了。”少年显然不懂得少女心事,他只想心爱的女生不受伤害。
少女紧拉着裤子与少年纠缠了一会,突然惊叫起来:“它钻进我身体里了,怎么办?怎么办?”少年还没弄明白“钻进身体里”是什么意思时,她便脸色一白,随即发出撕心裂肺的惨叫,不消片刻她的裤子便被下身流出的鲜血染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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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山边的幽静小路上,一名身穿怀石中学校服的少年正使尽全身力气踏着脚下的自行车,他必须要以最快的速度前进,因为他身后有一条如黑色布带般的奇怪异物在追赶他。
少年使尽力气终于与异物拉开一段距离,但却一不小心被路上的石头绊倒了,连人带车倒在路边的草地上。眼看异物就要追上来,他也顾不上地上的书包及自行车,强忍身上的痛楚,连爬带滚地逃走。他害怕得慌不择路,跑到一个非常隐僻的小山陂上,最终还是被异物追上。
撕心裂肺的惨叫于僻静的小山陂中回荡,但却没有人听见,再次回复平静的时候,柔软的草地上只剩下一副穿着校服的骨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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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卷 化尸童姥
第一章 … 九天化尸(上)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须惜少年时。
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这是一首中唐时期较流行的诗,传说作者是杜秋娘,不过她只不过是演唱者而已,真正的作者已无从稽考了。这首诗的含义很单纯,能以“莫负好时光”五字蔽之。人生匆匆数十载,仿佛只需一眨眼的功夫就能到达尽头。在这有限的时间里,我们需要学习、工作、恋爱、结婚、生子……等我们把所有事情都忙完的时候,剩下的时间已寥寥无几了。
我经常会想,如果我能像传说中的吸血鬼那样,拥有无限的生命,那是多么有兴趣的事情,最起码我不用为钱而烦恼。譬如,我在我爷爷那年代用篱笆围上一块当时根本不用花钱购买的土地,也不用很大,千来平方就行了,到了现在怎样也能卖个一百几十万。更有趣的是,我能拥有充足的时间博览群书,知识是无限的,只有拥有无限生命的吸血鬼才有机会获得人类的所有知识。可惜的是,现实中并不存在吸血鬼,所谓的血族只是小说家幻想中的产物,其原形是欧洲中世纪的卟啉症患者。
说了这么多还没有自我介绍,我叫慕申羽,表面上是刑侦局的一名刑警,然而我所隶属的诡案组直接向厅长负责,不受刑侦局管辖。诡案组是一个专门调查超自然案件的秘密小组,大部分案件都不会向市民公布,甚至连审讯过程也是内部进行。
看了我前面所说的话,也许有人会认为我将要讲的是一个关于吸血鬼的故事,然而正如我刚才所言,在我意识中的吸血鬼只不过是一群患上卟啉症的可怜人而已。本次的案件与吸血鬼毫无关联,或许应该说是一个与时间有关的故事,而这个故事是从一副诡秘的骨架开始……
九天前,有个叫周少龙的中学生,在放学后离奇失踪。九天后,有人发现了一副诡秘的骨架。我种蓁蓁在骨架被发现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发现骨架的地点在周屋村附近,一个僻静的小山坡上,是该村一名村民发现的。我们赶到时,已经有不少村民在围观,并有三名自称是死者父母及大伯的男女在场,刑侦局的同僚拉起警戒线,阻止村民闯进破坏现场的证物,也方便流年及悦桐等人取证。
草地上有一副衣物完好的完整骨架,从其身高判断应该是十二、三岁左右,其身上的校服也能证明他是附近一所中学的学生。因为流年他们还在取证,而自称死者父亲的男女先是哭得死去活来,随后更相继晕倒,所以我就跟自称是死者大伯的周耀安聊了几句:“死者的情况……你已经看到了,你怎么能肯定他就是周少龙呢?”
周耀安颓丧地坐在地上,眼角泛起泪光,先是长长地叹了口气,然后指着山坡下的一辆自行车,及不远处的一个书包:“少龙的单车我骑过,车锁的款式我记得很清楚。还有那个书包,是我开学前买给他的,没想到开学才几天就……”说着,他的眼泪就流下来了。随后,他告诉我,周少龙的父母是菜贩,父亲周耀全曾经离婚,其与前妻罗淑芬生有一子,名叫周俊龙。罗现在经营一间化工店,与前夫十多年来也没有往来。
聊了一会后,山坡下的悦桐向我挥手,我走过去看见她正和郎平打开地上的书包,把里面的物品逐一取出。因为前几天下过大雨,书包里的书籍都被雨水浸泡过,作业本上的字迹稍微有些模糊,不过她找到了一张经过过塑的学生证,用夹子夹住给我看。从学生证上的资料得知,书包的主人是怀石中学初一2班学生周少龙,也就是周耀全的儿子。
虽然还不能百分百肯定死者就是周少龙,不过也十不离八九了。死者的皮肤、肌肉、器官尽失,不过还好,他的头发还在,只要在发端的毛囊中提取DNA就能进一步确定他的身份。
流年的取证工作已做得差不多了,我便问他有何发现,他很无奈地回答:“全身皮肤、肌肉、器官荡然无存,仅剩下一副骨架及头发,但是衣服却完好地穿在身上。从表面迹象看来,尸体应该是在几天内化成骨架,真的很不可思议。”
“尸体九天就能腐化成骨头了吗?”蓁蓁看着死者的遗骨问道。
“正常来说要一年左右才能完全腐化,就算天气炎热也不可能在半年之内腐化到只剩下骨架的程度。而且死者的衣服并没有被尸水沾污,如果是正常腐化,这根本不可能。”流年示意我们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