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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节

1979-2000深圳重大决策与事件民间观察-第1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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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能是因为有了市委书记在前面打了头炮,再加上胡鞍钢的不依不饶(用《深圳特区报》编者按的话说是〃由于某学者日前仍喋喋不休〃),到了1995年秋天,双方几近刺刀见红。《深圳特区报》连续发表了杜吉轩三人合写的《办特区是搞特权吗》、郑炎的《浅议学者与学棍》和吕延涛的《棍子向谁打来》等文章。这些文章的火药味一篇比一篇浓,和胡鞍钢的言辞一样,犀利有余,而风度则略显不足。
  吕延涛的《棍子向谁打来》言辞尤甚:
  ……一段时间以来,一些否定中央的特区政策,反对继续办好特区,主张〃特区不特〃甚至要取消特区的论调却甚嚣尘上,与中央大唱反调,其中的代表人物就是某〃著名学者〃。此人不但利用国内各种讲坛,而且借助境外媒介,对特区和特区政策大肆攻击,并罗列了特区九大〃罪状〃。对特区大打棍子。
  请看,明明特区是中央确定的全国改革开放的〃窗口〃、〃试验场〃和〃排头兵〃,他却说是搞〃特权〃,会阻挠和反对改革开放;明明特区对全国的改革开放作出了重大贡献,他却说是人为地加剧了地区之间、中央与地方之间的矛盾;明明特区政策是小平同志和党中央、国务院的英明决策,他却说是少数人〃通过经济寻租和政治寻租寻求垄断权和特权的结果〃;特区的高速发展明明是为缩小地区之间的差距作出了贡献,他却说由于特区的发展把东西部差距拉大了,是一种危险。这位先生的一系列言论,到底是要反对什么,他的棍子打向谁,难道还不清楚吗?
    
      
          
  看过双方的这些文章之后,人们禁不住产生这样的担心:一场学术之争,会不会演变为一场政治批判?
  就在这时,这场争论像是断了琴弦似地戛然而止。
  10月14日,中共深圳市委宣传部突然发出通知,要求深圳所有传媒立即停止刊登所有有关〃特区不特〃争论和不点名批评胡鞍钢的文章。
  这样,从1994年春天到1995年秋天,这个争论持续了大约一年半时间。
  关于制止这场争论的原因,有研究者说,〃显然是由于来自北京方面的指示〃。香港《明报》也用大字标题表明是〃北京施压禁深圳传媒'围剿'胡鞍钢〃。人们由此猜测至少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对像胡鞍钢这样一位学者如此大动干戈的做法欠妥,更何况当时胡鞍钢本人并不在国内;第二,也是非常重要的是,争论的内容所涉及到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问题过于敏感。
  1997
  围剿厉有为
  1996年11月20日,北京下着入冬以来的第一场大雪,深圳市委书记厉有为正在中共中央党校省市领导班学习。头一天,有人通知他第二天去参加校内的一场研讨会,还要发言。由于来不及准备,厉有为就抓上另外一篇题为《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的论文草稿匆匆忙忙跑上了讲台……
  厉有为在《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中直言不讳地说:〃为了适应中国已经设定的建立市场经济体制这一目标,中国必须在所有制问题上有所突破。〃
  他还进行了大胆的思考:〃除了公有制与私有制以外,有没有第三种所有制形式?能否建立一种使多数劳动者占有多数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制形式?〃
  在研讨会一个星期后,厉有为突然发现这篇还在修改之中的文章,居然被人偷偷拿去翻印散发,并以雷霆之势发动了一场举世瞩目的〃倒厉风暴〃。自己无形中成了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成了一个〃反党反社会主义的〃〃及时而难得的反面教材〃。
  宛如晴空一声霹雳,厉有为一下子蒙了。
  置厉于政治死地的是一篇无作者署名的〃万言书〃。这篇附加厉有为的学习体会的文章,在京城上下传得沸沸扬扬,并借助国外势力首先在海外公开发起讨伐。
  厉有为为什么会成为第一个靶子?
  厉有为之所以成为第一个全力打击的靶子,不仅因为他是中共深圳市委书记的缘故,更主要的是与他在所有制上迈出了关键的一小步有关。2003年10月23日,享有〃民间焦点访谈〃的《南方周末》发表了记者李文凯写的标题为《厉有为的一小步》的述评。李文深刻地分析了厉有为为何要迈出对整个国家和民族来说是〃一大步〃的〃一小步〃的原因,以及为什么〃左派〃会恼羞成怒无法容忍他踏出这〃一小步〃。
  1993年,厉有为就提出市场经济要建立五大体系,一年后,这个内容扩充为八大体系。有意思的是,无论是五大体系还是八大体系,厉有为当时都没有提到涉及所有制的体系。及至1996年深圳市场经济十大体系形成,最为核心的却恰恰是这个敏感的〃所有制体系〃。
  如此,便有了这样一个逻辑:直到〃所有制体系〃形成,深圳的市场经济才终于〃摸着了石头过了河〃。
  而厉有为正好在这个时候写就了《关于所有制若干问题的思考》一文,也就不仅仅只是学习马克思经典著作的体会了,更多的,应该是实践的体会。作为深圳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指导者与全程亲历者,厉有为显然清楚地知道,改革正在过难关,而能不能过关,就在于所有制问题能不能得到突破。
  厉有为焦虑的,还有深圳的成就与经验,是会得到肯定,还是会被否定?
  但他忽略了这样一个事实:深圳与其他地区的差别。所以在他看来似乎只是基于实践而在理论上理所当然的〃小小一步〃,结果会在北京遭到如此规模的〃口诛笔伐〃。
  深圳作为中国的第一个经济特区,本质上就是为市场经济而生的。此前的深圳,工业基础基本为零,国有经济、计划经济也微乎其微,而且一开始就以学习香港的市场模式为导向,进驻这里的也大多是外资企业和有雄心壮志的中国民营企业。因而相对于中国其他地区来说,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道路上,深圳并不存在〃转型〃的问题。
  但作为特区的深圳,至少没有像香港一样获得〃一国两制〃的待遇,许多的〃新鲜事物〃,迟早还是需要一个〃说法〃的。
  这样一个说法,在1995年厉有为与学者胡鞍钢进行〃深圳该不该继续特下去〃的辩论之后,显得尤其急迫起来。也就是在这之后,深圳提出了〃第二次创业〃的口号,其中的关键,则在于〃制度创新〃。而〃制度创新〃的方向,在此后一两年中已经非常明显。
  虽然深圳的国有经济基础并不强大,但深圳市委依照中央的精神,也曾提出过将国有企业〃做大做强〃的方向,采用当时全国通用的方案,成立国有资产管理公司,选取6家大型国有企业为重点,制定了一个〃六大百亿集团〃的目标。
  但此后人们看到的现实却是,以〃华为〃为代表的一批民营高科技企业迅速发展,成为深圳经济的中流砥柱。同时,中兴通讯、万科等国有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革成功向民营经济转变之后,也开始崭露头角。
  成立于1985年的中兴通讯公司,起初国有资产占绝对控股地位,在1993年改制后,国有股降到51%。突破性的产权结构改变则是在1997年,在国有股、集体法人股之外,增添了公众流通股,而且后者占到总股本的38%,国有股只具有相对控股的能力了。
    
      
          
  厉有为的文章,正写成于中兴通讯改制的前夜。虽然两者并没有直接因果关联,但地方官员的自我理论思索与地方企业的自发改制,在这个时段如此丝丝相扣,反映的却是大势所趋。
  对于厉有为来说,他不能接受〃深圳只剩下五星红旗是红的〃之类的批评,他强烈地希望为股份化正名〃股份制经济不是私有化〃。
  这一点恰恰碰触了〃左派〃抵命死守的红线所有制问题。
  批判厉有为的文章,都会引用这样的数据:〃中国国有经济的比重,自1992年以来,每年以近5个百分点的速度下降,现已降到临界点(30%),甚至低于大张旗鼓搞私有化的俄罗斯(40%)。〃因此得出结论:〃市场经济和经济改革的深入,使国有企业丧失了主导地位,外资和私营经济却不断发展壮大,一个新生资产阶级已经在改革中萌生。〃
  〃大批判〃〃流产〃之谜
  对于厉有为这样的干部展开如此严厉的批判,显然牵涉着全局的走势。很快,各种声音汇集进了中南海。2002年,厉有为在对《深圳特区报》记者回忆道:〃如果没有江总书记,胡锦涛校长的支持,我的政治生命就完了。〃时任国家副主席、中央党校校长的胡锦涛说,厉有为是在党校内部的讨论会上谈自己的学习体会,如果这样的发言也要批判,那么今后谁还敢说话?此后一段时间,不少关心政治风向的人便确信:对于厉有为的〃大批判〃〃流产〃了。因为极〃左〃派精心酝酿的第二波〃口诛笔伐〃迟迟没有出现。相反,在十五大召开的前一天,《中国经济时报》还发表了对厉有为的专访。
  专访刊登在《十五大代表访谈系列》栏题下面,令人一望而知厉有为不仅还是深圳市委书记,而且已经成为中共十五大的代表。
  这是厉有为自年初以来第一次公开回答对他的〃批判〃。但是问题还不仅如此,事情的关键更在于,如若不是对这时中国的政治局面具有透彻的理解,乃至自信掌握了其中最微妙也最有利的时机,北京的报纸断不敢给厉有为提供〃反击〃的机会。这表明厉有为已经渡过了这一次危机。
  《中国经济时报》的这次专访,甚至为厉有为提供了公开表达自己观点的机会。而厉有为在陈述了他对于所有制问题的看法之后,坚持认为自己没有错。他说:〃现在看,那篇毕业论文基本符合江总书记'5·29'讲话精神。〃
  迄9月3日为止,除了厉有为本人,还没有人敢于公开说厉有为的观点是同党中央的理论或者同江泽民的讲话相一致的。
  在中共十五大闭幕的那一天,所有的人都发现,厉有为并没有像批判他的那些人所希望的那样,被撤销一切职务并被开除出党。像在党的十四大上一样,厉有为在十五大上再次被选为中共中央候补委员。
  1998
  〃中国第一名誉侵权案〃
  1997年4月,一家叫〃泰明国贸〃的〃财团〃在深圳各大媒体刊发了一则广告:〃本公司斥资近十亿元创立了总面积近28000平方米的一流超巨型购物天堂泰明国贸广场向外招租。〃这家公司向租户承诺第一年免租金,第二年起每平方米月租100元。如此疯狂的跳水价,仅相当于同一地段旺铺租价的十分之一。
  在千人通宵排队抢租的洪流中,一位商人突然发现,这家商场的主要招租人竟是在广州、深圳两地劣迹斑斑、赫赫有名的诈骗高手谢锦福和蒋良荣!他急忙向罗湖区消委会作了举报。
  事态紧迫,罗湖区消委会的市长联络员杨剑昌迅即报告深圳市委、市政府信访部门。此事尚未公开,1997年8月中旬,由谢锦福、蒋良荣等人同时策划的〃泰明国贸商场招租〃、宝华楼招租、粤民百货事件终于爆发。先后有200多名消费者投诉〃粤民百货〃、80多名租户投诉〃泰明国贸〃欺诈行为。
  杨剑昌再也按捺不住。经过一个星期的深入调查,他连夜写了一份《关于深圳泰明国贸商场极大欺诈案调查报告》,交给了深圳市五套班子。
  调查结果让人触目惊心:〃泰明〃与其控股的〃粤民百货〃共涉嫌欺骗钱财1-2亿元之巨。
  奇怪的是,〃泰明国贸〃的后台老板彭海怀一伙很快就拿到杨给市里写的报告。这些人一方面通过关系向杨剑昌施加压力,另一方面又托人传话,说只要杨不再写报告、搞调查,愿意给500万元钱。杨严辞拒绝。
  1997年9月,深圳市公安局对〃泰明国贸〃调查后,得出〃泰明国贸商场的行为尚不构成诈骗犯罪〃;同期,《中国信息报》根据杨提供的材料,发表了题为《触目惊心:深圳一则广告骗亿元》的文章。
  1998年2月18日,〃泰明〃既不告报社,也不告消委会,而是〃志在必得〃地将杨剑昌个人告上法庭。
  1998年9月11日,深圳市中院一审驳回原告〃泰明〃起诉。一审认定杨剑昌的行为不构成名誉侵权,并查明原告〃泰明〃公司虚假验资和虚假注册资本的事实。此时媒体一片欢呼。但彭似乎很有把握,当即表示要上诉。
  1998年11月,杨剑昌的调查取得重大进展:彭的11家公司无注册资金、无经营活动场地、无营业收入,却互为股东、相互担保。杨向深圳市工商局打了报告,市工商局当即成立了项目组。当年12月,深圳市工商局的人员到彭海怀的地产开发(深圳)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时,发现了21家公司的财务专用章放在同一个抽屉里,这是彭开皮包公司最有力的证据。这时,数十名不明身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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