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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节

[青春]刀子和刀子-第39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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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找地方打工。我打工的第一个地方,就是我们家附近的那家小花店,那个老板就是小拳头。后来,就是火车站的批发市场,再后来,就越走越远了,去过外地,外省,外国,在东北、云南那边都跑过边贸。我随身带着刀子,可从来都没有用过。外边的世界不像人们说的那么野,况且我也不是嗜血的人,我带着刀子,只是像随身带着一个朋友。晚上摸着刀子睡觉,我不会感到太孤独。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三)   
  朱朱几乎是和我同时离校的,她是警察的女儿,被内招到一所武警护训学校。她是穿着警服和我告别的,肥大的警服把她衬托得更加娇弱了,就像草原会把一只羔羊衬托得更加渺小一样。她拥抱了我,还用纸巾擦了擦我的眼睛。其实我一点没有泪水,倒是她的泪水弄湿了我的衣服。她说,别忘了我。我笑起来,刮了刮她翘起来的鼻尖,我说,天,怎么会呢? 
  朱朱破涕为笑,她说,因为你没心没肺啊。 
  朱朱的学校在云南的一座边境小城,靠近滇缅公路和澜沧江。她几乎每天都要给我写信,说那里阳光如何强烈,美人蕉如何鲜艳,而日子如何寂寞。最后她总以这么一句话来结尾,来看看我吧,风子? 
  而我几乎没有给她回过信,我不晓得该写什么。而且她的信都寄到我家里,我回家的时候,信已经有一大堆了,爸爸把它们放在一只装压缩饼干的铁盒里,迷彩色的盒子让人联想到云南。读着她的信,我会觉得很安宁。即便这个世界都把我遗忘了,还有朱朱记得我。但我不知道该给她写什么,我写的信应该回她的哪一封信?于是我就干脆不写信,我到现在也没有回过她的信。噢,朱朱,反正她都觉得我没心没肺的,对不对? 
  陶陶被金贵出其不意打败之后,也再没有去过学校了。至少,没有人见他白天出现在学校。后来,他也没有能够到尼斯酒店去,像尼斯太太说的,担任大堂经理,或者是大堂助理。我再没有看到过他,很多人也都没有再看到过他。朱朱在来信中说,天晓得朱朱是怎么晓得的,他去了哈尔滨,在一家不大不小的酒店工作,站在大堂的大玻璃门内,负责开门和关门。 
  说起来你可能不相信,前几天我在一份《过路客》杂志上读到一篇文章,居然是伊娃写的。你还记得我给你讲过的伊娃吗,就是那个有八分之一俄国血统的女才子。我是在一个汽车站转车时读到的,确切地说,是翻到的,我读什么书呢,随便翻翻而已,翻翻照片、漫画,等等等等。我先看到了伊娃的照片,我一眼就认出了她的鹰钩大鼻子,虽然鼻子上架了一副大眼镜,耳朵上挂了些零零碎碎的小东西,但我还是确信她就是伊娃。伊娃看着我嘻嘻地笑着,这是她从未有过的表情,比在学校时不知开心了多少倍。接下来,我看到了她的下身,下身仍然穿着拖地的长裙,她依在一棵巨大的雪松下,看不出她的瘸腿是不是已经痊愈。她的文章叫做《我的生活》,其实她写的仅仅是她今天的生活,对我们这座城市只字未提,倒是说到过一句泡中,但却很奇怪地写成了泡××中学。之所以要提到泡××,是由于实在避不开,因为她写到了她的男友,就是从前泡××的同学。现在他和她居住在同一座北方城市里,呼吸同一种北方空气,她爱他,就像他也爱她一样。他像雪松一样挺拔,她每时每刻都在想念他,想到他的时候,他总是像雪松那么站立着,因为他的工作需要他保持站立的姿态。而她呢,最后她谈到了她的身体。她在手术中确实被割错了一条神经,但是她没有成为瞎子,却成为了一个哑巴。她没有想到会成为一个哑巴,她对成为哑巴抱着深深的感恩,她不需要再说废话了,却可以地清晰地看到男友的容貌和身体,而他也越来越不需要说话了。她要写作的时候,就用手,要示爱的时候,也用手。她和他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用手在说话呢。伊娃最后写到,“世界是多么的安静啊。我是一个多么幸福的女人啊,不是吗?”就这一句话,我都能嗅出伊娃的味道来。当然,文章真正结尾的那部分,是别人代写的一段简历, 或者,是以别人的口气写出的文字,谁知道呢?——伊娃,原名不详,俄罗斯族,自由作家,发表作品××万字。 
  我说××,是因为我忘了具体的数字。没有别的意思,真的,没别的意思。 
  我相信伊娃的男友就是陶陶,虽然我没有多少依据。伊娃从那本杂志里向我微笑着,我却流出了泪水来。真的,离开泡××之后,我这还是第一次流眼泪呢。不晓得是为自己流泪,还是为伊娃流泪,至少,不是为伊娃难过吧?可怜的伊娃,她甚至都不能发出哭声和笑声了,可她觉得她的幸福是多么的真实啊!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四)   
  说起来你都不会相信吧,阿利和金贵在高二·一班坚持念到了毕业。我不晓得后来的情况是怎样的,只记得在小街决斗之后,金贵就和阿利就形影不离了。他们总是在同一场合出现,阿利在前,金贵在后,阿利自作主张,金贵适当补充。金贵处处向别人显示,从没有想过要去当陶陶或者包京生。他总是把自己安置在阿利的身后或者侧边,阿利说什么他都接受,(而他建议什么,阿利也都点头。)我和朱朱离校,都是金贵安排在白果饯别的,请谁不请谁,金贵定了,给阿利说,阿利说,行啊。事情就成了。金贵有时还是自称乡巴佬,但他已经不再用左手握筷子、握笔了,他的右手的确比左手更利索。有一回高三毕业班有个学生不知水深水浅,要找阿利借钱吃烧烤,金贵一耳光就把他扇到地上去了。当然他用的是右手。 
  还有一回,阿利一边进校门一边在开可乐,汽水突然澎地一声喷出来,溅了灰狗子一脸。灰狗子是刚来的复员兵,一耳光就扇到了阿利的脸上。阿利给扇懵了,看看金贵,金贵却不动手,只是双手揪住那灰狗子的衣领,大叫保安打人了,保安打人了!灰狗子挣红了脸,却哪里挣得脱。结果弄得校门口人山人海的,一直闹到校长出面,金贵才松了手。三天之后,那灰狗子卷着铺盖卷就走人了。他走到河边发呆的时候,据说被人一掌掀到了水里去,灌了一肚皮的臭河水。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五)   
  阿利的父亲曾经请过两个人去谈话,一个是金贵,另一个就是我。 
  他和金贵的谈话,也是朱朱信里说的,天晓得她是怎么晓得的?他说,金贵,大家都小看你了。你欺骗了所有人,所有人都以为你是左撇子。 
  金贵说,波,伯伯,我波是左撇子,我没有承认过我是左撇子。金贵说着,就看看阿利 
  。 
  阿利就坐在一边,阿利说,爸爸,金贵从没有承认过他是左撇子,真的,所有人都可以作证。 
  阿利的父亲笑起来,他说,金贵,金贵……他的手指在桌面上轻轻地敲,他说,好吧,金贵,你现在怎么对待我儿子,你今后也怎么对待他。 
  金贵点点头。他又问,你晓得为什么他上泡中而不是一中、二十四中吗? 
  金贵点点头,金贵说,需要我来回答吗,伯伯? 
  他说不了,你们走吧。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六)   
  他和我的见面又过了很久,是我从外边回家之后阿利来约的。就在红泡沫,就在那个我熟悉的小包间,一切都在意料之中,他就是我说过的那个他,包京生说他是活雷锋,而我猜到了他就是阿利的父亲,一个温文尔雅的生意人。 
  他还像我们第一次见面一样,和蔼,平静,还多了一些亲切。他在微笑,看得出他虽然和蔼,却是很少微笑的。他说,风子,我们有缘分,对吧? 
  我说,是啊,叔叔,阿利一直是我的好兄弟。 
  是好弟弟,对吧?他点点头,作了一点点的补充。我承认,他补充得很得体。他什么都知道,什么都在他的掌握之中。他看上去那么温文尔雅,可我知道他应该是多么强大。我说,叔叔,你找我来,就是说我们的缘分吗? 
  是啊,他还微笑着,他说,从前和阿利的缘分,今后,加上和我的,我们的缘分。你留下来吧,你从前怎么对阿利,今后还怎么对待他,啊? 
  阿利不在这间包间里。我说,叔叔,让我考虑一下吧,啊? 
  但是我到现在也没有把答案交给他,我再没有去找过他。他的和蔼和阿利的和蔼不一样,他让我有些吃不准,是的,他让我害怕。我又走了,一直在走,到处走走,反正我还不老,还走得动,是不是?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七)   
  上个月我回家的时候,阿利和金贵找到了我,请我去红泡沫吃了一顿饭。就三个人,忽然觉得没有话可说。对他父亲见我的事情,阿利只字不提,好像根本没有那回事。我对红泡沫的记忆已经很少了,记住的只是包京生在包间里说的几句话,阿利父亲说的几句话。包京生还在监狱里,也许已经出来了,总之他没有和我联系过。我问阿利,那个用红酒洗澡的女老板还在吗?阿利笑笑,说,哪有这么个女人啊?他笑得很狡黠,如果有,也早就卷着被子走人了。 
  阿利依然穿着字码奇怪的休闲服,而金贵是全身黑色的套装,很合身、很得体,就连宝蓝色的领带也很适当地歪着点儿。他更不爱说话了,只是拿点头和微笑来示意。到要走的时候我才明白过来,红泡沫的老板是阿利,金贵是他的总经理。   
  第三十一章 那时候的未来就是现在(八)   
  所有的故事都会有一个结尾。结尾就是一个小结吧,就像有的人轰轰烈烈了一辈子,写成一个小结,装进一部辞典,他也就是几十百把字吧?当然,这个你比我清楚,因为你们更有文化,读的书更多,对不对?你瞧,我给你讲了那么多人,到了最后,几句话你就把他们了解了,真是简单得不得了。只有对于我自己,我不晓得应该怎么说。哦,我还没有告诉你,我都打过一些什么工?我不想说,说出来你会不会觉得,真的是没意思透顶极了呢? 
  后来阿利曾经打来电话,请我到红泡沫去当调酒师,他说,风子,你会喜欢这份工作的。我的眼睛一下子湿润了,我觉得还有一个阿利是了解我的。是的,我会喜欢这份工作的。站在灯光黯淡的柜台后边,把闪着黯淡光芒的杯子、瓶子弄来弄去,波地一声开瓶声,叮叮当当的碰撞声,不同酒水的奇怪味道和颜色,都从我的手上流过去,这是很安逸的事情啊。不过,我还没有答应他。我要是答应他了,我该早就答应他父亲了,对不对? 
  我最想见到的人是我的妈妈,而实际上,我再也没有见到过她了。我现在已经不怪她了,我觉得她没有勇气见我,我也没有勇气去见她。她很可怜,我呢,可能也可怜吧?她所在的那些地方,阳光很炙热。爸爸鼓励我去云南找朱朱玩一玩,他说,云南的阳光也是很炙热,明亮得让人眼睛都发黑。爸爸曾经在那儿驻过防,他说,云南的阳光把各种东西都晒出味道来,空气中什么味道都有呢,你去玩玩吧。爸爸很平静,像灰色的影子一样平静地生活着。 
  我也许真的会到云南去的,找到朱朱,也可能找到一份工作。朱朱在边境的一所武警医院作了护士,她说,她的屋前屋后都是芭蕉树和凤凰竹。 
  麦麦德说,灼热的太阳让沙子晒出沙子的味道,让刀子晒出刀子的味道,让人晒出人的味道。麦麦德后来死了,在被撕破的那几十、百把页里死掉了。不死的麦麦德死掉了,我也会在哪一天把他忘掉吧? 
  我也许明天就去寻找朱朱。谁知道呢? 
  嗯,我最后还想告诉你,我还是一个女孩子。嗯,这是真的,我到现在还都是一个女孩子。你可能不相信吧,不相信也就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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