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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36节

江山如此多枭-第33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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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亥格鲁无意中看到这一切,急忙拨转马头回援,但是他身边的敌人纠缠不休。
    寒阶面对敌人的密集冲锋,反而彻底的冷静了下来。
    他忽然记起来了,在新兵训练时的步兵操典里,教官曾经说过,步兵只要在一场战斗中打死了十个敌人,就可以获得一枚军功章。现在自己已经打死了十个,已经可以获得一枚军功章了,要是再打死十个,就可以获得第二枚军功章了,要是将这一队敌人全部打死……自己就可以获得三枚军功章……
    啪!
    啪啪!
    啪啪啪!
    寒阶聚精会神地射击。
    在他的耳朵里,天地间寂静一片,似乎只有单调的步枪声。
    在他的眼睛里,只有敌人越来越近的身影,还有就是步枪准星里面的敌人胸膛。
    每次扣动扳机,都有一个敌人从马背上摔下来。
    那些彭越叛军的骑兵显然没有想到寒阶的战斗力如此的强悍,甚至还没有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事的时候,就已经被打死。有好几匹失去了主人的战马终于跑到了寒阶的身边,让他伸手可及,但是他暂时还没有心思去收拢它们,哪怕它们就近在咫尺。
    亥格鲁打死了自己身边的最后一个彭越叛军骑兵,缓缓地到达了寒阶的附近。他没有出手帮忙,寒阶也没有发觉他的靠近。寒阶只是全心全意地射击,就像自己就是在训练场上打靶一样。
    最后三名彭越叛军骑兵终于明白寒阶是不可战胜的,调转马头就跑。
    亥格鲁举起了驳壳枪,随即发现射程不够。
    但是寒阶已经站了起来,举起了米奇尔步枪。
    啪啪啪!
    连续三枪,最后的三名彭越叛军士兵陆陆续续的倒在了草地里。
    寒阶大大的松了一口气,还是没有意识到亥格鲁就在自己的附近,或者是意识到了,但是没有时间理会他。他现在最着急要做的事情,就是将那些完好无损的战马全部的收拢起来,然后挑选一匹最强壮的给自己换上。这项功夫花费了他足足二十分钟的时间,这时候,战场上的枪声已经基本平息了。
    寒阶数了数,自己总共打死了二十六名敌人,缴获了十四匹完好无损的战马。
    亥格鲁这时候才出现,和寒阶打招呼。
    寒阶的脸上全部都是硝烟,但是汗水又在上面冲开了几条分明的沟壑。
    “亥格鲁大叔,你说我能拿到军功章吗?”寒阶小心翼翼的说道。
    “你要去问连长。”亥格鲁没好气地将他的装备马鞍摘下来,放到另外一匹最强壮的战马上。
    “哦……”寒阶失望的说道,嘟囔着低下了脑袋。
    他没有胆量去找连长。
    连长据说是有名的战斗英雄,身上有三十八处伤痕,前前后后打死了上百的敌人。他最讨厌的就是没出息的家伙,自己刚上战场,就从骑兵变成了步兵,不被骂死才怪。
    但是,仿佛是老天保佑他,连长居然出现了在他的身前。他带着狐疑的脸色,看着小山包里乱七八糟的敌人的尸体,还有十多匹看起来很不错的战马,然后走到寒阶的身边,带着疑惑的神色。
    “连长,我可以拿到一枚军功章吗?”寒阶终于鼓起勇气说道。虽然打死了不少的敌人,但是自己的战马也损失了,不知道这个功劳究竟怎么算。
    连长扭头看了看亥格鲁。
    亥格鲁依然是面无表情的说道:“他打死了二十六个敌人,缴获了十四匹完好的战马,不过自己的马也被打死了。”
    连长顿时笑了,亲切的拍了拍寒阶的肩头,欣慰的说道:“当然可以,战斗结束就给你发军功章,三枚!我还以为……”
    寒阶的脸上顿时绽开了笑容,心里乐开了花,下面的话就没有听到了。
    事实上,下面也没有话了,因为连长的话还没有说完,继续的哨子声再次绵绵不绝的响起来,通讯兵来回的奔跑相告,敌人又来了!
    这一波的敌人更加有来头。
    哈拉雷的狼豹骑!
    连长用力的拍了拍寒阶的肩头:“小子!你的第四枚军功章来了!”

      第二卷 振翅之卷 第三百二十三章 猎鹰骑兵之章(2)
    

    美尼斯地区阴沉的天空霍然间裂开,太阳的光辉从云层间顽强的照耀下来,将接近深秋的原野映照的好像铺上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有些树木的叶子已经红了,那种隐隐透出的红意让人感觉到秋天的萧瑟。冰凉的风吹走了闷热,拂面而来的秋风用微微的寒意清晰的告诉每一个人,秋天来了。
    阜宁府城头上的几位将军都露出了会心的笑容,似乎看到了胜利的希望,巴尔塔扎尔和托斯塔奥更加显得踌躇满志,志得意满,隐然有一种凌驾于众人之上的感觉。但是他们俩却又偏偏撞出深沉的样子,似乎对眼前所看到的一切线的漫不在意,仿佛这只是哈拉雷军队最平常的一幕罢了。
    彭越和彭伟云的脸色都不争气的有了些变化,同时鼻孔里低低的哼了一声,充满了妒忌的意味。
    在阜宁府城外的原野上,在那些堆满了尸体的山地间,战争的脚步再一次飞快的逼近。
    急促而尖锐的哨子声断破了战场短暂的宁静,跟着传来潮水般地呐喊声,仿佛响彻云霄。随着呐喊声的越来越近,越来越响,马蹄声也越来越密集,好像有无数的巨人在敲打着大地的战鼓,整个原野似乎都要震动起来。
    在阜宁府东北方的缓缓起伏的原野上,出现了一条细细的红线,这条细细的红线越来越大。越来越宽,最终演变成了一块红色地海洋。在这群红色的海洋中,迎风招展着哈拉雷王国的国旗和军旗。他们好像热带风暴中的波浪一样汹涌而来,又像决堤的洪水一样的席卷而来,所过之处,都被红色地海洋所淹没。给人极大的心灵震撼感。
    随着红色海洋的越来越近,寒阶终于看清楚了,那是哈拉雷王国的骑兵部队。但是,这支骑兵部队似乎又有些特别,他们前进的速度特别快,眨眼就前进了数百米,而且那些冲在最前面的,不是战马,而是一种寒阶从来没有亲眼看过的生物。
    “狼豹骑!”蓝羽军的猎鹰骑兵中有人发出这样的惊呼。
    警戒哨的枪声越来越密集。
    随着零零星星地枪声,红色海洋中有骑兵倒下了。但是瞬间就被后来的同伴所淹没。他们不幸落地的尸体经历了无数同伴的践踏,变成了肉酱。也许在战争结束以后,会有人发现他们的血肉已经和大地紧紧地联系在一起,密不可分。
    寒阶摸了摸脸上刚长出来不久的胡子,又用力的捏了捏自己的嘴唇。抿着嘴,米奇尔步枪的枪口慢慢地垂下去,一字一顿的说道:“是哈拉雷的狼豹骑。”
    亥格鲁依然是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寒阶毕竟还是经历的战斗太少,所以遇到自己不认识的对手还是会有点紧张,摸脸捏嘴巴就是他紧张的最大特征。和刚才那些纯粹的激动不同,紧张就是表明他的确有一点点地害怕。而这害怕,完全是因为不了解对方而引起的。这对于大多数的新兵来说,都是必需经历的心理历程。
    亥格鲁就不同了,尽管他也没有接触过哈拉雷地狼豹骑,但是他早就习惯了各种各样的对手,在他看来,无论狼豹骑的名字多么的吓人,但是,只要它是一种骑兵,是一种动物。是人来操控的,那就不用担心,天底下还没有米奇尔步枪打不死的生物。
    不过,从外表来看,狼豹骑的确是相当吓人的。不单止寒阶,对于在场的所有蓝羽军骑兵官兵来说,包括最高指挥官风飞宇在内,狼豹骑都是陌生的,他们只知道狼豹骑的名字,但是却从来没有真正的看见过,所以,战士们有一点点地紧张是理所当然的。
    事实上,狼豹骑是哈拉雷王国最近几年才出现的精锐骑兵,从来没有在战场上出现过,以致他的敌人和朋友都对他们了解不多。这支骑兵部队的最大特点,就是它的坐骑。狼豹骑部队的坐骑是一种非常奇怪的动物,它的脑袋像豹子,但是身体却像狼,通体都是血红色的,外形非常的狰狞恐怖,就像是从地狱里面爬出来的恶魔,据说曾经活活的吓死过哈拉雷王国的一位娘娘。
    外人传说,这种奇异的生物乃是上天惩罚哈拉雷王国中的坏人的结果。那些罪孽深重的坏人,在死了以后,得不到上天的饶恕,于是将他们送入了地狱里面的第十八层,接受地狱烈焰的烧烤,幸存者变成了这种可怕的生物,得以转世再生。
    但是,根据蓝羽军的情报机关所了解,狼豹骑的由来并不是这样的,而是哈拉雷国王尼古拉斯亲自参与试验研究的结果。这位精力充沛异想天开的国王主持了多项了匪夷所思的生物试验,例如不同动物之间的交配,甚至人和动物之间的杂交等等,其中在某项试验里诞生了狼豹这种奇异的东西。尼古拉斯将这种实验品视若珍宝,但是他最宠爱的妃子却因为不小心的看到这种外貌狰狞的动物而被活活的吓死。
    很快的,尼古拉斯发现了狼豹的特点,这种狰狞凶残的动物居然可以替代马匹,背负一个人的重量高速前进,于是决心将它变成哈拉雷王国骑兵的坐骑,于是狼豹骑就诞生了。
    寒阶虽然是最下层的士兵,但是也知道狼豹的名字。这是蓝羽军的教官们曾经多次培训过的,虽然语焉不详,可是这个名字已经足够让寒阶印象深刻,尤其是这种动物居然是用人的尸体来作为食物的,更加让他心惊肉跳。针对伊云大陆可能存在地对手。蓝羽军骑兵都作过深刻的研究,教官们曾经给士兵们讲解的敌人特色部队也很多,但是寒阶印象最深的,却依然是狼豹骑。
    根据寒阶的记忆,狼豹骑的最大特点就是速度快,短途奔跑能力非常强。要比普通地战马速度快上一半,而且爆发力也很强,就像猎豹一样,一旦看中了自己的猎物,立刻就会发动最凶狠的攻击。而且狼豹的性格极为凶狠,这种以人的尸体为食物的动物,最为凶悍好斗,尤其是经过哈拉雷人的专门训练以后,特别喜欢攻击敌人的马匹,它极为强大的爆发力使得它最为擅长撕咬对方战马的喉咙和腿。一旦被它靠近,非死即伤,绝无逃脱地可能。
    “唯一的办法就是不给它靠近。要用远距离兵器攻击它,例如步枪和迫击炮,最好就是用密集的火力封锁它们前进的道路。这种凶残的小东西因为速度太快。所以拐弯很困难,机枪火力可以轻易地追逐它们的身影。万一它真的靠近了,最好使用手雷,不过提前量一定要掌握好。”蓝羽军的教官们循循善诱的叮嘱战士们。
    有部分勇敢地蓝羽军教官,这些人主要是出身于猎人。他们甚至提倡了一个极为冒险的办法,那就是万一不幸的被狼豹接近了,就要十分地冷静。等到狼豹跃起的一刹那,它会张开血盆大口,然后将一颗拉弦的手雷塞入它的嘴巴里。
    “一切都搞定。”教官们一本正经的说道。
    寒阶和同伴们每次听到这个办法的时候,都要发出爽朗的笑声。
    “那还不如给它的喉咙一刀来得直接,不要浪费一颗手雷。”有大胆的战士们当场和教官们叫板。
    那天刚好杨夙枫悄悄地前来听课,闻言站起来,笑着替教官们回答:“你要是可以将它地尾巴提起来,连刀子都不用沾血。”
    寒阶和战士们又是哄堂大笑。
    不过笑归笑,战士们还是认真地吸取了教官们提供的经验和教训。
    狼豹骑虽然非常的凶残骁悍。但是也有很致命的缺点,那就是它毕竟不是专门的坐骑,负重轻,只能携带体重比较轻的骑士,这就限制了骑士不能很强壮,否则会将狼豹压垮,而且骑士不可以佩戴盔甲,最好是赤裸上身,也不能使用长矛之类的重武器,因为这些武器都太重。
    狼豹骑的士兵们其实真正的武器,只有一把薄薄的弯刀,唐族人叫这种轻飘飘的刀具为柳叶刀。它明显不适合骑兵作战时对砍的需要,但是因为尼古拉斯喜欢狼豹这种东西,所以只好让他的士兵们使用这种只能用来切菜的武器。
    对于这种柳叶刀的战斗力,亥格鲁曾经这样的形容:“小兔崽子们,除非你们将自己的喉咙送到刀口上,否则咱们的伞兵刀也要比它更长一些。”
    纵然如此,真正的狼豹骑其实也不多,只有不到两千头,毕竟它们不是生长在大自然的生物,是不符合上帝制定的大自然的生存法则的,它们的繁殖力让决心大展雄风的尼古拉斯国王大失所望。为了使得狼豹骑部队看起来更加具有威势,尼古拉斯决定从哈拉雷骑兵挑选出最快的马,最好的骑士,编入狼豹骑部队,以配合狼豹的行动。
    从某种意义上来讲,这些名不副实的狼豹骑部队才是最值得关注的,因为他们才是真正的骑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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