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思引 作者:葵因(晋江2014-10-03完结)-第31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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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适合常笑的人是他吧。
这个人从小到大总喜欢板着一张脸,使得家丁小厮一类的下人们都很害怕他,可跟随他这么多年,慢慢会发现在他的冷漠下,笑还是柔软的,心还是和暖的,人还是善良的。不然他不会重金买下阮碧又放了她,成全她;不会在容汀手里三番五次救了自己,保护自己;不会一面阻止复惜阑,一面却探视戚桓到他临终……
沈时笙用指腹抚过他眉梢的弧度,见他眸光寂然明灭,笑意清浅,忍不住心旌微澜。他把与生俱来的温柔都默默深藏着,而自己则一直不懈地喜欢着,何其有幸。只是不知,当时光淡去的经年,他身边没了自己,会不会一如今昔。
“以后多笑笑,很好看,真的。”
☆、兆载永劫
作者有话要说:
醒来之前,梦见自己沿着雾气环绕的木篱小径走了很长很长的一段路。前面有微弱的光,每走一步,身后的黑暗便将来时的足迹彻底吞噬,于是,无法回头,也分不清黑夜,白昼。
梦见自己提着绣满百花的紫绡长裙终于走在湖水岸边,弯腰去看水中的倒影,从那倒影中看见了凤冠霞帔的自己和面容模糊的人站在宽敞的喜堂里,烧天灼眼的红色像开在身边的火焰,那人眉有朱砂。
梦见自己一步一步迈进湖里,长长的裙子搅散了水中画面,百花纹样脱离开紫绡锦缎而静静落下来,打湿了一圈圈的涟漪,它们漂浮在自己附近,仿佛是许多斑斓的漩涡,沿着身体边缘渐次长了出来,又有什么从身体里面慢慢流逝。
梦见自己接近了湖心,湖水涨到脖子,水面变得不复平静,忽然腾起的水顺着眼耳口鼻姿态温柔地灌进肺里,只好安静无声地淹没在湖里,自己还来不及呼救或是挣扎。
梦见湖水将天空染成通透的蓝绿色,自己的记忆被裁剪成一帧一帧的片段,粘在绣纹上一朵一朵地沉下来。
梦见自己二十几岁,为奴为婢,在佛寺照顾一个人,因为自己欠了他一双眼睛。
梦见自己十几岁,在气味陌生的房间里哭得昏天黑地,一个人蹲下身为自己擦干了泪水,一遍又一遍。
梦见自己几岁,惊艳于身后的一个人,拥有一双好看的眼,一张好看的脸,冷静淡漠的目光藏在湿漉漉的睫羽下面。
梦见自己……终于终于,沉到了湖底。
……
太阳在头顶升得老高,沈时笙倦怠地伏在石桌上,朦胧间嗅到清甜的茶香,她慢慢撑起身子,睁开了困乏的双眼,此刻明晃晃的光线舔舐得眼睛酸涩生疼,索性重新闭起眼睛,坐在原地直了直腰身。大抵是昨夜莫名其妙的失眠,而今早的太阳又太过舒服的缘故,她趁着沏茶的工夫便打了一个盹儿。
她揉了揉双眼,眼睑上覆盖一层亮烈的暖橘色,指尖停在上面,投下一小片深褐色的影子。梦境与现实并没有太过明显的界限,前者可能是后者的映像,后者也可能是前者的预言。
原来,淹没自己的,不是梦中的湖水,而是温暖的日光。
无从探究的心情。
沈时笙站起来,四处走走,碰到了方丈,弯下腰规规矩矩地行了一个佛礼,方丈见她腕子上的佛珠,微微一笑道:“施主有心向佛。”
“哪里,只是读过几卷佛经罢了。”这话说起来可真是好不惭愧,扪心自问,她少时读过的书里唯独佛经令她最难解,也最厌烦,“佛法高深,我常常领会不来。”
“人事聚散无常,唯独佛意却是不会变的。”
“佛意?”
“出家人不打诳语,说到这里已是足够。”方丈双手合十,长念了句佛,明黄与藏红交错的袈裟迎着风飞扬开,拂蔽一袭俗尘。
“唔,”沈时笙抿了抿睡得有些干裂的嘴唇,思忖半晌犹豫道:“我虽是有很多世事不甚通透,但尚未困惑到要剃了头发入山作姑子的地步,所以,您的好意,我委实是……”
她以为自己在规劝她皈依佛门,方丈闻后大笑,直摇头,“老衲虽希望世人能诚心向佛,但劝人剃度出家的事是万万不会勉强的,更何况有的人,一生都系在红尘里。”
一生都系在红尘里?
“佛仍有渡不了的劫。”
不远处涌来恬淡的香气,神思清明的人无论身在哪里,心中都自有一株菩提。
“但有时候,劫莫不是缘。”
沈时笙拜别了方丈,反复琢磨着他的话,无奈无所得,对此她只得将其归结为自己没有慧根的缘故。可是,有一句她是懂得的:男子眉绛朱砂,红尘一世牵挂。不由自主记起这句话,她低声复述后便有什么东西如鲠在喉。
「红尘是复季珩的劫,复季珩是沈时笙的劫,但,劫莫不是缘。」
不得说,不得说,一说即破。
天光明媚,正午时分,绿油油的叶片笼罩着稀薄的金光,树枝间藏匿的知了叫声分外缠绵。
她去灶房重新沏了一壶茶,端到后院时见复季珩正在躺椅上小憩,苏彦看她来了,赶忙比了一个嘘的噤声手势,沈时笙点点头,轻缓地放下案盏,挪了步子绕到稍远处,启唇问道“他这是怎么了?往日不见他如此嗜睡啊?”
“小侯爷突然说眼睛不舒服,想睡一会儿,谁晓得这一睡就睡到了这时辰。”苏彦试了试额角微渗出的汗,“眼瞅正午了,日头烈得很,估计一会儿就能醒了。”
“还望这不是个什么病就好了。”沈时笙让苏彦进屋子休息一会儿,自己替他守着复季珩,“正热呢,你守了这么久别让身体吃不消,回房歇一歇,难得清闲,打个盹儿也成。”
“没关系,我是男——”
“听话,”她打断苏彦:“别逞强,我适才偷了懒,现在该换你了。”
一大滴汗划过少年的眉梢,少年不好意思地蹭掉,笑了笑道:“那就麻烦沈姑娘了。”
“不麻烦。”
苏彦回客堂休息了,沈时笙坐在他刚刚坐的位置上,看和衣而睡的复季珩呼吸均匀绵长,瓷白的皮肤被高悬的艳阳照得红润了些,高挺的鼻梁隐隐有细小的汗珠。她从袖子里掏出手帕上前一面小心翼翼地替他携掉,一面防着弄醒他。
风卷了花叶而来,漫舞的落英旋转,翩飞,夹杂于复季珩的发鬓,本是冷峻清寒的五官因多了这几片花瓣的映衬渲染,倒显得十分温和甚至亲切起来。动作顿住,才惊觉自己与他近在咫尺的距离,他浓黑密长的睫毛筛下一块半圆形的阴影,沈时笙屏住吐息,向后撤去。
她余光瞥见他水红色的唇,薄薄的,也像其中的一瓣,险些就要伸手去摘取,想来真是被这景色晃花了眼。
“呼。”松了一口气;放任那几片花瓣栖在他发间,朱砂痣在眉心,红得扎眼,仍敛不住男子那沉静的风华。
沈时笙曾不止一次地想象过若自己还家世安好,不管是否有长辈们在背后顺水推舟,不管这桩亲事的本质究竟意欲何为,在漫漫岁月中,自己最终总能成为复季珩的妻子,然后在拜堂成亲那日,可以穿着艳丽鲜红的喜服,描着华美精致的妆容,与他跪在高堂前,天地间,从世人的双目里得到自己期许已久的见证——她嫁给他,顺理成章,得偿所愿。甚至认为,即使他不爱自己也不要紧,只要他能在自己今后或长或短的生命中相伴相依,只要他能在赏玩不尽的琴棋书画里分出一丁点儿的喜欢和精力给自己,自己便能很满足很满足。
的确,时光将他雕刻得一如她所希望般,逐而光彩,逐而挺拔,听亲戚女眷一提起南殊王府的小侯爷都从最初的:“呀~那可真真是好俊的小模样啊。”转变成:“小侯爷端的是风华正茂的好年纪,正是无数深闺千金的梦里人呢,小姐好福气一早许了婚配,说出去羡煞了多少芳心!与其说门当户对,不如夸你们般配。”彼时她微微颔首,低垂的眉眼里溢出掩不住的欢喜和得意来……
但是,命运到底作了滑稽的小鬼,沈绪初和沈时笙之间的过渡没有丝毫温和可言,就被一刀斩断,与前尘自此奔离四散,和他曾被夸赞千万遍般配的一对,如今就算到了梦里也再无法殊途同归。
望着复季珩的脸凝神良久,久到他何时睁开了眼睛她都无从知晓,当他的声音不紧不慢地钻进耳朵里,几乎吓了沈时笙一跳。
“你在做什么?”
“……看花。”
“花开的好看么?”
她可以借由他鬓发间夹杂的花瓣为他还原一个落英纷飞场景,却不能借由他动人的眼睛为他还原一个纷繁多彩的世间。再美好的景色如果不能让他亲眼看见,那么声音苍白无力地描述又有什么意义呢?
所以只能告诉他:“很好看的。”
沈时笙眼里看着他,嘴里给出这样回答。
在看花,花开得很好。
复季珩手杵在扶木上慢慢站起来,脚步走得很是稳当,每一步都可以笔直地对准沈时笙所在的位置一寸一寸缩短着彼此之间的距离。晴空中汹涌舒卷的云絮瞬息转换着形状,一道道璀然的金光为他秀挺的轮廓勾勒出耀眼的亮色,他站定在她面前,唇畔衔了一丝淡雅的笑意,仿佛隐世谪仙般清绝无双。
那是暌违已久的眼神,平静如水地扫过周遭,最后驻定在她脸上,牢牢抓住了她一瞬手足无措的表情。
沈时笙整个人被这束熟悉的目光钉僵在原地无力动弹,沉寂片刻,在意识反应过来之前,眼中已氤氲开了模糊的水汽,一颗接一颗途经抿白的嘴角,最后滴落在衣襟前,润湿了淡碧的千叶海棠,依稀堪堪将舒。
透过他眼波流转的烟眸得知了自己此刻的泪眼婆娑。
“你看的是花?还是我?”
“如果要我猜的话,我想猜后者。”
于是自己确信等到了这一天。
等到了他终是以如此温柔姿态注视着自己的,这一天。
“前日听小师父说西村的合欢开花了,”空气中弥漫开微醺的沉香,复季珩垂下头,轻吻过沈时笙嘴唇上咸涩温热的液体,“既然你一直想看花,那便去吧。”
沈时笙回应给他的则是早先承诺好的,一弯浅浅的笑容。
……
梦境中的我沉到了湖底,现实中的自己依然难逃此劫……
但有时候,劫莫不是缘。
抑或,我开始相信,劫本就是缘。
☆、思系合欢
作者有话要说:
这章其实还是很欢脱的哈~~~XD
农妇搬了一条小板凳坐在院前搅和饲料,劳累一天,舒展了酸硬的腰身,看到眼下满地乱跑的黑花母鸡被自己养得肥肥壮壮,心头就好一阵宽慰,想来等到秋收以后,庄稼的稻谷和咯咯欢实的鸡仔能卖上相当不错的价钱。
“娘!娘!”豆丁大的儿子跟村头的小毛驴儿一样撒欢儿跑过来,光着脚丫“噔噔噔”的响动吓得几十只鸡都扑棱着翅膀躲开他。
拍了拍手指沾染的小米粒,农妇轻声呵斥他:“死小子疯什么?疯什么!”语罢替他紧了紧衣扣,“拾掇拾掇柴火,然后叫你大哥回来吃饭吧!”
“娘,”儿子点点头,刚要转身出门又折回来。“不对,不对。”
“怎么不对?”
“娘,房后有俩人问路。”他满脸羡慕地补充道:“穿的可好啦!一点也不像咱们村的!”
农妇饱经沧桑的脸露出一点微微的狡黠来,她弹了弹花布围裙上的杂尘,心想从富贵人家身上榨一些油水就算是自己一个寡妇这么多年拉扯两个儿子不容易的馈偿吧,她说:“哪儿呢?带我去瞅瞅。”
太阳下了半山,偏斜的橘光笼罩着袅袅升起的炊烟,朦朦胧胧的,带着如诗如画的意境。
她侧眼打量着儿子口中“穿的可好啦”的两个年轻人,男子约莫二十三四岁,那相貌简直是从私塾先生的丹青上拓下似的,站在他身边的女子偏小些,至多二十出头的样子,她朝自己温和的笑了笑,瞧起来倒也还挺舒服。啧啧,果然富贵人家就是不一样。瞥一瞥右手边傻看着两人的儿子,暗道怎就好死不死摊上这么个小不争气的!
“二位是要去哪儿找不着路了?”农妇端着笑脸问道,心头却有了要狠狠敲他们一笔竹杠的算盘。
“我们想去西村,听说那儿有一棵老合欢。”
原来是求姻缘的,弄清楚了二人的目的,村妇笑得更欢畅,她殷勤道:“那公子和姑娘可是走错了路,这不是西村,是东村,不过也怪不得你们迷路,这儿的水蒿子和芦苇左一片右一片的,没个村里人带路绕不出去也正常得很。”
“本来呢,大娘我是能带你们去西村的,可是你们看看这小子……”将儿子像拎自家母鸡般提起来推到二人面前,“他一副饿死鬼上身的馋样,我再不烧饭恐怕他就得活啃了我辛苦养的母鸡了。”
“娘,我可以去前头二毛家蹭一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