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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节

云中歌-第6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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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要心不乱,外人想攻倒他,绝不容易。刘病已对哲赤儿很有好感,本想出言解释,点醒对方。不是我打赢了你,而是你自己先输了。可再想到,哲赤儿纵然再好,毕竟是羌人,若将来两国交兵,哲赤儿的破绽就是汉人的机会。遂只淡淡一笑,弯身行了一礼后,转身离去。克尔嗒嗒勉强地笑着,向刘弗陵送上恭贺。
  “汉朝的勇士果然高明!”
  刘弗陵并未流露喜色,依旧和之前一般淡然,“草原上的功夫也很高明,朕是第一次看到如此高明的摔角搏斗技艺。”因为他的诚挚,让听者立即感受到他真心的赞美。
  克尔嗒嗒想到哲赤儿虽然输了,却是输在他们自己的功夫上,并不是被汉人的功夫打败,心中好受了几分,对孟珏说:“我想和你比试第二场。”孟珏本以为克尔嗒嗒以王子之尊,此行又带了勇士、有备而来,不会下场比试,不料对方主动要战。但既然对方已经发话,他只能微笑行礼:“谢殿下赐教。”
  云歌不看台上,反倒笑嘻嘻地问刘病已:“大哥,你究竟擅长什么功夫?这台下有些人眼巴巴地看了半天,竟还是没有一点头绪。大哥,你也太‘深藏不露’了!”刘病已对云歌跳出来瞎掺合,仍有不满,没好气地说:“有时间,想想过会儿怎么输得有点面子。”“太小瞧人,我若赢了呢?”
  刘病已严肃地从头到脚仔细打量了一番云歌,最后来了句:“散席后,赶紧去看大夫,梦游症已经十分严重!”云歌哼了一声,不再理他。
  好一会后,却又听到刘病已叫她,仔细叮嘱道:“云歌,只是一场游戏,不必当真。若玩不过,就要记得大叫不玩。”云歌知道他担心自己,点了点头,“我知道了。多谢大哥关心。”
  刘病已冷哼,“关心你的人够多了,我才懒得关心你。皇上坐在上头,你断然不会有危险。我是关心孟珏的小命。我怕他会忍不住,违反规定,冲到台上救人。”云歌“嗤”一声冷嘲,再不和刘病已说话。刘病已冷哼,“关心你的人够多了,我才懒得关心你。皇上坐在上头,你断然不会有危险。我是关心孟珏的小命。我怕他会忍不住,违反规定,冲到台上救人。”云歌“嗤”一声冷嘲,再不和刘病已说话。
  他们说话的工夫,孟珏已经和克尔嗒嗒动手。
  一个用剑,一个用刀。
  一个的招式飘逸灵动,如雪落九天,柳随风舞;一个的招式沉稳凶猛,如恶虎下山,长蛇出洞。
  刘病已看了一会,眉头渐渐蹙了起来。
  羌族已经先输一场,克尔嗒嗒如果再输,三场比试,两场输,即使阿丽雅赢了云歌,那么羌族也是输了。克尔嗒嗒为了挽回败局,竟然存了不惜代价、非赢不可的意思。孟珏和克尔嗒嗒武功应该在伯仲之间,但孟珏智计过人,打斗不仅仅是武功的较量,还是智力的较量,所以孟珏本有七分赢面。可克尔嗒嗒这种破釜沉舟的打法,逼得孟珏只能实打实。
  最后即使赢了,只怕也代价……
  云歌本来不想看台上的打斗,可看刘病已神色越来越凝重,忙投目台上。
  看着看着,也是眉头渐皱。
  看的人辛苦,身处其间的人更辛苦。
  孟珏未料到克尔嗒嗒的性子居然如此偏激刚烈,以王子之尊,竟然是搏命的打法。
  这哪里还是“点到即止”的切磋?根本就是不共戴天的仇人相搏。
  而且更有一重苦处,就是克尔嗒嗒可以伤他,他却不能伤克尔嗒嗒。克尔嗒嗒伤了他、甚至杀了他,不过是一番道歉赔罪,他若伤了克尔嗒嗒,却给了羌族借口,挑拨西域各族进攻汉朝。他在西域住过很长时间,对西域各国和汉朝接壤之地的民情十分了解。因为连年征战,加上汉朝之前的吏治混乱,边域的汉朝官员对西域各族的欺压剥削非常残酷苛刻,西域的一些国家对汉朝积怨已深。若知道羌族王子远道而来,好心恭贺汉朝新年,却被汉朝官吏打伤,只怕这一点星星之火,一不小心就会变成燎原大火。孟珏的武功主要是和西域的杀手所学,他真正的功夫根本不适合长时间缠斗,着重的是用最简单、最节省体力的方法杀死对方。若真论杀人的功夫,克尔嗒嗒根本不够孟珏杀。可是真正的杀招,孟珏一招都不能用,只能靠着多年艰苦的训练,化解着克尔嗒嗒的杀招。孟珏的这场比斗,越打越凶险万分。
  一个出刀毫不留情,一个剑下总有顾忌,好几次克尔嗒嗒的刀都是擦着孟珏的要害而过,吓得殿下女子失声惊呼。孟珏的剑势被克尔嗒嗒越逼越弱。
  克尔嗒嗒缠斗了两百多招,心内已经十分不耐,眼睛微眯,露出了残酷的笑容,挥刀大开大阖,只护住面对孟珏剑锋所指的左侧身体,避免孟珏刺入他的要害,任下腹露了空门,竟是拼着即使自己重伤,也要斩杀孟珏于刀下。弯刀直直横切向孟珏的脖子,速度极快。
  可孟珏有把握比他更快一点。
  虽然只一点,但足够在他的刀扫过自己的脖子前,将右手的剑换到左手,利用克尔嗒嗒的错误,从他不曾预料到的方向将剑刺入克尔嗒嗒的心脏。生死攸关瞬间。
  孟珏受过训练的身体已经先于他的思想做出了选择。
  右手弃剑,左手接剑。
  没有任何花哨,甚至极其丑陋的一招剑法,只是快,令人难以想象地快,令人无法看清楚地快。
  剑锋直刺克尔嗒嗒的心脏。
  克尔嗒嗒突然发觉孟珏的左手竟然也会使剑,而且这时才意识到孟珏先前剑法的速度有多么慢!
  孟珏的眼内是平静到极至的冷酷无情。
  克尔嗒嗒想起了草原上最令猎人害怕的孤狼。孤狼是在猎人屠杀狼群时侥幸活下来的小狼,这些小狼一旦长大,就会成为最残忍冷酷的孤狼。^克尔嗒嗒的瞳孔骤然收缩,知道他犯了错误。
  而错误的代价……
  就是死亡!
  一个的刀如流星一般,携雷霆之势,呼呼砍向孟珏的脖子。
  一个的剑如闪电一般,像毒蛇一样隐秘,悄无声息地刺向克尔嗒嗒的心脏。
  在孟珏眼内的噬血冷酷中,突然闪过一丝迷茫和迟疑,还有……
  悲悯?!
  克尔嗒嗒不能相信。
  孟珏蓦然将剑锋硬生生地下压,避开了克尔嗒嗒的心脏,剑刺向了克尔嗒嗒的侧肋。
  克尔嗒嗒的刀依旧砍向孟珏的脖子。
  孟珏眼内却已再无克尔嗒嗒,也再不关心这场比试,他只是平静淡然地看向了别处。
  在生命的最后一瞬,他的眼内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斩不断的牵挂。
  “不要!”
  一声惨呼,撕人心肺。
  克尔嗒嗒惊醒,猛然收力,刀勘勘停在了孟珏的脖子上,刀锋下已经有鲜血涔出。
  如果他刚才再晚一点点撤力,孟珏的头颅就已经飞出,而他最多是侧腹受创,或者根本不会受伤,因为孟珏的剑锋刚触到他的肌肤,已经停止用力。当孟珏改变剑锋的刹那,当结局已定时,孟珏似乎已经不屑再在这件事情上浪费任何精力,他的全部心神似乎都倾注在了眼睛内,凝视着别处。克尔嗒嗒怔怔看着孟珏,探究琢磨着眼前的男人,震惊于他眼睛内的柔情牵挂。
  孟珏立即察觉,含笑看向克尔嗒嗒,眼内的柔情牵挂很快散去,只余一团漆黑,没有人能看明白他在想什么。克尔嗒嗒完全不能理解孟珏。
  短短一瞬,这个男人眼内流转过太多情绪,矛盾到他几乎不能相信自己看见的是同一个人。
  克尔嗒嗒突然十分急迫地想知道,这个男子凝视的是什么。
  他立即扭头,顺着孟珏刚才的视线看过去。
  一个女子呆呆立在台下,眼睛大睁,定定看着孟珏,嘴巴仍半张着,想必刚才的惨呼就是出自她口。她的眼睛内有担忧,有恐惧,还有闪烁的泪光。
  云歌的脑海中,仍回荡着刚才看到克尔嗒嗒的刀砍向孟珏的画面。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惊叫,只记得自己好像跳起来,冲了出去,然后……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个人突兀地站在赛台前了。
  她在孟珏眼内看到了什么?
  她只觉得那一瞬,她看到的一切,让她心痛如刀绞。
  可再看过去时……
  什么都没有。
  孟珏的眼睛如往常一样,是平静温和,却没有暖意的墨黑。
  云歌的脑海中,仍回荡着刚才看到克尔嗒嗒的刀砍向孟珏的画面。
  她不知道自己有没有惊叫,只记得自己好像跳起来,冲了出去,然后……
  她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一个人突兀地站在赛台前了。
  她在孟珏眼内看到了什么?
  她只觉得那一瞬,她看到的一切,让她心痛如刀绞。
  可再看过去时……
  什么都没有。
  孟珏的眼睛如往常一样,是平静温和,却没有暖意的墨黑。
  云歌猛然撇过了头。
  却撞上了另一个人的视线。
  刘弗陵孤零零一人坐在高处,安静地凝视着她。
  刚才的一切,他都看到了吧?
  看到了自己的失态,看到了自己的失控,看到了一切。
  她看不清他的神情,可她害怕他眼中的裂痕。
  他的裂痕也会烙在她的心上。
  她忽然觉得自己站在这里十分刺眼,忙一步步退回座位,胸中的愧疚、难过压得她有些喘不过气来。却看见他冲她微微摇了摇头,示意她不必如此。
  他能理解,她似乎都能感觉出他眼中的劝慰。
  云歌心中辛酸、感动交杂,难言的滋味。
  满殿鸦雀无声,针落可闻。
  很多人或因为不懂武功,或因为距离、角度等原因,根本没有看清楚发生了什么,只是看到孟珏的剑刺入克尔嗒嗒的侧肋,克尔嗒嗒的刀砍在了孟珏的脖上。只有居高临下的于安看清楚了一切,还有坐在近前的刘病已半看半猜地明白了几分。
  阿丽雅不明白,哥哥都已经赢了,为什么还一直在发呆?
  她站起对刘弗陵说:“皇上,王兄的刀砍在孟珏要害,王兄若没有停刀,孟珏肯定会死,那么孟珏的剑即使刺到王兄,也只能轻伤到王兄。”刘弗陵看了眼于安,于安点了点头。阿丽雅说的完全正确,只除了一点点,但这一点点除了孟珏,任何人都不能真正明白。刘弗陵宣布:“这场比试,羌族王子获胜。朕谢过王子的刀下留情。”
  孟珏淡淡对克尔嗒嗒拱了下手,就转身下了赛台。
  太医忙迎上来,帮他止血裹伤。
  克尔嗒嗒嘴唇动了动,却是什么话都不能说,没有任何喜悦之色地跳下赛台,坐回了自己的位置。刘病已看看脸色煞白、神情恍惚的云歌,再看看面无表情望着这边的刘弗陵,叹了口气,“云歌,你还能不能比试?若不能……”云歌深吸了口气,打起精神,笑说:“怎么不能?现在要全靠我了!若没有我,看你们怎么办?”刘病已苦笑,本以为稳赢的局面居然出了差错。
  “云歌,千万不要勉强!”
  云歌笑点点头,行云流水般地飘到台前,单足点地的同时,手在台面借力,身子跃起,若仙鹤轻翔,飘然落在台上。阿丽雅看到云歌上台的姿势,微点了下头。云歌的动作十分漂亮利落,显然受过高手指点,看来是一个值得一斗的人。k不过,阿丽雅若知道真相是…
  云歌学得最好的武功就是腾挪闪跃的轻身功夫,而轻身功夫中学得最好的又只是上树翻墙。并且刚才那一个上台姿势,看似随意,其实是云歌坐在台下,从目测,到估计,又把父母、兄长、朋友,所有人教过她的东西,全部在脑海中过了一遍,精心挑选了一个最具“表现魅力”的姿态。估计阿丽雅若知道了这些,以她的骄傲,只怕会立即要求刘弗陵换人,找个值得一斗的人给她。
  阿丽雅轻轻一挥鞭子,手中的马鞭“啪”一声响。
  “这就是我的兵器。你的呢?”
  云歌挠着脑袋,皱眉思索,十分为难的样子。
  阿丽雅有些不耐烦,“这个问题很难回答吗?平日用什么武器,就用什么。”
  云歌抱歉地笑:“我会用的武器太多了,一时难以决定。嗯……就用弯刀吧!”
  弯刀虽然是游牧民族最常用的兵器,却也是极难练好的兵器,云歌竟然敢用弯刀对敌,想来武功不弱。听云歌话里的意思,她的武艺还十分广博,阿丽雅知道遇到高手,心内戒备,再不敢轻易动气。云歌又笑嘻嘻地说:“汉人很少用弯刀,恐怕一时间难找,公主可有合适的弯刀借我用用?”
  阿丽雅腰间就挂着一柄弯刀,闻言,一声不吭地将腰间的弯刀解下,递给云歌。心中又添了一重谨慎。云歌不但艺高,而且心思细腻,不给自己留下丝毫不必要的危机。刘病已有些晕。
  云歌她不诱敌大意,反倒在步步进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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