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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

夏之恋03 丹桂传情(寄秋)-第3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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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想瞪他的宋怜怜看不到他的表惰,只好退而求其次瞧瞧打算勒死她的凶手。

    是不是坏人都规定一定要戴墨镜,而且都要装得酷酷的不跟狗开玩笑,一脸严肃的活似历经风霜,生无可欢必须冷颜以对?

    这样不是很辛苦吗?

    原本不白的皮官加上墨镜显得更黑,几乎可以和非洲土着结拜当兄弟了,相信人家不会不认他。

    “等……”刑天冰差点冲上前蹦她一脚,她几乎要害他失去理性。“夜鹰,把人放开,是男人就别挟持个没三两肉的小鬼。”

    夜鹰依旧不语,思索着脱困之道。

    倒是听了他话的宋怜怜十分不满,十九岁的大学女生还被叫小鬼是一件十分可耻的事,她怎能不据理力争还她个公道。

    “外语能力不好麻烦找个翻译来,人家根本听不懂你的话,还有,你要向我道歉。”她很勇敢吧!置生死于度外。

    呜……其实她心里很害怕,万一不小心擦枪走火,她的小命真会玩完的。

    而她非常爱惜生命,想多活几年。

    “道歉?!”她在讲什么鬼话,要不是因为她的乱闯,他老早将夜鹰逮捕归案。

    “对啦!你要为瞧不起我的三十四C道歉,人家我把它养得很好,不大不小左右对称,没有大小不一。”至少在她死前要得到一点尊重。

    “什么三十四C……”蓦然音一消,刑天冰瞠大不可思议的美眸,不敢相信她在说什么。

    她……她到底有什么毛病?

    一阵笑声在他左右响起,不轻不重地刚好飘送四方,难以置信的他狠瞪身侧手下阻止他们发笑,敌友对立分明之际怎能失了立场。

    又不是菜市场吆喝两声论斤论两的出售,他们是国家费尽心思栽培的精英,人民依赖的唯一保匪,哪能容许一丝一毫的差错。

    “你有没有羞耻心,一只脚踩在棺材里的人还管什么三十四C,你脑子里种菜花呀?”眼前不自觉的浮现三十四C左右的雪胸。

    真该死,怎么他也受了她胡言乱语的影响,开始胡思乱想。

    一副十分委屈的宋怜怜抽噎的吸吸鼻子。“人家就是知道快死了才不想被误会,我有很多肉啦!”

    天空是晴朗无云,可是四、五百名警察深觉好大的一片乌云罩顶,每人额头上或多或少添了几道黑线,表情变得有几分失控。

    到底是来抓毒品交易,还是看刑大队长被个无厘头女孩气得脑袋爆裂?此时的情形真的很可笑,活像一没完没了的闹剧。

    人质要救、犯人也要捉,但得先允许他们笑一场,不然真会憋出病。

    “谁说你快死了,我会把你毫发无伤地救出来。”他不至于无能到这种地步。

    一声冷哼扬高,似在嘲笑他的不自量力。

    可见夜鹰是听得懂中文,只是不屑开口争取一丝逃生机会罢了。

    他知道自己是被自己人出卖了,跟随他的手下中必有警力的卧底,一旦他查出是何人所为,下场绝不比前几人来得好过。

    阴冷的黑眸泛着杀气,从不相信人的夜鹰连亲手足也不信任,他悄悄地将刚到手的生化武器配方,塞人宋怜怜背包上小巧的绒毛吊饰内,可爱的人形娃娃正对着他呵呵笑。

    白将军不会允许手下失手,即使身分特殊亦然,他要的是结果而非过程,能达成任务便是助力,反之视同废物死不足惜。

    暂时就交给她保管吧!只要他不死必来取回。

    “大队长,救人要紧,你要和夜鹰继续耗下去吗?”被那女孩一搅和,员警的士气也跟着打散了。

    大家就像来烤肉似,忘了面对的是杀人如麻的大恶徒而松懈了警戒心。

    眼一眯,王凯的提醒让刑天冰恢复平时的冷厉。“带几个人到他身后伺机而动,我真怀疑她值不值得救。”

    “大队长……”他不会真枉顾人质的性命吧!大队长一向公私分明。

    不过遇上那种奇怪的女孩就难讲了,枪口抵着太阳穴还能一堆面不改色的废话。

    “我会尽量维持准确度不致‘误杀’了她。”最后几个字他是特意提高音量让某人“死得安心”。

    果然,嘴唇为之泛白的宋怜怜吓得不敢再开口,我见犹怜地蓄满两湖的泪水,楚楚可怜地等待死神的降临,至于会不会被当已经不重要了。

    反正人都要死了,老夫子应该不会苛刻地下阴间找她要报告吧!

    呜……呜……她真的好可怜、好可怜,芳华正盛居然要一命呜呼,起码让她吃到二十岁的生日蛋糕,好破除逢九遭劫的民间迷信。

    爷爷呀!你把我的名字取错了,我要求改名啦!下辈子她不要再可怜兮兮了。

    呜……呜……呜……

    呜……呜……呜……

    咦!是准哭得这么难听,怎么可以和她抢着哭,世界上没人比她更可怜了。

    喔!不是在哭是在呻吟,她误会了。

    啊!不对,她明明还在坏人手中,为什么警察比坏人还坏,盲目开枪,万一打到她可是很疼的,她不要当人质了成不成?

    颈子忽然被人往后一扯,痛得眼泪直流的宋怜怜发挥动物的求生本能,让人扯来扯去挡子弹太刺激了,她的小小心脏会负荷不了。

    她做了一件勇气十足的事,或者可说是愚蠢至极,她开口咬住近在嘴前的粗壮手臂,而且像啃鸡腿似硬撕咬下一块咸肉,血漫齿缝沁入口腔味道不太好,

    因为她很痛,所以她也要对尝尝痛的感觉。

    没料到她有这一番野蛮行为的夜鹰吃痛的一甩手,一不小心把人也甩出掌控之外,在他惊愕的伸手去捞回人儿之际,刑天冰的子弹已贯穿他的手掌。

    在同时,逃命功夫一流的小可怜一得回自由当然赶快跑,谁要留在枪战现场当具尸体,乱飞的子弹没长眼,她不走还待何时。

    因此,别怪她自私又胆小不顾其他人死活,基本上别人的死活与她无关。

    左脚前、右脚后,一步一步往左挪,各位亲爱的警察哥哥、警察“背背”你们继续用命去捉坏人,千万不要想起她的存在。

    一步,再一步……

    嘻!莎哟娜啦了,你们慢慢打个你死我活,小怜怜要走了。

    一转身,她生平第一次跷掉老夫子的课,像有鬼在身后追提腿狂奔,无视一身吓死路人的鲜血犹未干凝,两条长辫子依然甩呀甩的飞扬在身后。

    虽然她是无辜受牵连的被害者,可是不交代一声似乎……

    很贼。

    ※※※※※

    “你说人不见了是什么意思?她还得回警局里作笔录,你是怎么把人弄丢的?”

    一记很猛的拳头挥了过来,不想脑袋开花的王凯赶紧低下身避过一劫,身为人家的部属,怎能不了解长官盛怒下拳头的威力有多惊人。

    大家都忙着追捕夜鹰一行人,既是子弹又是刀光横扫的,自顾不暇,谁会有空去注意绑着两条辫子的小女孩躲在何处,巴不得尽快捉到人好收队回去休息。

    中了几枪的夜鹰负伤逃逸,其党羽一个不缺全逮个正着,或残或伤的送往医院,没事的自然往牢里一送省得麻烦。

    死的几个不用多说是送到太平间,等法医“点名”之后运回金三角安葬,台湾的土地寸土寸金,不接收外来尸渣。

    擅自行动的缉毒组可是倒了大楣,损兵折将不说,还得担负起夜鹰脱逃的责任,未有功先记上过一条,取消三个月的休假以为惩戒,看他们以后还敢不敢争功委过。

    该骂的、该训的、该写报告的一一结束后,觉得不太对劲的刑天冰老是认为少了什么,一回到局里才霍然想到那个该死的小鬼。

    他无法原谅自己的疏忽,虽然他很想把她吊在树上毒打一顿,可是安全上的程序必须顾及,他至少要查看她是否有受伤,即使是她活该自找的。

    不算是一种关心,大概她可恶得令人难以忘却,尤其是她一脸天真的说出三十四C时,他几乎要以为她真的天真无邪。

    几乎。

    如果她不趁乱偷跑,也许他会尊重她几分。

    三十四C有他的手大吧!

    一时恍神的刑天冰呆滞地望望长满硬茧的手心,挥不去蒙蒙胧胧的女性浑圆,中蛊似地动动指头测量三十四C摸起来多大。

    “大……大队长,你的手怎么了?”好像在捏水球,一动一动的好不怪异。

    收到王凯狐疑的神色,他握掌成拳的扳动指关节咔咔作响。

    “还不把人找出来,要我一再交代才会动吗?”

    他不会受个小女孩的影响,她搞不好还是个未满十五岁的小萝卜头,多想无益。

    只是他搞不清自己急欲找出她的心态,好似他一刻不看着她,她会死得很惨的样子。他告诉自己,身为警察,保护无防身能力的百姓是他责无旁贷的工作。

    绝对不是什么乱七八糟的龌龊思想,他没有恋童癖,这点是可以肯定的。

    “大队长,你未免太强人所难,我上哪找个无名无姓的小女孩。”这简直是不可能的任务。

    “去T大附近找,会在T大校园闲逛八成是国、高中的学生。”

    王凯嘴角微微抽动发出小小抗议。“大队长,你别忘了,她也有可能是外县市来台北游玩的,你找到她又能干什么?逼问她是不是夜鹰的同伙吗?”

    他可不想像个变态叔叔大街小巷寻找小女孩,传出去他很难做人的。

    “这……”刑天冰一时之间回答不出来。

    “你该不会被她气过头胡涂了,想找她算帐吧?”为了避免上司做错事,也不想自己成为帮凶,他有责任提醒。

    人家小女生又不是故意跑去当人质,看得出来她也吓得半死,只不过言语天真了些,幸未酿成大灾难,她会惊慌离去也是人之常情。

    有几个人看到人头飞来不害怕的?胆子小的人早吓昏了,她还算镇定没当场吐一地,真的不能怪她跑走的行为。

    毕竟她还是小孩子嘛!情有可原。

    刑天冰冷眼一瞟。“你当我是变态吗?专找涉世不深的小女孩下手。”

    “我可不清楚你的癖好,娇艳欲滴的警界之花站在你面前示爱都不为所动,谁晓得你在想什么。”对于警界之花,他是求之不得。

    “我对李意雯没兴趣,她的胸部太大。”简直是一头活乳牛,看久了令人反胃。

    “是呀!三十四C刚刚好。”王凯随口一说开开玩笑,这个尺寸印象太深刻了,忘也忘不了。

    没想到刑天冰当真点点头。“大小适中正好一手盈握。”

    表情顿时变得古怪的王凯退到安全地带,忍不住发出疑问。

    “大队长,摧残幼苗是犯法的行径,你不要知法犯法。”

    “你在胡说些什么,我只是喜欢小胸脯的女人。”他面上一腼地微感心虚,理不直气不壮的说完后,掉头走回办公室。

    望着他美如女子的背影,认为自己多心的王凯轻敲脑壳暗付,大队长美得沉鱼落雁,闭月羞花,怎会瞧上三十四C的小女孩嘛!一定是他想多了。

    “美人”该配上倾城佳人,他还是觉得警界之花季意雯最适合大队长,两人站在一起的画面如诗如梦,简直羡煞鸳鸯蝴蝶,好一对璧人。

    真是他想岔了,三十四C怎能比得上三十六E,女人的胸部当然越大越有看头,大队长对于男女情事太被动,应该推他一把才是。

    嗯!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他得想个办法撮合两人,这样天天有真正的美人好瞧。

    大队长的“性”福就靠他了。

    ※※※※※

    同时间,三十四C的宋怜怜正一副无限可怜的穿着男人浴袍,脑袋枕在一双粗壮的男人腿上,一声一声的低泣好不引人怜惜。

    火艳凤凰不禁雨,一朝寒来枝叶散,怒放娇颜憔悴来,只怨春雨无情。

    当一个十九岁的大学女生和一个三十七岁的大男人共处一室,通常画面是香艳无比,火辣辣的喘息声会叫月儿含羞躲进云层里不敢见人。

    而两人不仅同一室还躺在同一张大床上,衣衫要露不露的斜挂着,十分煽情叫人想人非非,若非云雨一度少说也有暖昧关系。

    但是他们之间真的干净得像一张没用过的卫生纸,花不皱不折地平顺如初。

    顺着哀怨的小女人头顶望去,比女人还细嫩的双手用心编着麻花辫,十指涂满彩绘艺术的指甲可是美透了,好让人羡慕。

    可是这是一双男人的大手耶!所以纯欣赏就好别多想,想多了是一层苦恼。

    尤其他脸上是一罐一万五千元特卖的死海泥,用不到五次就没了,再加上发际夹着十几只色彩不一的卷发器,真要有什么该是他喊救命而不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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