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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节

跨过十一年单恋暗河-第8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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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车上人好多,我闻到夏天的味道——汗味。身后那些民工身上发出重重的汗水味道,甚至有些发馊,我愁眉苦脸的挤在他们中间,痛苦不堪。
  突然间,我发现那些粘粘的、腻腻的庞大身躯渐渐远离了我,好像有人在我身后围成了一个圈。那是我熟悉的清新体味,带着一点薄荷香,我回头,看到无极久违的脸。
  他还是对我Hi,对我微笑,那清爽的不染一丝尘埃的笑颜,纯净如昨。
  我一时恍惚,许久才对他说:“去学计算机啊?”我看到了他手上的计算机编程书。
  他点头,把封面摆给我看,好像是什么什么程序设计,反正我看不懂。
  “以后就学这个专业了,提前学一点。”他解释。
  我对着他狠狠扯眉,为什么,他可以笑得那么释然,那么云淡风轻,所有的失意都被深深掩埋,刻意的掩埋。
  “你上高二了?”
  “嗯。”我垂下眼,微微点头,然后把头转向窗外,我能感受到他就在我的后方,离我那么切近,那是我和他从来不曾有过的亲密,虽然是在这样嘈杂混沌的环境里。我愿意把他的行动看作是一种呵护,不需要明言的呵护。
  后来,他在中途下了车,我也终于找到位置坐下。我睁睁看着他一身白衣白裤,秀发在风中飞扬,颀长清瘦的身影很快隐没在茫茫人海,终于忍不住掩面抽泣。
  两年之后,我一定会完成他今日未尽的心愿。
  我愿意成为义无反顾奔赴沙场的勇士,只是,我是为了他而战。
  无极,我只愿为你而战。
  (本章完)

  第七章

  我高二了,无极走了。
  无极终于坐上了东去的列车,去往那个陌生的城市——南京。
  他当然会去的,我非常了解。
  正如我,两年之后,不管我能否考上北大,我都会去读大学,我不能想象复读的生活。
  高考只是一场游戏罢了,我们想要赢得的只是一张通行证。
  无极和我,都是深谙游戏规则的高手,我们一路风云,只是没想到,这决定命运的一局,运气不在无极那一边,他拿到的是一手烂牌。
  然而,为了一场游戏,我们已经付出了十八年,它不值得我们为之付出更多。
  我不会再浪费一年光阴——为一次重新洗牌的机会。
  生命突然变得好单调。
  我很想念无极,虽然从来不曾告诉他知,但我真的想念他。
  我不能在食堂制造和他的邂逅。
  我不能在回家的路上看他扫地。
  我不能坐在讲台下把他尽收眼底。
  我不能在跑道上寻找他的身影。
  我甚至不能在经过他的教室时对他暗送秋波。
  他离去后一个阳光懒懒的周日午后,我悄悄走进他以前所在的教室,走到他曾坐过的位置上,那曾是我唯一的焦点。我在那里坐下,从他的角度去看宽阔的黑板、去看窗外葱葱郁郁的梧桐树,就好像我和他离得很近,我们的所见所感都是相同。
  高二了,全班女生突然间成熟了,一个个母性大发,上课下课都争先恐后织毛衣。
  一次历史课,历史老师正在黑板上奋笔疾书,无数女生在下面唧唧复唧唧。
  突然“呛——”的一声,随后是一片寂静,再随后,有人扑嗤笑出声来。
  历史老师转过圆圆的身子,透过眼前两个厚厚的啤酒瓶底,虎着脸问:“什么声音?”
  堂下鸦雀无声,所有女生都临危正坐,一个个露出无辜的茫然的表情,甚至有几个人还装模作样的抄笔记。老师无奈,又转回身去。
  女生们立刻又从书桌里掏出毛线银针继续工作,刚才的罪魁祸首刘卓艳同学则钻到课桌下面,拾起方才那根落地的编织针。
  天啊,这就是我们,哪里有一点点高二学生的样子。
  唯一几个不热衷于织毛衣的女生,只有我,秦可,和芃芃。
  我原本是想织的,织给无极。但我是那种心灵手不巧的女生,织了个开头看来看去不像领口像抹布,于是理智放弃。再说,即使我有勇气织出来,也没有勇气送出去。
  秦可是百分百女强人,岂会做出这么儿女情长的事情?
  而芃芃是修女,没有哪个男人能入她眼,她看男生从来是向下45度角,所以也不织。
  芃芃很喜欢王菲,自己也像王菲一样越来越酷,我对王菲没有特别的感觉,如果说喜欢,也是爱屋及乌的喜欢,我知道林夕欣赏王菲,好词总是给她。
  我喜欢林夕,喜欢他天马行空的词,喜欢那些抓不住的意境。
  说白了,我有点小资情调。
  正如我喜欢张爱玲,沉溺于那些没落年代里的没落情感。
  我喜欢余杰,笑着看他把北大人的狂傲自大发挥到极致。
  我喜欢王家卫,虽然他的电影一部比一部难懂。
  我喜欢方文山,然后爱上带他横空出世的周杰伦。
  我们班织毛衣最拿手的是南北双雄。
  南面这个是我的宝贝同桌刘卓艳,黄涛考上了武汉大学,所以卓艳要把爱心毛衣千里迢迢送情郎。不过我常常骂她:你有时间织毛衣,怎么没时间做作业阿?你还考武大呢,考得上才怪!然后,卓艳总是可怜巴巴地看我,我这个人,就是那么善良心软,立刻掏心掏肝地去给她讲解数学试题。
  北面那个叫宋志雅,她和我们同班的钟波同学出双入对。这对于视早恋为洪水猛兽的老师们来说,无疑是头号难题。
  有一天晚自习过后,姜老师埋伏在校园里的一排紫杉树后面,亲手逮捕了这对手牵手看月亮的鸳鸯。
  终于东窗事发,于是姜老师请来了双方的家长,对两只鸳鸯分别进行深入的严肃的思想教育,最后,让两人写了检讨书,保证信,保证今后井水不犯河水。
  宋志雅天天哭,钟波天天喝酒,好像现场版的琼瑶剧,悲情得很。然而两个人表面上屈服了,私底下却更加海誓山盟,发誓一辈子不离不弃。
  我们这群同班同学,都为他们执着的坚贞的爱情所感动,给与了他们深刻的同情和支持。
  我们自己是没有勇气这么破釜沉舟爱一场了,支持他们,就好像支持我们内心一个风花雪月的梦,为了见证我们并不激扬的青春。
  可是,这样爱得死去活来的一对人,上大学之后没有束缚反而散了,宋志雅出国了,钟波去了一所三流学校,时间空间的阻隔让他们放弃了这段青涩恋情。
  我不明白,是他们离弃了爱情,还是爱情将他们抛弃。
  也许
  爱禁不住空间的考验。
  誓言敌不过时间的风化。
  那时候我很喜欢听徐怀钰的《分飞》:
  “……
  雨纷飞 飞在天空里是我的眼泪
  泪低垂 垂在手心里是你的余味
  谁了解 真心的付出换来是离别
  我知道 爱过后会心碎
  我相信 爱情没有永远”
  但那时的我并不赞同最后一句话,在我心里,仍相信着童话,仍相信着爱会地久天长。
  可是,长大之后的我反而动摇了,或许只有等到万水千山走遍,我们才肯相信,爱情真的没有永远,所谓永远其实只不过是一瞬间。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我不小心听说秦可喜欢上隔壁班的一个男生。
  “天下奇闻啊,秦可也会喜欢男生啊?”我瞪着眼问。
  呵,原谅我,我不是怀疑秦可是Lesbian,我只是没想到这样一个强势的女孩居然也会怀春。
  卓艳说:“什么时候你喜欢上哪个男生,传出去才是天下奇闻。”
  我呆愣住,苦涩难言。
  我不是早就喜欢上了吗?难道我真的伪装的这样好,骗过了所有的人,甚至,也骗过了无极。
  无极,无极。
  我很想他,想给他写信,虽然搞到他的地址有点难度,但这不是重点,我只是害怕爸妈和老师异样的眼光,怕他们把我当作宋志雅第二来处理。
  我想写日记,记录下自己的心理历程,可是,我对日记这个东西完全没有信任感。小时候我的日记被我妈翻过一回,心事全被发现的感觉就像赤裸裸的站在光天化日之下,里面情情爱爱的不健康思想还被父母反复教化。
  我愁肠百结,却无处倾诉。
  我只好继续潜心学习。
  我的数学试卷总是做得很工整很完美,后来姜老师就把我每次的考卷复印给全班同学当作标准答案。以至于此后我考试,不敢信笔涂鸦,不敢错一个符号,因为我总觉得我是在做标准答案,万万不能误了天下苍生。
  很快,我们迎来了会考。我从不担心自己能不能拿到九科全优,我只关心自己能拿多少个满分。
  这就好像打靶,打一个十分,有一次满足感,谁不想打个大满贯?
  连一向拿不到一百的英语,我都创奇迹的拿了满分,但却在数学上马失前蹄。要命的是,除了胖子和秦可,还有不少人数学都拿了满分。不难想象这种感觉吧,就好像武林第二不是被武林第一杀死的,而是被个九流剑客误杀般的不甘心不情愿。
  我有点沮丧的对卓艳说:“真是撞鬼了,96分。”
  林梦飞回头来对我说:“96你还嫌低啊?想想我90都没上呢。”
  我对她扯出个感谢的笑,如果她这么说是想安慰我的话。
  人人都有对自己的标准,这一点,我和卓艳都看得很清楚,但是梦飞却无法领悟。所以,我那句话也不是说给她听得。
  有钱人,永远不要在穷人面前说自己没钱,这我很明白。
  可是,梦飞却偏偏耳尖地把这话听了进去,那时我已经知道,她确确实实把我、秦可和胖子当作对手。我很佩服梦飞,人有目标总是好的,坚持一个自己努力成千上万回也达不到的目标,需要勇气。所以,我对梦飞有一种尊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思维和生活方式,我开始思考一些哲学命题。
  “诺言,要不要一起去吃午饭啊?”卓艳问我。
  “我基本上是要去的,但是也可能不去,这个问题取决于多个因素。”
  卓艳开始翻白眼:“你疯啦?”
  我说:“尼采疯了。”
  后来,关于我的谣言四起,最灼灼其实的一个版本说:高二五班的诺言因为不堪学习重负而精神失常。
  我听后大乐,仰天长笑,似乎这枯燥学海中也只有这点小流言能让我们暂时轻松了。
  高二文理分班的时候,十三又分回了我们班,后来换座位,十三搬到我和卓艳的后面和胖子同桌。
  我们年级最红的两个帅哥啊,居然同桌了。胖子很酷,十三很狂,然而这两个人的人气都高得没话说,我都搞不清楚怎么回事,难道现在女生的口味都这么奇怪?专门喜欢那些不容易亲近的人?
  十三笑起来有些狂野有些不羁,他是个真性情的人,就为了我当年让他抄作业,什么时候见了我都总是热情的打招呼。
  虽然很久没有接触,他却总给我一种亲切的感觉,我也说不清楚为什么。直到有一天他迎面向我走来,忽然轻扬嘴角对我笑:“Hi”。
  我的心忽然被撞了一下,无极,如今的十三很像无极。
  越是观察十三,我发现他们之间的共同点越多。
  十三也总是爱穿白色衬衫浅灰色长裤,只是,无极看起来飘逸优雅,而十三则多了一些邪气和狂放。
  想想觉得可笑,十三曾经是我和苹果之间的那根针,尽管他什么事都没做。
  如今苹果对十三早就没有了当年的迷恋,有时候两个人还能哥们儿似的打打闹闹,我好羡慕他们现在的关系,如果我也能断绝对无极的痴迷,或许,我不会这样痛苦。
  而我和苹果,虽然没有了十三,我们之间却再也无法修复从前的默契。
  有一天晚上,教学楼停电了,教室里一片漆黑。
  大多数人的抽屉里都备着蜡烛的,因为我们这个区停电并不是罕见的事。
  但是我的蜡烛刚好用完了,卓艳压根没准备过蜡烛,她就是命好,什么事都可以赖着我这个保姆。
  我们只好四处求助,看有没有哪一桌的人有多余的蜡烛。我一回头,见到胖子和十三的桌上点了三根蜡烛,眼前一亮。
  “可不可以借根蜡烛?”我客客气气的问胖子,他却埋头在书本里面装作没听见。
  “胖子,借根蜡烛!”我可是先礼后兵的哦,虽然我忘了自己正有求于人。
  胖子抬头,斜视我一眼,转头去和别人说话。我知道,他总是对我叫他胖子耿耿于怀。
  算了,士可杀不可辱,我不要受他的气,所以我一扭屁股转回去。
  “来了来了!”卓艳献宝似的捧着一根不到一厘米长的蜡烛放到我们的桌上,我哭笑不得,忽然听到十三在后面说:“博阳,借诺言她们一根蜡烛吧。”
  接着,我感到有一根棍子戳着我的肩。
  我接过蜡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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